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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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青本來是不尷尬的。
江致勳這麼一說,那張巴掌大的小臉,騰地一下燒了起來。
耳朵紅得像要滴血。
那紅一直蔓延到脖子,被圍巾擋住。
沈青青連忙低下頭,藉著圍巾的遮擋,悄悄地吐了一口氣。
試圖克制住羞臊的情緒。
看到她紅透的耳朵,江致勳才反應過來自己說了什麼。
眼裡閃過懊惱的神色。
夾雜著些許煩躁。
插在褲兜裡的手握緊又鬆開,最後什麼也沒說,拿著飯盒打飯去了。
戰友們也很不自在。
一個個後悔得很,早知道就不來看江致勳的熱鬧了。
這會兒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走了會讓女同志尷尬。
留下……好像更尷尬了!
林之棟推了推他們。
笑得沒心沒肺,“沈同志,我們先去打飯,等會兒再來和你說話。”
沒等沈青青說話,腳底抹油,追著江致勳去了。
這人可真不講義氣。
都快把女同志惹哭了,他自己溜得倒快!
沒有外人在場,沈青青一把拉開圍巾,大口大口地喘氣。
這才讓蒸騰的臊意散去。
她想過江致勳會對她冷眼相待,但沒想到,他會當著外人的面,讓她下不來臺。
沈青青以為自己可以做到無動於衷。
但事實是,她眼眶很漲,鼻子發酸,委屈得想要落淚。
重重地吐了幾口氣。
沈青青告訴自己,等離了婚就好了。
以後,她不會再見江致勳!
見沈青青低著頭,手指按著眼角。
林之棟一邊打飯,一邊撞了撞江致勳的肩膀。
“你妹妹該不會哭了吧?”
江致勳漫不經心地瞥了一眼。
答非所問,“她不是我妹妹。”
林之棟眼神意味深長。
一會兒是,一會兒又不是,這葫蘆裡賣的到底是什麼藥?
“就算不是妹妹,你也不能欺負女同志啊,你是沒遇上我媳婦那樣的,敢這麼和她說話,得讓你跪一晚上搓衣板。”
江致勳眼神發涼,“胡說八道什麼,有吃的也堵不住你的嘴?”
林之棟不僅沒住嘴,反而問出了江致勳一直在迴避的問題。
“你和女同志是不是談過物件?”
江致勳是三年前調來大西北的。
他長得俊,戰鬥機開得賊溜。
喜歡他的女同志拉拉手,可以從西北排到京市去。
沈同志喜歡他,這也是正常的事。
這幾年,見證過江致勳是怎麼拒絕女同志的。
林之棟的直覺告訴他,江致勳對這位沈同志的態度很反常。
像是故意豎起一身的刺,把人扎傷。
不像有仇,反倒像有什麼愛恨糾葛。
對上林之棟懷疑的眼神,江致勳薄唇微動,“想象力豐富。”
他和沈青青有結婚證,但他們是包辦婚姻,確實沒談過物件。
江致勳不知道沈青青來,是為了什麼。
但想到不久前接到的電話,心裡已經有了猜測。
母親讓他和沈青青要個孩子。
江致勳的表情越發煩躁。
他這輩子做的所有決定,都聽從了長輩的安排。
唯一一次反抗,是申請調來大西北。
三年過去,他還是沒想好怎麼處理和沈青青的婚姻。
本以為就這樣分居兩地,互不干擾地過一輩子。
沒想到沈青青追了來。
平靜被打破,藏在心底的叛逆又悄無聲息地冒了頭。
江致勳心想,他得想個辦法,讓沈青青回京市。
各自安好,才是他們之間最好的狀態。
“不對啊。”
林之棟拍了拍腦門,“她要不是你的家屬,能進來這裡?”
江致勳涼涼地看了他一眼。
也就是這一眼,讓林之棟確定了答案,“沈同志真是你家屬?”
如果不是,他怎麼不反駁?
妹妹……
情妹妹可不就是異父異母,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
林之棟一邊偷看沈青青,一邊懷疑地問。
“我那大大咧咧的親妹子你看不上,沈同志這麼漂亮溫柔的,你也對人愛搭不理,老江,你是不是有什麼毛病?”
江致勳給了他一個涼涼的眼神,林之棟沒再把視線落在沈青青身上。
拍了拍江致勳的肩膀,“既然是你家屬,你對人好點,沈同志一個姑娘家,大老遠從京市來,還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頭。”
江致勳更加煩躁。
“她這是自討苦吃,我又沒讓她來。”
林之棟被噎了一下,搖了搖頭。
“現在和以前不一樣了,女同志要是不想和你過日子,提離婚都有可能,我家那位一年得提幾次,我都不敢惹她生氣,你看看你都多久沒回家了,沈同志也沒怪你。”
“反倒是你,一見面就給人擺臉色,難怪沈同志會哭。”
林之棟是過來人,看得出來女同志是真委屈了。
語重心長地說:“你們夫妻的事,我們就不摻合了,你和沈同志有什麼事好好說,女同志臉皮薄,你收收脾氣。”
說完,端著飯盒走了。
還把戰友都叫走,沒去沈青青坐的那一桌。
剛才的動靜,很多人都看見了。
江致勳本來就是風雲人物,關注他的人很多。
這會兒,沈青青也成了食堂裡的焦點。
被人打量著,沈青青如坐針氈,飯也吃不下去。
原本打算在食堂說離婚的事,這會兒卻說不出口了。
把吃剩的饅頭收進飯盒,就要回招待所。
江致勳在她對面坐下。
那張冷酷的俊臉,雖然收斂了煩躁,但疏離的氣息只增不減。
“吃飯,吃完了我送你去火車站。”
說完,自顧自地吃了起來。
多年來養成的習慣,他吃飯的速度很快。
但不會給人粗魯的感覺。
相反,因為他的長相太好,而且身上的氣質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大口吃飯的樣子,反而讓人賞心悅目。
不懂事的年紀,沈青青也曾偷偷留意過江致勳吃飯的樣子。
這會兒沒把視線落在他身上,手指下意識摳了下鋁皮飯盒的蓋子。
“我找你有要緊事,等你吃完了,能不能和我去一趟招待所?”
江致勳得跟她回一趟京市,才能領離婚證。
他的工作特殊,不能說走就走。
如果他不回京市,她就在這跟他耗著。
這一次,她必須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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