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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骰子!”

縣丞看著奕恆手中的骰子,滿臉疑惑,不禁問道,“找這玩意兒做什麼?”

奕恆用手指夾著骰子,目光看向縣丞,問道:“我問你,你可見過李長蟲用過這枚骰子嗎?”

縣丞搖了搖頭,肯定地說:“從沒見過。”

“那你在別人身上見過它嗎?”奕恆追問道。

縣丞接過骰子,翻來覆去地仔細檢視,還放在鼻子下聞了聞,“這枚骰子看著有點眼熟,上面還有股淡淡的酒味。”

“找到這骰子的主人,或許就能發現盜取官印的疑犯了。”奕恆說道。

縣丞突然一拍腦門,恍然大悟道:“我知道是誰偷知縣的官印了,肯定是張典史乾的!”

縣丞站起身,急忙朝外走去,嘴裡還唸叨著:“我這就去告訴李知縣,是張典史偷了他的官印。再讓捕頭把典史帶來,當面對質,看他還能怎麼狡辯。”

此時,奕恆彎下腰,伸手在地上摸了一把,只見手指上沾上了赤紅色的泥土,泥土微微發溼。“這裡怎麼會有這種泥土?”他暗自思忖。

隨後,奕恆站起身,開啟書房的窗戶。在窗臺的一個角落裡,他又發現了一點赤紅色的泥土,不過這處的泥土已然發乾。

他把手指放到鼻下輕嗅,泥土散發著一絲腐朽的氣味,其間還夾雜著淡淡的菊香。

奕恆自小就擁有遠超常人的嗅覺和視覺。常人難以察覺的氣味,他能輕鬆捕捉;常人難以看見的細微之物,他也能一眼洞悉。

即便是在漆黑的夜晚,他也能將周遭一切看得清清楚楚。這獨特的能力,是他與生俱來就擁有的。

而知曉他身體奇異之處的人,也僅僅只有撫養他長大的師尊一人爾。

可他卻時常討厭自己這具皮囊,尤其是大雨之際。

奕恆輕輕一躍,從窗臺翻了出去,他站在那菊花旁邊,伸手扒拉開殘菊,果不其然覆蓋根部的是一種赤紅色的泥土,腐朽中殘渣著幾絲菊花的氣息。

他猜測道:“看來這個盜賊很有可能是從窗戶爬進書房盜取官印的?可窗戶並未損壞……莫非當日窗戶並未拴住?”

奕恆又用手扒拉掉覆蓋在菊花上的積雪,在靠近牆根處發現幾個腳印,那腳印長十二寸,顯然是一個成年人踩下的。

他瞧著這腳印,長嘆一聲道:“若僅僅是一枚骰子,外加一行腳印,怕是很難斷定就是那典史所為了。”

……

縣衙會客廳裡,氣氛凝重。

張典史站在廳中,神色慌張,一旁的捕頭和縣丞面無表情地看著他,李知縣手持一枚骰子,滿臉痛心疾首道:

“好啊,你這個不知恩圖報的傢伙!本官一直厚待你,你居然偷自家東西。說,你把本官的官印藏在哪兒了?”

在傳喚張典使來之前,他已派捕頭去他房間搜查,並未找到官印。

“大人,我冤枉啊!我怎麼會偷官印,我偷那東西有什麼用啊!”張典史連忙擺手,急得額頭直冒冷汗。

“那這枚骰子怎麼解釋?奕恆在我書房暗格的書架下面找到的。你可別喊冤,這上面可有你刻下的記號!”李知縣目光如炬,緊緊盯著張典史,將骰子舉到他面前。

張典史接過骰子,仔仔細細端詳了一番。

沒錯,這枚骰子確實是他的,上面刻著那個顯眼的十字紋,可他還是大聲喊冤:

“這骰子確實是我的,但是前段時間就不見了,趙捕快可以為我作證,你不信可以叫來趙捕快一問便知。”

“去把找趙捕快喊來。”

李知縣拿回骰子,吩咐縣丞去傳喚趙捕快。

縣丞領命,大步流星地出去,與門口走進來的奕恆擦肩而過。

“奕恆賢侄,你來得正好。這傢伙死不承認,堅稱自己被冤枉,你看該如何是好?”李知縣滿臉無奈,看向奕恆求助。

奕恆穩步踏入客廳,目光仿若利刃,將典史從頭到腳細細打量一番。

眼前的張典史,面容冷峻而堅毅,濃眉之下,一雙大眼炯炯有神。身材魁梧壯碩,渾身透著股剛猛之氣。

身著一襲藏青色勁裝,恰到好處地勾勒出他矯健的身形,顯得格外利落。

腰間束著一條黑色革帶,其上掛著一枚銅牌,“典史”二字刻於其上,在光線之下,隱隱透著幾分威嚴。下身搭配黑色長褲,腳蹬一雙黑色快靴。

奕恆微微眯起雙眼,不動聲色地湊近,在他身上仔細嗅了嗅。

沒錯,這人身上散發的氣息,與那枚骰子上殘留的氣息極為相似。

可奕恆心裡明白,僅靠這一點,遠不足以斷定他就是盜印之人。

況且此刻,對方正扯著嗓子大喊冤枉,瞧其神色,悲憤交加,實在不像是佯裝出來的。

張典史滿是疑惑地看向眼前的少年。

他知道,這少年來自城外的青松谷,是自稱浩然居士的徒弟。三年前,其師遭妖邪毒手,少年便離開青松谷,外出遊歷,沒想到最近又回來了。

坊間傳言,這少年自幼聰慧過人、天賦異稟,跟隨師父緝拿兇犯、偵破奇案,立下不少功勞。

這些傳聞雖出自市井,難免有誇張之處,但也足見這少年或許並非等閒之輩。

張典史心想,或許這少年能幫自己擺脫嫌疑。當下,他一把抓住奕恆的手,急切地懇請道:“奕恆小哥,求你幫幫我,我真的沒偷大人的官印!”

