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平安夜不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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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年12月24日,平安夜。
佩萊妮·沙弗爾在接手維也納商業事務的第一年就給弗蘭茨出了個難題,在維也納的十七位高管,前者要求撤換十一位。
這些人的罪名包括貪汙、受賄、侵吞皇室財產、以權謀私為親友謀取職位和利益、倒買倒賣、瀆職、私刑、濫用職權、洩露國家機密.
其中絕大多數人是將這些犯了個遍,實際上十九世紀貪汙、受賄、行賄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
不過弗蘭茨還是低估了這些人的貪慾和膽量,明明有的行業剛剛建立起兩三年,但是貪汙的數額居然佔到了總利潤的15%~30%。
有些行業甚至已經被一個或者幾個家族所壟斷了,其實這次貪汙事件爆出來之前弗蘭茨還覺得可能不會有太大影響。
畢竟很多行業剛剛起步,一時間找不到那麼多可用的人才,找一些家族的人比較熟悉,信得過麼。
家族壟斷的事情可以以後等行業步入正軌之後慢慢來解決,現在奧地利的很多行業還處在跑馬圈地的階段。
然而,動輒上百萬的貪汙讓弗蘭茨有些坐不住了,要知道這是十九世紀一百弗羅林就夠普通人生活一年的。
而且這還只是在維也納,並沒有進行全國範圍內的清查。其實弗蘭茨對腐敗的事情並不是一無所知,中間還處理過一批人。
但是現在看來,那所謂的殺雞儆猴好像並沒有起到多少作用。
只不過一次處理近萬人恐怕會造成很多混亂吧。處理一部分人,拉攏大多數人,這才是正常的處理方式吧?
但弗蘭茨並不想那麼做,他旗下的產業又不是此時病入膏肓一碰就倒的奧地利帝國。
弗蘭茨將核實這些人的罪行給與相應的處分,罰款、降職、開除、以資抵債(這裡指的不是工資,而是資產。)、入刑、入獄、流放、死刑。
弗蘭茨直接在平安夜把整個維也納地區的負責人們全部叫齊了,來了一波奧地利版的“怒斥群臣”。
“渣渣!”
(這段臺詞,哪天單獨發,這裡就不寫了,免得說水字數。)
當然弗蘭茨在殺得流血漂櫓之後,還是要安慰一番的。
弗蘭茨為全維也納的所有員工都準備了一份聖誕禮物,明天將會有專人進行發放。
這讓那些人緊繃的神經放鬆了一些,畢竟烏雲似乎已經過去了。
其實比起第十三個月工資,對於西方人來說開盲盒更加有吸引力。
而且弗蘭茨是皇室成員,這些禮物在奧地利人看來不只是禮物,同時也是一份榮譽,尤其是對於那些平民來說拿回家當傳家寶都不過分。
不過經過這次事件之後,弗蘭茨覺得還是應該加強監管模式,不能總是指望有這種不畏強權且能直接將情報送到自己這裡的人出現。
通常來說的高薪養廉在此時的維也納行不通,因為弗蘭茨給這些人的錢在整個歐洲都算得上是頂薪了。
但是此時的奧地利帝國經濟發展太快,誘惑之大遠超一般人的底線,所以腐敗和貪汙才會這麼普遍。
制度問題只能慢慢解決,不過監管機構倒是可以立刻建立,首先靠自查和互查肯定是不靠譜的。
維也納這個熟人社會,弗蘭茨不想多說,一般能上一點檯面的貴族之間都能扯上點親戚關係。
這樣做只會讓這群人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一起,然後集思廣益一起來對付弗蘭茨。
所以必須建立獨立的審查機構,佩萊妮·沙弗爾可以搞自己的審查機構,但是也必須有一支獨立的審查機構直接效忠於弗蘭茨。
除此之外下層的監督、舉報也十分重要,只不過礙於此時的科技和行政能力有限,只能接受實名舉報。
在東方古代民告官,要滾釘板、打板子。(五十大板,實際上二十大板就能把人打殘,四十大板基本就要命了。
所以現在部分歷史劇裡女主女扮男裝動輒被打200-500軍棍的,基本上都是在扯淡,如果真打早就打成泥兒了。)
所以無論是滾釘板,還是打板子,通常來說都是九死一生的事情。但這比起西方來說還算好的,在法國大革命之前一個平民甚至根本沒法告官員。
即便是花了重金請了律師,通常也會被對方的豁免權抵消。沒錯,當時的官員對於平民的狀告是有司法豁免權的。
除非平民能請動他們那兒的貴族老爺,只不過那些貴族老爺通常來說是和官員是一丘之貉,畢竟人家才是同一階級。
實際上通常來說貴族老爺就是自己土地上的法官,畢竟當時有個叫領地裁判權的東西。
所謂領地裁判權要比歷史上臭名昭著的領事裁判權邪惡一百萬倍,後者好歹還要講法律依據,但是前者自己就是法律。
差不多的意思就是“我的地盤,我做主。”“裁判、評委、觀眾都是我的人,你拿什麼和我鬥!”
所以比起東方的滾釘板和打板子,西方的司法更讓人絕望。
(這裡只是說歐洲大陸上的主要強國,部分自由邦、共和國沒算在內。)
順帶提一句領地裁判權這玩意在匈牙利部分地區一直持續到一戰結束,直到二戰結束之後才完全消失。
當然如果那位平民真的有幸能擠進王室法庭那另當別論,畢竟這是各國王室專門為了對付地方貴族設立的。
不過這玩意通常來說設在首都,或者到處巡遊,真正的平民能進去的機會並不多。
而且哪怕是到了王室法庭,“一切也都是要講證據的”,官員們通常都熟知法律更是可以高價聘請那些優秀的律師為自己辯護,更可以堂而皇之地賄賂法官。
不過就算是王室法庭判了,最後案件還得移交到貴族院(榮譽法庭,反正有很多說法)審判。
平民尚且如此,更不要提那些廣泛存在的農奴了。
即便是到了法國大革命時期,在君主立憲派和吉倫特派時期,那些官員也不是隨便就能告的。
一直到羅伯斯庇爾上臺,算是開創了歐洲司法的一個“新時代”。之後又斷斷續續的經歷了近百年的時間,才有了現在西方宣傳的司法民主。
接受實名舉報在十九世紀已經算是一項創舉了,這雖然會引起一部分人的不滿,但是弗蘭茨不只是此時奧地利最大的資本家,還是最大的貴族。
而且這屬於弗蘭茨公司的內部事務,即便是有人不滿也只能憋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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