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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簠第一個搶先表態,就形成了一種態勢:諸位,現在可是站隊表態的時候了……你們懂我意思吧?

“諸位”當然都是懂的,只是恨自己反應太慢,沒能搶到頭籌。不過不要緊,只要第一時間跟進,想必多多少少也會獲得一些元輔的認可,這可比什麼都重要。

眼見得諸將一個個下意識地挺起胸膛,高務實果然伸手製止,輕喝道:“且慢!”

好些將領本來連嘴都已經張開了,現在隨著高務實這一喝,也只能趕緊把話嚥了回去,先聽聽元輔怎麼說。

高務實深吸一口氣,環顧眾人,眉頭微蹙,道:“順義王這麼多年來效忠先皇、今上,數次派兵隨徵,立下諸多功勞,此天下人有目共睹之。

我天朝奉孝崇忠,素以王道而治萬邦,非冥頑不靈者不討,非頑固不化者不徵。三代聖王以來,德行於斯為盛!我朝既以此興,今日何故背之?

以本閣部觀之,順義王素信忠義,恭順自省,豈會因一地草場而自誤?更遑論其果若如此,實乃捨本逐末、因小失大,非智者所為也。”

高務實這一番話,算是徹底否定了李成梁提出的“滅土默特,抵定北疆”的設想,當然也同時否定了透過此舉為自己贏得所謂“代國公”爵位的提議。

他這番話站的立場很高,將這個設想打到了“忠孝”、“王道”的對立面,以“德行”質問之,可見其是真的堅決反對。

如果高務實只是一介腐儒,這話必然是要被諸將認定為酸腐的。然而問題在於,諸將都不是第一天認識高元輔,不是第一天和他打交道了。他們誰不知道高元輔做事從來都是站在極其現實的立場,做出最為現實的決定?

王道?王道值幾個錢?

君不見朝鮮王李昖事天朝如生父,而高元輔卻轉頭就讓朝鮮“誠心內附”、“再次請歸”、“三請內附”嗎?

現在看看朝鮮,總督、巡撫、總兵三大員齊設,數萬天兵坐鎮漢城、平壤,數萬女真分駐各地……甚至將來還要再設一個甲種軍“漢城第一軍”專鎮朝鮮!

呵呵,王道?王道這玩意兒,在高元輔心裡值幾個錢,由此可見一斑!

不過話說回來,剛才高元輔這番話裡最關鍵的顯然不是前頭那些話,而是最後那句:“更遑論其果若如此,實乃捨本逐末、因小失大,非智者所為也。”

這話什麼意思?難道偌大個河套,竟然是“末”、是“小”?如果河套是末、是小,那什麼是本、是大?

眾將心中疑惑,各自猜測。有人心道:莫非元輔想給順義王再升一格,從雙字王升為一字王?可是順義王不僅不是朱明宗室,甚至還是個蒙古人啊,這有先例嗎?

什麼叫一字王?以明朝為例,一字王就親王。有明一代的親王一般是以古國為名的王爵,例如:齊王、秦王、趙王、燕王、魏王、韓王、楚王等。這些王爵大都是以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命名的,因為國號只有一個字,所以俗稱一字王。

在明代,一字王的全稱為“某國國王”,如齊國國王、韓國國王、秦國國王等等。只不過雖然叫某國國王,但其實現在都是沒有實際封地的,只是掛名。

明朝的一字王都是親王級別,一般而言,皇帝除了嫡長子繼承皇位以外,其他的皇子皆封親王。例如朱元璋第四子朱棣的爵位就是燕國國王,簡稱燕王。

至於二字王則都是郡王,親王的兒子除長子繼承親王爵以外,其他的兒子皆封郡王,是以郡縣的名字冠名的。

例如朱元璋的第六子朱楨獲封楚王,在他死後,他的嫡長子朱孟烷繼承了楚王爵位,其他的庶子、幼子封郡王,這些郡王都是以楚國當地的郡縣命名的,像是壽昌郡王、江夏郡王等等。

