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帆狗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四十九章 極度殘忍的死法,北美神探:我精通各種美式居合,一帆狗賊,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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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茲,你是想說,那傢伙是不死之人,就像電影裡那些木乃伊一樣?”

哈里一幅‘你把我們當傻子’的表情,看著霍爾茲。

霍爾茲聳聳肩:“法醫一般將不經過治療,足矣致命的傷痕,當做致命傷,我的意思是,麥克·史密斯可能有受虐癖!”

他帶著眾人,來到一個投影面前,播放出一張張舊傷痕跡:

“看到這些穿刺傷了沒有。

我以前見過。

這是一種名為骨釘的歐洲刑具造成,這玩意在中世紀出現,是那些宗教審判的最愛。

還有這個鋸齒傷。

這玩意會和鯊魚的牙齒一樣,扣進血肉之中,透過血槽線,讓你感受到血液一點點脫離的虛弱感。”

“類似的舊傷,麥克·史密斯身上,有四百多道,其中近乎致命的傷痕,將近三百道。

他除了裸露在外的脖子腦袋外,幾乎遍佈傷痕。

這種情況,即使有現代醫療支援,也必須常年累月積攢,才能活到現在,不然根本沒有人可以扛過去。”

霍爾茲又拿出一些眾人看不懂的影像:

“我對麥克·史密斯做了全面解剖。

他的身體機能,十分差,體內有很多抗生素、激素,並且體內骨骼有多處結痂,這是反覆骨骼斷裂癒合才會形成的痕跡。

這傢伙,就是頂著一具十八手的破爛軀體活著,並且時時刻刻承受著超量傷痛帶來的後續折磨。

如果不是死的太慘烈,我幾乎以為是他無法承受痛苦,選擇了自殺。”

迪恩目光從投影中挪開,直接問道:“這些舊傷,和麥克·史密斯身上的新傷,都是屬於古歐洲刑具造成?”

霍爾茲點點頭:“我發了郵件詢問了不少人,基本可以確定,全部是古代遺留下來的刑具,但麥克·史密斯身上的新傷,還是有些創新的。”

他開啟另外一個資料夾。

上百張照片,組成一個巨大的正方形照片牆,出現在眾人眼前。

霍爾茲拿出鐳射筆,圈出一個個範圍:

“麥克·史密斯死亡時間,大致可以確定為昨晚凌晨兩點到四點之間,身上的新傷痕,加起來一共有一百二十一道,其中包括了穿刺、頓挫、割傷、扎傷、火燒、冰凍、電擊.

如果加上以前的陳舊傷痕。

在麥克·史密斯身上,可以找到幾乎所有古歐洲刑具的影子。

估計中世紀最受人痛恨的異教徒,都沒有這個待遇。

因為幾乎沒有人在承受這麼多次刑罰後,還能活下來。

即使是現代也很難。

這意味著施刑人,對於這些刑罰工具和人體的瞭解,絕對不會比專業的醫生差。”

霍爾茲喘了口氣,連續幹掉兩杯咖啡後,才繼續道:

“另外,麥克·史密斯體內有藥劑注射過的痕跡。

這種藥劑,我暫時沒有找到匹配的藥劑型別,很大可能是私人配置,但透過成分,我大概可以猜出效果。

強心+鎮定!”

霍爾茲眼中閃過一絲興奮:

“人有自我保護機制。

一旦當疼痛或者情緒達到無法承受的界限,就會讓人強制陷入昏迷。

兇手為了讓麥克·史密斯保持清醒,給他注射了藥劑。

藥劑除了可以強心,阻止麥克·史密斯昏迷外,還能放大他的感官,讓他可以更清晰地感受到每種刑罰的滋味。

再聯想到他被固定、無法閉上的雙眼。

你們猜猜兇手還做了什麼殘忍的事情?”

眾人已經代入了霍爾茲描繪的麥克·史密斯慘狀,聽到霍爾茲的詢問,打著冷顫搖頭。

這已經夠生不如死了,還有更殘忍的事情?

他們已經不敢再深入聯想下去了。

霍爾茲不屑地瞥了眼這群弱雞,頗為期待地看向迪恩,希望對方可以和自己的思維同步。

這樣至少可以顯得他思維,不是那麼變態。

迪恩沒有讓他失望。

他拿出一根香菸點燃,淡淡道:

“身體的痛苦,到了一定程度後,其實人也就麻木了,但心靈的痛苦,卻會因為身體的痛苦,而前所未有的清醒!

