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北慶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百九十八章 一塌糊塗,北宋大法官,南希北慶,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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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

好熱!

在坐的官員們,個個都是滿頭大汗。

其實這裡還算是比較陰涼的。

“蔡知府,還要讓他繼續審下去嗎?”

韋應方稍顯激動地向蔡延慶道。

周邊官員的臉上尷尬的都在滴油了。

其實官員們也都看清楚明白,張斐並不是要針對某一個官員,而是要針對官府和鹽政。

這也是為什麼所有人都心驚膽顫,要是針對某一個官員,那他們反而不會太過害怕,以前又不是沒有查過。

但問題是將官府的底褲都給扒了,那麼將來百姓還會信官府嗎?

這嚴重危及到官府的威信。

周邊的官員也都看向蔡延慶,彷彿等他一聲令下,就要撲上去,將張斐生吞活剝了。

蔡延慶卻是嘆了口氣,道:“韋通判莫不是忘記,我們可是管不了皇庭。”

“.!”

韋應方頓時是目瞪口呆。

他似乎還活在以前的世界,政法一體,如今政法分離,他們除了在這裡傻傻地看著,什麼也做不了啊!

而張斐此時似乎並沒有注意到他們,還在專注審理,接下來他又傳召一個名家陳旭的催監官。

詢問有關黃桐家裡的財物狀況,以及黃桐上繳鹽和獲得鹽本錢的具體過程。

過程一樣。

陳旭也是支支吾吾,說得不清不楚,實在說不通的,就往上面甩。

張斐也沒有跟他計較,又接連傳召鹽政中個個環節的一些職事官。

鹽政裡面貓膩,不需要深究,都是擺在明面上的,問題大家都心裡都有數,就如同那衙前役一樣。

只是說從未在這種場合說出來。

起初憤怒的百姓,神情都開始有些麻木。

給他們的感覺就是這個國家都沒得救了。

很頹廢!

很沮喪!

這跟謀財害命沒有任何區別,只不過一個是合法的,而一個是違法的。

身為檢察員的陳琪就如同一個觀眾一樣,坐在中間,也著實無聊,他們就準備那麼幾張供詞,因為檢察院認定,這足以判定黃桐販賣私鹽,不禁小聲向蘇轍問道:“他到底是幹什麼?”

蘇轍瞧了眼張斐,沉吟少許,“其實這樣也好啊!”

陳琪好奇道:“此話怎講?”

蘇轍不答反問道:“都說蔡知府精明強幹,可為何還有這麼多問題?”

陳琪嘆道:“這鹽政之事,是剪不斷,理還亂,且又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就是再有本事,自也不敢輕舉妄動。”

蘇轍點點頭道:“之所以剪不斷,理還亂,就是這些問題,都是難以啟齒的,這也是因為以前政法一體,知府也得依靠下面的官員辦事,故此一直以來,就是再有能力的官員來到河中府,也終究只是治標不治本。

可如今政法分離,皇庭是不需要考慮那些官員會不會服從他的命令,將這些問題大大方方說出來,也便於今後的梳理和矯正。”

陳琪小聲道:“但是這會引起當地官員的狗急跳牆?”

蘇轍笑道:“他們不是都將責任推給朝廷了麼,張三也沒有去跟他們斤斤計較,直接判他們有罪,應該還不至於。”

“這倒也是。”

陳琪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聽著是心驚膽跳,但是張三從未去追問某一個證人的問題,主要談得是鹽法和鹽政,官員一旦往上甩鍋,張斐也沒有去計較。

那些官員自然也不會狗急跳牆。

這不知不覺中,炎日高照,雖然這裡非常陰涼,但架不住人太多了,這門外觀審的百姓已經是汗流浹背,但無一人選擇離開。

這種審理方式,實在是太帶勁了,都可以當成娛樂節目了。

這要不看個結果,今晚肯定是睡不著。

待一個證人下去之後,張斐突然向蘇轍問道:“檢察院可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蘇轍搖搖頭道:“我們沒有要補充的。”

要結束了嗎?