那麼以江夏郡王為例,一般都是簡稱為江夏王。由於封號是兩個字,所以俗稱二字王。

因此,有明一代的一字王都是親王,封號只有一個字。二字王都是郡王,封號都是兩個字。不過話說回來,在唐朝以前的中國,一字王和二字王之間的關係還是比較混亂的。

在西晉之前,中國是沒有親王和郡王的區別的。漢朝初年封了許多宗室為王,有的以國號為名,如齊王、楚王、魏王。而有的則以郡縣為名,如濟南王、臨淄王、長沙王。但無論用什麼方式命名,大家的級別都是一樣的,都是王爵。

到了西晉時期,郡王這個爵位首次出現,不過當時對於親王、郡王的命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西晉的親王也可以是兩個字,例如東海王司馬越、長沙王司馬乂、成都王司馬穎、河間王司馬顒、汝南王司馬亮,這幾個王雖然都是以郡縣為名,但也是親王。

唐朝建立後,唐朝朝廷正式區分親王和郡王,明確了親王的封號為古國名,用一個字;郡王的封號為郡縣名稱,用兩個字。

到了明朝,皇族宗室的爵位制度基本完善,親王就是“某國國王”,郡王則是“某郡郡王”。

在唐、宋、明三朝,除了極特殊情況以外,親王基本上只授給皇族,郡王則可以賜封給功臣。例如歷史上的明末民族英雄鄭成功,他就被南明政府封為延平郡王,簡稱延平王,是二字王。

在最初的時候,南明政府想封鄭成功為親王,名字都想好了,叫潮國國王。但是鄭成功堅辭不受,因為明代沒有封異姓功臣為親王的先例(但有死後追封郡王的),於是永曆帝改封他為延平郡王。

不過異姓王的爵位通常都不能繼承,其後代都是降為國公,以國公傳世。例如徐達的封爵就是中山王,而他後代的爵位則是魏國公。

當然,在亂世時期,一些規矩也就嚴格不起來了,便也有異姓王襲爵的情況。還是說鄭家,鄭成功死後,他的兒子鄭經就繼承了延平郡王的爵位。

不過這些都是說封漢人為王的,或者即便不是漢人,但也是漢化程度極高的國內少族,那麼對於冊封蒙古人,究竟有沒有什麼說法或者先例呢?

也是有的。

據《明實錄》記載,永樂六年,蒙古瓦剌部首領馬哈木等人響應明朝的招諭,遣使“來朝貢馬,且致誠懇,請印信封爵”。

永樂七年,明朝冊封馬哈木、太平、把禿孛羅等三人為順寧、賢義、安樂等三王;十一年,蒙古韃靼部首領阿魯臺“能順天道,幡然來歸,奉表納印,願同內屬”,於是明朝又冊封阿魯臺為和寧王。至此,明朝與東西蒙古分別正式建立了封貢關係。

不過這裡必須要說明一下,以上這些冊封,與如今的順義王把漢那吉情況並不相同,不應該作為類比。為什麼呢?因為受封者的心態完全不同。

剛才提到的這幾個冊封,在明朝的官方記載中,更多體現和強調的是馬哈木、阿魯臺等蒙古大封建主主動向明朝俯首稱臣,接受明朝的封爵,嚮明朝奉表納貢。然而明朝的這種看法實際上卻與蒙古對封貢的真實看法和態度有一定差距,甚或是相左的。

實際上,永樂年間明朝對蒙古順寧王、和寧王等王的冊封,是在蒙古內部分裂、大汗權力式微的形勢下,東西蒙古激烈混戰爭霸,而明朝積極介入其中的產物。

在當時明蒙對峙的形勢下,對於瓦剌和東蒙古來說,誰能夠獲得明朝的支援,誰就能在爭霸中取得優勢。因而,接受敕封,遣使朝貢,與明朝建立封貢關係,就成為爭霸雙方競相採取的策略和手段。

