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Middle Ages)的一些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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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的歐洲與中國,在人文歷史的演進脈絡以及社會結構的構建模式上,皆有著千差萬別。
故此羅列出一些相關的資訊資料,以供大家知悉。
各位讀者倘若心有疑惑,儘可留下寶貴的留言,我定會竭盡所能予以回應解答,即便遇到我知識盲區的問題,我也會用心去深入探尋。
實則我曾潛心研讀眾多有關中世紀的典籍著作,故而對於那個時期的風土民情與歷史淵源,尚算有幾分心得與體會。
在後續的程序中,我可能還會依據實際情況逐步做出適宜的調適與最佳化。
一、中世紀概況時間範圍與分期
歐洲中世紀一般是指從公元5世紀(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5世紀(文藝復興時期開始)這大約一千年的時間。
這期間可以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①早期中世紀(5-10世紀)
這個時期的歐洲在西羅馬帝國滅亡後,進入了一個動盪混亂的階段。
日耳曼部落紛紛在原羅馬帝國的土地上建立起自己的王國,如法蘭克王國、西哥特王國等。
由於戰爭頻繁,貿易和文化交流受到嚴重破壞,經濟也以農業為主,而且生產技術相對落後。
例如,法蘭克王國的墨洛溫王朝時期,政治上雖然有了一定的統治秩序,但國家內部的權力爭鬥不斷。
同時,基督教在這個時期逐漸傳播開來,開始在歐洲社會紮根,成為凝聚社會的重要精神力量。
②盛期中世紀(11-13世紀)
這是中世紀歐洲比較繁榮的階段。
農業技術得到了改進,像三圃制的廣泛應用提高了糧食產量。
隨著經濟的復甦,人口增長,城市也開始興起。
手工業和商業變得發達起來,出現了很多著名的商業城市,如義大利的佛羅倫薩、威尼斯、熱那亞、米蘭等。
這些城市透過地中海貿易,與東方地區進行著絲綢、香料等奢侈品的交易。
在文化方面,大學在這個時期誕生,如博洛尼亞大學(1088年)、巴黎大學(12世紀中葉)。
學術氛圍濃厚,學者們對神學、哲學、法律等眾多學科進行研究。
哥特式建築也在這個時期興起,其高聳的尖塔和華麗的彩色玻璃成為當時建築的典型代表,像巴黎聖母院就是哥特式建築的傑作。
③晚期中世紀(14-15世紀)
這一時期歐洲面臨著諸多危機。
黑死病在14世紀中葉的大爆發,奪走了歐洲大約三分之一人口的生命。
這場瘟疫導致勞動力短缺,經濟受到嚴重衝擊,社會秩序也陷入混亂。
同時,封建制度開始出現衰落的跡象。
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等一系列戰爭使得封建貴族的力量被削弱。
而在思想文化領域,文藝復興的思潮已經在義大利等地悄然興起,人們開始重新審視古典文化,對中世紀的傳統觀念產生質疑。
二、政治體制-封建制度
①封建等級結構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制度是一個等級森嚴的體系。
最頂端是國王,國王將土地分封給大貴族(公爵、伯爵等),大貴族再將土地分封給小貴族(男爵、騎士等)。
這些貴族們在自己的領地內擁有政治、經濟和軍事權力。
例如,一個公爵領地裡有眾多的男爵和騎士,他們要向公爵宣誓效忠,為公爵提供軍事服務。
而公爵則要向國王宣誓效忠,在國王需要的時候,率領自己領地的軍隊為國王作戰。
②莊園經濟與領主權力莊園是中世紀封建經濟的基本單位。
