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伊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十八章 慣偷,罪惡之眼,莫伊萊,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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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她被放進浴缸,灌進去水泥漿的時候,人是奄奄一息的狀態,並沒有真正死亡,而是在被灌入的水泥漿淹沒之後,才進一步被水泥漿憋住,窒息而死。

兩名死者的死亡時間距離很近,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考慮到水泥封住屍體,雖然因為開裂透氣造成了腐爛,但還是很大程度上減緩了腐爛速度,法醫方面推測出兩名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距離當下二十天以上。

除此之外,他們還在仔仔細細清理了屍體表面之後,發現了男性死者的後背有一個明顯的疤痕,面積大概有巴掌大,位於肩胛骨附近。

這倒是一個能夠用來辨認死者身份的具體特徵。

至於用來確認兩名死者身份和血緣關係的DNA取樣,雖然也完成了,但是一來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得出結論,二來大體上也只能用來確認兩者的親緣關係。

因為這一家母子兩個似乎都已經沒有什麼其他的直系血親還在世了。

“能夠把那個浴池灌滿,封住兩個正常身材的成年人,得用多少水泥,應該得不少袋吧?”寧書藝對這方面沒有什麼經驗,只能根據一般的邏輯推測。

霍巖想了想,大概估算了一下:“我也不是很在行,說得不一定準,但是一袋水泥頂不了什麼大用,能把那個池子都裝滿,除去兩具屍體的體積,估摸著起碼也要十幾二十袋才能夠用。”

十幾二十袋水泥絕對不是能夠一口氣搬回家的,畢竟重量擺在那裡,要說是臨時起意,殺了人之後,跑出去買水泥藏屍體,沒有代步工具怎麼從建材市場搬運回來都是個問題,來來回回折騰很難不引起別人的注意,更別提體能上的巨大消耗了。

要說說就地取材,一般人家,誰又會在家裡面隨時隨地備著二十來包水泥堆在那裡,就等著被人順手拿來藏屍呢?

寧書藝等到時間來到七點多,又給那套房子的房主打了一通電話過去,房主還沒有上班,在家裡,所以說起話來多少顯得有那麼一點鬼鬼祟祟,看樣子他還沒有告訴自己老婆房子裡發生了命案的這件事,支支吾吾了幾句就把電話給掛了。

過了大概五分鐘,他又把電話給打了回來,這一次說起話來總算是正常了,就是周圍聽起來有那麼一點點嘈雜:“喂!寧警官,剛才不好意思啊!

我在家裡頭呢,昨天沒敢跟我老婆說,這會兒怕她冷不防聽到再接受不了,所以剛才把電話掛了,這會兒我說下樓來買油條,躲開了。

你給我打電話是有什麼事兒麼?”

“是這樣的,我想問一問,您是否知道租給常君超他們住的那套房子,在出事之前的一段時間裡,有沒有什麼準備裝修之類的計劃?”寧書藝問。

這一大早她暫時還沒有辦法從常君超的銀行支出來進行確認,既然能聯絡到房東,之前房東也說了,常君超是一個非常令人滿意的房客,每一次要在房子裡處理一些什麼傢俱,或者維修更新什麼東西,不論大小,都會和房東事先打個招呼。

“裝修……沒有說過要準備裝修啊……”房東聽了她的詢問,顯得有些茫然,不過他很快就反應過來,“哦!我想起來了,裝修倒是沒有,但是返修那小夥子倒是提到過一次。”

“他要翻修什麼?”寧書藝問。

“他之前確實給我打過一次電話,說想要把我家那個房子自己砌的浴缸拆了,也不是全拆,就是把上面高出地面的那部分給砸掉重新砌一個矮一點的。

他跟我說,他媽媽歲數大了,來來回回進出那個浴缸,感覺挺不安全,所以他想跟我商量一下,想要改造一下,把便改矮一點,裡面包括臺階和池子底下的大白瓷磚也刨掉,換成防滑更好的,還想在一邊牆上裝一個那種防止老年人在浴室摔倒的大扶手。”

房東嘆了一口氣:“小夥子是真不錯,多有孝心那麼個人!我當時一聽他這麼說,以為他是想要讓我收拾,我還跟他說,這要是一下子都折騰一遍,花銷有點大,我有點吃不消。

所以我可以幫他找人重新砌池子邊那個臺子,可以給他裝扶手,但是瓷磚就別換了,現在那瓷磚都貴得要死,我給他買幾塊防滑墊,他鋪池子底下也一樣。

但是他說不用我,也不用找人,他會幹瓦匠活兒,以前唸書的時候,家裡條件不太好,到了初高中,寒暑假他會出去自己找活兒幹,幫人打雜什麼的,瓦工活兒就是那會兒偷師學會的。

我一聽人家不用我花錢,要自己改造,那我還有什麼好說的!當場就答應了唄!我就跟他說別把地面防水給我搞壞了就行,要不漏水到人家樓下去,樓下鄰居要找的。”

“他說要翻修浴池,是什麼時候的事?能幫我們回憶一下具體的時間麼?”寧書藝趕忙又問。

“哎喲,得有兩三個月了吧,我想一想……不止不止!得有小半年了,那會兒天還冷著呢,天寒地凍的。

我當時還提醒他,這大冷天的,關窗關門,有味道也放不出去,水泥什麼的幹得也慢,不是個幹活兒的好季節。

他說他不著急,就是提前先跟我把招呼打一下,得慢慢備料,一點一點弄,不然的話廁所都沒有辦法用了也不行。

後來弄沒弄,弄到什麼程度了,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我對他挺放心的,沒有再過問。”

房東雖然不算是瞭解具體情況,不過這樣的答覆倒也算是間接回答了寧書藝的問題。

關於指紋的對比,很快也有了結果。

那一枚不夠完整,清晰度也一般的指紋,還真被他們對比出了一個相似度很高,能夠匹配的物件。

此人名叫李偉,是一個有案底的慣偷,曾經因為入室盜竊金額較大進過監獄,出獄之後沒多久,再一次在入室盜竊時傷了人,二進宮,算是一個坐牢經驗豐富的選手了。

此人在二次出獄之後,也沒怎麼本本分分洗心革面,好好做人,依舊是在他自己的“老本行”混跡著。

只不過不知道是經過前兩次之後,他就變得狡猾有心機了,還是單純的運氣比較好,倒是沒有再因為盜竊這一類的罪名導致三進宮。

中間也逮到過他幾次,但偷竊物品金額不足以構成盜竊罪,只能拘留十五天,罰款,放人。

下週恢復雙更!麼麼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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