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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是一個皆大歡喜的事情。

諾曼·奧斯本並沒有看見軍方的撒迪厄斯·羅斯將軍從奧斯本生物撤資,甚至,在臨走的時候,羅斯將軍還表示他會安排人體實驗的一些相關事宜。

聯邦招募人體實驗,一次,最少也要兩千美刀,而在東方,在咖哩國,十美刀就可以找到一個試驗品了,甚至,量大還能有優惠的。

所以。

這些年,聯邦本地的資本家沒有選擇讓自己人參加藥物實驗,不是因為他們突然間有了良心,而是因為,本地人太貴,而且容易引起法務糾紛,但在咖哩國,一個本地人的費用都可以僱傭兩百個試驗品了,資本家可不是善心,有便宜的,為毛要用貴的呢。

反正咖哩國都沒有把那些試驗品當人,他們,更加毫無心理負擔的。

而康納斯博士實驗小組的成員也很高興。

有錢了。

終於可以想買什麼裝置就買什麼裝置了,什麼各種色譜儀,康納斯博士已經迫不及待的直接下了五臺的訂單了。

格溫也很高興。

畢竟,幫助別人,總是一件快樂的事情。

所以……

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故事。

不對。

有個人肯定是不高興的。

門德爾·史姆博士肯定是高興不起來的,畢竟,人體增強工程什麼的,是奧斯本生物與軍方合資的,而在這麼多年,軍方的大力贊助下,門德爾·史姆博士有關『人體增強工程』的進展是緩慢的,當時在物理學領域,比如那什麼飛行器,倒是鼓搗出了一大堆。

眼下?

軍方停止對其的贊助了,向來花錢大手大腳的門德爾·史姆博士能高興的起來嗎,最重要的一點,他可是差一點兒害得奧斯本生物失去軍方背景的,要不是關鍵時刻,格溫及時出現,力挽狂瀾,將軍方贊助還留在了奧斯本生物當中,甚至也因此讓諾曼·奧斯本改成了羅斯將軍的合夥人,恐怕,諾曼·奧斯本殺了史姆博士都不會解恨的。

不過,也懸了。

科學家有傲骨,但,諾曼·奧斯本表示,資本家,有屠刀!

坦白來講,等到明天,如果有人報警說,門德爾·史姆博士失蹤了,洛克都不會有任何心理波動的。

畢竟,誰讓這個史姆博士差點兒讓奧斯本生物失去軍方這層虎皮呢。

別忘了。

諾曼·奧斯本已經快掛了,這麼多年來,沒有找到能夠治癒他的藥劑,能讓諾曼·奧斯本牽掛的,就剩下他打下來的江山了。

果然。

第二天。

格溫洗完澡之後,用毛巾卷著自己的長髮,沿著旋轉樓梯走下去,看著那坐在吧檯上,喝著早上第一杯波本邊看著報紙的洛克一臉驚訝的說道:“門德爾·史姆博士昨天因為心臟病突發,死在實驗室了,天啦,我們昨天才見過他的。”

我猜的果然沒錯。

諾曼·奧斯本是一隻快要病死的老虎,但要知道,瀕死的老虎,才是最可怕的。

洛克心中如是想著,抬頭:“是嗎?”

格溫嗯了一聲,坐到了對面的高腳凳上,將手機翻轉:“你看,工作群有人發圖片呢,警署的人已經將史姆博士的實驗室給封鎖了。”

說著。

格溫搖頭道:“不行,我要問問爸爸。”

洛克挑眉,不過,還沒等他說什麼呢,格溫已經一個電話,直接撥打給喬治了,然後,穿著睡衣,直接朝著露臺那邊走去了。

過了一會兒。

格溫重新走了回來,吐了吐舌頭,很可愛。

洛克說道:“喬治忙得團團轉?”

格溫抬頭:“你偷聽了?”

洛克笑了。

“號稱紐約城黑幫皇帝的金並掛了,整個紐約城……不對,整個東海岸的黑幫都在比賽誰會繼承金並的位置呢,夜裡的紐約城估計熱鬧得跟遊樂園一樣了,你夜裡沒聽見各地的哇嗚聲嗎?”

“……沒有啊。”

格溫眨了眨眼,重新坐下,搖頭道:“我什麼都沒聽見,就感覺,一覺醒來,就早上了。”

那就對了。

洛克見狀,暗道了一聲。

昨天夜裡,他可是加了一個班的。

一句話。

他說過,誰敢動格溫一根汗毛,哪怕是有這個想法,他都要讓對方十族陪葬。

洛克說到做到。

所以……

靶眼萊斯特的十族,在昨晚,徹底的無了。

還好。

靶眼萊斯特的十族,最遠的,距離紐約城也不過是兩百公里的距離,洛克大概是夜裡兩點鐘去加班的,等手起刀落了最後一個,在趕回來,也差不多是五點鐘了,然後,加緊洗漱了一下,等再一次躺在床上的時候,時間剛剛好是六點。

正好是起床時間。

至於格溫為什麼沒發現?