所以,兇手在對麥克·史密斯行刑的時候,拿了一塊鏡子放在他面前,讓他親眼看著自己是怎麼被一點點另類肢解的!”

“是的,我代入這些傷痕後,最後得出的結論,也是這個!”

霍爾茲很高興有人可以和自己的思維同步。

這意味著,並不是自己想的變態,而是真理如此!

他放出最後一張照片。

這是一張高畫質的眼部特寫:

擴散暈染的黑色眼仁中,細細的灼燒中,點點星點狀血跡分佈。

棕紅相間。

居然有一種詭異的美感。

“這是典型的窒息死亡症狀,麥克·史密斯是窒息而死,他身心抵達了死亡的界限點,痛到窒息、又或者自己主動拒絕呼吸,活活把自己憋死了。”

眾人:“.”

一具上百道輕重傷痕的屍體,死因是窒息而亡,還很可能是自己拒絕呼吸,把自己活活憋死的.

你當這是不入流作家寫的偵探啊!

即使是迪恩,也有些無語道:“霍爾茲,想要自己將自己憋死,幾乎做不到的,因為身體會有自己的想法。”

這個想法,就是身體的自我求生本能。

大抵就是意識不想活了,身體卻覺得自己還可以搶救一下,無視意識對身體的控制,做出的一些不受控制的反應

所以自己憋氣殺死自己,幾乎做不到。

人有極限。

迪恩更傾向於麥克·史密斯是身心崩潰,痛到窒息的。

總之,麥克·史密斯死的很折磨。

這讓迪恩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想:兇手對麥克·史密斯,極度痛恨!

他看向霍爾茲:“對了,那隻秋田犬,你檢視情況了沒有?”

霍爾茲正享受著老亨特眾人被噁心到的嫌棄表情,聞言,咧嘴一笑,就要再點開另外一個資料夾。

老亨特連忙阻止:“霍爾茲,直接說吧,你這樣很容易讓我們代入進去,這可不好受!”

“副隊說的對!”,哈里惡狠狠瞪著霍爾茲:“你要是再敢放出那隻死狗的照片,我發誓一定會請你吃蛆蟲米飯!”

“哇哦,那東西蛋白質含量很高,淋點芥末或者番茄醬估計味道會不錯。”,霍爾茲反擊道。

yue~

哈里捂著嘴巴,退出了放映間。

霍爾茲噁心走了哈里,也就心滿意足地介紹起秋田犬的屍檢結果:

“那隻秋田犬,大概死亡時間在15-20天左右,身上有超過三十道刑具痕跡,骨骼全部碎裂,內臟破損,大出血致死。

有意思的地方就在這裡。

秋田犬身上的傷口痕跡,基本都能在麥克·史密斯的身上找到。

我受到了啟發,從麥克·史密斯傷痕內部,提取到了部分遺傳物質,雖然數量不夠,但可以確定那不是人類的遺傳物質。”

老亨特聽到這裡,心裡一震:“霍爾茲,你是懷疑,麥克·史密斯對這頭狗進行了虐殺,最後狗主人找到了他,以同樣的方式和工具,虐殺了麥克·史密斯?”

霍爾茲點點頭:

“差不多。

別忘了,麥克·史密斯被很麻煩地固定成了跪下懺悔的姿態。

那個方向,正對著埋狗之地。

而且他死亡的地方,也經常有學生偷偷過來尋找野外戰鬥的刺激。

這種地方一點都不隱蔽。

這也是為什麼麥克·史密斯凌晨三四點鐘斷氣,結果早上六點多就被人發現的原因。

我檢查過狗屍上的土壤。

它被埋在那裡後,有過翻動的痕跡,但接近埋屍的時間。

半個月後。

麥克·史密斯死在了同樣的地方,朝著狗屍跪地。

兇手明明有時間挑選麥克·史密斯的藏屍地,卻依舊如此,說明他不在乎屍體會不會被發現,單純想讓麥克·史密斯下跪懺悔。

所以兇手是狗主人的可能性很大!”

迪恩看著侃侃而談的霍爾茲,摸了摸下巴,好奇道:“夥計,你是不是受刺激了,以前你可不會像一個警探一樣,完成本職工作之餘,還有心情對兇手進行犯罪心理推導。”

他感覺這個叼毛,今天有點模仿他做事說話。

“我也覺得怪怪的,就好像”,老亨特眯了眯眼睛,然後表情奇怪地看向一旁的迪恩:“現在的霍爾茲,就好像一個低配版的你,迪恩!”

