北獠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兩百七十八章:心中怕不是住著妖魔,長夜行,北獠,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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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屍嘴角笑容一斂,黑色的手指摩挲著鼓皮,力道之大幾乎想要親手毀滅了此物,可她的眼神卻因此沉靜了下來,彷彿是在這冰冷的世界之中,終於看到一對好玩又有趣的人。
“小姑娘,這鼓中藏著太多黑暗醜陋的故事了,這是我第一次,攝魂控術之時,看到有人會一直重複一個名字,我所見到的,皆抵是在鼓音控制之下沉淪,只知一味宣洩,哪裡還分得清身下所躺之人是喜是恨,可他卻是在最後時分改口了。”
方歌漁心臟忽然一緊,手中的沉靜多時的劍也微微顫動了一下。
女屍眉眼間的水跡已幹,本應該變得幾分清晰的眉目卻是開始透明稀薄,五官也逐漸模糊不清。
那張臉分不清是笑還是在哭,只聽得她聲音繼續響起:“我想,當是他眼中之人是方歌漁,所喚小霜,不為其他,只為讓這一場奪命的戰爭得以終止。”
一聲謂嘆,三分感慨:“他只是,不想傷害你罷了。”
若無那一聲小霜之言,如何能夠將兩人從死亡的深淵拉回。
方歌漁只知,自己因‘入我之心,不為他人所藏見’而失了鎮定。
那時,她尚且清明,知曉自己應當做些什麼來阻止這場殺劫。
想來當時,陷入混亂與無助的他,也是盼著她能夠救他出不堪的狼狽困境。
可是她的一句‘讓我養你這隻屍魔一輩子’無疑是讓兩人距離死亡的邊緣又近三分。
方歌漁手心湧起一片薄汗。
她閉上眼睛。
混亂的思緒之中,不由想起了那適才他那一聲驚呼之下的扶腰阻止,又是抱著怎樣的心情喊出那個名字,逼她憤怒,逼她傷他。
以重創自殘的方式,逼自己停下。
霜名利劍,看似只傷一人,實則卻是早已刺傷兩人。
她渾然未察,還嫌他傷痛不深,甚至再補兩記重創。
那一聲淡淡取磚之駭人言論,更非玩笑。
離開那間假婚房時,她問他小霜是誰。
他沒有給出答案。
因為根本就沒有答案。
油燈古照,影子斜牆。
方歌漁拾起地上那個人皮小鼓,緩緩站起身來,轉身就走。
百里仙仙本就將這一段對話聽得雲裡霧裡,更是不明白為何方歌漁會同抓他吃他的厲鬼相談甚歡。
如今,見到兒時玩伴不應當是第一時間出手相救嗎?
怎麼都懶得同本少主說上一句話,扭頭就直接離開。
若是這鮮血流盡了,怕是親爹來了也無濟於事,百里仙仙慘白著一張清秀的小臉,忙問道:“方小漁你要去哪?!”
在暈黃的暖光下,自少女秀窄肩背間傾瀉的頭髮映出柔軟的深色光澤,就像是靜夜之下黑色微涼的海水般,襯得她臉頰肌膚格外白皙俊俏。
從百里仙仙這個角度看去,卻只能夠見到被秀髮遮掩下透出來的一抹雪白鼻尖,如丹青描繪出的紅葉滾邊衣袖如火灼灼,燙燒了這片黑暗的空冷,火紅的嫁衣穿在玉白的人兒身上,當真是好看得令人怦然心動。
在百里仙仙逐漸發緊的呼吸下,方歌漁聽不出喜怒的聲音在這幽深的地牢中迴響起:“我將他一個人丟在那裡了,我要去找他。”
嘴裡沒一句真話的小屍魔一點也不老實,不安分,傻兮兮地傷了別人也傷了自己,還以為是最好的決斷。
表面上端得是個稀裡糊塗,不甚在意的混球模樣,殊不知這會兒正蜷著身子縮在床角落裡澀澀發抖落淚。
方歌漁不似尋常女兒家那般有著柔軟的性子,她從小便不喜歡圈養一些軟乎乎的可愛事物。
如今難得逆了自己性子一回,打算養一隻打發時間的寵物,結果被這小屍魔反咬一口不說,還發現這養得還賊不是個好玩意兒,表裡不一的傻子!
分明是個怕痛的人,人前卻偏偏要裝作一副若無其事的模樣,人後卻躲在陰暗角落裡一個人舔傷口。
百里安窺見得她的曾經與過往,她又何嘗不是能夠共享他生前斑駁零星的記憶。
若非窺得那一鱗半爪的悽惶往事,她便還真認為當夜那個壓著眉目中所有情緒,能夠冷靜將自己腹部血淋淋地生刨取珠的少年不知苦痛為何物。
可是,她知曉的。
跪在那個雷電荊棘裡倔強咬著血與淚的少年,他其實不是什麼能夠抗疼的了不起人物,身軀也並不如何堅強,柔軟的身體扛不住雷火刃鋒的惡意摧殘。
只是這副柔軟的身體,柔軟的靈魂,卻是從出生就被託在了一個讓人得以仰望的高度裡。
在身份的驅使下,應當成長為所有人們心中期待成為的一座挺拔森嚴,巍峨屹立的參天巨塔。
人們希望這座巨塔能夠站在萬仞雪峰之上撐開天地,立於四海之中。
這就麼在風裡雨裡,孤身一人屹立到青蒼地茫,古星浩瀚,成為眾人的依託與信仰。
刻意營造出來的高度,卻不是那麼孤絕安寧的。
因為有太多人的目光注視,那樣的目光太過於露骨、直接、熱切,如針芒利刺一般地盯著你。
所以在那個孤身一人的巨塔頂端上,不論是炎日暴曬,還是雪崩絕境,即使搖搖欲墜,也斷不可露出半分怯懦。
逐漸的,風雪欺霜裡,孤塔覆上了厚雪,就連自己也見不得自己是何模樣。
又有誰允許他還是那一個怕疼愛哭的臭小孩兒。
念及這裡,方歌漁的一顆心彷彿被火燎刀刮般,甚至都忘記了此番前來討伐捉拿幽鬼郎這個主要目的。
她心中想著,若是那混球肯在她面前不那般自若淡然,露一個怯,那她便借坡下驢不同他計較那糊塗事兒了。
若是他再過分一些,抱著傷口喚兩聲疼……
那她便揉揉臭小孩的臉,奶兩口血,再紆尊降貴地哄哄他好了。
油燈裡的燈芯被風吹掠搖曳,晃動人眼。
方歌漁裙下腳步一頓,那張白皙俊俏的容顏微微泛紅,她陡然反應過來了自己今夜的行為,簡直出奇荒唐。
她長這麼大,對待任何事物,皆是一分情長,三分熱度。
離合宗山門之上,那根教訓了尉遲遊的珍貴手杖,是一件上品靈器,價值不菲,用來也是趁她這大小姐的尊貴玉手,卻不過是染了一些髒血,她便棄之不要,毫不心疼。
更莫說養上一隻活物,耐足了信子,也換不來那傢伙順毛聽話,反而被他給那般欺負,染得更不是些什麼髒血。
過分到了這般地步,她竟然還耐心十足,一刻也未有過要棄養那臭小孩兒的念頭。
她這是著了什麼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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