於是,不論是馬哈木等人,還是阿魯臺,其接受明朝印信封爵真正動機和目的在於換取明朝政治、經濟上的支援和幫助,以便在內部爭霸鬥爭中孤立打擊對手,擊敗對方。

對他們來說,與明朝建立封貢關係不過是雙方進行爭霸的手段和工具而已,其意義更在於藉此實現與明朝的政治聯合,獲取封爵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以便壯大自己的實力,同時借明朝的力量去打擊對手,對於處於劣勢的一方尤為如此。這也是瓦剌較早接受明朝封爵的動因所在。

由此可見,封貢在他們而言,與其說是臣服於明朝,不如說更多的是一種為了爭霸而行使的權宜之計,而並不完全代表其真的“願同內屬”,成為明朝的恭順藩臣。而一旦在爭霸中取得優勢,這種態度和看法就表現得更為明顯和直接。

如,瓦剌馬哈木等人乘東蒙古新敗於明之機,屢敗阿魯臺,又襲殺本雅失裡汗,另立答裡巴為傀儡可汗,勢力大增,一時佔據草原爭霸的上風。

於是,永樂十一年遣使嚮明朝提出要求“甘肅、寧夏歸附韃靼多其所親,請給為部屬”,且“又多所請索,表詞悖慢”。而東蒙古卜顏不花也向明朝陳說瓦剌“自弒立之後驕傲無禮,欲與中國抗衡,其遣人來朝,皆非實意,蓋所利金帛財物耳”。

雖然在當時大明朝廷看來屬於“悖慢”表詞的具體內容,如今已無文獻佐證,後人無從瞭解,但顯然其應該是瓦剌以平等姿態與明廷對話的反映。而卜顏不花所言雖然意在挑撥明朝與瓦剌的關係,卻也揭示出瓦剌“欲與中國抗衡”的不臣態度和遣使朝貢的真實目的。

阿魯臺也是如此。永樂十二年,朱棣北征,於忽蘭忽失溫擊敗馬哈木等人,班師途中特遣使諭知阿魯臺,時阿魯臺駐地距明軍不過三日程,但阿魯臺僅是派遣所部首領來朝,而本人以患疾為由拒絕朝見朱棣。

歷史上如南匈奴、突厥的首領,都曾躬身朝覲漢唐天子,而阿魯臺卻對近在咫尺的明成祖避而不見,其不願嚮明朝皇帝俯首稱臣的態度不言而喻。

當然,永樂間順寧、和寧諸王的冊封畢竟是在蒙古政治分裂和汗權衰落的情勢下產生的。那麼不言而喻,在統一而強有力的集權之下,一般就不可能出現佔據一方的蒙古封建主背離大汗而接受明朝封爵的情況。

而不論是馬哈木等人,還是阿魯臺,畢竟都是手握重兵的異姓賽特(sayid,指非成吉思汗家族出身的大封建主),是蒙古大汗之下的權臣。這樣的身份,使得其在蒙古政治分裂和汗權衰落的情勢下更易於接受明朝皇帝的封爵。

對他們來說,大明皇帝給他們敕封王爵,不僅對其原有地位毫無損害,而且經濟上可以獲得巨大實利,自然樂意接受。而且,就明初的明蒙形勢對比而言,新生的明王朝力量強盛於蒙古,為擁有較強主動進攻性的一方,反觀蒙古勢力則受到嚴重削弱,內部陷於分裂混戰。

在這種形勢下,不管其真實的想法如何,表面的文章是需要做的。因而東西蒙古大封建主對明朝尚能夠表現出一定的恭順,特別是在內外處境不利時,姿態尤為恭敬。這從《明實錄》中大量有關瓦剌三王及和寧王遣使朝貢的內容,以及他們在被明朝出兵攻敗後各自曾遣使貢馬謝罪的記載中可以看出來。