莊園裡有農田、牧場、森林等,還有農民居住的村落。
農民(農奴)被束縛在土地上,他們要為領主耕種土地、繳納地租,還要承擔各種勞役。
領主在莊園內擁有司法權,他們可以審判莊園內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比如,一個農奴如果與其他農奴發生土地糾紛,就由領主在莊園法庭進行審判。
而且領主還可以對農奴進行徵稅,用於維持自己的生活和軍事開支。
三、宗教-基督教的主導地位
①教會的組織架構中世紀歐洲的基督教教會有著嚴密的組織。
教皇位於教會權力的頂端,他對各地的教會事務擁有最高權力。
教皇之下是大主教、主教等神職人員,他們分別管理著不同地區的教會事務。
例如,在法國,有蘭斯大主教等重要職位,這些大主教負責管理其轄區內的眾多教區。
教區的神父則負責日常的宗教儀式、信徒的洗禮、婚禮和葬禮等事務。
②教會的影響力教會在中世紀的歐洲幾乎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思想上,教會的教義是人們的行為準則和道德標準。
教會宣揚的天堂、地獄等觀念深入人心,人們的一生都受到宗教思想的約束。
在經濟上,教會擁有大量的土地和財富。許多修道院都是當地的大地主,他們透過收取地租、什一稅(信徒要將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給教會)等方式積累財富。
同時,教會還控制著教育,當時的大學很多都是由教會創辦和管理的,神職人員是主要的知識分子群體。
四、文化與學術
①文學與藝術在文學方面,中世紀有英雄史詩、騎士文學等。英雄史詩如《貝奧武夫》,講述了英雄貝奧武夫與怪物戰鬥的故事,反映了日耳曼民族的英勇精神。
騎士文學則主要描繪騎士的冒險、愛情和忠誠等品質,像《羅蘭之歌》就是一部著名的騎士史詩。
②在藝術領域,除了前面提到的哥特式建築外,繪畫主要以宗教題材為主。
教堂裡的壁畫和彩色玻璃畫都是為了宣揚宗教教義。這些繪畫往往色彩鮮豔,人物形象比較刻板,主要是為了讓不識字的信徒能夠理解聖經故事。
學術研究中世紀的學術研究主要集中在神學領域,但也涉及哲學、法學等學科。
經院哲學是當時的主流哲學思想,學者們試圖透過理性的方法來解釋宗教教義。
例如,托馬斯・阿奎那是經院哲學的代表人物,他的著作《神學大全》用亞里士多德的哲學方法來論證基督教教義,對中世紀的神學和哲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法學方面,羅馬法的研究也在中世紀得到復興,為後來歐洲法律體系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五、社會生活
①農民與市民的生活農民(農奴)的生活非常艱苦。他們每天都要在田間勞作,從日出到日落。
除了耕種領主的土地外,還要照顧自己的小塊份地。他們的居住條件簡陋,一般是茅草屋,飲食也比較簡單,主要是麵包、蔬菜和少量的肉類。
市民則主要生活在城市裡。他們從事手工業或者商業活動。手工業者有自己的行會,如鐵匠行會、裁縫行會等,這些行會規定了行業的標準、學徒制度等。
市民的生活相對農民來說更加多樣化,他們可以在城市的市場上購買各種商品,也有機會接受一定的教育。
婚姻與家庭中世紀的婚姻往往是一種家族之間的聯姻,特別是在貴族階層。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家族的財產和地位。婚禮一般是在教堂舉行,由神父主持。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在農民家庭中,家庭成員共同勞動,孩子從小就要幫助父母幹活。
在貴族家庭中,長子通常會繼承家族的大部分財產和爵位,其他子女則要尋找其他的出路,比如進入教會或者與其他貴族聯姻。
