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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案子就好像一個高冷的美女。
在征服她之前。
一切都撲朔迷離,無從入手。
歐小川回去想了一個晚上。
想到了溫檢的話。
檢院應該是個純粹的地方,不應該有那麼的私心。
第二天,歐小川就跑到熊檢面前做了一番“坦白”,說出了案情的方向,熊檢聽到歐小川的“證言”喜出望外,嗷嗷叫,馬上就讓梁津榮整理,然後把資料彙報給了孫檢。
孫檢一聽,也是樂不攏嘴,馬不停蹄,開始給公安打電話,協商如何快速有效地破案。
接著就是熟悉的開會,警檢聯動,緊張而有序的行動部署。
具體方案就是公安派出一支精銳部隊,檢院再派出幾個法警隊伍,大家組成了一支專案小組,大家口低調行事,高舉旗幟,浩浩蕩蕩地再次回到蓮花村。
然後經過一番激烈的爭鬥,合力將一個17歲的,手無寸鐵的劉燕逮捕歸案。
當然了,當天的頭條,跟蹤發表了一篇頭條的文章。
文章的題目《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溺嬰兇手最終落網》,內容就是警方和檢方,如何緊抓證據不放鬆,用了十多天艱難險阻的偵查,最終偵破案件的經過。
寫得還挺水平,一般的內勤都寫不出來。
案子找到方向,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公安機關還在那套兇衣上找到了劉燕的毛髮證據。
也在劉燕的房間裡找到了一雙襪子一本日記。
據說襪子上面沾了些許泥巴,經過對比,發現和魚塘的泥巴成分一致,證明劉燕去過魚塘,也不知道是她沒清洗乾淨,還是她作案了以後,害怕忽略了。
同時公安機關仔細地看了劉燕的日記,也發現了不少的蛛絲馬跡,日記都是寫自己的每天的心情,情緒起伏很大,不過很多篇都明確表示了她對這個嬰兒到來的厭惡,還有自己養父養母對自己的冷淡。
案發當天晚上,她寫下了四個字。
我受不了!!
劉燕被帶回去以後,沒有任何的反抗,就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過。
那是一個大雨磅礴的晚上。
有點涼。
當天晚上,因為她煮的飯菜不好吃,放的鹽有點多了,養父劉春平踹了她一腳,母親對她冷眼冷言,罵她一無是處,又醜又懶什麼的,讓她十分的委屈和絕望。
其實這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一直以來由於是養女關係,她都活得很卑微,加上“弟弟”的到來,她的境遇開始越發地糟糕。
在那一刻,她真的覺得這個家,已經沒她位置了。
凌晨四點多,養父養母出去捯飭豬食料,她就跑到隔壁李光頭家裡,偷偷用木棍把他陽臺的一套衣服還有鞋子給挑了出來,自己麻利地換上。
回到家裡抱起自己的弟弟走了出去
她本來只是想把他扔在山裡去,但是來到了池塘,弟弟就開始了哭泣,她一緊張,就跑到了魚塘裡面去了.......
公安審查的階段很快就結束,然後移交到了檢院的起訴部。
今天晚飯後。
溫曉敏和起訴科的蔡伊思又在一起散步。
美女之間似乎總是相愛相吸的。
“思思,聽說你現在負責這個溺嬰案?現在是什麼情況了。”溫曉敏還是很關心這個案子的,雖然後面自己沒有跟進了,現在這個案子移交給了起訴科,正好是蔡伊思來負責。
蔡伊思嘆了一口氣:“案子沒有問題,證據都比較清楚,這個劉燕也認罪了,我這邊其實想給她做一個認罪認罰的,但是她竟然不肯籤,而且根據未成年保護法,我還可以給她再減幾年,不過她也拒絕了,她自己還說最好就槍斃她就行了。”
這個案子已經討論了幾次,鑑於劉燕還沒滿十八歲,如果態度良好,按照法律來說,是可以減輕一點處罰的,或者判個十幾二十年也就差不多了,但是劉燕個人要求死,不籤認罪認罰。
溫曉敏大吃一驚,眉頭皺起:“不是吧,她這麼小年紀,人生還很長,就不想過了?”
蔡伊思:“哎,曉敏,說真的,我辦了這麼多案子,第一次見沒有絲毫求生慾望的人,她的眼裡,確實沒有了生機,她是真的想死,不過想一想,也會悲催,生父母不要她,把她拋棄,養父母又嫌棄她,現在自己是一個罪人,活著確實很痛苦。”
溫曉敏惡狠狠:“其實,我覺得這個劉春平其實也不是個東西,一個好好的女孩被她弄成了這樣,收養別人,又把別人當做是自己的親生女,這也算是犯罪吧。”
蔡伊思搖頭:“封建思想害死人,農村就是重男輕女,而且她還是收養的,不過對於劉燕來說,還有一件事對她打擊是最大的。”
溫曉敏疑惑地問道:“什麼事情。”
蔡伊思繼續說道:“你知道她為什麼要嫁禍李光頭嗎?”
溫曉敏抿嘴搖頭。
蔡伊思:“據劉燕交代,一個多月以前,在她家的芭蕉地裡,這個李光頭竟然想要猥褻強尖她,不過她經常幹活,力氣大,僥倖跑掉了。”
溫曉敏聽到這個,氣憤不已:“真是太過分了,這個李光頭,她難道沒有報案嗎?”
蔡伊思:“聽說她到了當地派出所保安了,但是所有人包括她養父母都不相信她,每個人都覺得她太醜了,不可能有人會想要非禮她,這個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溫曉敏真的整個人氣得胸都在發抖:“這些都是什麼人,竟然說得出這樣荒唐的話,一個人長得醜,難道就可以這樣被區別對待?”
蔡伊思:“這個世界,確實還有很多我們無法想象的事。”
溫曉敏:“我們是不是可以直接把這個李光頭緝拿歸案”
蔡伊思:“估計不可能了,這事過去了這麼久了,沒有任何的證據,而且當時也沒有造成任何實際性的傷害,單憑劉燕一面之詞,是無法定罪的。”
溫曉敏不知道為什麼。
胸口壓抑不已,久久不能平靜。
法,不是萬能的。
那些陽光無法照耀的地方,誰來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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