可算是要結束了!

太不容易了!

官員們立刻打起精神來。

“那好!”

咚咚咚!

張斐敲了三下木槌,“暫時先休庭,由於此案比較複雜,本庭長要與幾位助審商量一下。”

休.休庭?

不管是百姓,還是官員都快將眼珠子跟瞪了出來。

那滿腔髒話,恨不得是對著張斐的臉來噴。

趕緊判啊!

你這是要活活熬死我們嗎?

許多武將都站起身來,準備抗議了。

可張斐卻無視大家的憤怒,與許芷倩、蔡京等人回到後面的大堂裡面。

裡面茶杯、糕點都已經備好。

原本蔡京他們還很含蓄,可見老師是狼吞虎嚥,自也顧不得形象,也是一頓猛吃。

“老師,你打算怎麼判?”

上官均嘴裡含著糕點,含糊不清地問道。

張斐問道:“你們怎麼看?”

咕嚕一聲,上官均囫圇吞下,然後搖頭道:“學生不知。”

蔡卞也道:“方才審問的那些證人,好好像與此案沒有多大關係。”

蔡京、葉祖恰也是紛紛點頭,就連許芷倩都是好奇地看著張斐。

張斐哀嘆道:“你們真是一點也不努力啊!”

上官均委屈道:“老師,學生已經很努力了。”

“你們努力什麼?”

張斐道:“你們連河中府的鹽法都不看。”

上官均立刻道:“學生看了,都能倒背如流。”

說著,他直接翻出一份文案來,“老師請看,這是學生對鹽法做得筆記。”

“別給我看。”

張斐一揮手,道:“你們自己拿著鹽法跟方才他們的供詞對比一下,黃桐賣的是私鹽啊!”

四人面面相覷,也顧不得吃喝,立刻拿著方才的供詞與鹽法對比起來。

可看了半天,也沒看出個門道來。

蔡卞尷尬道:“老師,請恕學生愚鈍,實在是不知問題出在哪裡?”

張斐仰天長嘆一聲,“你們還學什麼律法,回家種田去吧。”

“.!”

外面更是人聲鼎沸,大家都議論,到底會怎麼判。

要知道河中府的律法人才可都在這裡。

只見韋應方等官員都在郭孝法身前。

“依我之見,肯定還是死刑。”

“死刑?”

“不錯。”

郭孝法道:“張三純屬是在故弄玄虛,根據何鹽監他們的供詞,只能證明黃桐值得同情,但並不能為他販賣私鹽開脫。

之前那場官司,吳張氏也只是減刑,並沒有說完無罪。且當時是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吳母是自己跳河,而非是吳張氏推她下去的。

但目前此案,所有的證據都證明,黃桐確確實實販賣私鹽,依律就得判處死刑。”

韋應方哼道:“如此說來,他大費周章,就只是想令我們難堪?”

“十有八九是如此。”

說到這裡,大家心裡都有些數,肯定就是張斐知道此案是故意刁難的,於是將計就計,順便報復他們,讓他們也難受。

確實難受啊!

皇庭的權力未免太大了一點,他們必須要出庭作證。

過得半個時辰,張斐才與蔡京等人從後堂出來,這個個都是精神抖擻,信心滿滿。

陳琪一看就知道他們幾個在裡面是吃飽喝足,小聲道:“檢察長,咱們也得要一間專門的屋子,供咱們休息。”

蘇轍愣了下,旋即笑著點點頭,“是該如此。”

貴賓席上無人坐著,全部站著,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張斐身上。

“各位請坐。”

張斐伸手示意,然後坐了下去,忽然發現,無一個人坐下,全都是站著的,倒也由著他們。

許芷倩將一份文案細心放在張斐面前。

“謝謝!”

張斐稍稍頷首,拿起木槌敲了下,“繼續開庭審理。”

說著,他看了看面前的文案,然後抬起頭來,環顧一眼,朗聲道:“根據本庭長方才的審理,發現這官府鹽法是一塌糊塗,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

官員們不禁猛地一怔。

百姓們則是使勁地點頭,說得太對了,根據方才的審理,確實是一塌糊塗。

“首先!”

