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在年代文吃瓜(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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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二嫂就站在衚衕口,看到顧傾城從小吉普上下來,趕忙跟鄰居大媽說了一聲,就笑盈盈的迎了上來。
她織毛衣的時候,用了個袋子,繞成團的棉線放在布袋裡,布袋掛在手腕上。
從布袋裡扯出一根線頭,用棒針靈巧的織著。
這樣做有個好處,那就是既不耽誤織毛衣,也不耽誤她走街串巷的聊天。
“小妮,那是東四胡同牛家的大嬸子。她家閨女也在機械廠上班。”
顧二嫂手腕上掛著布袋,兩隻手還要扶著顧傾城。
嘴裡低聲介紹著,“聽說啊,還有個兒子,不過兒子身子骨弱,幹不了重活,只能在家裡寫寫畫畫。”
顧傾城:……這二嫂,不只是手巧,嘴巴也巧啊。
這才幾天的功夫,連隔了三條街的“鄰居”,都搭上線兒啦?
她嗯嗯的應著,眼角的餘光瞥到顧二嫂布袋裡被捲起來的半成品,挑了挑眉。
察覺到顧傾城的小動作,顧二嫂笑著說,“這是西二胡同馮大媽教我的。你發的那些棉線手套啊,根本就用不完。”
“擱著倒是也浪費不了,不過,把手套拆了,用棉線織個線衣或是坎肩兒啥的,豈不是更好?”
“這棉線啊,雖然不如毛線保暖,但軟和、透氣,給巧兒穿正好!”
顧傾城笑著點頭,“我當初去搬運班的時候,那裡的陳師傅也提到過。”
“還是二嫂的手巧,腦子裡也好,才幾天啊,就學會了。”
“對了,棉線手套我還有,二嫂給巧兒織完,再給虎子織一件吧。”
顧二嫂對待顧傾城母女有了幾分真心,顧傾城也願意加倍照應。
虎子是顧二夫婦的兒子,今年七歲。
小傢伙虎頭虎腦的,精力旺盛,正是人嫌狗憎的年紀。
那衣服啊,早上穿了“新”的,下午屁股、膝蓋上就磨出個破洞來。
幸好虎子的衣服,都是父母的舊衣服給改得。
否則,就顧二嫂這精明持家的性子,早就心疼壞了。對虎子這個熊孩子,也是一天三頓的打。
但打歸打,顧二嫂這個親媽,對虎子還是非常疼愛的。
當媽的,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穿得好、吃得好。
一件“毛衣”,雖然是棉線的,可也是鄉下極為少見的好東西啊。
哎呀,自家兒子要是能穿上,那得有多好看、多氣派?
離了家,跑來照顧小姑子,顧二嫂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
當然,她知道,家裡有丈夫,有婆婆,還有嫂子和弟妹。
虎子不會受苛待。
只是,身為一個母親,只要孩子不在身邊,她就會擔心。
非關其他,母性而已。
“哎呀,他那麼皮,好衣服讓他穿了也是糟踐!”
顧二嫂已經心動了,卻還是假模假樣的推辭著。
顧傾城笑得愈發真誠,“怎麼就糟踐了?二嫂,你得這麼想,如果沒有衣服,虎子可能就直接磨破皮了。”
衣服除了保暖,還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在顧傾城這樣沒有經歷過艱苦歲月,不習慣勤儉節約的人來說,只要東西發揮了“用處”,那就不是浪費。
顧二嫂:……咦,還能這麼說?
不過,顧二嫂是從小就苦過來的,她活到三十歲,也沒有穿過幾件新衣服。
對於真正的貧苦百姓來說,磨破衣服可比磨破皮強多了。
人,跟布料、食物等這些稀缺的物資比起來,反倒沒有那麼的金貴。
“……小妮進了城、有了本事,人就變得不一樣了。多矜貴,多講究啊。”
顧二嫂雖然不贊同顧傾城的說法,但她還是感受到了小姑子的善意。
她是個掐尖兒好強的人,也靠著一張巧嘴兒外加巧手,在孃家、婆家都過得不錯。
她更喜歡佔便宜。
一個弄不好啊,估計就是極品一樣的存在。
但,在顧傾城這裡,顧二嫂是生不出半點這樣的心思——
自己都還沒有暗搓搓的算計呢,人家小姑子就主動把東西給了她。
她還鬧啥?
極品也是要臉的。
在能夠確保利益的前提下,顧二嫂又何嘗願意撒潑打滾的折騰?
至於貪心不足?
呵,她又不傻,一頓好和頓頓好,她還是分得清的。
這不,顧二嫂正想著怎麼給自己弄快布料呢,小姑子就指著一塊好看的花布說,“這次去的是印染廠,有一些印壞的花布,丟了也是可惜,便給了我!”
“嫂子,我有單位發的工作服,平時也用不上。你把這布拿去給自己做件衣服吧。”
顧二嫂:……
她都驚喜壞了,好不好?
慌忙開啟那疊布,展開,仔細的看了看,所謂“印壞的”,只是一點點的錯印,不仔細看,根本就不明顯。
再者,就算明顯了又如何?
