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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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現在的身體只是三歲的小朋友,鍾雲瞳再是一身牛勁,也敵不過兩個身強體壯的搓澡大媽。
鍾瑾在外面等了不到一個小時,洗的白白淨淨的鐘雲瞳被大媽送了出來,潮溼的長頭髮在頭頂盤了個丸子頭,臉頰上被熱氣烘出淡淡的粉色,越發地像個發麵糰子。
走出澡堂,鍾瑾又帶著鍾雲瞳沿著街走了一會兒,看到一家童裝店,便拎著小孩的後衣領,把東張西望衝在前面的小孩拎了進去。
童裝店右手邊掛著一排特價衣服,杆子上貼了標籤,此排5折,特價出售。
鍾謹在這排特價的衣服裡隨便挑了一套T恤短褲套裝,上面印著牛油果的卡通圖案。
結賬的時候,看到收銀臺後面掛著的一排貼身小短褲,鍾瑾指著一條粉色小白兔的,“那個也給我一條。”
鍾雲瞳對鍾瑾挑的這套新衣服毫無興趣,或者說這個店裡的衣服她都瞧不上,她以前穿的衣服可是亮晶晶的面料,上面還點綴著漂亮的繡花和寶石,以前伺候她的丫鬟都穿的衣服比這些華麗。
鍾瑾付過錢,把紙袋遞給鍾雲瞳,“自己拿著。”
小孩沒接,朝他伸出手,“要抱。”
“自己走。”鍾瑾從不慣小孩子。
鍾雲瞳撲上前,牢牢抓住鍾瑾的褲腿,進而直接鎖住他結實的小腿,像個八爪魚一樣掛在他身上。
鍾瑾往前邁腿,小孩就被拖著往前走。以這種姿勢走在大街上也太奇怪了。鍾瑾只好把她撈起來,抱在懷裡往家走去。
小孩子胳膊摟著鍾瑾的脖子,趴在他的肩頭,閉著眼睛,晃晃悠悠地睡著了。她的呼吸逐漸沉重,但胳膊還是下意識地牢牢箍著鍾瑾的脖子。
鍾瑾以前也抱過小孩,以前遇到過拐賣案件,當時解救出來的十幾個小孩,就是他們執行任務的幾個警察抱回來的,跨省案件,一路抱了幾千公里。
但現在抱著鍾雲瞳,和當初抱那些孩子的感覺有點不一樣,心裡總覺得怪怪的,有一種潮熱的感覺。
進了電梯,鍾瑾從轎廂四周的反光鏡裡看到,他的肩膀已經被小孩的口水打溼了一片。
......
鍾瑾閉上眼嘆了一口氣,他倒是要看看,這倒黴孩子的爸媽到底是誰,能生出鍾雲瞳這種孩子的夫妻,估計也是人才。
回到家裡,鍾瑾把鍾雲瞳放到沙發上,又拉起旁邊的毯子,給她胡亂蓋上,自己先去洗澡。
洗澡的時候,換下的衣服就和小孩的新衣服一起扔進洗衣機裡,洗完再拿出來烘乾。
洗完澡的鐘瑾穿著黑色的棉質T恤,下身一條寬鬆的棉質休閒褲,高高瘦瘦的,在光線不亮的房間裡,像是一道剪映。他用毛巾擦著潮溼的短髮,走到沙發這邊,準備把睡覺的鐘雲瞳叫起來換睡衣。
沙發上空空如也,毯子被揉成一團仍在一邊,小孩子不知道又溜到哪裡去了。
鍾瑾在客廳裡看了一圈,發現臥室門開著,他平時進出門都有隨手關門的習慣。
走進臥室一看,鍾雲瞳果然趴在床上,側臉挨著被子,肉嘟嘟的臉頰都被擠變形,蓮藕般的胳膊和小腿呈大字展開,頭髮也打散了,帶著溼氣的長頭髮亂糟糟地鋪在床上,把被褥打溼了一小塊。
小孩真是麻煩的生物。
鍾瑾走上前,把鍾雲瞳搖醒,拎著東倒西歪的小孩去衛生間,用吹風機幫她把頭髮吹乾。
倒黴孩子個頭矮矮的,偏偏一頭黑髮又多又長,吹了好半天才乾透。
鍾雲瞳閉著眼睛,不耐煩地揮揮手,準備回去繼續睡。鍾瑾又拎住她,從烘乾機裡拿了衣服出來讓她換,“會不會自己穿衣服?”
