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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要提,那溫婉本就對三郎有意。姑娘家家,情郎幾句甜言蜜語就能哄得她找不著北。她若是執意要嫁三郎,難道老二還能扭得過她?”

齊蘭亭訓斥了李氏,李氏不敢再說話。

“溫老二早該想通,溫婉嫁誰不是嫁,不如嫁給咱們齊家,那是親上加親!你們且看著,現在是溫老二比我們急!”

溫月卻不同意,溫維明到底是同胞兄弟,她既然已經佔了便宜,何必還要去爭那口氣。

於是她勸齊蘭亭,“到底女方家面子薄,姿態端得高高的,才顯出女兒貴重。咱們既然得了好處,不妨做低伏小一回,這口氣哪兒有三郎的婚事要緊?”

齊蘭亭本就有此打算,不過是藉著溫月的口說出來罷了,“沒錯,天大地大都沒有三郎的婚事大!他溫老二嫁女要端這個架子,我就讓他端個夠!去,叫三郎過來,咱們明日去溫家,給他岳丈磕個頭——”

溫月卻更著急,這眼看還有三日便要娶媳婦兒,家裡卻什麼東西都沒置辦,她連忙吆喝兩個媳婦兒,“老大老二媳婦,趕緊的,現在就去聯絡席面和幫工!這娶媳婦兒可不能馬虎,溫婉是在富貴窩裡長大的,咱這席面不能辦得寒磣!聘禮呢,三金呢,得去百巧閣置辦,得足金實心的,可不能丟了咱齊家的臉面!”

還有殺豬的、洗菜切菜的、迎客的,至少得準備幾十上百桌的席面吧?前後屋子都得打掃,聘禮得準備、迎親的步驟,還有齊家老家那些親戚們都得連夜去請。

三天哪裡夠?!

溫月想想已經焦頭爛額。

“哎喲,真是忙不完的事情,老二可真會給我出難題!”

溫月不停抱怨著,語氣裡卻全是得意。

唯有她兩個媳婦心頭不是滋味。

合著就溫婉嫁進來大開一百桌席面,還得去百巧閣那樣的金店去置辦行頭,她們進門就一根簪子一個手鐲打發?

不過轉念一想。

溫婉帶著豐厚嫁妝入了齊家的門,難道不會補貼婆家?她們也就自然跟著沾光。

說來說去,都是一個字,命!

齊家人歡天喜地的等著天亮去溫家商量兩個孩子的婚事,而趙恆趙恆早就被人一頂軟轎接到溫府之中,且被安置在後院緊挨溫維明的房間。

婚禮倒計時,兩天。

趙恆一路走來,瞧見溫府那座四進的院落,輝煌大氣,家中奴僕眾多,少數也有二三十人。

作為平縣有頭有臉的人物,他這個岳丈大人算是財力雄厚。

一路紅毯鋪地,紅綢漫天,大紅的燈籠排排高懸,窗柩上到處都是惹眼的“囍”字。

滿屋飄香,角落裡擺滿一罈罈碧芳酒,上面用紅布蓋著,以擴音前散了酒味。

僕人們全都身穿綵衣,忙前忙後,為大婚之日做準備。

趙恆總覺得…這種感覺荒誕而不真實。

可是。

他既然和溫娘子雙雙入水有了肌膚之親,又曾金口玉言許下上門入贅的承諾,那麼即使失憶,即使心有不甘,他也必須信守承諾。

若他不肯上門入贅,只怕溫家族老會生吞活剝了溫小娘子。

那樣一個嬌滴滴軟綿綿的姑娘,怎麼有手段和力氣對付溫家那群族老們?

更何況,他連那定情香囊也交了出去。

可想而知,他失憶之前,也是喜歡溫小娘子的。

也罷。

既然他被父親母親不喜,生他的小娘已死,又被手足追殺。眼下落個上無片瓦遮身,下無立錐之地的淒涼局面,那為何不能捨了這肉身去做倒插門女婿?

聽起來…倒有種痛快的意味。

溫婉。

以後就是他趙恆的妻子。

他自當敬她愛她。

而他的未婚妻今日穿一身煙霞色的對襟褙子向他走來。

他心中安慰自己:至少未婚妻容貌豐美,脾性…也乖巧懂事。

上門為婿,雖然聽起來不體面,但美人在懷、吃穿不愁,他還有什麼可求的?

這樣一想,心中最後那一點不甘也淡去。

他的未婚妻很忙,從他睜開眼後的這幾天,溫婉幾乎每日都會出門。

據他所知,溫家是平縣附近最大的酒商,播州小有名氣的碧芳酒正是出自溫家酒坊。

溫婉每次回來都不會空著手。

偶爾是一碗西街的餛飩,偶爾店鋪買的點心,偶爾是竹編的螞蚱。

趙恆覺得這輩子都沒有這樣放鬆的時候。

他雖然失憶,卻總覺得自己腦子裡隨時緊繃著一根弦,就好似…前半輩子征戰沙場,平生不得閒。

溫婉說他爭家產失利被追殺。

那或許便說得通。

身為庶子,又被嫡母和兄弟不喜,在自己家中必然是如履薄冰戰戰兢兢。

今日溫婉帶的是一束野花。

她進門時總是照例關心他一句,“阿恆,今天可好些了?”

隨後不等他回答,便將花插在窗臺的花瓶之中。

陳媽、紅梅、綠萍都是她的心腹。

自趙恆搬進來,便被四面八方嚴密監視。

溫婉剛回府,陳媽就已經整理了今日趙恆的行程,包括但不限於他在樹底下坐了半個時辰,吃了半碗米飯,又沿著溫府慢慢走了兩圈,跟哪些僕人說了話,又去溫老爹房了呆了半個時辰。

“哎喲,這麼大個小夥,吃飯跟小雞崽似的。”

“大魚大蝦一點不能沾,沾了就起疹子,嬌氣得很。”

“也不愛吃葷腥,還說什麼過午不食,腹脹不食,講究還挺多,不知道的以為是大戶人家出來的子弟呢。”

“瞧著姑爺像是認字呢。今日他還去小書房坐了片刻,我瞧見他翻書來看。”

“可惜,就是臉上有胎記。不然姑爺那長相…不知要迷死平縣多少姑娘。”

“那小子瞧著還真把溫宅當自己的家,過得十分愜意自在,不見一點寄人籬下的拘束。”

“不過最讓你陳媽我看得上的,是這小子眼神規矩,遇到宅子裡年輕漂亮的丫頭,不曾多看一眼。至少目前看來…姑爺不是愛拈花惹草的人。”

陳媽也知道趙恆並非什麼窮困潦倒之輩。

屠二爺說得清清楚楚,這小子是走鏢的,這年頭有點手藝的人過得都不會差。

不說大富大貴,至少也是衣食無憂。

只不過配她家小姐是萬萬不夠的。

託陳媽這位高階間諜的福,溫婉成功掌握趙恆的吃喝拉撒情況。

不過溫婉也知道陳媽只是愛碎碎念而已,因此隨她去,只是囑咐她莫將趙恆看得太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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