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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播報一起突發事件,本臺訊,上午十一時十三分,旺角警署發生嚴重爆炸,事故發生後十分鐘,警隊重大事故科警司蔣耀偉已帶警方救援部隊趕赴現場,共有四百一十三名警員參與搜救行動,並檢查是否有殘留爆炸物……”
“據警方初步透露的資料,爆炸已造成一百三十七人死亡,四百三十六人受傷,另有三百五十二人失蹤,爆炸發生的原因尚不明確,但據知情人士透露,疑似歹徒報復警方安插線人行為,才釀成如此慘劇。本臺將持續關注該事件後續發展……”
開局炸警署,這麼兇殘?
從收音機裡聽到這個訊息,蘇乙有些震動和錯愕。
他想過今天一定會有人出手,但他沒想到這個人一出手就這麼暴烈。
會是誰呢?
擅長搞爆炸的,最有可能就是《拆彈專家》裡的洪繼鵬,當然也有可能是《新警察故事》裡的阿祖。
不管是誰,這件事絕對可以轟動整個港島了。
就連一向無法無天的託尼都被震得不輕。
“炸警署?這是哪路神仙這麼生猛啊?”託尼滿臉驚歎。
“怎麼,羨慕人家出風頭啊?”蘇乙笑呵呵問道。
“切!羨慕他個鬼!”託尼不屑擺擺手,“現在什麼年代了?經濟時代啊!賺錢才是頭等大事,去炸警署?威風是夠了,除了被條子們盯死,有什麼意義?”
砰!
便在這時,外面傳來一聲槍響。
不過蘇乙和託尼都沒有感到驚訝,神情都沒有絲毫波動。
兩人繼續聊天。
“大哥,接下來什麼打算?”託尼問道,“咱們十多家場子,還要人去看,還有很多貨要小弟們去走,現在把他們都留在這裡,沒人去做事啊。”
“那就不做。”蘇乙道,“託尼,我打算把所有場子都轉給阿山。這傢伙不是一直都想要我們的場子嗎?乾脆賣個高價錢給他!”
“大哥……”託尼有些無奈,他覺得今天的大哥太怪了,“那些場子,全是下金蛋的母雞,留著它們細水長流,我們天天有進賬,把他們轉給阿山,才能賣多少錢?最多賣個三千多萬,就不錯了!這些錢,我們兩年就賺回來啦?”
“還有,場子沒了,我們的貨怎麼辦?雖然不多,但也還有一百多萬的貨壓在手裡。”
“全部轉給阿山!”蘇乙道,“託尼,我說過,現在這世道,賣魚粉都比賣白粉賺!兩年賺三四千萬?我們現在賣掉場子就能賺三千多萬,何必還要等兩年?”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細水長流嘛!對不對?”託尼剛想要爭辯,蘇乙卻搶先開口。
“長流個毛!”蘇乙一副狂傲的樣子,“我們兄弟三人一身的本事,未來兩年卻只能窩在屯門這個小魚塘裡,開開夜總會,賣賣白粉,靠!兩年啊!這麼無聊的日子還要過兩年,你甘心嗎?反正我不甘心!”
“你覺得阿山那個廢物算什麼東西?你覺得大俠他們三個老東西又算什麼狗屁?”蘇乙冷笑著道,“我們留在屯門,就只能跟這種貨色打交道,我們是狼!他們最多就是看門狗而已!託尼,你不覺得,這對我們來說是一種侮辱嗎?”
託尼的神色有些變化:“大哥,你到底想怎麼做?”
“總之,你聽我的就對了!”蘇乙卻沒有明說。
事實上他也沒想好要做什麼,但至少他要先脫離“百越幫”這個藩籬。
他用手拍了拍桌上的一沓報紙,道:“我今早一直在看這些報紙,你知道我看到什麼了嗎?”
“我看到了一句話。”他看著託尼道,“這句話就是——混黑死路一條!”
“過去三個月,多少社團被警方剿滅了?多少貨被警方掃了?他們天天在掃黑,到處安插線人臥底,六大家族已經喊出打造平安港島的口號了!託尼,接下來條子一定會大力打擊社團,大力清剿獨品,我們如果還是保持現在的樣子,損失慘重都是輕的,只怕說不上什麼時候就被條子一窩端了!”
託尼的臉色變得凝重起來,眼神有些驚疑不定:“大哥,你真的這麼覺得?”