六、爵位劃分
①首先,能被稱為皇帝的,一般是要跟正統文明——羅馬,扯上關係。
比如沙皇其實是“凱撒”(Caesar)的音譯變體,在中世紀歐洲的認知體系裡,羅馬帝國的正統地位深入人心。
拜占庭帝國作為東羅馬帝國,傳承著羅馬的部分衣缽,而在拜占庭帝國滅亡後,俄羅斯東正教教會提出莫斯科是“第三羅馬”的理念,俄羅斯沙皇便藉此宣稱自己繼承了羅馬皇帝的正統地位,其統治權力在理論上具有至高無上且神聖不可侵犯的色彩,在爵位層級中高於普通國王。
除了俄羅斯沙皇這種與羅馬正統建立聯絡而獲得皇帝尊號的情況外,歐洲還有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神聖羅馬帝國在其漫長的歷史程序中,雖然其實際統治形式較為鬆散,但其皇帝稱號在名義上依然被視作繼承羅馬帝國權威的象徵,統治範圍涵蓋眾多德意志邦國等領地。
在理論架構上是整個帝國的最高主宰,擁有超越一般君主的地位與威望,象徵著對廣大地域與多元民族的統轄權,體現出當時歐洲以羅馬傳統為核心構建起來的複雜政治理念和權力秩序觀念體系。
又如奧匈帝國的皇帝稱號,也是在特定的歷史、地緣與政治文化背景下形成,與羅馬帝國的歷史淵源及歐洲傳統的爵位等級觀念相互交織影響,反映出歐洲中世紀及近代早期政治格局中,對於最高統治權位的界定與傳承,始終繞不開羅馬這一正統文明所設定的框架與標準。
各個試圖稱帝的政權都在努力從羅馬的歷史、文化與政治遺產中尋找依據,以確立自身統治的合法性與權威性,彰顯其在眾多王國、公國等政治實體中的特殊與至高地位。
②關於中世紀的爵位,仔細探究的話,很多人都會感到困惑。
簡而言之,公侯伯子男這樣的等級是中國逐漸發展形成的概念,在中世紀的歐洲並沒有十分明確的上下級從屬關係。
例如中國春秋時期,有魯國公,也有秦國子。然而他們都是獨立的封君,屬於大貴族,彼此之間不存在嚴格的上下級概念。可到了戰國末期卻逐漸紛紛稱王了。
中世紀的歐洲情形也大致相仿。伯爵通常就是大貴族,很多公國、王國未必比伯國面積大,甚至還有獨立的子國存在,同樣擁有不小的領地。
乃至到了近代,歐洲才開始相互攀比,你稱國王,那我便稱皇帝。
所以,總結來看,往往能被稱為伯爵的,就已經是很高等的貴族了。
七、歐洲的一夫一妻制度
①起源與發展:一夫一妻制最早可追溯至古埃及,在歐洲也有著悠久的歷史。
從古代的希臘、羅馬到中世紀歐洲,再到近代和現代,歐洲在法律上都規定了嚴格的一夫一妻制。
如公元前3-4世紀建立“一夫一妻制”的雅典,《梭倫法典》中對夫妻關係就進行了規定,早在公元前2世紀,羅馬共和國就已經確立了“一夫一妻制度”的“神聖婚姻”。
②宗教影響:基督教在歐洲一夫一妻制度的發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它透過法律等形式對“一夫一妻制度”進行了規範。
基督教教義強調婚姻的神聖性和不可解體性,認為夫妻應當相互忠誠,這使得一夫一妻制在歐洲社會得到了更廣泛的認可和遵循。
③社會與經濟因素:私有制的發展是歐洲一夫一妻制確立的重要基礎。
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里,男子掌握經濟大權,為了確保家族財產能夠準確地由自己的親生子女繼承,要求妻子必須嚴格保持貞操和對丈夫絕對服從,從而推動了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和鞏固。
④特點與影響:歐洲的一夫一妻制強調婚姻的穩定性和夫妻雙方的忠誠義務。
即便貴為羅馬皇帝或歐洲國王,也必須遵守一夫一妻制度,帝王基本沒有妻妾成群的現象。
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促進了家庭的穩定和社會的秩序化,也為現代婚姻制度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八、百年戰爭的起源
