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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綎走後,高務實便笑著道:“若是我猜得沒錯,百里峽的生財之道,大概是在北邊?”
曹淦大吃一驚:“你……少爺怎會知曉?”
這一聲“少爺”,可是在沒有劉綎在場的情況下叫出來的,高務實心裡頗為滿意,但更滿意的是曹淦的反應。
看來我的估計沒有錯,百里峽真正賴以為生的買賣,真的是和蒙古人交易。
高務實並不是和朝廷裡面的某些大臣一般,持著堅決反對和蒙古人進行任何商貿的思想。在高務實看來,明朝對蒙古的貿易不僅有利可圖,甚至因為大明有著完全碾壓蒙古的巨大經濟體量,大可以達成利用經濟手段來控制蒙古各部的目的,因此他不僅支援對蒙古進行貿易,而且希望大力擴大這種貿易的規模,直到蒙古各部形成“離開了大明根本沒法活”的嚴重經濟依賴。屆時的蒙古,說是大明臣屬,有何不可?
這才是高務實前世作為一個小小政治人物所養成的思維定式:能用經濟手段解決的,堅決不用政治手段;能用政治手段解決的,堅決不用軍事手段。
我堅持要有能打死你的能力,但我同時堅持,不到最後關頭絕不開打。畢竟,打仗這種事,第一難免損耗太大,第二難免出現意外。
《孫子兵法·謀攻篇》說“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用經濟手段逐漸控制蒙古,使蒙古漸漸為我所用,難道不比傾全國之力,耗費巨大人力物力財力去打下蒙古來得划算?再說,即便打下蒙古,漢人難道去蒙古左建一個城,右建一個城?不適合農耕的蒙古草原,漢人得花多少力氣去維持佔領?
除非生產力和軍事革命已經達到後世那般程度,否則高務實都堅持認為,以蒙治蒙才是長治久安的好辦法。
更何況,蒙古人不僅可以跟漢人化敵為友,甚至還可以跟漢人成為戰友:要知道將來說不定還有野豬皮會跳出來為患,需要蒙古朋友出兵和大明配合一下呢——當然,現在還不是朋友。
曹淦這麼一問,高務實便哈哈一笑,但沒有回答他的話,反而繼續問道:“你們和蒙古人交易,你們賣什麼,他們賣什麼?或者說,你們是以貨易貨?”
高務實這麼一問,倒是讓曹淦有些興奮起來了,道:“蒙古人需要的東西可多著呢,綢緞、布絹、綿花、針線索、梳篦、米鹽、糖果、梭布、水獺皮、羊皮盒子……啥玩意兒都喜歡,啥玩意兒都要。”頓了一頓,又道:“至於咱們,收得也算寬泛,馬、牛、羊、騾、驢及馬尾、羊皮、皮襖這些,咱們也都收。”
高務實略微詫異:“為何我們還有水獺皮能出售?蒙古沒有?”不得不說,高務實的對野生動物的瞭解不怎麼樣,他還以為蒙古那邊各種獸皮應該都很是充足,連帶制皮技術也很先進來著。
“水獺多在河流湖泊邊棲息,蒙古那邊倒也不是說完全沒有,可相比咱們就少得多了,再說他們平日以遊牧為生,反倒不是經常去獵捕水獺之類的東西。而蒙古冬天頗冷,水獺皮對他們很是有用,再加上咱們漢人手巧,制皮精美耐用,因此蒙古人很喜歡找咱們漢人買水獺皮,特別是蒙古貴人們,都喜歡水獺皮。”曹淦解釋道。
高務實又想了想,問道:“你們不賣那些鐵鍋之類的東西?”
曹淦搖頭道:“鐵鍋這等物什,價格倒也不能說不划算,但官府、邊軍也有時候會查。小人是覺得,反正做其他買賣也能養活百里峽這一幫子人,犯不著為了幾口鐵鍋犯禁,惹得官府側目,自找麻煩。”
高務實讚道:“好,你這個想法很聰明。”然後又問道:“不過我聽說官市並不常開……你是走的私市這條線?”
其實蒙古人與漢人直接的貿易往來根本就沒怎麼斷過,遠的不說,就說大明,永樂年間,阿魯臺就與明朝開始了“朝貢貿易”,“歲或一貢,或再貢,以為常”。這種“朝貢貿易”屬於官方間的貿易,主要出於蒙古封建主的請求。他們希望透過朝貢獲得加倍的回賜,取得綢緞等他們自己生產不了卻又很想享用的高檔產品。
這種“朝貢貿易”與百姓之間互通有無的互市貿易是性質不同的商業活動,與遊牧和農業兩種經濟之間的交換活動不可同日而語。馬克思不是說過麼,“各民族之間的相互關係取決於每一個民族的生產力,分工和內部交往的發展程度”。明初的“朝貢貿易”是與當時蒙古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貿易方式。
到了明中期前後,蒙古地區的社會經濟得到了發展。成化十六年,在《明史》裡被稱為小王子的達延汗消除了蒙古社會內部的割據和混戰局面。嘉靖時,“小王子最富強,控弦十餘萬,多畜貨貝,稍厭兵,乃徙幕東方,稱土蠻,分諸部落在西北邊者甚眾”。“年來收養殘穢.兼之滷我生口,日滋月息,即令小王子、吉囊、俺答諸部落,可三四十萬,視昔之奔命窮荒,不見馬矢者,盛耶?衰耶”。
可見這個時期蒙古畜牧生產的發展和人口的增長,一方面使得他們能夠把更多的畜產品作為商品而用於交換,另一方面自身也出現了“部落眾多,食用不足”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蒙古必然要萌發出對外貿易的強烈要求,以便用自己的畜產品來換取漢人生產的糧食及其他生活消費品。而當這種要求不能得到滿足時,蒙古統治者就只能發動戰爭,企圖開啟與漢人進行貿易的大門。“庚戌之變”其實就是這類戰爭的一個縮影。
在這段時期中,儘管蒙漢統治者之間經常發生武裝衝突,民族間的戰爭時斷時續,但其實在民間卻已自發地出現了貿易活動,史稱“私市”。
“私市”並非近來才有,實際上早在弘治年間就已經出現了,“近聞北虜進貢多挾馬入邊私市,市者得之皆以歸勢家,因取厚利”。“厚利”之下,商民必趨之若鶩,“遠近商賈多以鐵貨與虜交易,村市居民亦相率犯禁”。儘管大明朝廷頒發了一系列的禁令,企圖禁絕“私市”,但是蒙漢間的貿易活動是蒙古與漢人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並不是大明朝廷利用國家的強制力量所能窒息得了的。
錯非如此,來年高拱怎麼可能借機推動“俺答封貢”這樁大事?可見做這件事是有各種基礎的,大明朝廷只要有個能夠真正站在實際立場看問題的政治家,就一定會順勢而為。
私市,就是這種基礎的一個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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