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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年間,平陽縣老城裡有一家客棧,叫德保記。客棧的掌櫃趙仁信是個讀書人,學富五車,寫得一手好字。
德保記的生意一向興隆,可是最近,平陽縣裡發生了多起怪案,作案者不取人錢財,不要人性命,而專要人的大拇指,人們都怕這個“剁指客”,所以來平陽縣遊玩的人少了,客棧裡冷清了許多。
這天一早,德保記迎來一個客人。這人看上去四十歲左右,穿了一身陳舊卻很是乾淨的長衫,看起來像是個落魄的書生。客人名叫孫方,他要了一間房,趙仁信登記在冊後,孫方走近趙仁信,沉吟道:“掌櫃,我有包物件需要存放在你這裡。”
趙仁信答道:“可以可以,保您安全穩妥。”
孫方從懷裡掏出一個用絹裹著的小包,趙仁信見像是包了什麼貴重物品,說:“客官,為免日後糾紛,您還是開啟讓我瞧上一眼。”
孫方慢慢地將包裹開啟一條縫,趙仁信順著縫往裡一看,頓時倒吸一口冷氣,包裹裡竟是十幾根指骨,個個短小粗壯,無疑是人的大拇指。孫方笑問道:“掌櫃,東西你看過了,給個言語吧?”趙仁信回過神來,慌亂地點點頭,忙叫來夥計王二,將孫方帶回房去。孫方一走,趙仁信將那包裹帶回房裡,藏了起來。
天黑時,孫方從房間裡出來,他沒吃東西,起腳就出了客棧。到了第二天早上,孫方回到客棧。趙仁信見他神情疲倦,兩眼佈滿血絲,像是一宿沒睡的樣子,便問道:“客官,您這一夜去哪兒了?叫我好生擔心!”
孫方點頭謝道:“多謝掌櫃的關心,不過這平陽城向來太平,不用為我擔心。”
趙仁信搖頭說道:“客官,這您有所不知。平陽城早些年確實民風淳樸,可這幾年,上任知縣在南城建了賭場、妓院。很多人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相應的,偷盜、搶劫等事也就見多不怪了。”
孫方眉頭一緊,問:“官府怎能容這些場所存在呢?”趙仁回答:“凡事皆離不開權錢二字。”
孫方聽了,嘆了口氣,不再說話,隨後回到房裡。到了傍晚時分,他又精神抖擻地出了門。趙仁信跟在他後面,也出了客棧。
趙仁信一路跟著孫方來到南城。此時雖然已是天黑,但南城裡卻十分熱鬧,到處都是高高懸掛著的燈籠,街上隨處可見有財有勢的人。趙仁信走到一個巷角時,卻發現孫方已不見蹤影,無奈之下,只能四處尋找。
轉了兩圈後,趙仁信忽然聽到身後傳來一陣嬉鬧聲,他回頭一看,見縣太爺正陪著三四個人走來。趙仁信退到邊上,等他們上前後,正要跟上去,突然看到他們身後還有一個人。那人竟是孫方!
孫方也看到了他,愣了愣,但沒有停下,而是繼續跟了上去。趙仁信見狀,也跟了上去。只見縣太爺等人進了一間叫“苑花樓”的妓院,而孫方在外面等了片刻後,也進了妓院,但很快,他就被人趕了出來。之後,孫方並沒有走開,也沒過來跟趙仁信打招呼,而是與他一左一右地守在苑花樓前的暗處。
沒多久,有一頂八抬大轎進了苑花樓。趙仁信心生疑惑:這些官員聚在一起,會有什麼事呢?正想著,抬頭一看,發現不知何時,孫方又不見了。
第二天早上,趙仁信一醒來,就聽到南城出事了。昨天晚上,縣太爺在苑花樓喝花酒時,被人砍下了大拇指。趙仁信神色一緊,立馬在房中找起那包指骨。這一找,卻驚出一身冷汗,那包指骨竟然不在了。他想到興許是孫方拿走的,剛想出門找他,就聽到外面一陣吵鬧聲。
趙仁信出來後,大驚失色,只見捕快已把孫方抓起來,準備帶回府去。他趕緊上前問道:“捕頭,這是為何?”捕頭說:“趙老闆,你可知他是什麼人?告訴你,他正是那個剁指客。”
趙仁信不由一驚:“什麼?他就是剁指客?你會不會弄錯了?”
“錯不了,你們的夥計王二把物證給我了。”捕頭隨即命王二拿出孫方的那包指骨,說道,“鐵證如山,這包指骨是他的!”
