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條鞭法,農業稅制改革的起點
寒梅驚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三十章 一條鞭法,農業稅制改革的起點,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寒梅驚雪,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錢,是一個巨大的問題。
當下的戶部其實並不算太難,戶部尚書黃子澄,右侍郎卓敬等人還相對輕鬆。無他,朱元璋打下的底子還是值得肯定的,起碼朝廷當下並不缺錢糧。
想想也是,建文帝和朱棣打了四年仗,錢糧都跟得上,沒道理自己搞點改革,就沒錢了吧。
但光吃老底也不是個辦法,只靠著朱元璋的制度執行下去,大明的國運依舊無法改變,施加給大明百姓的苦難,還是會出現。
這不是朱允炆希望看到的結果,所以,確定商人地位,改變朱元璋重農抑商的政策,大力發展工商業,將會成為朱允炆的必然選擇。
然而,工商業的發展,一個前提便是物產豐富、人員流動自由。
按照朱元璋設定的軍、農、匠三籍,子子孫孫都需要幹這一行。
是農民,那一萬年也是農民,是軍戶,就算你家死絕了,你也得找個人替你當兵,至於找的人是你侄子還是外甥,不重要。
戶籍制度不改革,是無法推動商業改革的。
而戶籍制度的改革,還涉及到了土地改革,土地稅制。
一重重的問題,不是說給商人鬆綁,經濟就能發展起來,市場就能繁榮,自己就能坐享稅收。
“說到底,還是需要先解放勞動力啊。”
不解放農民,底層問題就不斷出現;
不解放農民,城裡就沒有剩餘勞動力;
不解放農民,商業就沒辦法發展起來……
一環接一環的背後,便是土地的問題。
朱允炆將目光投向了土地稅制問題。
明朝在農業稅方面,主要是田賦。
田賦採取的是兩稅制,即每年農曆八月徵收夏季稅,秋收之後的第二個月再徵收秋糧稅。
稅率大致是總收成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在明初,夏季稅與秋糧稅都用穀物繳付,即採取實物納稅的方式。收稅時,大家車推肩扛的帶著糧食去繳稅,官府將收到的穀物,以各種方式解送南京。
朝廷拿著這些穀物,來支付皇親國戚、文武百官的俸祿和士兵的糧餉。
發工資的時候,一品大員發幾袋米,九品芝麻官領多少米,這都是有定額的,大家到時候拿著麻袋去領就行。
明代初期官員的俸祿,基本單位往往不是錢的單位“兩”,而是糧食單位“石”。
當然,這種以糧食當工資的方式,也不是皇上摳門,而是就當時而言,穀物這東西是硬通貨。
說白點,你扛著穀物上街買菜買豆腐,人家是會賣給你的。
在明代中後期,白銀逐漸成為了硬通貨,一些人可以不再繳納穀物,而是折算為銀兩。
當然,這並沒有形成統一制度,施行起來相當混雜。
除了田賦之外,還有丁賦、差役。
朱允炆想要改變這一切,就必須改變農業稅的問題。
在大明初期,農業稅佔據中央財政的絕對大頭,商業稅基本上只能算零頭,抹掉都不心疼的那種。
想要改變農業稅制,可不是說兩句話便可以做到的事。
怎麼改變?
後世交公糧了幾十年,支撐著城市工商業發展,後來城市反補農村,時機成熟,便取消了農業稅,已經沒這個稅種了。
朱允炆能取消農業稅嗎?
敢取消嗎?
取消了之後整個大明的統治基礎就喪失了,不滅亡才怪。
可採取怎麼樣的方法來鬆綁農戶?
朱允炆想起了大明最偉大的政治家與改革家張居正,這個大明最牛的首輔,改革中施行的“一條鞭法”在後世歷史書中,有著相當高的評價。
而這個評價,擁有著一個鮮明的字眼:
劃時代!
明代之後,清朝延續了一條鞭法,後來又發展為了攤丁入畝。
“召內閣大臣,戶部尚書、侍郎。”
朱允炆下定了決心,將“一條鞭法”提前一百八十三年,搬上歷史舞臺。
一條鞭法的核心,便是將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徵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
當一條鞭法擺放在內閣與戶部尚書黃子澄、右侍郎卓敬面前時,眾人半天都沒說話。
“皇上,如此制度,似有玄機,頗為奧妙,然而,臣不建議施行。”
黃子澄思索許久,才謹慎地說道。
朱允炆也沒想著讓這些人一下子就接受,便問道:“說說你的看法。”
黃子澄直言道:“其一,採取一條鞭法,未必可適用於全國。江南地土沃饒,物產豐厚,若以此折算,自是輕鬆。可江北之地,土瘠少產者眾,以此折算,是否偏頗?其二,一旦施行一條鞭法無法供應財政,另增徭役賦稅,是否有害於民?”