①愛德華三世和腓力六世的矛盾主要源於法國王位繼承問題,1328年,法國卡佩王朝的查理四世去世,沒有留下男性子嗣,卡佩王朝絕嗣。
法國貴族擁立查理四世的堂兄、瓦盧瓦伯爵腓力繼承法國王位,是為腓力六世。
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三世的母親伊莎貝拉是查理四世的妹妹,所以愛德華三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
但按照法國法律,女性無法繼承王位,其子愛德華三世也因此無法繼承。
最初愛德華三世為了保有在法國的領土而向腓力六世表示臣服,但1337年,愛德華三世提出了對法國王位的要求。
這裡讀者會有點混亂,愛德華三世主要是因為其外公是腓力四世是法國國王,以此來說自己是有繼承權,但實際上,腓力四世死後,到腓力六世已經經歷過4位國王了。腓力六世是前代國王的男性堂親,確實是更有繼承權。
而且法蘭西王位不允許女性繼承這是普世皆知的,即便要從腓力四世的後代裡找,愛德華三世也有許多堂姐呢。
②1337年5月24日,法國國王腓力宣佈,“因英王愛德華不斷反抗和背叛法國王室”,剝奪其對吉耶納的權利。
腓力尤其譴責了愛德華對“巫師”阿圖瓦的羅貝爾的庇護行為。這段宣告通常被看作英法百年戰爭的起點。
③來自法國阿圖瓦的羅貝爾。他名聲不佳,擁有法國王室血統,是腓力六世的姻親。
1330年,羅貝爾試圖透過假造文書佔有阿圖瓦,那本是他姨母所繼承的封地,但他的騙局最終被揭穿了。
兩年後,羅貝爾的姨母死了,據推測是他施行巫術毒死了姨母,羅貝爾因涉嫌殺害姨母被判處死刑。他“被逐出了法國國境”。
1336年,羅貝爾來到英格蘭。儘管法王腓力曾威脅說,他會與任何收留羅貝爾的人為敵,但他仍受到愛德華的熱烈歡迎,並受封為里士滿伯爵,擁有3座城堡和豐厚的年金。
九、中世紀的歐幣
中世紀貨幣最初起源於純銀鑄造的(裡弗或鎊),它等於240個銀便士,後來確定下來的是,12便士等於1先令或蘇,20先令或蘇等於1鎊或1裡弗。弗羅林、達克特、法郎、裡弗、埃居、馬克以及英鎊,在理論上都多少等同於最初的鎊。
儘管不久後,它們的重量和含金量便都發生了變化。最接近標準的是,13世紀中由佛羅倫薩(弗羅林)和威尼斯(達克特)鑄造的含3.5克黃金的硬幣。與硬幣名稱相聯絡的“金”字,如金法郎、金埃居或金羊毛,都標誌著真正的硬幣。
上述貨幣所代表的錢的數量只是理論上的。鑑於看到了問題的這種複雜性,竭力建議非專業讀者別對此感到擔憂,因為硬幣和貨幣的名稱除了購買力之外,可謂毫無意義。
因為等值始終在變,就像造幣中的金銀含量始終在不斷變化那樣(也就是為什麼中世紀的銀行家可以獲得收益的一個重要原因)。更有甚者,記錄中的貨幣,雖與真實的貨幣名稱相同,但價值不同。
十、佛蘭德斯的介紹
①862年,佛蘭德斯地區的鮑德溫一世・鐵臂與西法蘭克國王查理二世・禿頭的女兒結婚並被任命為佛蘭德斯伯爵。
從這時起,佛蘭德斯伯爵對於其領地中位於斯凱爾特河以西的部分(這是佛蘭德斯領地中最重要的部分)成為法國國王的封臣,開始了與法國的封建主從關係。
佛蘭德斯是歐洲的布料生產基地,依賴從英格蘭進口的羊毛。佛蘭德斯伯爵路易·德·內維爾堅決保持對腓力(法王)的忠誠,而由佛蘭德斯人範阿特維爾德·範·阿特維爾德及其槍兵團結成的軍事同盟則堅決的支援愛德華(英王)。
②佛蘭德斯伯爵與佛蘭德斯槍兵團的矛盾就極為複雜了。簡單來說,最直接的矛盾是,佛蘭德斯伯爵出於自身的政治利益考量,傾向於支援其名義上的宗主腓力六世。然而,當地的市民和商人由於與英國的經濟聯絡緊密,更希望佛蘭德斯在英法之間保持中立或者傾向於英國。
