鑲黃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七百九十九章 孰優孰劣,國潮1980,鑲黃旗,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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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商業文化存在著顯著的差異,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兒。
究其原因,還是文化歷史不同發展方向,所導致的價值觀的差異。
西方人的歷史短暫,又長期靠宗教解決精神需求,對於人性的研究和理解比較膚淺。
尤其西方發達國家的輝煌無不建立在殖民主義,燒殺擄掠的基礎上。
嚐到了霸凌甜頭,他們在商業活動中也就一直都傾向於成就取向。
重功利,也信奉個人主義,充滿了野蠻的侵略性。
而華夏是擁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國,沒有神權對國家統治進行干預的土壤。
為統治者掌控國家便利,所有的經史子集幾乎都是對人性和人心的理解。
所以就連我們的封建帝王都把自我節制,戒急用忍,當成必要的功課。
非常懂得“和”字之重要,在政治上運用權術,追求的是一種平衡狀態。
何況華夏大地的經濟基礎又是建立在農業文明上的。
華夏的老百姓生活比較穩定,能夠較長享受太平年月的安居樂業。
所以華夏民眾對政令排程和執行,也遠比西方人順從。
集體主義在潛移默化中早已深入民心。
為此,傳統的華夏商人,在商業活動裡往往更看重聲譽地位和關係背景等因素。
重視與人合作,保持同業和諧,會主動行善舉,可以稱作歸屬取向。
至於孰優孰劣?
如果拋開其他因素的干預,只分析商業模式的價效比和對社會的影響,這其實完全就是一目瞭然的事兒。
但很可惜的是,由於曾經科技水平落後和國家發生動盪的原因,華夏的商業倫理在當代基本泯滅。
已經不再為人所知,不再為人看重了。
而用強盜的方式取得巨大成功的西方商業倫理卻被世人推崇,好像成了唯一的真理。
這不能不說,真是人世間的莫大笑話!
不過好就好在,共和國已經恢復了國家穩定,在商業領域也放開了管束,終於為華夏傳統商業文化的復甦提供了條件。
像寧衛民就是在不知不覺中,走在這條路上。
他不是不懂得可以用專利去脅迫別人。
要是上輩子的他,肯定毫不猶豫就這麼幹了。
可這輩子所見所聞,所知所學,已經徹底改變了他的想法。
他反而認為這種行事方法是一種急功近利,為自己埋雷的愚蠢選擇。
因為他已經體會到真正的商業市場,不論成熟與否,都是複雜環境,受到不同的制約。
任何企業都脫離不開外部環境的影響,絕不能只專注自身的壯大。
尤其是對於產品效能差不多,很難做到明顯優勢的行業,就更是如此。
最終一個企業能否做大做強,起決定性作用還是外部關係和諧與否。
說白了,雖然內部外部的關係對企業都很重要。
但內部管理理順比較容易,而維持阿浩外部關係是特別難啊!
西方人的著眼點,完全是本末倒置,給整反了。
而像曾憲梓這樣有能力,有才幹,又有道德的合作伙伴,完全可遇而不可求的。
正所謂強扭的瓜兒不甜,他幹嘛非得在人家心裡埋上一根尖刺呢?
難道日後還要讓皮爾卡頓公司永遠防備金利來會回捅一刀,那這樣的合作又能維持多久呢?