分裂形勢下的蒙古異姓權臣們對封貢的態度尚且是做做表面文章,至於到統一形勢下的蒙古大汗那裡,明朝在封貢形式上的羈縻意義就更加難以為系。甚至可以說,朝貢已經完全成為蒙古獲取甚或是訛詐中原大量賞賜物資的合法途徑。

在蒙古勢力恢復並重新統一,汗權復興後,蒙古統治者在明蒙封貢關係中就要求政治上完全平等,不再接受明朝的封爵,且往往以武力要挾,追求最大經濟利益。蒙古對封貢的這一態度在也先和達延汗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

正統四年,脫歡死去,其子也先襲位。也先繼承父祖遺烈,控制瓦剌諸部和東蒙古的一些部落,成為蒙古的實際統治者。他擁有的全部頭銜是“瓦剌都總兵、答剌罕、太師、淮王、大頭目、中書右丞相”。

他沒有再像脫歡那樣嚮明朝要求襲封順寧王爵,而是以“太師淮王”的身份開始了與明朝的通貢往來。不過有一點很有意思:也先雖然沒有嗣封順寧王爵,卻仍掌握順寧王印,並於正統十一年因舊印丟失而重新嚮明朝索求新印。

也先不請封卻求印,因為順寧王號對他來說,有無已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手握王印,藉此可以嚮明朝遣使朝貢,獲取大量賞賜物資。

在也先這裡,王印已不具有政治上的意義,而不過是與明朝朝貢往來必不可少的信物,至此明蒙封貢對彼此的政治意義和經濟意義已完全脫節。

至景泰四年夏,也先刑白馬黑牛祭天,自立為大汗,之後遣使明朝投遞國書,自稱“大元田盛大可汗”,國書中稱“往者元受天命。今已得其位,盡有其國土、人民、傳國玉寶。宜順天道,遣使臣和好,庶兩家共享太平”。

在這裡,也先明確提出的“遣使臣和好”,要求所指的顯然是蒙古與明朝進行國與國之間的平等通貢往來。明朝君臣經過激烈爭論商討,最後決定在回書中稱也先為“瓦剌可汗”——這不過僅是做做文字上的文章而已,實質上已經承認也先的地位。

達延汗重新統一蒙古後,也曾數次遣使臣與明朝通貢。作為以承繼大元正統而自居,重新統一蒙古、真正實權在握的蒙古大汗,他從通貢之初即以強大的軍事實力為後盾,要求與明朝皇帝在政治上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

這從明朝方面的記載裡可以明白地看出來。如弘治元年,達延汗駐牧大同近邊,致書明朝要求入貢,“營亙三千餘里,勢將入寇。至是奉番書求貢,書辭悖慢,自稱大元大可汗……兵部覆奏,謂北虜雖有入貢之意,然以敵國自居”。

明朝所謂的達延汗“求貢番書”的“書辭悖慢”和所謂的“以敵國自居”,顯然是其在通貢關係上要求完全平等的反映。

明朝廷議認為,“夷狄者聲教所不加,其僭稱名號自其故態,於中國無預;其辭雖若驕倨,然自古御戎來則不拒”,最終同意了達延汗的通貢要求。此後成為定例。

弘治九年,達延汗再次要求入貢,“比聞北虜有書要三千人貢,入貢之名可嘉,而所以求貢之詞甚逆……稱與書而不表,與我抗也;稱我以南朝,是將我北等也……彼書已雲‘減我一人,即三千人俱不來’”。

可見此時的達延汗不但表現出與明朝政治上的平起平坐,而且在通貢中的驕橫要挾之意溢於言表。

弘治十一年,達延汗遣使6000人要求入貢,明朝許入關者2000人,來京者500人。由於本次入貢明朝“賞賜浸薄”,之後達延汗連年大入明邊,大肆殺擄搶掠,而明朝政治腐敗,邊防弛廢,根本無力阻擋。