③佛蘭德斯伯爵領的範圍在不同時期有所變化。在早期,佛蘭德斯伯爵領大致包括了現今比利時弗拉芒大區的西半部分,還涵蓋了法國北部的一小部分土地。比如法國北方重鎮里爾,以及著名的敦刻爾克曾在其範圍內,面積差不多接近一萬平方公里。
1340年在其發展的極盛期,領土幾乎囊括了整個比利時與東北法蘭西。但後來隨著歷史的發展,其領土逐漸縮小。中古盛期以後,佛蘭德斯伯爵領相繼劃分出了海諾伯國、阿圖瓦公國等地。
佛蘭德斯伯爵是法蘭西十二大貴族之一,總體來說是西歐低地西南部、北海沿岸的一個重要政治實體。
十一、法蘭西十二大貴族
①法蘭西十二大貴族由六位宗教貴族與六位世俗貴族構成。
②宗教貴族方面:
蘭斯大主教地位顯赫,在國王加冕時承擔關鍵職責,居十二大貴族首位;
拉昂主教於加冕儀式手持聖油瓶;
朗格勒主教拿權杖;
博韋主教捧戒指;
沙隆主教持腰帶;
努瓦永主教也掌管腰帶相關環節。
③世俗貴族中:
諾曼底公爵曾在名義上對法國國王效忠,在加冕儀式裡高舉首席方旗;
吉耶納公爵(阿基坦公爵),愛德華三世曾獲此爵位,於加冕時高舉次席方旗;
勃艮第公爵的地位逐漸在世俗貴族中凸顯,在加冕時刻負責為國王佩戴王冠與腰帶;
佛蘭德斯伯爵的領地在9世紀成為法蘭克王國伯爵領地,其在儀式上持有國王之劍;
香檳伯爵這一法國中世紀貴族封號對應區域大致在香檳-阿登大區,在加冕中高舉王室旗幟;
圖盧茲伯爵作為法國中世紀貴族封銜,在國王加冕之際持有馬刺。
十二、香檳地區的介紹
①歷史背景
香檳地區在加洛林王朝時代曾有貴族被任命為香檳公爵,但在公元750年左右公爵頭銜消失。
之後出現莫城伯國和特魯瓦伯國,兩個伯國在公元956年被佛蒙達伯爵合併,隨後又分離。
公元1102年,特魯瓦伯爵雨果一世正式稱香檳伯爵。
香檳伯爵在13世紀早期和納瓦爾女王聯姻而獲得納瓦爾王國,但隨後因絕嗣,納瓦爾王國和香檳伯爵領都被合併入法國王室。
②經濟狀況
農業:香檳地區土地肥沃,適合農業生產,種植著小麥、大麥等農作物,為當地居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物資,也為商業貿易提供了部分商品來源。
商業:香檳伯爵領內城市如特魯瓦、蘭斯等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特魯瓦是當時著名的毛紡織業中心,生產的呢絨製品質量高,遠銷歐洲各地;
蘭斯則以其發達的手工業和商業活動聞名,每年都會舉辦大型的商業集市,吸引來自歐洲各地的商人,促進了商品的交換和流通。
③商業貿易
香檳集市的衰落:12-13世紀時香檳集市是歐洲規模最大的國際性集市貿易中心,但進入14世紀,其開始衰落,到14世紀中期已成為地方性的集市。
這主要是因為法國國王腓力四世控制了香檳伯爵領地,強行推行國王的財政措施,香檳伯爵再不能從集市貿易上徵得更多的稅收,商人也因國王的重稅而感到無利可圖。
同時,從義大利到北歐的海上商路已經開通,取代了翻越阿爾卑斯山的陸路商運。
此外,1302-1320年佛蘭德斯法國發生戰爭,1337年又爆發了英法百年戰爭,這些都破壞了香檳的安寧,使集市貿易受到極大影響。
並且,隨著商業與銀行、信貸的發展,商人在佛蘭德斯或布呂赫的銀號中進行錢財往來要比在集市上方便得多,而且隨著生產與商業的發展,商品逐漸規格化標準化,商人可以無需在成交前到集市上檢視貨物,富有的商人逐漸派出自己的代理人去經商,自己不必親臨集市。
區域貿易地位變化:儘管香檳集市衰落,但香檳伯爵領仍處於西歐重要的交通要道上,其作為貿易中轉地的地理優勢依然存在,只是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相較於12-13世紀有所下降,更多地側重於地區性的商業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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