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20章 人言可畏,清末的法師,黃文才,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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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終於回到了人類城邦。】

【因我成功於危險的冥河之洞,解救了地精,怪人對我千恩萬謝。】

【他陷入瓶頸的生物大腦工程,終於能夠有所突破。】

【但是,地精對此極力反對。】

【怪人沒想到,費盡心機救出的地精,會是這樣一種反應。頓感失望。】

【這對老友,爭吵了數天。】

【最終,地精答應怪人,只要他能取得那本神秘的生物餘孽筆記本,他就答應幫忙參與研究。否則,他絕不會參與此事。】

【怪人又找到了我,想讓我再次踏入鮮血荒地中尋找筆記。】

趙傳薪此時拿著日記,就站在船舷旁。

天上有大片的海鳥盤旋,伺機而動,隨時衝下來看看有沒有機會在人類殘羹冷炙中,分一杯羹去。

這說明,就快要到海岸線了。

他精神一振,趕忙寫:

【我對怪人說:鮮血荒地危機重重,面積廣闊,危險程度不下於冥河之洞。】

【怪人說:勇者,此事我已經上報給城邦。只要你辦到,城邦願意賦予你無畏先鋒的稱號。】

趙傳薪“噗嗤”笑出聲來。

上次是探險家變成了勇者,這次從勇者升級為無畏先鋒。

稱號無疑是有些作用的。

但這種任務,要是隻給一個稱號,那未免太便宜城邦了。

他寫:

【我說:我的朋友,城邦未免過於吝嗇了。】

【怪人赧顏說:勇者,無畏先鋒有所不同,除了名譽,城邦和熊人貿易時,獲得了他們的身體平衡術。城邦會贈與你協調之術作為獎勵。】

熊人的身體平衡術?

早在當初,趙傳薪就有機會得到這種東西。

但是當初他最終選擇了大力丸。

這是意外之喜。

趙傳薪琢磨了一下,上次本就承諾了怪人,會去幫他尋找筆記。

當然,筆記現在就在秘境裡吃灰呢。

筆記價值巨大,名譽、平衡術外加生物智慧這三種獎勵,似乎還有點不夠。

他寫:

【我面露猶豫。】

演技,還是要靠演技的。

【怪人焦急道:勇者,還在猶豫什麼,如果取得筆記,人類文明將迎來一次巨大的變革。】

趙傳薪寫:

【我繼續面露猶豫。】

他知道單靠“我”那善良的性格,是肯定無法頂得住怪人的遊說的。

【怪人咬牙說:勇者,在伱離開這段時間裡,我研發出了最新的電的科技。只要你取回筆記,我會為你升級雷神之錘,讓它變得可以用意識操作,隨意改變形狀、威能、甚至是距離。這種技術,被城邦列為最高機密,我也是要私下冒險替你完成的。】

趙傳薪眼睛一眯——來了!

果然還是讓他榨出了油水。

【我答應了怪人,並承諾即刻出發。】

【但是生物餘孽的筆記,此時就在我手中,我究竟該怎麼做呢?】

愚蠢。

趙傳薪寫:

【我打算帶著兄妹兩人走出人類城邦,隨便找地方藏匿一段時間,然後裝成滿身疲憊的回來即可。】

【我準備好了物資,帶著幾乎被城邦繁華迷花了眼睛的兄妹,再次踏上旅途。】

【只是這次,卻不知何去何從,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趙傳薪放下心來,合上日記。

因為,美國西海岸到了。

……

夏威夷,檀香山,卡納卡部族,基希家裡。

基希正在給他兒子馬卡尼剜腿上的蛆蟲,因為腐肉已經被啃食乾淨了。

清理乾淨後,他拿趙傳薪留下的酒精,倒在傷口上。

“疼嗎?”

馬卡尼搖頭:“不疼,我是被戰神賜福過的非凡之軀。”

他很自豪,對趙傳薪的話深信不疑。

果然,身體日漸轉好。

基希看看兒子的臉色,很健康,也不發燒了。

等包紮上,馬卡尼甚至直接下地活動手腳,伸舌頭瞪眼睛,嘴裡發出斯斯哈哈的聲音。

以此來表示自己的健康和武勇。

基希大喜:“真的好了!不愧是諸神的化身!我要將這件事去告訴大祭司……”

……

在紐約威斯特徹斯特郡北塔裡敦鎮。

弗萊迪·帕維特又又又給約翰·勃朗寧打電話了。

“勃朗寧先生,還是我,伊森莊園的弗萊迪·帕維特。等等,你先別掛電話,長話短說,我已經徵得家主同意,給您三倍的設計費。”

約翰·勃朗寧非常之不耐煩的說:“先生,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是你的家主的想法,永遠都不可能實現,因為不可能!死了這條心吧,絕對不會出現一把,有重機槍效能、卻同手槍大小的槍械,這絕無可能!請再不要給我打電話了,否則我會透過關係,讓當地的警察去拜訪你。”

說完,直接結束通話電話。

此時的約翰·勃朗寧,已經63歲,花甲之年。

他的頭頂禿了,兩側的頭髮和鬍鬚花白。

但是,他的目光和瘦削的臉頰稜角,依然像鷹隼那樣犀利。

結束通話電話後,他摩挲唇上鬍鬚,陷入沉思。

他首先不認可那個莊園主的理念和想法,但同時還有個原因:

有人跟他打過招呼了,讓他絕對不要和伊森莊園有任何合作。

那人挑明瞭,這是約翰·摩根和約翰·洛克菲勒的雙重決定,同時也是美國大老闆的意願。

約翰·勃朗寧喃喃自語:“該死,這個莊園主,他還不知道,自己究竟招惹了什麼可怕的人物!可憐的傢伙,願上帝保佑他!”