女巫狀態切換一下,給一個美妙夢境的魔法,不僅僅能讓格溫察覺不到,甚至,還能讓格溫一覺醒來精神奕奕。

格溫眨了眨眼睛,沉默了一會兒:“那我們最近晚上還是不要出去了。”

外面太危險了。

洛克聳肩道:“我們晚上,也沒啥娛樂活動啊。”

想要有娛樂活動,還是要等到二十一歲之後,那個時候,資本社會的腐敗生活,才會徹底張開她那矜持了二十一年的大腿。

格溫點了點頭,朝著樓上走去:“我把髒衣服洗掉,待會辛迪會過來,記得給辛迪開下門。”

洛克看著格溫上樓梯的背影,微笑道:“好。”

不需要磨合與融入。

一天的時間,格溫和洛克磨合的已經很好了,而且,格溫,也已經自動的代入了女主人的角色了。

洗衣房間。

吹好了頭髮的格溫將髒衣簍提拉到了洗衣房,準備將衣服丟進去清洗自動烘乾,等逛完街回來之後,衣服也差不多就幹了。

“咦?”

格溫開啟洗衣機,往裡面丟著她和洛克外套的時候,鼻尖皺了皺,然後,收回,看著手上洛克的這件西裝外套:“怎麼又把西裝給丟進來了。”

手工西裝是不能用洗衣機洗的,都是讓乾洗店那邊幫忙清潔的,最起碼,喬治的手工西裝,是怎麼做的。

但洛克,似乎不管不顧,髒了就丟洗衣機。

本來格溫還好奇,為啥洛克一天到晚穿西裝,西裝從來不皺也不臭呢,不過沒好意思問,等到她昨晚去衣帽間準備收拾一下,給她的衣服騰位置的時候,拉開那掛衣欄……

好傢伙。

格溫看著那一套又一套,嶄新,純手工定做,一天換一套,都夠洛克換一個月的西裝的時候,徹底的震驚了。

她嚴重懷疑,洛克完全就是將手工西裝當成了一次性內褲一樣穿了。

太浪費了。

留下來,乾洗一下,給爸爸都好。

格溫心中如是想著,將洗衣機開啟,然後,將格溫的西裝外套和褲子還有襯衫什麼的摺疊好,準備到時候和辛迪去逛街的時候,丟乾洗店去。

就在這時。

“這是什麼?”

格溫整理著洛克西褲的時候,眨了眨眼,看著似乎沾到褲腳上的暗紅色汙漬,還沒放到鼻尖呢,似乎就明白是什麼東西了:“血?”

等褲腳拿到鼻尖之後,格溫更加確定了。

這是血。

“可是……”

格溫再一次嗅了嗅,確認了一下,皺眉道:“洛克的褲腳,怎麼沾到血了?”

她也沒發現洛克有什麼地方受傷啊。

難道是昨天在實驗室的時候,不小心粘上的?

格溫心中如是想著,用手試探了一下,隨即搖了搖頭,如果是昨天的,就算是鮮血,到這個時候也應該凝固了。

那這是什麼?

格溫抱著衣服,從洗衣房裡面走了出來,然後抱著衣服走了下去,朝著樓下的洛克說道:“洛克,家裡的醫藥箱呢?”

洛克抬頭:“醫藥箱?”

格溫嗯了一聲。

洛克看著走下來,抱著他西裝的格溫,微微一愣,隨即搖頭道:“格溫,我以為你昨晚是說笑的,你不會真的打算把衣服給喬治吧,你這麼做,不會增加我和喬治之間的友誼的,只會讓喬治對我的意見加深的,你就算是要送,拿套新的啊,別拿舊的。”

這要是把他穿過的衣服給喬治。

洛克根本不用去想,都可以斷定,喬治一定會發瘋的,也許,剛開始的時候會欣慰一下,但欣慰之後,怒火會全面傾瀉到他這邊來的。

格溫白了一個洛克:“我說笑的而已,你褲腳上有血漬,我看看。”

洛克眉毛一挑:“血漬?”

格溫嗯了一聲,將褲腳撐開,看去洛克:“你看,是不是。”

洛克落眼看去。

謝特。

一定是昨晚不小心濺到的。

沒辦法,都血流成河了,雖然已經很小心了,但這種事情,還是很難免的。

洛克心中想著,湊近,嗅了嗅:“還真是,該死的切斯特。”

格溫眨眼:“切斯特先生?”

洛克重新坐下,笑了一聲道:“昨晚我不是下去一趟了嗎?”

格溫點了點頭:“你不是說,去買披薩的嗎?”

洛克嗯了一聲,他實際上是藉著買披薩去把資料給接收一下的,要不然,他昨天夜裡加個屁的班:“當時出來的時候,正好看到了切斯特,那傢伙的後備箱裡面都是血,給我一塊大牛排,死活讓我帶上來,一定是那個時候不小心沾染上去的。”

格溫眨了眨眼睛:“……是這樣嗎?”

洛克點頭。

“肯定是,那該死的切斯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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