“其三,以穀物折算為銀子,自是省卻不少麻煩,然而農民沒有銀子,只能在繳稅之前,去找商人兌換,一旦銀價被蓄意提高,銀貴谷賤之下,民如何安生?”
朱允炆看著黃子澄,沒發現這個傢伙對於搞經濟還是有點見識的。
解縉搖了搖頭,起身說道:“皇上,剛剛黃尚書所言句句有理,然而在臣看來,一條鞭法,利大於弊,應該施行。”
朱允炆看向解縉,點頭道:“說說吧。”
解縉直言道:“一條鞭法,綜田賦、徭役、雜徵為一體,可避底層官員反覆徵收,多次盤削,有利於降低民戶負重。我大明役銀編審主要為裡甲,裡別之間民戶負擔畸輕畸重的問題十分突出,而採取此法,則可可緩解該問題,對農田之業而言,是有好處的,這是其一。”
“其二,以銀幣代替實物,可以規避每年各地解送京師的錢糧損耗。若朝廷需要了糧食,只需以酬調撥便可,再無空勞農戶之事。”
“其三,一條鞭法施行,可以降低課稅支出,官府拿出賦役清單,各戶完成清單,一不需里長介入,二無糧長舞弊,三無公糧損耗。由此,臣認為,此法可取。”
朱允炆讚賞地看了看解縉,將目光看向內閣大臣鬱新,問道:“鬱閣老可是老戶部尚書,有什麼見解,可以暢談。”
鬱新淡然一笑,對於新皇上這種虛懷若谷的態度十分欣賞,說道:“臣附議解閣臣,此法確實可行。說來慚愧,臣等才智庸庸,未曾想到如此之妙法。仔細想想,黃尚書的話也是中肯的,有些問題,確實是需要解決。”
“就臣來看,此法雖新,但卻顯得厚重與踏實,若上下同心,必可施行。臣只是擔心,這種方法推及至州府縣,底層官員便少了盤削機會,恐會惡意抵制,以皇上之名,亂行此法,擾民害民。”
朱允炆瞳孔微微一凝,鬱新果然老道,他清楚一條鞭法的作用,也清楚其不足,更清楚的是,這種方法能不能施行,關鍵不在中央,而在地方配不配合。
若是地方官府、豪強劣紳帶頭反對,再好的制度落實不到末端,那也是無濟於事,甚至是,有害於民!
朱允炆凝重地點了點頭,起身說道:“諸位,你們只看到了當下,卻沒有看到發展之未來。每一天,每一年,親王、大臣、地主、富商,都在不斷兼併土地,甚至會想法設法拿走農民的土地。一旦農民遭遇點災荒水患,只能賣掉田地,成為毫無自由的佃農。”
“呵呵,可笑的是,佃農付出努力,到最後也只能落個貧困潦倒。而收到的糧食,最終便落入了親王、大臣、地主、富商手中,有些人是不繳稅的,有些人是逃避賦稅的。到那時候,土地都在那些人手中,國家賦稅還能有多少?”
“再說北面,北蒙勢力猶在,他們必然會屢屢南下犯我邊疆,而在沿海,還會出現海盜、倭寇,官員要俸祿,軍隊要錢糧,以少的財政,抵龐大支出,如何能維持大明天下?”
“不能!所以,我們不僅要改革農業稅制,還要改革土地制,更要改革商制!朕告訴你們,想要一個強大、富庶的大明,就需要有開闢盛世的勇氣!敢於走一條前無古人的道路!”
鬱新、張紞、解縉、黃子澄、卓敬看著豪情壯志的朱允炆,心中也燃起了一團火。
從朱允炆的話中可以看得出來,他的眼裡,並不只是農業稅制的問題,而是整個帝國的問題!他的目光,不僅看著現在,還看著未來!
侍奉如此帝王,當是臣子之幸!
“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釐定出一個可行方案,找出問題,如何解決問題,一併提出。若內閣、戶部仍不足解決,可群策群力,於國子監調部分監生參與其中。”
朱允炆下了命令。
雖然朱允炆堅定著改革的決心,但卻並沒有急於邁出第一步。
而牽制住朱允炆手腳的,依舊是藩王問題,具體而言,還是燕王朱棣!
八月十六日,燕王朱棣離開京師,在過了長江之後,星夜兼程,直奔北平府。就在朱棣抵達徐州的時候,平安、盛庸在北平府,開始了行動。
九月五日,盛庸先後罷免,調離了三十二名軍中將領,並從軍中挑選人才,委以重任。
九月六日,平安調動大軍,換防北平防務,原本負責防務的軍隊,則開往臨清等地練兵。
九月七日,瞿能在山海關大練兵。
……
九月九日,平安收到新兵之策施行令,開始在北平府周圍,推行新軍之策。
PS:
文中提到提前一百八十三年推行“一條鞭法”,這裡是以張居正推廣“一條鞭法”的時間為準,首創者是明代桂萼,於嘉靖十年即1530提出,張居正於萬曆九年即1581推行全國,以後者時間為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