“廢話!”蘇乙翻了個白眼,“總之,我們趁早抽身,還能套現跑路,要是晚了,想甩都甩不掉了。”
“好!”託尼咬牙點頭,“那就賣!全部賣給阿山!他要是不要,就打得他要!要不就綁了他老婆孩子!”
不愧是你啊託尼……
蘇乙有些無語,這便宜弟弟根本不講武德,真讓人頭疼啊……
“這件事你別管了,我自有打算!”蘇乙擺擺手道,“待會兒我帶著阿虎去找阿山,你留著,準備操練操練小弟們。”
“操練?”託尼有些疑惑。
蘇乙淡淡一笑:“就像我們之前當兵的時候那樣操練!託尼,接下來咱們該怎麼走,我已經有些想法了,但還不太成熟,得再好好想想。”
蘇乙剛才這番話,倒不是隻為了說服託尼才說的,而是他內心真實的想法。
想做“十大賊王”,有兩條路,一條是混社團,一條是跑單幫。
混社團自不用多說,便是把百越幫做大做強,再創輝煌。收他萬兒八千個小弟,打下大大的地盤,自能揚名立萬。
至於跑單幫,那就簡單了,搶劫、綁架、或者是走私、販獨都可以,總之就是一個專門搞錢搞事情的團隊,搶個銀行,炸個金庫什麼的,也能轟動港島。
表面看起來,似乎混社團更有前途,混到兵強馬壯,一呼百應的地步,甚至可以做港島的地下皇帝。
到時候黑白勾結,和貪官汙吏沆瀣一氣,混得不黑不白,談笑皆官商,往來全富貴,跺一跺腳,港島震三震,個把警察算什麼?想抓我?有的是小弟給我頂罪!有的是大人物出面保我!有的是頂級律師供我驅使,為我脫罪。
而跑單幫呢?
幹一票大的,立刻會成為警方的眼中釘,會被通緝,然後從此藏頭露尾,根本不敢大搖大擺走在街上。
就算轟動一時,也不過地溝裡的老鼠,見不得光,要時時刻刻擔心警察圍剿,還要警惕有人黑吃黑。
一旦和警方照面,不反抗則罷,只要反抗,就有被警方擊斃的風險。
如果被活捉,那就只能祈禱警察沒有足夠證據起訴了。
可現在有馬軍在,被抓住基本就是九死一生了。
如果正常來說,那肯定是要混社團才是正途。
可蘇乙卻敏銳察覺到巨大的危機。
他敢肯定,如果他不改變現狀,只怕隨時有覆滅之危!
原因有二。
其一,混社團是混名利,所以基本是要和警方鑼對鑼,鼓對鼓,明著對抗。如果警方程式合法正常,你就算混成港島最大的大佬,人家也隨時把你抓回警局拷在水管道上。面對馬軍,這樣的劣勢就太被動了。從這一點來看,混社團大大不如跑單幫的,畢竟跑單幫是藏在暗處。
想抓我?你找得到我再說吧!
其二,現在最大的社團勢力是誰?王寶的和勝和!王寶已經是赫赫有名的大佬了,他想要揚名立萬,成為十大賊王之一,他該怎麼做?
王寶不可能跑去搶銀行或者炸警局,他的選擇其實不多,最簡單的選擇就是——擴充地盤!
指揮小弟掃場子,吞併別的社團幫派,一家一家打,打到一統港島黑道,到時候自然是轟動全港!
但凡王寶這麼做,那百越幫就危險了,幾十個人對上王寶幾萬個小弟,用鼻子想也知道地盤肯定守不住。
所以,與其到時候被王寶打得猶如喪家之犬一樣放棄地盤血本無歸,還不如現在就把地盤賣給阿山,套現走人,急流勇退。
兩人正說著話,阿虎走了進來,手裡還拿著一把槍,眼神直鉤的,有些愣的樣子。
“大哥,二哥。”他跟兩個哥哥打招呼。
“處理掉了?”蘇乙問道。
阿虎點頭:“幹掉了,屍體扔水裡了。”
“靠!”託尼無語看著他,“水我們還要喝,還要撈魚吃的!你把死人扔水裡?”
阿虎呆呆道:“那怎麼辦?我已經扔下去了。”
“撈出來啊!”託尼翻著白眼道。
叮鈴鈴。
兄弟倆還要說話,蘇乙的手機響了。
他拿起一看,不禁一笑,向兩個便宜弟弟擺擺手,示意他們安靜,這才接起電話。
“喂?山哥!有何貴幹啊?”蘇乙笑呵呵道。
“渣哥,說好的要貨,我貨都送到你弟弟面前了,說不要就不要,這不是擺我一道嗎?”山哥語氣不善,“今天的事情,你是不是得給我一個交代?”