捕頭帶孫方走後,王二嬉皮笑臉地迎上來,對趙仁信說:“我可沒有對捕頭說,這包指骨是從你房間裡搜出來的,否則你豈能留在這兒?你明知道他是剁指客,卻不僅收留了他,還把罪證藏起來,這是不是該叫知情不報?”
趙仁信似乎明白他要做什麼,但還是問道:“你想如何?”
王二得意地說:“我要這家客棧。”
趙仁信眉頭直跳,半晌才撥出一口粗氣,點頭答應把客棧給王二。他寫好契書後,立即去了衙門,花錢疏通了捕頭,見到孫方。
牢房裡,孫方已是遍體鱗傷。趙仁信偷偷問孫方:“你到底是何人?”
孫方說:“我是你希望來的人。”
趙仁信渾身一震,當場拜倒在地。
那天晚上,王二因得到德保記,興奮難耐,夜裡拿著銀子去了南城的賭場賭錢,可沒到半夜他就輸光了。他罵罵咧咧地走在回客棧的路上,突然一陣冷風從身後襲來,他還沒反應過來,眼前一黑,便什麼也不知道了。
不知過了多久,王二被一陣劇痛疼醒,抬手一看,發現自己右手的大拇指不見了……
王二被剁掉了大拇指,那麼,孫方顯然就不是剁指客。聽說,朝廷為此事大為震怒,派人將孫方從縣衙押回知府衙門,並命知府親自審案。
不幾天,知府親臨平陽城,坐鎮縣衙,並命縣太爺與城中各官員一齊到堂聽令。待那知府升堂之時,官員們嚇得一哆嗦坐在了地上,知府竟然就是孫方!而更令他們吃驚的是,孫知府竟又請出了徹查平陽城官商勾結一案的皇上密旨。
隨後,孫方拿出了大量證據,令各官員無可辯駁。此案如鐮過草,上至朝廷數位大官,下至轄內三縣知縣,盡皆落網。令人稱奇的是,其中十多位官員的大拇指都是沒的。
案情了結後,孫方來找趙仁信喝酒,趙仁信忍不住問道:“孫大人,你是何時知道我是剁指客的?”
孫方一笑,說:“我剛上任時,有人曾夜闖知府衙門,留刀寄書,告之我南城情況。信雖是匿名,但字跡是筆走龍蛇,功力非凡。我想如此熟悉南城之事的,必是平陽城人,於是我暗中打探平陽城書法寫得好的人,得到你的筆墨,兩下一對比,便一目瞭然。”
趙仁信恍然大悟,隨後又想到一處疑惑,問道:“你既然是知府,為什麼要單身前來平陽縣?又為何受了大難而不說出身份呢?”
孫方說:“此事關係錯綜複雜,我收到你的信後,也只是借抱病拒客之由得以到平陽縣來。就算如此,還是有風聲傳出,那天夜裡你見到那些官員們進苑花樓,就是商量應對方法的。若此時我的身份暴露,豈有命在?倒不如干脆借了你的身份。因為我知道,你看了那些指骨肯定會對我的身份有所察覺,也一定會救我的。”
趙仁信有些詫異:“你為何這麼肯定我會來救你?”
“你既然敢剁貪官的手指,又豈會是貪生怕死之輩?”孫方呷了口酒,笑道,“當然,僅此不足以令我冒險,最重要的是你的信,字裡行間流露出對貪官汙吏的憎恨和厭惡,對國家百姓的擔心和憂慮,令人動容。你是一介草民,為懲治惡官都可以隻身冒險,我乃朝廷命官,又豈可貪生怕死?”
趙仁信肅然起敬道:“我自幼文武雙修,本是想報效國家,奈何父母被貪官所害,我發誓要讓那些貪官遭到報應。他們哪隻手害人,我便剁掉那隻手的拇指,廢掉他貪錢害人的手。同時我還記錄下他們的罪證,等哪天清官出現,為平陽縣的百姓討回公道。這次總算蒼天有眼,讓孫大人您來了。”
“此案之所以這麼快破獲,全仗你記錄的那些罪證,若憑我個人,只怕遠沒有這麼簡單。”孫方說著,從身上摸出那個包裹,送到趙仁信面前,正色道,“為官若想貪,即便雙手皆失也可以貪。懲治貪官,還需要以律法為準。此事,就至此為止吧。”
趙仁信點點頭,說:“有孫大人在,也就不用剁指客了。”
夜裡,趙仁信來到護城河邊,把匕首和那個包裹,一起扔進了護城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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