一樣的會鑑定、一樣會犯罪心理推導

霍爾茲好像除了長的沒迪恩高、帥、壯、長等等外在因素外,今天說話做事的習慣,確實有種刻意模仿迪恩的怪異感。

羅伯特看了看霍爾茲,又看了看迪恩,重重點頭:“副隊說的對,你確實在模仿迪恩,霍爾茲,難道你想調職來謀殺司?”

霍爾茲攤開手:“好吧,被你們發現了,我確實厭倦了每天對著一堆爛乎乎的屍體,加上發現迪恩會的一些東西,其實我也會,就想試一試。”

主要是法醫這個職業,說出去讓人隔應。

這鬼地方,任他擺佈的妞,每天都有,但都是些缺手斷腳巨人觀

一言難盡。

“你如果想調動的話,歡迎,但現在我們需要先處理掉這個案子!”,迪恩拍了拍巴掌,吸引眾人的注意力:“這隻秋田犬被埋在大學附近,正常情況,飼養人如果不想自己的狗子被獵狗人捕殺,就一定會給它進行身份標識。”

霍爾茲點點頭:“是的,我確實在它的殘骸上,發現了身份晶片。”

說著。

他從投影臺上,拿出一個透明袋子。

袋子裡面,裝著一個大約嬰兒小拇指大小、圓柱形的透明電子晶體。

這玩意,不是GPS定位裝置,但是儲存著狗子的一些基本資訊。

如果捕狗隊抓到了它,透過機器掃描,就知道這狗子有主人,會聯絡主人帶回去,如果離得遠,主人還需要繳納一筆找失費。

這個發現,讓老亨特幾人十分興奮!

“狗主人是誰?”

霍爾茲表情古怪:“麥克·史密斯這狗,就是他自己的。”

“很正常。”,迪恩呵呵一笑:“如果你們是狗子的主人,為了幫自己狗子報仇,會故意將屍體跪在狗子埋屍地,然後還不取走狗子體內的身份晶片嗎?”

這不就等於不打自招嗎?

一般的罪犯,或許會犯下這種錯誤。

但一個可以在人身上,施展上百道深淺不一的刑罰,還不致命的人,絕對不會犯下這種錯誤。

因為在解剖學上有所成就的人,都會被迫養成一些很不錯的習慣。

諸如:細節、精準、觀察細緻等等!

所以一開始,迪恩就覺得,兇手並不是狗主人。

霍爾茲也不傻。

他聽到迪恩的話,原本有些得意的神色,嘎嘣一下就垮掉了。

他丟回袋子,嘆了口氣:“好吧,確實是這樣,但是這種兇手,不會做沒有意義的事情,那種沒有人性的折磨,也不是假的,這種瘋狂,我只在一些極端邪教份子身上聽到過。”

邪教份子!

迪恩想到麥克·史密斯身上古老刑具留下的老舊傷痕,心中一動,開口道:“霍爾茲,你說麥克·史密斯本身,會不會就是某個邪教份子,所以他身上才會有這麼多老舊傷痕,直到他因為某件事情,觸犯了教規,最後被憤怒的同伴,進行了懲罰?”

霍爾茲搖搖頭,解釋道:

“迪恩,現代邪教,為了認同感,往往會在身體某個部位,刻下獨特的紋身印記,但是麥克·史密斯身上,只有密密麻麻的傷疤,卻沒有紋身的痕跡!”

迪恩搖頭:“霍爾茲,你錯了,傷疤,就是最好的紋身!”

“這樣吧,你可以在鑑證科這邊找找有沒有相關資訊,我帶著夥計們去麥克·史密斯的住處檢視一番,看能不能找到線索。

我有預感,這個案子,可能比我們想象的要麻煩。”

霍爾茲有些失落地點點頭。

他發現自己和迪恩比前來,真的只是個超低配版。

離開鑑證科。

眾人兵分兩路。

老亨特帶著羅伯特,去麥克·史密斯教學過的學校,找到他的幾個研究生學員,進行詢問和了解麥克·史密斯的情況。

迪恩則帶著哈里,開車直奔麥克·史密斯位於洛杉磯的家。

明天下午出隔離點。

晚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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