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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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閨女,以心換心,人心都是肉長的。”
“你兒子倒是親生的,娶了個媳婦兒把你趕出來,這麼大年紀還得出來上工養活自己,還有閒功夫操我們家的心。”
李蘭的嘴一如既往的發揮正常不失水準。
“你這人怎麼不識好人心呢,哪有人這麼好心從外頭領回個無親無故半大的姑娘給自己兒子兒媳養,指不定就是你家水山以前胡搞落在外頭的,你可上點心吧。”
李蘭一摔手中的勺子,惡狠狠道“你罵誰是狗呢?”
“自己家一窩子爛事,就覺得別人家裡也烏漆麻糟。”
“你家那口子寧願跟自己的寡嫂過,都不願意搭理你,你真該問問你這張嘴。”
俞非晚頓住了腳步,生怕李蘭吃虧。
俞萍也跟著停下來腳步,嘆了口氣,無奈說“非晚,村裡最不缺聽風就是雨拉閒話嚼舌根的。”
“之前村裡有個大姐姐去縣城裡找活做,過年回來,就被傳是去外頭鬼混生了個孩子。”
“打不起來,放心吧。”
俞非晚沉著一張臉,頗為無奈。
恨你有,喜你無,嫌你窮,怕你富。
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指指點點的,就能心安理得的無中生有亂造謠。
有些氣!
不能忍!
話不說出來,氣不撒出來,傷身。
而且,這個謠言,已經不是小打小鬧的拉閒話,所以必須得打破,要不然三人成虎,十里八村的都會對李蘭和俞水山指指點點。
這盆汙水,就徹底潑俞水山身上了。
俞非晚去而復返,重新推門進了作坊“老嬸子,我覺得我需要給您普及一下,早在1979年《刑法》就設立了誹謗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簡單來說,我執意追究,你就得去牢裡喝糊糊戴手鐲!”
“你就看到時候你兒子兒媳還認不認你。”
絕不自證!
好吧,她就是在狐假虎威。
她對刑法的修訂增補的並不太瞭解。
也實在不清楚,如今的法律條文發展到了哪一步。
嗯,就撿挑還記得的說,也夠唬住這些人了。
話說的狠一點,一勞永逸。
最好一傳十十傳百,充分發揮拉閒話的能力。
省的她,一次次的解釋。
“奶奶好心,見我孤苦無依,這才把我帶回家,你在背後就這麼編排。”
俞非晚的話成功的震住了這間小屋子裡的一群人。
雖說他們對那些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啥的聽不明白,但是絕對能聽懂去牢裡。
“你這女娃娃心咋這麼狠,不就是在一起嘮嘮家常,說說閒話,還扯什麼誹謗坐牢。”
“那你媽還說我家閒話了呢。”
裹著藍頭巾的老婆子訕訕的笑著。
俞非晚依舊冷著一張臉,不卑不亢“性質不同。”
“洩露隱私和造謠誹謗,不是一回事。”
“你家裡那些事,是事實,不算誹謗。”
“但你說我是養父的私生女,就是無中生有可以汙衊,我和養父都能告你。”
老婆子瞪大了眼睛,張牙舞爪支支吾吾“那誰知道你到底是不是,難不成還搞滴血驗親那一套?”
俞萍抬起下巴“不用。”
“有親子鑑定,你掏錢,現在就能去市裡頭的大醫院做親子鑑定,有沒有血緣關係,一目瞭然。”
“有了結果,你也好去心服口服去坐牢。”
李蘭也挺直了腰桿,這些日子,她沒少被人指桑罵槐,一個勁兒的明裡暗裡說水山早早就做了對不起她的事兒。
她沒啥文化,就只能互罵戳人心窩子出口氣。
可,不頂事。
還是非晚有出息,瞧瞧這幾句話就讓這群婆子無話可說。
不管了!
今晚回去就宰一隻雞,獎勵獎勵非晚。
神清氣爽啊!
“身正不怕影子斜。”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李蘭嘴角掛著笑,得意的補充著。
老婆子張口結舌“大家都是這麼說的,又不是隻有我。”
俞非晚和李蘭都沒有再說話,不約而同叉腰,靜靜地看著老婆子,壓迫感給滿。
而其餘人,一聽要坐牢,也不想染上一身腥,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這年代,就是離個婚都要被唾沫星子淹死,更不要說是坐牢了。
那真是一輩子都完了。
誰也沒想到,就說幾句閒話就這麼嚴重。
老婆子左看看右看看,見沒人聲援她,就只好能屈能伸的陪著笑臉“我也是聽別人說的,是老婆子錯了,以後誰要再敢拉這個閒話,我就上去撕爛她的嘴。”
“水山家的,這事能不能先賣我一個好。”
“大家都是鄰里鄉親的,抬頭不見低頭見。”
李蘭叉著腰“不說水山做了見不得人的破爛事了?”
“也不用去做親子鑑定了?”
“不用不用。”老婆子笑著擺擺手“你們這是在做好人好事呢。”
李蘭表示,很滿意。
“那就這一次。”
“再讓我聽到,我可就該去告你們了。”
“我是個大字不識一個的農婦不要緊,我閨女懂。”
四周圍著的人,都笑了笑,四散開來,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李蘭彎腰摸了摸俞非晚的腦袋“回去吧,等著媽晚上給你燉雞肉。”
雞沒了,可以再養。
快樂的事情不趕緊慶祝,可就找不回來了。
俞非晚忙不迭地點頭。
俞萍和俞鵬,眼睛也忍不住亮了起來。
燉雞肉啊……
過年才能吃得上!
離開醬油作坊很久後,張鳳嬌小姑娘依舊忍不住喟嘆“真厲害啊。”
“原來不用扯頭髮扇巴掌吐唾沫,也能這麼厲害。”
“刑法?”
“那是什麼?”
張鳳嬌求知若渴。
“法律。”俞非晚鄭重其事道。
“法律是保護公民權利的最佳武器。”
“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
張鳳嬌若有所思。
片刻後,才接著道“合法權益包括錢嗎?”
“包括啊。”
“財產權,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自己的財產具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張鳳嬌:聽不懂,完全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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