在美國,那幾個人跺跺腳,地都會搖三搖。

那一群掌握了這個國家的經濟命脈的傢伙,一旦聯合起來,連大羅都算不上什麼。

他們要對付伊森莊園的莊園主,約翰·勃朗寧認為那人死定了,沒有人可以在這種圍追堵截下能夠倖免於難。

沒有人!

而弗萊迪·帕維特也陷入了苦惱當中。

他剛收到了來自西海岸的電話,是趙傳薪打來的。

趙傳薪告訴他,即將乘坐火車走陸路來紐約,用不多久就能到。

心煩意亂的他,起身出了屋子,在莊園裡散步。

來到花園處,他看見了本傑明·戈德伯格和馬庫斯·恩克魯瑪。

本傑明·戈德伯格一如既然的魂遊天外,對著天上的一片奇形怪狀的白雲怔忪發呆。

而馬庫斯·恩克魯瑪手裡此時正拿著一本《讚美詩》,這是本傑明·戈德伯格送給他的。

據說,是鎮子上學校里老師安排的課業,讓學生背誦一千句《聖經》裡的詩文,只要能背誦下來,就會獎勵一本《讚美詩》。

本傑明·戈德伯格輕而易舉的得到了這個獎勵,卻棄之如敝履,隨手就送人。

弗萊迪·帕維特看到了他們,眉頭不由得緊皺起來。

鎮子上的人,因為這一黑一白的一對好友,詆譭說伊森莊園是藏汙納垢之所。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馬庫斯·恩克魯瑪的膚色和身份,以及他那不太靈光的腦袋。

愚昧的鎮民,甚至覺得是弗萊迪·帕維特施展了某些邪術,才導致本傑明·戈德伯格著了魔般的往伊森莊園跑。

起初弗萊迪·帕維特並不在意,但時間久了,難免也受到這些言論的影響。更何況,警長喬治·馬歇爾,三天兩頭的往莊園跑,一而再的逼迫他驅散這對好友。

弗萊迪·帕維特凝眉說:“本傑明,你怎麼不去學校讀書?”

本傑明·戈德伯格聽見了他的聲音後,回神說:“帕維特先生,今天學校講的內容,我都清楚了,所以我不想去。”

“……”

弗萊迪·帕維特拿這個天才少年沒辦法,他又對馬庫斯·恩克魯瑪說:“馬庫斯,高節茅的花瓣,掉落的到處都是。女傭們打掃進垃圾桶裡,她們力氣小搬不動,你去幫忙將垃圾倒掉。”

馬庫斯·恩克魯瑪趕忙起身,將《讚美詩》小心的揣進兜裡,儘管他根本不識字,但是這本書他卻寶貝的很。

本傑明·戈德伯格皺眉:“帕維特先生,我一向尊重你,可你為什麼總是想方設法的拆散我和我的朋友?”

弗萊迪·帕維特語塞。

他總不好說,是因為人言可畏,壓力山大吧?

正想著用什麼方式去搪塞。

卻見一個風度翩翩,氣質不凡的紳士,來到了莊園大門口。

他穿著考究的襯衫,即便眼熱的夏季,袖子也沒有挽起,袖釦是高爾夫球杆形狀,上面還鑲嵌著紅寶石。

他戴著遮陽禮帽,鬍子修剪整齊,面板細膩,從外表就能看出他的良好出身和不凡的生活品位。

比如弗萊迪·帕維特就知道,光是這個男人的鬍子,就一定用了貝魯姆剃鬚液,然後要用精油滋養、鬍鬚蠟定型,最後還要上法國卡隆牌子的古龍水。

這個男人手臂,被一個氣質溫婉的婦人攬住。

這個女人穿著極有層次感的絲綢長裙,也許是為了應付鄉間小路的崎嶇,她沒有搭皮鞋,而是穿著一雙舒服的帆布鞋。

頭髮蓬鬆,髮飾精緻,臉蛋線條是柔美的鵝蛋臉,五官非常漂亮。

弗萊迪·帕維特見了愣了愣,覺得他們有些眼熟,好奇問:“我是伊森莊園的管家,請問二位有何貴幹?”

男人摘下帽子,開口說:“帕維特先生,我是本傑明的父親,我叫塞繆爾·本傑明。這是我的夫人,瑞秋·克維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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