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北慶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五百六十七章 法與現實,北宋大法官,南希北慶,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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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冬孃的果斷,使得院外響起一陣譁然之聲。
之前陸邦興言之鑿鑿,使得他們都認為,定是曹棟棟搶佔民女,毆打百姓。
哪知來了一個驚天逆轉?
一時間全都傻眼了!
韋應方偏頭驚訝地看著曹奕。
曹奕困惑地搖搖頭。
韋應方又皺眉地看著曹奕。
曹奕點點頭,好似讓韋應方放心。
“唉!”
李敏嘆了口氣,“這老陸的性格還是一點都沒有變,就是喜歡搞一些歪門邪道,可他也不想想,這衙內和小馬他們可也是身經百戰,尤其是跟青樓有關的,他們啥沒有見過,這回他可算是栽了呀!”
邱徵文偏頭看向他,“少了一個競爭對手,你怎還不開心?”
李敏哼道:“我開心甚麼,打官司我可不怕他,反倒是我們珥筆的臉,全都讓他給丟了,那今後誰還願意請珥筆。”
邱徵文不禁也微微皺眉。
“你你之前不是這麼.。”
陸邦興雙目睜大,震驚地看著韓冬娘。
馬小義斜靠在護欄上,一臉純真道:“韓娘子之前在警署的口供,可就是這麼說的呀!”
韓冬娘堅定地點點頭。
方才還淡定從容的陸邦興,不到片刻,便已是滿臉大汗,囁嚅著,神情顯得很是掙扎。
張斐見罷,不禁又瞧向曹棟棟,只見那廝雙眸朝上,嘚瑟的很。又回頭看向許芷倩,小聲道:“這三個臭皮匠,可抵一個諸葛亮啊!”
許芷倩也看出有些門道來,低聲道:“但也只是因為他是衙內,如果換做其他人,也就不是這個結果了,我們皇庭會很被動的。”
張斐道:“但衙內也是皇家警察,他們手中掌控著偵查權。”
許芷倩輕輕點了下頭。
而那邊陸邦興掙扎半響後,突然道:“張庭長,我沒有問題了。”
張斐微笑地點點頭,又看向韓冬娘,“韓娘子,你可還有什麼要說得嗎?”
陸邦興登時是忐忑不安地望著韓冬娘。
韓冬娘沉默少許,搖搖頭道:“沒有。”
馬小義突然道:“張庭長,我們警署也找到三個目擊證人,可以證明韓娘子所言非虛。”
你們玩得可真是花啊!都將我都給嚇到了。張斐冷冷瞧了眼馬小義,然後道:“傳!”
三位證人,全都是書生。
讀書人的話,必然是比普通百姓的話更具有可信性。
而且他們是從不同的角度目擊,但他們的供詞,與曹棟棟、韓冬娘幾乎是一致的。
同時,三個書生都強調一點,那就是曹棟棟若不出手,他們也都會出手相助。
三個書生做完供,這院外的輿論也發生驚天逆轉,紛紛開始誇讚皇家警察。
堂堂衙內,堂堂警司,竟然不顧自身危險,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真乃英雄救美也。
各種讚美是如潮水一般鑽進的曹棟棟的耳朵裡,惹得這廝笑得眼睛都沒了。
但這與方才指責曹棟棟的也並非一撥人。
這也是人性,本身就有不少人是支援皇家警察的,只是之前曹棟棟那般囂張,引得不少百姓不滿,出言指責,同時令支援皇家警察的也不好出聲。
有道是,壓迫有多強,反彈時就有多厲害。
如今場面上,明顯是皇家警察佔據絕對上風,同時經過陸邦興這個珥筆的渲染,導致大家都還對曹棟棟抱有一絲同情。
這好人總是被冤枉啊!
“肅靜!”
張斐讓曹棟棟爽了一會兒,才敲了下木槌,制止外面的輿論聲後,又向陸邦興道:“被告一方可還有證人?”
陸邦興張了下嘴,旋即搖搖頭。
張斐又問道:“可還有問題要詢問?”
陸邦興兀自搖搖頭,“沒有。”
張斐道:“那就作結案陳詞吧!”
“是。”
陸邦興再度站起身來,深吸兩口氣,突然朗聲道:“庭長,四位助審官,以及各位檢察員,在下希望各位能夠明白一點,在此案中,孔泰、孫晟是處於喝醉的狀態,而韓冬娘是萬花樓的一名歌妓,雖然她說自己賣藝不賣身,但是這與陪酒、陪歡是沒有關係的。
許多比韓冬娘更有名氣,且也是賣藝不賣身的歌妓,都經常陪客人喝酒,我敢斷定,韓冬娘定也陪過顧客喝酒。
而孔泰、孫晟乃是萬花樓的顧客,他們都識得韓冬娘,這一點萬花樓的店主,是可以證明的。雖然韓冬娘說在此之前,並不認識他們二人,但是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並不認識這兩位萬花樓的顧客。”
說到這裡,他稍稍一頓,又道:“歌妓最擅長的就是取悅男人,一顰一笑,都足以令人神魂顛倒。那麼當一個歌妓走在煙花之地,一個眼神,一個舉止,都有可能令過往的行人誤會。更何況,當時孔泰、孫晟是喝醉了酒。
我們無從得知,韓冬娘當時是否有暗示孔、孫二人,亦或者是她的一個舉動令二者誤會。但我想要說的是,如果皇庭判孔泰、孫晟有罪,那麼其她歌妓很有可能會如法炮製,以此來勒索顧客或者路邊的行人。”
許芷倩狠狠罵道:“無恥至極!”