事實證明,他的選擇是對的。
雖然表面上他已經放棄了脅迫的方式,但這種可能性終究是客觀存在的。
擁有專利的皮爾卡頓公司始終是佔有主動性的一方,能夠對金利來的選擇形成足夠的威懾,即便是達成合作後也是如此。
而且曾憲梓也不能不為此深感承情。
再加上金利來由下及上的商業方向和皮爾卡頓由上及下的商業方向,相向而來。
雙方可以合作基礎和專案簡直太契合了。
任何一方都能從中獲得莫大的好處,誰都實難捨棄。
於是當曾憲梓在得到充分的時間,對這份合作計劃書仔仔細細,認認真真的研究之後。
接下來的正式談判進行的非常順利,也非常高效。
完全不同於西方人談判時經常會出現的場面。
沒有唇槍舌劍,沒有人摔杯子砸碗,沒有歇斯底里的拍桌子咒罵。
雙方的參與者都知道怎麼給面子,怎麼維護彼此的體面。
所以幾乎是在一團和氣裡,僅僅花費了一兩天的談判時間,雙方就簽訂完成了大部分的合作條款,可謂成果巨大。
具體說來,雙方首先約定共同出資二百萬元,組建易拉得領帶公司。
由於皮爾卡頓佔據專利優勢,寧衛民要求出資八十萬,佔據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而金利來也對此表示認可,答應出資一百二十萬,佔有四成的股份。
然後雙方都達成一致,易拉得領帶會以新品牌的獨立專櫃形式進入京城、滬海、花城、深圳的大商場裡進行售賣。
同時還確定了金利來專門負責高階易拉得領帶生產,皮爾卡頓用京城的生產渠道負責低端領帶生產的分工。
以及未來共同打擊假貨,跟各級政府溝通,維護共同權益的約定。
另外,鑑於皮爾卡頓此時在內地的名氣實在是太大,雙方在專營店的經營成本和鋪貨渠道上的互惠互利又太大。
曾憲梓為了換取在內地彼此的廣告上標註對方為戰略合作伙伴的權力。
甚至自己破了不替別的企業生產貼牌貨的規矩。
答應為皮爾卡頓生產幾款高階領帶和皮具,而且承諾不會外流,只在皮爾卡頓的專營店裡進行銷售。
可以說,這已經完全實現了寧衛民心中的談判預期了。
更別說金利來在廣告方面的投入是非常有魄力,很有眼光的。
由於知道皮爾卡頓公司佔有《新聞聯播》前的五十秒廣告,曾憲梓主動詢問起了這件事,討論起這個黃金廣告時段的價效比。
寧衛民甚至還把《新聞聯播》前的五十秒廣告切了十五秒,以二百萬一年的價錢轉賣給了金利來。
這就更得說是雙方一拍即合,你情我願的意外收穫了。
至於曾憲梓本人,最後回到港城,反而糾結在了一個難以做出選擇問題上——是否要把自己的專櫃也擺進皮爾卡頓在內地的專營店?
好處是立竿見影的,肯定能借著皮爾卡頓的名氣和渠道,提升金利來的品牌地位,提升銷售。
但無疑也會讓內地的顧客產生一種誤解,多半會認為金利來是覆蓋在皮爾卡頓羽翼下的子品牌。
不過對於這一點,寧衛民就愛莫能助了。
這隻能由曾憲梓自己分析利弊得失,做出判斷和選擇。
總而言之,從寧衛民發出合作訊號開始,僅僅十一天的時間,皮爾卡頓就和金利來完成了合作協議的談判。
而且雙方還透過談判增加了互信與情感,為日後的團結協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這樣的效率和成果簡直是奇蹟。
如果不是雙方都是華夏人,都有同樣的商業倫理和思維模式,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
所以不用說,寧衛民事後又因此獲得了兩位大老闆的表彰。
這份合作協議的條款對於皮爾卡頓公司有多麼合適,所代表的長遠利益有多麼豐厚,完全是肉眼可以看得見的。
尤其寧衛民能把廣告時段切分,且以如此的高價賣出去,在兩位老闆的眼裡簡直乾的太漂亮了。
說白了,等於收了金利來一年的廣告費,就把當初皮爾卡頓在廣告時段上的全部投入都回收了,其他的是幹賺啊。
合著寧衛民不但讓皮爾卡頓公司白落易拉得公司的股份,還一下子就把獎勵給他的百萬法郎都替皮爾卡頓給賺回來了。
這樣能幹的下屬,哪兒找去?
但如此一來,皮爾卡頓也不免感到有點坐蠟了,怎麼獎賞啊?
這不就顯得給寧衛民的經濟補償又薄了嗎?
最終,還是宋華桂出面替大老闆解決了這個問題,親自去找了寧衛民一趟。
甭廢話了!你小子趕緊給我升職吧!
到底是運營部一把手還是二把手其實無所謂,反正工資待遇必須得給你漲上去。
你還別覺得薄待了你,你出國也有補貼。
到時候你去了日本,日本皮爾卡頓公司,會每月給你發二十萬日元。
於是寧衛民還能怎樣啊?
面對這樣的強權,他也就只好勉為其難的低頭了。
不過這小子還真沒少在背後犯滴咕呢。
哎,資本家忒不講理啊!咱想低調點都不行!
沒轍,誰讓咱端人家的碗呢?那就得服人家的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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