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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別賣關子了,趕快說說。我這幾天一直在黑松林鎮,王城那邊的到底有什麼大事發生啊。”

“聽我說,別打岔!聽說失蹤了半年多的大王子回到王城了,迫不及待的想篡位,竟然跑去刺殺國王陛下,現在國王陛下還生死不知呢。”大鬍子商人慢慢放下酒杯。

“你說的是去年失蹤的達爾斯王子?”

“你個白痴,除了他還能有誰!”

“不會吧,可別瞎說,聽說格林王室的關係好著呢。而且他是儲君,整個王國將來都是他的,傻子才會信你的鬼話。”第三個商人有些不信。

“別不信啊,說起來我也納悶,但這訊息在王城都傳遍了,那天街上到處在抓人,可嚇壞我了。”大鬍子商人心有餘悸道。

阿骨越聽越吃驚。“達爾斯大哥竟然出事了,怪不得那天他說去辦事的時候看起來心事重重的的樣子。”

阿骨才不會相信達爾斯會去刺殺他的父王,相信只要是和達爾斯接觸久了的人都會這樣認為的。

達爾斯教他這個世界語言的時候,他總會時不時的回憶他的父王和逝去的母后,還有他的後母和兩個弟弟一個妹妹。

這些親人佔據了他全部的記憶,蚩骨絕對不會相信那種感情可以刻意裝出來的。

達爾斯對父親的尊敬和許久未見的思念,這讓阿骨很是羨慕。每每聽他談起他父親時,阿骨總是會想起自己的父母。

達爾斯對兩個弟弟和妹妹也很是溺愛,他是家中的長子,從小就非常懂事,達爾斯說自己經常學著自己父親的一言一行,在他心中再也沒有比他的父王更慈愛的國王了。

所以阿骨絕對相信達爾斯不會做下這一切。這裡一定有什麼隱情。

但有一點阿骨清楚,達爾斯絕對是遇到麻煩了。也許當時他不讓自己跟著一起去,就是怕把麻煩帶給自己吧。

想罷,阿骨便再也等不及了,將一個銀幣放在桌子上,起身離開了。

回到他的房間,背上包裹,拎起長槍,便走出了旅館。來到馬市,買了一匹馬,順便買了張艾澤維爾的地圖就出了黑松鎮。

他必須儘快趕過去,既然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那達爾斯現在的處境一定很不妙。達爾斯既然身為王族之人,應該不會被輕易處死吧?

順著地圖上王城的方向騎馬狂奔,阿骨心中很是焦急,畢竟這個世界對他來說一切都是新的,艾澤維爾王城同樣對他來說很陌生。

他什麼人也不認識,達爾斯教給他的知識很有限,他甚至都有些擔心自己的通用語除了達爾斯別人能不能聽得懂。

在他的部落裡,甚至沒有牢獄和執法官這樣的稱呼,像是死刑這個剝奪別人生命的行為,更是蚩骨還不太能理解的懲罰。

但他知道他必須去,也許這個時候達爾斯迫切需要別人去救他,很有可能自己已經是唯一能夠幫助他的人了。

阿骨體力很好,並不需要休息,但是馬的體力有限,一路上休息了三次,終於在第二天的傍晚來到了王城城外。

十米高的城牆真是驚呆了阿骨的眼球,寬大的城門能夠並排三輛馬車進出,這對阿骨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建築。