小孩閉著眼睛睡覺,圓乎乎的頭一點一點,困得身體像麵條一樣往下滑。
鍾瑾有點無語,算了,送進臥室,就這麼睡吧,等把她送走了再收拾床鋪。
一回到床上,困成狗的鐘雲瞳抱著被子蛄蛹了兩下,陷入了沉睡。
鍾瑾回到沙發這邊,仰頭在沙發上躺下,抬起胳膊搭在眼皮上。他有失眠的毛病,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倒黴孩子折騰的緣故,很快就睡著了。
清晨6點半,鍾瑾準時醒了過來,他一直保持著在公安大學唸書時的習慣,沒有任務的時候會在6點半起床跑步。
剛醒過來的鐘瑾覺得腦門上像是頂了個什麼東西,坐起來一看,鍾雲瞳不知道什麼時候又睡到了他的枕頭上,像只小狗,趴在枕頭上睡得呼呼的,鍾瑾被她擠得滑下了枕頭,頭卡在枕頭邊緣的縫隙裡,睡得脖子又僵又酸。
鍾瑾揉了揉後頸,也是奇怪,小孩子睡到枕頭上,這麼大動靜他居然沒醒。
家裡多了個鐘雲瞳,鍾瑾也不放心留她自己在家,於是堅持了快十年的跑步習慣就這麼被打破了。不過他還是出了一趟門,就在樓下的小區超市,買回來兒童牙刷牙膏和毛巾。
早上8點多,鍾瑾坐在餐桌那邊用膝上型電腦辦公,看到鍾雲瞳突然翻身坐了起來,頂著一頭潦草的頭髮,雙眼失神地看著前方。
鍾瑾正要叫她,鍾雲瞳迷迷糊糊地嘟囔道,“要尿尿。”
鍾瑾扔下電腦,一個箭步衝過來,把小孩端進了衛生間。
睡了一夜,鍾雲瞳身上的那套絲綢的小褂子被揉得皺皺巴巴的。鍾瑾拿出昨晚洗好的衣服遞給她,“你自己能換衣服嗎?”
“我能。”鍾雲瞳很有自信。
於是鍾瑾就在外面等了一會兒,鍾雲瞳穿著卡通T恤,及膝的短褲歪歪扭扭地捆在身上,光著腳丫走了出來。
她揚起臉,得意地看著鍾瑾。
鍾瑾面無表情地幫她把褲腰扯正。
會穿衣服的鐘雲瞳不會使用牙刷,鍾瑾只好嘗試著幫她刷牙,浴室裡不斷響起鍾瑾暴躁的聲音,
“不能咬牙刷。”
“牙膏不能嚥下去,吐出來。”
刷完牙,鍾瑾又擰了熱毛巾給她擦臉,小孩有點嬌氣,鍾瑾還沒怎麼用力,她就故意吱哇亂叫。
等要出門的時候,鍾瑾才注意到這孩子穿的鞋,一雙繡花小虎頭鞋,橫七豎八地扔在玄關處。玄關這邊沒有窗戶,光線比較暗,能看到虎頭鞋上的什麼東西似在發光。
鍾瑾蹲下身,撿起一隻鞋拿在手裡看。
鞋身的材質是很有光澤的綢緞,綢緞上的花紋能看出是非常精巧的手工刺繡,小老虎的眉心各點綴一顆碩大的珠子。剛才就是這顆珠子在發光,發一種藍紫色的熒光。
鍾瑾他們辦案涉及的知識面很雜,他一下就認出那顆珠子是熒石,發光的原因是因為礦石含有稀土元素。這東西在現代不值什麼錢,但因為古時候資訊閉塞,一般把熒石稱為夜明珠或者明月珠,是很值錢的寶石。
除了小老虎眉心處的夜明珠,每隻老虎的臉頰兩邊還各點綴幾串小珍珠流蘇,像是它的鬍鬚。
這雙小虎頭鞋從用料到做工都很精巧,不像是普通的鞋,這種巧工,拿出去查一查就知道出自哪個品牌或者匠人,再順著查下去,不難查到買家。
鍾瑾找了一個物證袋把那雙小虎頭鞋裝了起來。抱著光腳丫的鐘雲瞳下了樓,路過商業街的時候,在路邊隨便給她買了一雙塑膠涼鞋先穿著。
*
和安區派出所的副所長毛菲雪今天一早就來了所裡,她剛到派出所門口,和她一組的民警饒詩詩騎著小電驢來了。
饒詩詩老遠就打招呼,“毛姐。”
毛菲雪衝她笑了一下,站在臺階下等饒詩詩過來,倆人一起往所裡走,
“對了,昨天你們撿到的那個小孩情況怎麼樣了?”毛菲雪順嘴問了一句。
饒詩詩的臉上瞬間燃氣八卦的小火苗,她湊到毛菲雪身邊,壓低聲音道,“那孩子一看到鍾所就喊爹,死活賴在鍾所身上不下來,後來被鍾所帶回去了。”
毛菲雪擰起兩條秀氣的眉毛,“什麼亂七八糟的?”
“真的。”饒詩詩今天畫了眼線,顯得眼睛特別亮,“那孩子也姓鍾,跟鍾所一個姓,小孩長得特漂亮,穿著打扮也特精緻,跟個小公主似的,一看就不可能是被遺棄的。我和小王都猜測,會不會就是鍾所的女兒?其中或許有什麼隱情。”
“別瞎說。”
饒詩詩還想再八卦幾句,被毛菲雪一個眼神摁住了。把饒詩詩支走,毛菲雪也沒把她的話放在心上。鍾瑾在京市那邊的事,所裡只有毛菲雪知道,就憑京市那件事,鍾瑾也不可能有什麼女兒。
今天的事實在是太多了,毛菲雪扭頭就把這件事給忘了。直到看到鍾瑾抱著個孩子走進她的辦公室,她一下子有點懵,“哪裡來的孩子?”
鍾瑾把小女孩放到地上,“走失兒童。你會扎頭髮嗎?給她弄下。”
毛菲雪看著眼前的小女孩,穿著一件綠了吧唧皺皺巴巴的圓領T恤衫,腳上踩著一雙不大合腳的塑膠涼鞋,還頂著一頭彷彿被炮轟過的爆炸頭。
不是,聽饒詩詩說小孩打扮特精緻,跟個小公主似的。這怎麼讓鍾瑾照顧了一晚上,就從公主變難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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