張斐瞧了眼文案,又抬頭言道:“朝廷規定鹽戶多產的鹽,必須出售給朝廷,但並沒有明文規定,何時收,又以什麼價格收。本庭查遍所有證據,都未有發現官府到底是以什麼價格在收購鹽戶手中多產的鹽,以及鹽戶又得按照什麼規定去出售手中的鹽。

其次,朝廷只規定鹽戶必須出售給官府多產的鹽,但沒有規定,官府必須收購鹽戶手中的鹽,這導致官府是可以拒收的,這顯然也是不合理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朝廷與鹽戶的約定是鹽戶每年上繳十二萬斤,可獲得鹽本錢四十五貫,以及米每日二升,這並非是一個很高的價錢,但是證據顯示黃桐並未收到所約定的鹽本錢。

而之所以他沒有拿到所約定的鹽本錢,完全是出於官府混亂管理制度,官府要承擔主要責任,故此本庭判定,是由於官府違約在先,導致黃桐面臨生存危機,只能販鹽求生,其行為不構成販賣私鹽罪,當庭釋放,並且警署要立刻歸還其收繳的鹽和錢。”

“好!”

“判得好!”

“不愧是張庭長。”

百姓們猶如在烈日之下,飲得甘露,十分暢快,激動地振臂高呼。

而那些官員則是目瞪口呆,還能這麼判嗎?

判官府責任?

你難道不是.好像他還真不是。

政法已經不是一家人。

這.!

“我反對!”

正當這時,蘇轍突然站起身來,“根據律法而言,黃桐販賣私鹽,是證據確鑿,即便官府有責任,皇庭也應該依法判決,而不是應該擅自改變律法,張庭長應該沒有這權力吧。”

張斐的權力根據一些案件補充條例,同時可以酌情給出判罰,但不能說隨意修改條例。而且鹽法事關重大,更是不能修改。

“本庭沒有改變任何律法。”

張斐道:“根據鹽法,販賣私鹽十斤就要判處死刑,不是販鹽者判死刑,那麼首先要確定一點,黃桐所販之鹽是否屬於私鹽。

而在朝廷的最新的鹽法中是這麼解釋的,朝廷以鹽本錢四十五貫,米二升,換取鹽戶必須每年上繳十二萬斤鹽,以及鹽戶必須將多產之鹽出售給朝廷。蘇檢察長,本庭長可有說錯。”

蘇轍點點頭道:“沒錯。”

張斐又道:“可所有的證據證明,黃桐並未拿到足夠的鹽本錢,以及每日所得米二升,且造成這一切的原因,責任並不在他,方才所有的證人都是含糊其辭,回答的不清不楚,關鍵是沒有白紙黑字記錄下這些扣罰原因和金額。

所以,沒有充分證據可以證明,黃桐不應得到約定的鹽本錢和米,那麼換而言之,就是官府先沒有遵守之前的約定。

同時在這條鹽法中,也並未說明,在朝廷不遵守約定時,鹽戶還得履行之後的職責。那麼根據契約法原則,當一方不遵守約定時,另一方自然也是不需要遵守的。

所以,黃桐所販賣的不是私鹽。”

陳琪長大嘴巴,崇拜地看著張斐,這樣也行?

不虧張大珥筆。

“我沒意見了。”蘇轍坐了下去。

其他官員也都憋著不做聲。

要辯嗎?

那就來啊!

看看你們是不是合法剋扣鹽戶得鹽本錢。

拿證據出來。

這肯定會將自己給辯進去。

因為官府賬目上的支出,是足額的,一文錢都不少,這一點張斐沒有說。

可是張斐突然瞧向他們,道:“另外,本庭長也要奉勸官府一句,最好是將規定清清楚楚寫在紙上,蓋上官印,如此才能有法可依,而不要放在嘴上,相信你們也都知道,君無戲言,指得官家,而不是在坐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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