可惜阿骨沒有時間驚訝這些了,城門還沒有到關閉的時間,阿骨牽著馬在城門前排隊進城,進城前是要接受檢查的。

聽周圍的百姓談論,這兩天城門搜查更嚴格了,想來是為了達爾斯的這件事。

“你,進城做什麼的?”檢查的衛兵看了看,然後問了問阿骨。

“我是個獵人,聽說城裡收的價格能高些。”阿骨拿出兩顆白狼的魔晶。

這兩個晶石蚩骨問過了,算不得什麼太值錢的晶石,想來這東西的價值絕對和魔獸的厲害程度有關係。

衛兵仔細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後點點頭,倒是沒有為難阿骨,就這麼讓他進去了。

阿骨隨意打聽了一下附近旅館的方位,找了一家,便交錢住了進去。

太陽已經落山,但街上依然燈火通明。

大街小巷裡到處都是魔法路燈,這種燈還算明亮,最主要的是並不需要額外耗費什麼燃料,只需要白天放在陽光下,魔法陣就會吸收光能,足夠一個晚上的消耗了。

阿骨來到了王城最繁華的地段,找了家人多的酒館要了幾個簡單的小菜,便獨自一人坐下。

他需要多瞭解一下王城最近的訊息。大廳裡坐了很多人,時不時的就有人談論起王子刺殺國王的事情,但大多都是一些舊訊息。

忽然一個訊息引起了阿骨的注意,說是達爾斯王子被囚禁在城南的監牢裡,那裡一般是關押犯罪的貴族的地方。聽說環境和待遇都不是關押重刑犯的城北地牢能比擬的。

“達爾斯大哥應該就關押在那裡吧?只是不知道那個地方在哪?”阿骨思考著接下來的計劃,眼神越發的堅毅起來。

阿骨從酒館裡出來,今天他穿了一件帶帽兜的外套。帶上帽兜,進了酒館後門的小巷裡。

聽說這種小巷的陰暗處,總會有一些謀財的傢伙。一不小心碰上的話,那就祈禱你的兜裡能擁有一筆讓他們滿意的買酒錢吧。

否則的話,你可能就會被揍的遍體鱗傷,然後扔在某個垃圾箱或者某些流浪漢的旁邊,然後被他們扒光身上的最後一件衣服。

顯然酒館附近的小巷更是滋生這種罪惡的地方。本地人都明白這裡是禁區。也只有鄉下來的傻佬才會不小心踏足這裡。

道格是這條街的小地頭蛇,老大當初將這條街分配給他時,可把他高興壞了。附近藍鸚鵡酒館的醉鬼們確實給他帶來了不菲的收入。

今晚帶著入會沒多久的兄弟剛到藍鸚鵡酒館的後門不久,一個小弟就告訴他有隻肥羊來了。

一個少年,衣服穿的還算體面,雖然腰上彆著一把彎刀,但這年頭誰不帶著傢伙。道爾一眼就看出這小子絕對不是城裡人。

“只怕是個沒見過血的傢伙,連刀都不知道怎麼握吧?哈哈!”道格有些惡趣味的想。

“跟上,別讓這隻肥羊跑了。”道格揮揮手,領著兩個手下跟了上去。

“咦?人呢?”道格走進小巷,並沒有看見那隻肥羊。

“沒……”一個手下剛想說話,可是一個字都還沒有說完,便看到頭頂上落下一個黑影,然後肚子像是被馬蹄踹中一般,整個人都飛了出去,落在地上的時候已經疼得爬不起來了。

再抬起頭的時候,便發現自己的老大道格此刻正被一個帶著帽兜的黑衣人掐著脖子按在牆上,另一個兄弟也像自己一樣被打翻在地,這兄弟到時比自己幸福多了,至少暈過去就不會疼了。

“別……別殺我們……”道格驚恐極了。通常都是他對別人野蠻,沒想到今天遇到的傢伙,竟然三兩下就將他們給撂倒了。

那嚇人的力量,差點讓他尿了褲子。兩個手下被打出了五米遠,而自己竟然被掐著脖子舉了起來。要知道他這一身的橫肉,少說也得有一百八十多斤。

阿骨掐著道格的脖子,發現他無法說話,就將他扔在地上,然後儘量將自己的臉躲進陰影中。

“告訴我城南監獄的位置,什麼也別問,畫出來。”說完,扔在地上一張從酒館櫃檯上撕來的便籤和一隻炭筆。

阿骨擔心這人就算是沒有騙他,真說出來自己也找不到,還是畫出來更加保險一點。

時間太過緊迫,王城太大了,如果一路問的話,時間太長而且容易暴露。一個小混混,想來他也不會去報官吧。

“大......大人......畫完了,求......求您了,別殺我們,我們是不敢報官的。您知道,向我們這樣的人,手裡都不乾淨,躲還躲不及呢。”道格跪在地上拼命地求饒。

“走漏一點風聲,我會回來的。”阿骨沒想到這傢伙還挺講義氣的,求饒都帶著他的兩個兄弟。說完接過道格手中的地圖轉身消失在黑暗中。

阿骨沒有殺他們,他沒有殺過人。部落人只有團結在一起才能活下去,人與人之間很少有矛盾,老人為了部落的延續甚至可以犧牲自己為年輕人讓出生存空間。

“哎......沒有經歷過部落戰爭,真下不去手啊。”

阿骨並沒有當天晚上就去城南監獄,雖然時間緊迫,但必要的準備還是不能少的。他需要白天好好的觀察一下地形,作為一個獵人,對自己的獵場要了如指掌才不會進退兩難。

就在阿骨回到旅館的時候,在城西的一個房間裡,一個30歲左右壯碩的金髮男子英挺的坐在寬大的木質座位上。他的前方此刻正單膝跪著一個男子。

“大人,今夜我手下一個小混混告訴我,有一個年輕人逼迫他畫了去城南監獄的路線圖,他說這年輕人力氣很大,聽起來不是本地人。”單膝跪地的男子低頭彙報。

“哦?不是本地人麼?這個人是什麼人?”金髮男子問道。

“屬下不知,據我手下說,看不清臉,但聽聲音不到20歲。力氣很大,但不夠狠辣,我的三個手下都活著。”單膝跪地男子回到。

“難道是他?”金髮男子若有所思。

“告訴所有兄弟這個少年的衣著形象,發現後不要驚動他,及時向我彙報。記住秘密觀察,不要讓任何人發現了。”金髮男子吩咐道。

“是,屬下這就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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