弘治十一年的這次朝貢成為達延汗的最後一次入貢明朝,而永樂以來明蒙之間的通貢關係在達延汗之後也完全中斷了。

即便是在歷史上的俺答封貢之後,圖門汗也曾屢屢以兵相要挾,試圖與明朝直接建立貢市關係,但終未如願。林丹汗崛起後,明朝為了拉攏其抗禦新興的後金,自萬曆四十五年,“復虎墩兔市賞”,每年送給林丹汗十萬賞銀,而這已經完全是明朝為了換取和平而付出的酬金和代價了。

那麼,歷史上的“俺答封貢”和如今高務實幹涉之後的“俺答封貢”又如何呢,是否有所不同?

事實上,歷史上的“俺答封貢”同樣有上述性質,其“大明金國”國內對於此事的記載,同樣也都強調雙方是平等關係。

但是,由於其後繼者事實上陷入了依靠與明朝通貢獲取物資的“溫柔鄉”,以及其與蒙古汗庭察哈爾部的關係相對緊張,因此雙方的確保持了數十年和平。直到林丹汗崛起,反過來降服了土默特為止。

然而,高務實插手之後的“俺答封貢”則徹底改變了這一局面。尤其是在漠南之戰後,經過一定程度改革的大明朝廷在軍事上展示了強大的實力,輔以高務實主導的經濟控制之策,使得土默特既無法以軍事手段威逼明廷,又無法在經濟層面擺脫依賴,最終徹底臣服。

這並非言過其實,因為從那之後,只要大明朝廷要求土默特派兵參與明朝發動的軍事行動,土默特再也不曾拒絕——不是不想拒絕,而是不能拒絕,或者說不敢拒絕。

漠南之戰後,高務實統帥的明軍已經打出了威風。而且,熟稔軍事的蒙古第一悍將脫脫恰臺吉乃至切盡黃臺吉等人都已經看出,那一仗雖然高務實展現了優秀的統帥能力,但歸根結底來說,明軍強大的根源在於這支軍隊本身的戰鬥力大為提升。

經過進一步瞭解,土默特高層內部得出了統一結論:明軍戰鬥力的提升在於明朝財政窘況得到了改善,而財政窘況的改善在於以高拱、高務實伯侄為代表的實學派切實改變了明朝的財政制度。

故,即便高拱此時已經離世,但只要高務實還擁有對大明朝廷的強大影響力,明軍的強大就不會改變。

由此,土默特開始了近二十年的真正臣服,從未再有一次犯邊,認認真真、公公平平與大明做買賣,雙方也都因此獲利甚多。而只要高務實提出要求,“鐵桿明粉”順義王把漢那吉從不拒絕,讓他出兵他就出兵,表現得簡直不能再“忠藩”了。

不過與此同時也要看到,在把漢那吉表現忠誠的同時,高務實也的確從未虧待於他。不僅收了他的長子為自己門下弟子,還在每次土默特隨徵之後都給予足量賞賜。

尤其是擊走察哈爾那次,不僅給了小部分原屬於察哈爾本部的土地,還把整個外喀爾喀部都給了把漢那吉。如果排除掉明廷收回自己手中的大寧等地,那現在把漢那吉從控制的土地而言,已經真的差不多算是“蒙古大汗”了。

言已至此,可見蒙古人封王雖然確有先例,但也確實只有封二字王的。難道,如今元輔真的又準備來一次“祖宗不足法”,給把漢那吉封個一字王?

還有,就算元輔打算這樣說,而且還能說服皇上,可光是一個名義,順義王真的就會覺得划算麼?

然而,無論眾將有多少心思,高務實已經不打算放任他們瞎猜了。他主動說出了答案:“此事易爾:待我西征軍擊敗察哈爾與瓦剌諸部,七河及七河以東皆收歸朝廷直轄,而七河及葉爾羌以北的瓦剌諸部領地,盡賜順義王轄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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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章不好分,昨天今天的一起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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