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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孤塵說完後,院落內陷入久久的沉默,一時間只能聽見風吹鳥鳴。

對此,賈文宇相當理解。

自家監正方才那番話,對任何人說,恐怕都會得到一個看神經病的眼神。甚至就連在司天監任職已久的他們,最開始在現實中發現融合的跡象時,第一反應也都是不信。

主要還是這事實在太過荒謬了。

若非親眼所見,誰會相信一紙戲文裡的內容正在逐步影響現實?說是在拍電影都比這番無稽之談來得令人信服。

結果萬萬沒想到,原晴之只是波瀾不驚地“哦”了一聲,又問:“解決事情需要幾天?”

“三天,距離戲祭大典還有三天。”

“行,那我去收拾一下東西,請各位稍等。”

看著原晴之遠去的背影,賈文宇懵了:“不是,我怎麼感覺不太對啊。”

普通人遇到這種事,第一反應難道不是先質疑,再求證嗎?

這位大小姐倒好,問都不多問一句,直接就應下來了。難道在她眼裡,戲曲和現實融合,戲中人從戲裡出來了,就是這麼一件不值得驚訝的事?!

“醒醒吧老賈,時代變了。”另一旁的同僚忍不住接嘴:“現在的年輕人見多識廣的很,網上那麼多玄幻穿越小說,沒吃過豬肉還沒看過豬跑嘛。”

“就是,人家可是柳宗師的女兒,總比咱見多識廣。”

“行了行了,別貧嘴,快去準備開車。”

殊不知另一邊,原晴之也在和林如花交談。

“小姐,你說他們說的......是真的嗎?”林如花憂心忡忡。

雖然她年紀大了,理解能力不如年輕人,聽著頗有些雲裡霧裡。可也清楚,這件事絕對沒那麼簡單。

“管它呢,反正國徽是真的,他們願意掏錢總不會有錯。”

原晴之一臉無所謂:“再說了,也就三天時間。三天五千萬,這買賣誰不賺誰傻。”

林如花:“......行吧。”

就是不知道最開始要死要活說打死也不唱戲的是誰,現在興致勃勃收拾行李的又是誰,年輕人真是善變。

“這哪能一樣啊。”原晴之一本正經:“首先,官方組織親自登門,身為我國公民,當然有義務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再說了,他們想邀請我去辦的,可是除我以外無人能辦的大事,身為正義的夥伴,我自然義不容辭!那五千萬頂多只能算個添頭。”

“是是是,小姐您說的都對。”

要不是林如花清楚自家小姐無利不起早的性格,搞不好還真就信了。

開開心心收拾好東西,原晴之背上雙肩包,回頭朝著院內揮手。

迎著夕陽,那雙栗色的眼睛閃閃發亮,陽光傾倒在滿頭烏絲上,將她燦爛的笑容渲染得神采飛揚,充滿蓬勃朝氣。

“放心吧林媽。等我幹完這一票,下輩子就衣食無憂咯。您那麼喜歡看戲,到時候咱乾脆包下一個戲班子,天天在梨園內給您唱。”

被她的好心情感染,林如花滿是縱橫蒼老的臉上也不自覺露出微笑:“好好好。小姐您快去快回,可千萬注意安全......小心看路!”

走出巷口後,原晴之跟著司天監cosplay團坐上了一輛純黑色商務車。

車外看不出來什麼,只覺得是一輛再普通不過,隨時可以淹沒在車流裡的車。坐到車內才發現大有乾坤,整車經過專業防彈處理,起步無聲無息,極其平穩,如履平地。

晏孤塵抽出一個絕密字樣封口的檔案袋:“這裡是一些用以佐證戲曲正在影響現實的保密檔案,請原小姐過目。”

雖然原晴之看起來並不關心事情是真是假,但如今是個什麼情況,司天監還是有責任同她講述清楚,並說明白其中危險性。

一時間,車裡只剩下翻閱檔案的聲音。

原晴之的視線在一頁頁白紙黑字上掠過,眉心越皺越緊。

“距離第一次異常發生,已經過去多久了?”