院外也響起一些噓聲,但比方才噓曹棟棟要小得多。
有不少人是沉默的,甚至有些那麼幾個人還是點頭支援的。
雖說北宋的歌妓,地位不是非常卑微,主要是因為這些文人非常推崇歌妓,此時的噓聲都是來自於讀書人。
但是也有很多普通百姓,這心裡想得跟陸邦興說得也差不多,也都認為歌妓就擅於勾引男人,取悅男人。
你一個女人走在煙花之地,這能不招蜂引蝶嗎?
尤其面對還是兩個醉漢。
“此外!”
陸邦興又看向曹棟棟,“我認為曹警司的處理手段嚴重違反皇家警察的行為手冊,雖然他當時是在放衙中,但是他最終又將孔泰、孫晟押回警署,顯然這放衙中的警司,身份是沒有變化的,如果他當時亮明身份,興許就不會發生這麼多事,故此在此案中,韓冬娘和曹警司也要負很大的責任。我說完了。”
張斐點點頭,又看向馬小義,問道:“馬警長,有什麼要說得麼?”
馬小義道:“俺以為曹警司並未違反行行為手冊,因為當時曹警司離他們的距離還很遠,如果早早就亮明身份,那他們跑了咋辦,亦或者狗急跳牆,挾持韓冬娘,又咋辦?我們皇家警察在執法的過程中,許多時候都是在有把握控制犯人後,再去亮明身份,以求保護無辜者。”
張斐點點頭,笑道:“多謝馬警長相助。”
“不謝!不謝!”
馬小義嘿嘿笑道。
張斐又看向蔡卞等人,“你們可有結果?”
四人相覷一眼,上官均道:“還是隻能引用雜律中第四百三十二條,諸在市及人眾中,故相驚動,令擾亂者,杖八十。也就是老師說得尋釁滋事來判,且由於並沒有驚擾眾亂,未達到杖八十的標準,故也只能用勞役來懲罰。”
其實《宋刑統》中並沒有尋釁滋事的罪名,只有這麼一句話,是張斐自己概括為尋釁滋事。
那勞役懲罰,當然也是張斐自己定得。
這也是為了遵循法制之法的原則。
張斐微微皺眉,問道:“那調戲婦女呢?”
四人又是面面相覷。
那蔡卞訕訕道:“回老師的話,這目前還沒有因言語調戲入贅的條例,最低的入罪要求,都必須是女子受害身體上的傷害。不過我知道曾經也有過一個判例,就是一個女子受到言語輕薄,而選擇輕生,官府之後便追究那男子強姦未遂罪,但顯然也不適用於這種情況。”
這個判例,其實是在遵循禮法中貞德,女子不堪受辱,選擇自盡,這就是一種貞德表現,那麼官府就有權追究責任嫌犯責任。
簡單來說,言語輕薄,這並不犯罪,但如果導致對方自殺,你就可能會被判重罪,因為律法中有規定,強姦未遂,至傷者,至死者,是要判故殺或者過失殺罪名的。
言語輕薄是不是一種傷害,就得看最終的結果。
如果女子因為你的言語,自殺,那可能就是一種傷害。
許芷倩道:“但是庭長可以給予判例。”
蔡京立刻道:“目前朝中、民間皆是狎妓成風,且大小酒館都有陪酒女子,如果給予此判例,只怕會引發軒然大波,那陸邦興所言,也並非是恐嚇之語。”
因為這種事,在當下的環境下,是太容易發生,若是給予判例,那雙方都把握不住。
也不好去斷定這到底算不算輕薄。
張斐點點頭:“若從刑事入罪,的確是過於嚴格,也與當下環境不合,那麼就只能從民事方面入罪。”
蔡卞道:“老師是說讓他們賠償韓冬娘?”
張斐點點頭:“也只能如此了。”
許芷倩補充道:“必須讓他們賠禮道歉。”
張斐瞧她一眼,沉吟少許,點了下頭,拿著木槌一敲,朗聲道:“經過本庭長和極為助審官的商量,首先,曹警司所為,是完全合法合規的,且秉承皇家警察的精神,也就是為陛下捍衛子民的權益。
而被告孔泰、孫晟二人在街邊尋釁滋事,驚擾市集罪名成立,但由於他們的舉動未有引起多數人恐慌,屬情節較輕,故判處其二人勞役七日,以示懲戒。
此外,雖然韓冬娘是一名歌妓,哪怕在她的工作當中,可能需要陪酒,但她亦有捍衛自己尊嚴的權力,尤其是當時案發地點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而孔泰、孫晟二人的行為,已經嚴重威脅到韓冬娘,以及可能會給韓冬娘今後的生活帶來困擾,故此二人必須向韓冬娘公開道歉,澄清此事,以及賠償此案給韓冬娘帶來的一切損失。”
他還是強調了地點,是在街邊,而不是在萬花樓裡面,在青樓裡面,拉拉扯扯,這根本就無法判罪,宋刑統對於歌妓的保護,也是要到傷害和陪睡這個地步上。
孔泰當即叫嚷道:“士可殺不可辱,老子絕不會向一個歌妓道歉。”
張斐瞧他一眼,微微皺眉,心想,明明是你侮辱別人在先,你還能理直氣壯?
可也正是這個疑惑,令他突然想到,這可是古代社會,他的這一句話,可能也會贏得不少人的支援,到最後可能還真的難以執行,沉吟少許,道:“雖然你是被告,但是你的意願,皇庭亦會給予充分考慮,如果你實在是不願意公開道歉,也可再以七日勞役代替。”
孔泰道:“我寧可再勞役七日。”
孫晟立刻道:“我也是。”
“那好!”
張斐道:“基於二位被告的強烈意願,本庭長改判他們去南街倒糞半月,以及賠償韓冬娘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什麼?去.去南街倒糞?”
“庭長,我.!”
“退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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