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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元彬有所疑慮,但這麼相似的兩個名字,也不是不能排除這個可能。

以前又不是沒有先例。

當時那個案子要不是其中一個朋友說漏了嘴,他們還不知道還要調查多久呢。

這次讓他們立案親自下來的最主要原因,還是因為網路上所有關於《鬼點燈》抄襲,剽竊的帖子竟然莫名其妙全部被刪除了,

更過分的是,所有論壇就連抄襲和剽竊這兩個詞,都直接給遮蔽了。

好大的派頭,竟然能讓所有的論壇都出手幫忙。

看樣子這事情真不簡單。

元彬當時看見各大論壇上,竟然一點都沒有關於《鬼點燈》剽竊的帖子時,他都一度以為自己看見的截圖照片是P的了。

這舉動在監察組的眼裡,就好比是包租婆在變相承認,如果是造謠的話包租婆完全可以不理會,或者出來闢謠,也不至於這麼極端直接刪帖子吧。

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不心虛你刪什麼帖子!

這是監察組所有成員的一致想法。

不心虛,你為什麼連抄襲兩個字都直接給遮蔽了?

而且還花那麼多錢把所有論壇的帖子都刪了。

不花錢人家論壇為什麼要給你刪帖,人家不用恰飯的嗎。

但讓元彬萬萬沒想到的是,

來到啟點調查後,起點這邊竟給出了個讓他萬萬沒想到的答案,

那就是《盜墓筆記》和《鬼吹燈》是一個作者!

我是誰,我在哪,我是不是幻聽了。

別開玩笑,

這玩笑一點都不好笑好嘛。

說謊也找個靠譜的。

你說兩人認識,你說《鬼點燈》釋出比較早不可能抄襲都比這理由靠譜好嘛。

老宣是啟點的總編,這邊監察組一下來,他就知道了,包租婆剽竊這事如果是真的,那後果他都不敢想。

當得知兩本書作者都是寧夏時,他除了驚訝外更多的還是驚喜。

之前他就聽下面人說最近網站出了本成績分成不錯的,但沒想到就連流年網上大火的《盜墓筆記》也是這位作者的書。

老宣已經到了退休的年紀,還有兩年時間就退休的他,現在已經交出了實權,平常這些事情都是副總編在操心。

不然他也不會現在才知道,

得知《盜墓筆記》這本書沒有釋出在自己網站時,雖然有點遺憾。

但也覺得事情不大。

畢竟包租婆這個正主還在自家網站呢,人在,這還愁以後沒有大火的嗎。

當看見監察組的人真的到了,老宣那是不緊不慢,沒有點著急的意思。

反而臉上隱隱有著笑意。

果然。

聽見這個回答時,包括元彬在內所有監察組成員,都不約而同的在心裡我艹了句。

一個個面相覷,呆若木雞!

即使在不敢相信,即使在感覺這理由離譜,但這話可是從啟點總編口裡說出來的。

可信度可是很高的。

如果老宣這個啟點總編幫忙包庇,那迎接他們的處罰是難以想象的。

沒人會為了位作者把自己的公司搭上,高層願意老闆也不會願意。

商人逐利,也更會趨利避害,才不會幹出這麼蠢的事。

他們想過無數種可能,但也萬萬沒想到這兩本書竟然是一個作者。

監察組幾人,看著淡定說出這話的總編老宣,久久無言。

元彬一臉無奈看向還在那悠閒喝茶的老宣,說了句:

“你們網路作家圈現在都這麼會玩的嗎?”

老宣:“……”

雖然幾個人都很吃驚,但也不可能聽一家之言就妄下結論,以前也不是沒有網站幫作者作弊的先例,

那就聯絡流年和包租婆有所交集的副總編姚雲彩吧,聽聽那位的說法。

沒有讓他們意外,姚雲彩這邊得到的答案和啟點這邊得到的答案如出一轍。

姚雲彩沒聽說上面有監察組下來調查,但接到電話後也就驚訝一秒立即回覆。

畢竟網上的鬧劇她也看到了。

只不過帖子刪的太快她都沒反應過來呢就沒了。

聽見姚雲彩說兩本書的作者還是位十幾歲的高中生時,

一群人除了吃驚感嘆後生可畏外,更多的是哭笑不得。

您一個個的以後都披馬甲上陣,他們不得忙死。

還有這誰舉報的,訊息也太不靠譜了,舉報之前也不調查一下的嗎。

人家包租婆可還是個寶寶呢,您給我們來個兩人分手,《鬼點燈》被偷這理由。

這純屬就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好吧。

其實這事情想查清楚也非常簡單,只要拿到作者包租婆和出版社籤的《盜墓筆記》合同,一切都將會水落石出。

當張熊得知監察組下來時,激動的他直接在房子裡鬼哭狼嚎起來。

“剽竊剽竊剽竊。”

興奮的他此時吼出來的聲音都直接破了音。

“活該”

“活該”

“活該。”

“讓你惹我!老子是這麼好欺負的嗎。”

張熊也是沒想到,自己隨便說的話竟然還揭露了事情的真相。

讓你囂張,打臉了吧。

我是這麼好惹的嗎。

要不是你惹上我,你這個遮羞布也不會被撕下來吧。

我還以為你多清高呢,半天還是個小偷啊。

對了,要是《鬼點燈》下架了,那自己的書是不是就是第四名了。

第四名哎,張熊越想越激動,越想越飄飄然。

激動的張熊直接把自己珍藏多年的紅酒都拿了出來,不行了,不行了,這麼大的喜事一定要好好慶祝一下。

包租婆你沒想到吧,我才是最後的贏家。

我才是最後那個黃雀。

其實他是真沒想到《鬼點燈》真的是包租婆剽竊的包租公作者的書,

難道自己當時急中生智說兩人是男女朋友這事,還是真的不成?

現在包租婆為什麼幫《盜墓筆記》宣傳,為什麼給別的讓路現在都能說的通了。

幫《盜墓筆記》宣傳那是人家真正的主人發話了,讓路是因為剽竊的別人的書心虛了唄。

張熊當時舉報時,被問到兩本雖然是同一個題材,但內容重合率只有百分之二,

完全構不成抄襲。

張熊沒看過這兩本,真不知道這兩本重合率竟然只有百分之二。

他以為同一種題材,《盜墓筆記》又是按照《鬼吹燈》做的模板,怎麼都會沒有相同的地方。

張熊一心想給包租婆找麻煩,怎麼可能就此作罷,第一次,第一次腦袋瓜子轉的這麼快,

連忙改口,說自己說錯了不是抄襲是剽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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