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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母在旁邊雙眼發光地問:“元春呀,你在外國每月能賺多少?”
趙元春簽著字,隨口答了一句:“三千。”工資加上兼職,每週三千。
“才三千?”趙母有點不相信。
趙元春淡淡地說:“外幣。”
趙立夏立即反駁:“媽,姐騙我們呢,你沒見這包,名牌,至少一二萬呢!”
趙元春頭都沒抬,眼神都沒甩過去:“高仿的。”眼光不錯,摺合下來一萬多。
趙母問了下利率,一比七左右。立即又來精神了:“三千差不多就是二萬多咯,那也不錯呀。元春呀,你什麼時候回去,要不就帶著你弟弟一起去吧,讓他賺點錢。都二十好幾了,多賺點錢也能娶個媳婦。”
畢業後就混吃等死,到了國外也還是老樣子。難道想靠她養著?
確定沒她什麼事後,趙元春放下筆站了起來:“還有二萬元,我去銀行取錢,你們先辦著,辦完後去吃飯,我已經訂好位置了,我們在那裡匯合。”
先拿到錢吧,而且在這裡還要等新的房產證下來。於是趙母和趙立夏答應了。
房子過戶完,看著房產證上趙母和趙立夏的名字,兩個人嘴都合不攏了。
到了飯店,不一會兒菜上桌了,大約過年都沒有這樣的大魚大肉,兩個人於是就大吃了起來。
吃到一半,趙母問旁邊的律師:“元春呢,她去取錢應該回來了吧。”
“就是!”趙立夏拿著一個鴨腿啃著,吃得滿嘴都是油:“取個錢需要那麼長時間嘛。”
律師看了看手機後含著笑:“她是外幣兌換的,需要時間。”
“這樣呀!”趙母這才打消疑慮,繼續吃了起來。
過了會兒,短訊息發來,律師看了後站起來,從公文包裡取出二萬元放在桌面上,並且掏出一張紙放在他們面前:“這是趙元春女士託我轉交給趙立夏的,麻煩趙立夏先生簽收。”
“什麼?”母子兩個頓時愣住了。
律師平靜溫和地說:“趙女士有事先走了,麻煩趙立夏先生簽收一下,我的事也就辦完了。”
此時此刻,趙元春已經下了計程車,上了去省會城市的高鐵上,用手機定著回程的飛機票。
趙立夏頓時炸了,跳了起來:“什麼意思,她不會來了嗎?”
經過這段時間的接觸,已經知道基本情況,律師依舊公式化地溫和說:“房子已經過戶給你們了,贍養協議已經生效,這二萬元如果不牽收的話,也不影響協議的有效性。建議你們簽收!”
“這個白眼狼呀~”趙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拍著大腿嚎啕大哭起來:“虧我養她那麼大,供她讀書,現在到了國外就翻臉不認人了,就連親孃和親弟弟都不要了。”
引來一些食客和服務員探頭檢視。這包房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
律師不急不忙,等到趙母嚎了一會兒後,依舊用不鹹不淡的口吻:“協議上已經說明了,只要趙立夏擔負起所有贍養義務,房子歸趙立夏和你所有。這二萬元你們到底要不要,不要的話,我先拿走了!”
如果二萬元拿走了,還真不知道去哪裡再去要。
趙立夏氣呼呼地拿起錢數了數,對了數目後,在簽收證明上籤了字。
律師收起證明,立即告辭:“這裡的酒菜都已經結賬,如果還需要增加,則要自己付款,我先走了。”拿起公文包就走,這對母子也是奇葩,幸好他沒攤上這樣的。
一個負責這個包間的服務員,走到門口看了看他們,小心翼翼地問:“請問,你們還吃嗎?”一個勁地嚎,嚇都嚇死人。要不是客戶,早就趕出去了。
“吃,為什麼不吃?”律師都走了,趙母氣鼓鼓地站起來,走到桌邊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往嘴裡塞。
想想一桌子的菜吃不完,她喊著:“服務員,拿幾個打包盒來。能加飯嗎,不要錢的話來一碗,要大碗的!”
拎著飯盒,回到家裡。趙立夏把飯盒往桌上一扔,就坐到電腦前,開啟電腦玩起來。
“這是一個白眼狼,一套房子就打發了我們……”趙母憤憤不已地,當從包裡拿出產權證,翻開後看到自己的名字也在上面,不禁還是喜上眉梢的。畢竟還是得到了一套房,否則五百一月的贍養費拿著,要拿到猴年馬月才夠買這樣一間房呀。
她突然想起什麼:“那二萬元呢,給我!”
趙立夏打著電腦,眼睛緊盯著螢幕:“那是我姐給我的,我還要拿去還債呢!”
“還什麼債,債不是替你還光了嗎?”趙母火氣沖天地衝過去,在趙立夏口袋裡翻著。
“哎呀!”趙立夏煩躁地從衣服兜裡掏出錢,扔在了地上:“給你,給你!要錢不要命的。”
“你?”趙母瞪起了眼,彎腰撿起了錢。二刀捆紮好的錢撿起後,她什麼氣都沒了,一邊點著一邊說:“那也是為了你,存著以後可以討老婆。”手指嘴裡沾了點口水,繼續數。
趙元春回去了,在兼職的培訓學校裡,碰到了邁克。
邁克用字正腔圓的中文問:“回來了?”
“是的,回來了!”趙元春從來沒感覺過的輕鬆,她想了想後,自信地問:“你想不想告訴我,你曾經喜歡過誰?”
邁克一愣,就聽到趙元春含著笑,繼續問:“有過幾個女朋友,畢業舞會是和誰一起去的?”
她現在是一個有事業、有文憑,不受任何負擔的自由人。她可以為自己考慮將來了!
邁克頓悟,心跳一下加快了,為了這一刻,他等了足足有五年。他卻沒有正面回答:“我每月現在能賺三萬刀,以後還會更多;房子買了寫你名字;我媽和你掉進水裡,我先救你,因為我媽會游泳!”
兩個人相互看著,相對而笑……幸福有時就算來得晚點也不要緊,只要成熟了,自然水到渠成。
趙元春在三十歲時,沒有在大學研究生宿舍的衛生間,也沒用毛巾掛著脖子吊在水龍頭下。她披上了婚紗,在教堂裡走向了自己的丈夫邁克。而她的戶口已經被登出掉,拿到了這個國家的綠卡。從此後,這裡是她第二個故鄉,之前的已經不想再回去了。
與此同時,律師又找到了趙立夏,遞上了一本戶口簿:“這是趙元春女士託我送來的,她的戶口已經遷掉了,以後你就是戶主。”
不久後,趙母用省吃儉用的十八萬彩禮替趙立夏娶來了一個媳婦。因為趙立夏只管玩遊戲,什麼事都不幹,為此沒少吵過。終於媳婦受不了,扔下孩子就走了。留下趙母擺著攤,照顧著孫子和兒子,一直到去世,趙立夏這才去找了一份工作,兒子一直呈放養狀態。
趙元春一直未回國,哪怕趙母去世前,想見她最後一面,都未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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