“將近一年。”晏孤塵答道:“最開始,異常出現在戲曲演出結束後,演員們收拾行頭,在道具筐裡發現了不屬於戲班子的道具。”

只不過是多出幾件道具,問了一圈沒人認領後便扔去了庫房,所有人都沒有多想。還是後來司天監集中搜集整理證據時才發現,原來從去年開始,幾乎每個戲班子都在演出時或多或少出現過道具莫名增加或消失的情況。

“三個月前,異常事件逐步升級,正式進入司天監監測範圍。越來越多目擊者在現實中看到了本該屬於戲曲的事物。截止目前,已經有近百例。”

原晴之垂首不語,翻開其中一份目擊者報告。

這份報告產生於十幾天前,目擊者自述自己在青城附近海域潛水時,在海底深處看見一棟不明發光建築,被相關部門上報給司天監。

晏孤塵禮貌側頭,適時進行講解:“就比如您手中看到的這個例子......司天監第一時間對目擊者進行走訪調查,敲定各種細節,終於確定目擊者看到的乃戲曲《海牧女兒》裡描繪的東海龍宮。可在監內人員鎖定事發區域,進行實地走訪時,不管是親身下水還是調取監控,利用聲吶,全都一無所獲,仿若海市蜃樓,轉瞬即逝。這樣的異常事件出現了不止一例,也是司天監判斷為什麼戲曲正在逐步和現實融合,卻又未完全融合的原因。”

原晴之點頭表示明白:“目前看來,這些異常事例全部都侷限在建築死物中。我比較關注的是你剛剛說的,有一位極其危險的戲中人,要從戲裡出來了,這又是怎麼回事?”

“原小姐果然敏銳,事實上,這正是目前最為迫切的麻煩之一。”

晏孤塵向來波瀾不驚的臉上露出一個苦笑:“經過對異常事件的匯總調查,我們終於確定,和現實發生融合關係的戲曲,正是大名鼎鼎的《夜行記》。”

《夜行記》是一部以妖怪誌異為基礎背景纂寫的戲曲殘本,《海牧女兒》正是收錄在《夜行記》第五卷的其中一篇。這個系列由千年前民間奇聞軼事,再加以創作而成,內裡以鬼神精怪,妖狐魑魅為素材,其中不乏披露現實,隱喻極深的意味,深受廣大戲迷熱愛,經久不衰。就連原晴之的父親柳問青也是夜行記的資深狂熱戲迷。

這部戲曲若是出現在現實,絕非好事。

因為這部戲曲裡,至少有一半形色不是人。

原晴之忽然生起不好的預感:“那個即將出來的戲中角色,位於《夜行記》哪一卷?”

晏孤塵閉了閉眼:“......第一卷。”

那一瞬間,原晴之彷彿聽見碎裂的聲音,被五千萬誘惑到發熱的腦子瞬間冷卻。

她現在總算知道,為什麼司天監上來就是這麼一副如臨大敵,不惜豪擲五千萬也要請她出馬的猴急模樣,敢情前面那些都是鋪墊,大的還在這裡等著。

“所以,你最開始說有一位極其危險的戲中人要從戲裡出來了,那個人指的就是......夜行記中第一卷中的大反派——虞夢驚?”她忍不住一字一句,再次確定。

“對。”晏孤塵拿過檔案,翻開第一頁,指著上面被等級為“極度危險”的紅色裝訂口:“第一個被司天監收錄的異常事件,是一位青城居民在夜晚獨行,往水坑裡驚鴻一瞥,看到了虞夢驚的標誌性建築‘夜紅神龕’。目擊者嚇了一跳,等再開啟手機想用相機記錄時,才發現水裡什麼也沒有。”

“綜合目擊者們遭遇異常事件的時間線和變數,司天監得到兩條結論。一,戲曲和現實融合的媒介是水,所有的異常現象要麼在雨天發生,要麼在水中看見。”

“二,之前觀察到的異常現象全部都只是殘影。戲曲和現實的真正融合將從《夜遊記》第一卷逐步開啟。虞夢驚這個角色......正排在首位。”

沉默片刻後,原晴之給出一個真誠建議:“我說實話,你們要不放棄吧。”

乾脆把這個爛透的現實留給那群戲曲人物們享受得了,搞不好在現實996一段時間後,它們還會願意自己回戲裡去呢。

“不行啊,萬萬不行啊!”