“交代,當然要交代!”蘇乙笑道,“一個小時後,元朗黃港高爾夫球場,我們見面再聊!有好事,別說我沒關照你,記得別遲到哦。”
“好,那就待會兒見了再聊!”山哥冷哼一聲,掛了電話。
“大哥,要去打高爾夫啊?”阿虎有些為難撓撓頭,“那我就不去了吧?”
“少廢話,你跟我走!”蘇乙喝道。
“託尼,這兒交給你了。”他對託尼道,“手機可以全都還給他們了,但還是要警惕一點,也許還有內鬼沒揪出來。”
“我明白,放心吧大哥。”託尼點頭道。
就在蘇乙準備帶著阿虎去見山哥的時候,油麻地某個家屬樓裡,《大事件》的反派陳一元看著電視裡播放的旺角警署被炸成廢墟的畫面,眼神微眯,突然道:“我決定了,不等了,我們現在就行動!”
三個手下齊齊一怔,看向陳一元。
“元哥,解款車下午五點才裝到錢。現在行動……難道我們直接搶銀行啊?那難度就大了。”一個手下遲疑著道。
“不劫解款車了。”陳一元嘴角勾起,“出了二五仔,你們還覺得我們按照原計劃打劫解款車,還能夠成功嗎?”
三個手下臉色齊齊一邊,忍不住看向衛生間的方向。
在衛生間裡,正躺著一具屍體,是陳一元之前揪出來的警察線人。
“元哥,但是你剛才也說了,我們正被條子盯著。”另一個手下道,“我們現在最應該做的,難道不是先擺脫條子嗎?”
“擺脫他們簡單,但擺脫了他們,我們去哪兒?”陳一元道,“我們辛辛苦苦謀劃這麼久,現在什麼也沒得到,難道灰溜溜跑路啊?你們甘心嗎?”
“元哥,你說怎麼辦吧!”最後的手下不耐道,“反正我們都聽你的,你說幹什麼,就幹什麼!”
陳一元笑呵呵拍拍他的肩膀,道:“現在下面的警察並不知道我們已經發現他們了,所以我們待會兒下樓,可以直接先幹掉他們!”
“現在油尖旺所有警察全部被調到旺角警署救災去了,正好是咱們行動的大好時機!錯過了現在的機會,再想找這樣的機會,那就難了。”
三個手下聞言都神色一動,互相對視一眼。
“元哥,那咱們的目標是?”
“地圖!”
很快,地圖攤在了三人面前的桌子上。
陳一元在地圖上找了一圈,然後嘴角浮現笑意,指著一個地方道:“就是這裡!”
“珠寶店?”一個手下詫異道。
“就是珠寶店。”陳一元使勁一拍桌子,“條子一定想不到我們放棄打劫解款車,而去打劫珠寶店!”
“元哥,我聽說珠寶走貨的中間費很高啊。”有手下道,“一千萬的貨,最多給我們四成,很黑的。”
“那就多搶一點咯。”陳一元笑眯眯道,“總之,幹完這票,咱們吃香喝辣!”
“幹了!”小弟們惡狠狠地道。
確定了目標,定好了計劃,四人揹著武器一起下樓。
樓下路邊的一輛汽車裡,四個警察正在百無聊賴聊天打屁,突然對講機裡傳來聲音:“蒼蠅呼叫蜈蚣!有四隻蝴蝶飛下來了,還有一隻留在房間!”
四個警察頓時精神一振,往前看去。
果然,前方不遠的單元門裡走出四個人,有說有笑往這邊走來。
“他們怎麼過來了?”刑事部督察張志恆臉色頓時一變,“他們的車子不是在另一邊嗎?”
“也許是要去吃飯?”一邊的警員急促道,“頭兒,怎麼辦?”
“都低頭睡覺!”張志恆也沒什麼辦法,現在想走也來不及了,只能裝裝樣子,希望不會引起匪徒注意。
這夥匪徒從一進入港島他們就盯著了,他們老早就收到線報,知道這群人要去打劫解款車,只等著他們行動的時候,把他們人贓並獲,抓個現行。
這也是港島法律最草單的地方,就是你明知道他們要去幹嘛,但你現在還不能抓他們,因為你現在抓了他們,他們是無罪的,最多扣留四十八小時就得放了。
除非你抓到他們現行,才能定他們的罪。
至於等他們真行動的時候會死多少人?
那就不關立法局那些官老爺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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