奕恆說道:“你若是被冤枉的,我自然會還你清白,我且問你,官印被盜前後,你可在做什麼?”

張典史摸著自己後腦勺,思慮片刻後,說道:“讓我想想,那天晚上我與吳主薄在他家喝酒,卻因喝醉,我兩人睡至天明,午時我倆才睡醒。你若不信,可問捕頭,那天我午時才到縣衙報道。”

奕恆問道:“捕頭,可是如他所說一樣?”

一旁的捕頭,恭敬地說道:“少爺,確實如他所說一般。”

“你這雙鞋子可是七天前所穿的?”奕恆看向張典史腳上穿的鞋子,問道。

“是七天前所穿的。”

“把鞋底抬起來讓我一看,我剛才在書房的菊花從發現一行腳印,我懷疑那賊人是翻窗爬進書房的。”

“反正我沒有去過那菊花從中,我不怕。”

張典史痛快地抬起鞋子,奕恆果然在他鞋底上扣出大量的赤紅色泥土,大致與那菊花中的泥土並無太大區別。

知縣在一旁問道,“賢侄,如何?”

“他鞋上確實有菊花叢中的赤紅色泥土,至於是不是他,還得看這枚骰子了。”

“大人,我根本沒有去過那菊花叢,我腳上怎麼會有那裡的泥土,肯定是搞錯的。”坐在地上的張典使,拿起鞋子,“再說若僅僅依靠腳底的泥土及鞋印就斷定我是盜賊,這證據分明不夠充足。”

此時,縣丞帶著趙捕快走進客廳,“大人,我把趙捕快帶來了。”

李知縣抬起頭,問道:“趙捕快,本官且問你,你最近可見過這枚骰子?”

趙捕快看了一眼那堂中跪著的張典史,接過知縣手中的骰子,仔細看了又看,說道:“如果我沒有看錯,這應該就是張典史的骰子呀!”

“你最近在何時看見過他拿出這枚骰子!如實說來,膽敢說半句假話,本官必對你上刑。”

趙捕快抓了抓後腦勺,說道:“讓我想想,好像是數月前,我跟張典史一起玩骰子,就聽他說他原來有枚篩子丟失了,然後他還讓工匠重新給他鑄造了一對骰子。”

“大人,我真的是被冤枉的啊!我雖然貪財好色,喜歡賭博,可從不偷竊啊!你是知道我的啊。”

張典史跪走到知縣面前,抱著他的腳脖子說道:“我就算要偷東西,也是偷金錢財寶啊,豈會偷您的官印,我要他有何用呢!”

“奕恆,這如何是好?”

李知縣眉頭緊皺,再次看向奕恆,而後者放下茶杯,說道:“既然暫時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是他偷的,我看就別難為他了。”

“算了,你們且下去吧。”

李知縣讓趙捕快與張典史下去,一旁的奕恆問道,“典史,你近來可有仇家或者做過對不起別人的事情?”

張典史停下腳步,“好像沒有,但是我七天前曾責罵過李吏員一頓,這算不算?”

“好的,我知道了。”奕恆說道。

李知縣看向奕恆,問道:“賢侄,假如不是典史所偷,你認為會是何人所盜?會不會是李吏員因為被責罵一番,便盜取官印,陷害張典史?”

“假如我若是李吏員,要真想陷害典史,何不把官印偷偷藏在他家中,再讓捕頭找到,不是比在案發現場故意放骰子,留下腳印更能陷害張典史嗎?”

“那會不會是張典史盜取了,故意賊喊捉賊?”

奕恆搖搖頭,“有可能也無可能,至少在沒有找到充分的證據之前,這個縣衙中的人,都有嫌疑。”

“那你可有辦法幫我找出盜取官印的賊人,只要這官印一天沒被找回,我便一日不得安心。”李知縣急躁地說道。

“要想找到盜賊,你也要給我時間,我又非前朝提刑官,能在一天之內就找出盜賊來。”奕恆看向捕頭,“還請捕頭把當日記載審訊的卷宗拿來給我一閱。”

“少爺,我這就去給你那捲宗。”捕頭說完就轉身離去。

爾時,從外面傳來一陣黃鸝般悅耳的聲音,“我聽縣丞叔叔說,奕恆哥哥回來了,他人在哪呀?”

奕恆遠遠的聽聞此聲,臉色大變,如同見到比妖魔還恐怖的存在。

他翻身躲在樑柱後,看向李知縣,苦笑道:“我說李長蟲,你家的小祖宗怎麼也在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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