晏孤塵還沒說什麼,坐在駕駛位上的賈文宇就先哭了出來:“原小姐,這可是涉及到未來的大事,萬一《夜行記》裡的魑魅妖魔真出現在現實,那事情可就大條了!”

“是啊,此事為國為民,萬萬不容馬虎,原小姐千萬不能見死不救啊!”

“那可是妖怪啊,活的!”

聽見她想撂攤子不幹,車裡頓時鬧騰一片。

先不說整部夜行記裡到底囊括了多少妖魔鬼怪,就是戲曲融入現實後憑空出現的各種奇幻建築也能引發民眾大亂。屆時會是個什麼景象,簡直不敢細想。

“道理我都懂,可那是虞夢驚啊......”原晴之雙指點上太陽穴,一臉滄桑。

要說《夜行記》中最經典最出名的角色,那還得非虞夢驚莫屬。從在同本劇本其他篇裡,妖怪們都只能擁有別稱,而他卻擁有獨屬自己的名字這點就可見一斑。

比起一個角色,他更像一個符號,一個象徵,一個戲曲史上的神話。

自從這一角色被創造出來後,數百年來,不知激發了多少才華橫溢戲曲家的靈感,紛紛為他的個人故事添磚加瓦,豐滿血肉,獻上自己的力量。

不僅僅是戲本創作,戲外,一代代戲曲名家前赴後繼,沒少在虞夢驚身上鎩羽而歸。迄今為止,竟未能有一人將其演繹到“至臻”境界,作為自己的代表招牌。

數百年的累積和嘗試,終於將虞夢驚奉上神壇,成為戲曲屆公認最難扮演,最難揣摩的角色。別說是當代了,就算是古代,有膽子嘗試演繹他的戲曲演員也少之又少。以至於到了近現代後,他反而因為超高演繹難度,被束之高閣。

——可人氣倒是不降反升。

畢竟現代人都喜歡什麼瘋批,黑化,病嬌......這傢伙則是超前於時代背景,集這些時髦元素於一體。

虞夢驚本身在戲曲中的形象就足夠恐怖,他身份非人,性格乖張恣睢,捉摸不定,詭譎瑰麗。最擅長蠱惑人心,顛倒黑白,身上還帶有一個“只要有人看到他的臉,便會無條件瘋狂愛上他”的無敵設定。

這樣的角色,當做戲中人遠遠觀賞,那確實不錯。但要親身接觸......原晴之恨不得現在就買一張站票,扛著火車連夜跑路。

“可我們真的走投無路了......原小姐,菜菜,救救啊!”

“我也很想幫你們啊!”那可是五千萬,誰不想賺?

原晴之扶住腦袋,表情崩潰:“怎麼偏偏就是虞夢驚呢,但凡換成第二卷的青夢狐也好啊!”

司天監眾人急得如同熱鍋上亂竄的螞蟻。

距離戲祭大典只有三天,是成是敗,端看這三天結果。

“只要您能答應,您有什麼想法和條件,可以隨時和我們提,我們一定給您完成。”

正當他們絞盡腦汁,思考到底還能拿出什麼條件,打動面前這位戲曲宗師之女兼唯一的救命稻草時,她終於動了動耳朵,裝模作樣收起檔案,長長地嘆了口氣。

“這樣吧。”達成目的的原晴之正色道:“以現在這個爛攤子的程度,我怕我這壯士兮一去不復返......為了讓我走得安心,死得放心,你們得再給我買個意外保險,給我應有的人生安全保障才行。”

這事對別人顯然極度危險,但對原晴之來說,有風險,卻也的確有辦法可以搞定。

社畜人生準則第一條:絕不能讓人看出來她輕輕鬆鬆就能賺到錢。為了避免甲方老闆心理不平衡,至少得先賣個慘,再順理成章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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