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瀟瑟瑟雨斜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七百二十八章:謀殺,魔神樂園,寒瀟瑟瑟雨斜斜,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吳輝結束覆盤,他準備的當然不止一套計劃,除了在廁所殺人,還可以在學校後操場,在週末的小區裡,在宿舍樓底下的雜物堆,在學校的綠化區。
他只要盯著目標,等人單獨進入任意一個地方,就可以了。當然這有點碰運氣,萬一目標一個都不去那也沒轍。
當然這也是提前觀察了目標的行動規律,吳輝才會確定使用這套計劃。
全程的關鍵在於,不做多餘的事情,用盡可能少的步驟去完成一個簡單的謀殺案。如果說別人各種精妙的佈局和手法是在給人出微積分定積分之類的高數題。那吳輝就是給人出一道二十幾位數的乘法題。.五
高數找對方法就可解,當然需要人水平很高,這種乘法就算有人心算很快,也要算個半天。
用精細周密的佈局,去執行一個過程最短最簡單的計劃。
這是吳輝的勝利法則。
那些暫時都不想了,先來準備破案。
他當場抽到一個連環殺人案,一看就很有難度。五天時間都能搞出來連環殺人案,是個狠人啊。
受害者一共三個,全都和吳輝前面抽到的案子一樣是校園霸凌者。
一個死在自家小區,是晚上出門散步的時候路過一個扶手缺口處。被穿著雨衣的兇手從後方襲擊,一把推下去。
吳輝估計這個雨衣的身高,鞋碼,還有其他東西全都是假的。
一個死在學校體育倉庫。失蹤兩天後才被聞到臭味的老師在報廢的器材堆裡發現。似乎是被倒下的架子壓住,然後慘遭一根鋼筋穿胸。犯罪者明顯有所準備,沒有留下指紋和腳印。
其實兩個案子發生的時間雖然只差了一天,位置也比較接近。但並沒有什麼證據證明是同一人做的。
但第三個案子一出來,就很快併案處理了。在一次學校停電之後的第二天早上,有人在廁所發現了第三具屍體。
三起案子分別是在三天之內發生的。第一期案子雖然最早被發現,但卻是最晚進行的。另外兩具屍體都是後來才發現的。
「藏木於林嗎?」吳輝微微皺眉:「也可能是真的連環殺人。」
現在,三個校園霸凌者,人際關係中有動機殺人的加起來可能有幾十個。一個一個排查五天根本不可能。
如果是連環殺人的話,這些校園霸凌者可能壓根就不認識兇手。那就更沒法查了。
藏木於林也算是推理中常見的手法了。理論可行,讓警方從人際關係排查的難度增加,但實操卻難度非常高。畢竟殺人本身就很容易留下線索了,何況是連殺三個。
留下痕跡的機率直接翻了三倍。
這個兇手,或許也算是藝高人膽大吧。作風如此激進狠辣,倒是讓吳輝想起了自己認識的某人。
先從三個現場開始排查,收集一下線索。
五天時間要破案,時間緊任務重。必須快一點。在這裡每破解一個案子都是在減少未來的競爭對手。
越是難破的案子,越是證明這個對手麻煩。那便越要用心去破。首先吳輝去看的是廁所的死者,嗯,看到這個地方,他也難免想起自己之前在犯罪階段的行動。大家的想法莫種意義上說還挺像的。
……
……
廁所是個好地方,味道大,來往人多。不容易留下痕跡。或者說就算留下痕跡也無從查起。
小明還記得自己之前在廁所被段霸欺負的經過。每當他懷疑風險,回想起那天之後就會再次燃起怒火。然後便不可能再放棄。
他打算就在廁所殺掉目標。並且已經有所準備了。
首先是兇器挑選。
要
是一個容易獲得,不會從渠道上尋找到的兇器。這樣就算直接把武器遺留在現場也沒事。
當然,要戴上手套,不能留下指紋,先提前把兇器在廁所藏好。而且要等待一個廁所無人的時機。等他們發現屍體後就已經晚了。嗯……等似乎有點太被動了。
或許還要採取一些其他辦法。
……
……
吳輝的聯想只是一瞬間,然後他就開始觀察屍體的痕跡。
設定上,警方會幫吳輝完成化驗,調查監控等工作,不過都需要時間。具體的查案思路就需要他自己來尋找了。
他之所以從這個案件開始查起,就是因為這個案子的動靜最大,停電這種事情,不可能留不下痕跡。
除非停電真的是運氣好,晚自習時間碰上了,但這個機率很低。
果然,很快警察們就找到了電路被人為破壞的痕跡。但是是關鍵線路被鏟子一下子剷斷導致的,而監控攝像頭只拍到那個人的背影。戴著個頭套,穿著校服,背對監控攝像頭。
這一鏟子相當致命啊。不過,可以查一下鏟子是哪裡來的。
很快鏟子的來路就被發現了,是學校旁邊工地丟失的。應該是被從學校圍欄處丟進來,進入學校後再去找過來。
「鞋子有增高,校服底下加了衣服,看不出具體身形。六月還要讓人穿長袖外套的學校真該死。」吳輝對監控攝像頭瘋狂皺眉:「所以體型和身高什麼的都無法做準。」
高智商犯罪是少見的。生活中大部分犯罪連個預謀都沒有。都是衝動,看見就幹了。
小偷小摸這樣,人家沒功夫仔細找你,但殺人……很容易就被追查出來了。但如果經過專門的偽裝,很多確認外貌特徵的辦法都難以使用。
三起案子看似讓被找到的機率增加了好多,但每一起單獨來看作風都很簡單幹脆,沒有多少可以查的地方。
但是,吳輝卻敏銳的抓住關鍵點。
兇手要如何確定在停電前後受害者一定會去廁所呢?
雖然吳輝也選擇在廁所行動,但他那時候還有許多備用計劃,就算目標不前往廁所也會死在其他地方。
如果說兇手在黑燈瞎火的情況下確定目標前往廁所,這明顯不太可能,所以必然是提前知道目標會前往廁所。至少也是大機率會前往廁所。
那麼,此人很可能和受害者認識,所以才能夠動相關手腳,這個受害者就是兇手真正的犯罪目標。
他推了推眼鏡,確定了下一步的偵查方向。
ps今天第二更,求票求收藏求訂閱打賞好評。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