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錢幾乎是萬能的(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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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NBA自由市場開啟,允許球員和球隊進行接洽。
面對近年來大魚最多的一次夏季自由市場,各隊管理層忙的是熱火朝天。
電話打不停,約見要招募的球員,和經紀人洽談見面等等工作。
雖說7月1號只允許球員和球隊進行接洽,達成初步協定,7月8號才能正式簽約。
但不出意外的話,這天達成的協議就是最終結果。
短短几個小時內,就有部分球員名花有主,靴子落地。
說明所謂7月1號才能開始接洽就是說說而已,私下的會談早就開始了。
聯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已,像閔聰達這種被爆料的才會被查。
其它的簽約根本就查不過來,NBA是籃球聯盟又不是FBI,不可能一直盯著各隊經理和經紀人的。
比較重磅的幾條簽約,基本都是球員留守原隊。
如喬-約翰遜和老鷹隊達成了口頭協議,將留在亞特蘭大。
綠軍三巨頭中的保羅-皮爾斯、雷-阿倫都將留守波士頓,繼續衝擊總冠軍。
諾維斯基依舊留在達拉斯,開啟自己小牛的第13年職業生涯。
而最大的幾條魚,詹姆斯、韋德、波什、斯塔德邁爾等人還沒有動靜。
其中,斯塔德邁爾已經決定跳出合同,不執行最後一年的選項,試水自由市場。
詹姆斯將自己決定的時間定在7月8號,顯然就是在給和這些大牌自由球員商討組隊的時間。
有希望得到詹姆斯的熱火、尼克斯、公牛,管理層都開展工作,多方聯絡,希望能得到這位天選之子的青睞。
籃網總裁索恩對媒體說:“在我的職業生涯,從來沒有遇見過這種情況。以前,也有一些偉大的自由球員,但從來沒有這麼多球隊追逐他們。這絕對是前所未有的。”
籃網同樣在追逐詹姆斯的球隊當中,但他們希望不大。
其實有一個球隊希望非常大,那就是坐擁2000萬空間的快船。
可是從7月1號起,快船全隊放假,不參與簽約和交易。
閔聰達一個人窩在家裡玩2K,一邊玩一邊搜尋符合自己要求的球員。
他要想辦法把這2000萬美元的空間給花出去才行。
閔聰達在經過精心的篩選後,將目標放在了兩個人身上:
一個是馬刺隊的內線,馬特-邦納。
邦納這個球員,突出一個平平無奇。
作為一個內線,卻喜歡飄在外面投三分。
在閔聰達看來這就是不務正業啊。
一個不務正業的中鋒,把他弄球隊來非常符合他對內線的要求。
而且作為一個白人內線,他速度慢,彈跳差,防守一般。
於是,閔聰達找到邦納經紀人的電話,直接一通電話打過去:
“我是快船隊的斯瑪特-閔,我對邦納有興趣……什麼?馬刺已經給出合同了,馬刺出多少,我翻一倍。我說真的,兩年1100萬,怎麼樣?”
閔聰達這不是籤人而是搶人,用這個價格簽約邦納明顯貴了。
可是閔聰達不在乎,不要好的,就要貴的。
邦納的經紀人沒想到快船如此慷慨。
馬刺給的報價其實不錯,但其中加入了條款。
要求邦納要達到一定資料要求才能全額支付工資。
而且他們給出的金額是3年1000萬,第三年球隊選項。
閔聰達卻異常慷慨,直接兩年1100萬。
經紀人說自己會和邦納商討,考慮一下這個報價。
“好好考慮,翻一倍的價格可不是在哪兒都能遇到的。如果他需要更好的保障,我也能給三年1700萬。不過第三年球隊選項,和馬刺一樣,你懂的,可不一定能拿到。”
經紀人在那邊連聲稱是,掛掉電話,閔聰達知道但凡腦子正常一點都會答應的。
對於普通球員來說,打球錢是最重要的,其他都要靠邊站才行。
在邦納給出確切的答案之前,閔聰達又給他第二個心儀物件的經紀人打了電話。
那就是2003年的榜眼秀,但最終沒能發掘出全部潛能的塞爾維亞天才米利西奇。
關於活塞在2003年錯過韋德、安東尼、波什,拿下米利西奇的故事可以拍一部紀錄片。
這位曾經被寄予厚望的天才內線,如今已經在各隊顛沛流離,始終打不出人們期望的身價。
雖然還有球隊對他感興趣,但對他感興趣的球隊已經不多,並且不怎麼正常。
沒錯,說的就是你,森林狼。
閔聰達玩2K的時候就看中了米利西奇。
後來透過一些訊息渠道得知森林狼對米利西奇有意。
那閔聰達知道,自己選人選對了。
就森林狼這眼光,無論選秀還是自由市場簽約,你跟著他能錯嗎?
肯定錯不了,森林狼出品,基本廢品。
於是,閔聰達故技重施,給米利西奇的經紀人打去電話。
道:“我是快船總經理斯瑪特-閔,我想給米利西奇一個報價…森林狼已經先報價了?沒關係,我在森林狼的報價基礎上翻一倍…不,不知一倍,翻兩百。2年1800萬,怎麼樣?喂,說話,什麼?答應了?不要考慮一下嗎?”
米利西奇的經紀人叫馬克-科斯特恩,是一個唯利是圖且非常狡詐的傢伙。
當初米利西奇之所以能在榜眼被選中,既有他本身展現出的實力,也離不開科斯特恩的運作。
對這些經紀人來說,新秀的順位每高一位,他們的收益就能多一分。
如今,米利西奇的價值已經快被榨乾了,突然有個冤大頭願意出2年1800萬的大合同。
科斯特恩還猶豫什麼呢?當然是立刻答應下來,而且洛杉磯快船可是個好地方,有人氣。
“嗯,好,那7月8號之後過來簽約吧,現在別來,我們球隊放假了。對放假了,好好歇著!”
搞定了米利西奇後,邦納的經紀人也很快有了回應,邦納同意了快船2年1100萬的合同。
果然,在商業聯盟,錢幾乎就是萬能的。
為什麼要說幾乎呢,因為對有些球員來說,冠軍的誘惑要更大一些。
比如勒布朗-詹姆斯,騎士可以給他開6年的超級頂薪。
而如果他出走離開騎士,是肯定拿不到那麼多的。
可為了冠軍,為了榮譽,工資合同那點錢沒那麼重要了。
並且對詹姆斯來說,工資錢只是小頭,拿到冠軍後的商業價值才是更大的收益。
從這點上來說,詹姆斯和他的團隊依舊是將經濟價值放在最高位置的。
在搞定了球隊兩個位置的簽約後,閔聰達用系統給的網路隱藏助手開啟了推特,用NBA-Batman發了一條推文:
“據可靠訊息,勒布朗-詹姆斯的下一站將是邁阿密熱火,他要把天賦帶到南海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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