這是新的!沒有補丁的!
顧二嫂也就結婚的時候,穿了件簇新的衣服。
這都好幾年了,她都沒能做件新衣服。
現在呢,進城幫襯小姑子沒幾天,就、就——
“哎呀,小妮,話可不能這麼說。你平時上班穿工作服,難道下班還不興穿件好看的?”
“這花布,我還是、還是給你做件新褂子吧。”
顧二嫂嘴裡說著退讓的話,拿著花布的手,還不停的往顧傾城跟前伸。
但從她的神情看出來,她是真的捨不得。
顧傾城見狀,暗自好笑,卻也沒有表露出來。
她揚起精緻白皙的盛世美顏,“都說‘人靠衣裳馬靠鞍’。不過,二嫂,你看我,還需要衣服來映襯嗎?”
顧二嫂:……還真不用!
就小姑子這副皮囊,披個麻袋都好看哇。
見顧傾城把話都說道這個份兒上了,顧二嫂也就沒有假惺惺的退讓。
不過,她還是喜滋滋的表示,“我看這塊花布尺寸不小,能夠裁出一大一小兩件衣服。”
大的那件,自然是她顧二嫂的。
小的那件嘛,就給喬巧。
顧二嫂就是這麼的精明,知道顧傾城最在意的人是誰。
“聰明!”
顧傾城暗暗讚歎了一句。
還是那句話,人可以壞,但不能蠢。
顧傾城就喜歡跟聰明人打交道。
顧傾城是真大方,顧二嫂也是真精明。
所以,這對姑嫂相處的就十分和諧。
顧二嫂非常稱職的帶入了“管家婆”的身份,咳咳,不是保姆。
因為顧傾城的家裡根本不缺人幹活兒。
顧二嫂要做的,就是看著那些學徒,然後做些更精細的活計。
比如做衣服,比如跟周圍的大媽大嬸們閒聊。
每天顧傾城回家,都能從顧二嫂口中得到衚衕裡的最新八卦。
顧傾城的小院,也愈發有了“家”的氣息。
……
“呀!腳踏車?”
“華子,你行啊,居然都騎上腳踏車了?快說,哪兒弄來的?”
“不會是接的你師傅的吧,騎的時候,可得愛惜著些,千萬別給磕壞嘍!”
這天傍晚,大雜院的一些大嬸大媽坐在門口,一邊閒聊,一邊看著四周。
千萬別小瞧這些中老年婦女,所謂的“小腳偵緝隊”,說得就是她們。
周圍要是有個風吹草動,她們準能第一個發現。
當然,他們的初衷可能只是單純的八卦,但原因和過程不重要,結果才最關鍵。
某些時候,大媽們總能發揮神奇的作用呢!
某個大媽抬眼就看到衚衕口有人騎著車子過來,她眯著眼睛,仔細看了看,發現竟然是後院的呂新華。
其他的大媽們也都發現了,紛紛站起身,團團圍住了呂新華和那輛腳踏車。
二八大槓,車架十分結實。
車身上刷著鋥亮的黑漆,看著就無比氣派。
“哎呀,這好像是新的啊!”
“華子,難道是你買的?”
大媽們小心翼翼的摸著腳踏車,眼底帶著明顯的羨慕嫉妒。
“嗯!剛買的!”
呂新華已經在汽車班工作兩個多月了。
他也終於哄得師傅帶他出去跑長途。
昨兒剛回來,靠著司機們慣用的手段,呂新華狠賺了一筆。
呂新華比前輩們更大膽,腦子也更活泛。
他的外快,賺得也就最多。
跑去黑市買了張腳踏車票,居然還能剩下買腳踏車的錢。
沒說的,一個字——買!
今天剛下班,呂新華就揣著錢和票去了百貨大樓,然後就推了輛鳳凰牌的腳踏車。
若是擱在後世,呂新華根本就看不上這種又笨又醜的鐵傢伙。
但,在這個時代,腳踏車是堪比邁巴赫的存在。
哦不,不對,是比豪車都拉風的存在。
因為在後世,不是所有人都認識豪車品牌,但在六零年代,所有人都知道腳踏車的價值。
“咦?華子應該算是咱們大院第一個買腳踏車的年青一代吧。”
人們似乎很容易攀比,總愛評個“第一”。
大院裡十多戶人家,呂新華這一代也有三四個年輕人。
鄰居們難免就會在這些同輩人中比來比去。
過去,呂新華並不突出。
他本人的條件不錯,但家庭太拖累了。
反倒是與他同齡的喬建國,比他更受推崇。
還有一兩個比他們小兩三歲的孩子,隨著中學畢業,開始找工作,也有了跟呂新華這樣的“大哥哥”對比的資格。
“馬氏還真是華子的貴人,自打被她抽了一巴掌,這華子啊,是一天比一天有出息!”
“可不是嘛,現在居然連腳踏車都買上了!”
鄰居們看著呂新華騎著鋥明瓦亮的腳踏車疾馳而去,再次感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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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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