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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了通話,鄭天鑫趕緊開啟手機看江遠發過來的資料,同時讀給旁邊的檢察官聽:「田襄,男,現年47歲,魯陽市人,因犯猥褻罪,判1年8個月....這傢伙裝的寬頻網路的地址,在物業公司附近的村子裡,田尚村....他家也是拆遷過的.....」
鄭天鑫快速的讀完了資料,再道:「我們現在就去田尚村,李檢?」
「我跟你們一起去。」李檢察官對於陳友第的審訊並不看好,也不想等了,乾脆跟著出門去。
鄭天鑫點點頭,點齊了人馬,直奔田尚村。
一隊七八輛車,全部打亮了警笛,狂躁的飛奔。
路不遠,從市局出來,也就是十幾公里的距離,同樣是一個坐落於國道旁的村子。村內有很多四五層的自建房,一層的面積只有百十個平方的樣子,也都沒有院子。
大部分的房子外牆都沒有貼瓷磚,就是水泥的顏色,水泥的花紋,***在空氣中。
偶爾有些房子貼了瓷磚的,也是靠路的一邊貼,連側面都不貼的樣子。更有甚者,是窗戶都沒裝,或者只裝了一樓二樓的,三樓以上全部空著。
「不是拆遷的村子嗎?」李檢邊下車,邊眺望了兩眼。
「都是這樣,現在拆遷都拆必要的部分,沒拆完的地段,他們都是蓋來想等下次拆遷的,反正按平米賠錢,建太好沒用,住的人也少。」鄭天鑫偶爾還是出出外勤的,對轄區內的情況還是蠻熟悉的。
正說著話,身後又是「第五第五」的警笛聲。是江遠積案專班的警車過來了。
雙方的想法都差不多,這種時候,顧不上秘密抓捕了,反而是要震懾歹徒,令其不敢行兇。
距離逮捕陳友第,已經四個小時了,訊息洩露的可能性很大。田襄作為同案犯,若是拘禁著受害人,那受害人已經非常危險了。不過,從好的角度去考慮,田襄也有可能正在睡覺,或者喝酒喝到桌子底下去了。
再者,就算田襄得知了訊息是否選擇滅口,也是不一定的。普通人若是逃跑的話,通常也會把這種重要的決定,放在最後去做。
也就是說,田襄正常來說,可以選擇先收拾行囊,帶上包裹細軟,拿上身份證手機鑰匙錢包等物,做好一切準備,然後再殺人滅口.....
至於田襄此人究竟正常不正常,沒見過他的幾個人,就只能是猜測了。路上聯絡過的村支書,匆匆的跑了出來。
隊伍前面的刑警沒給他囉嗦的時間,直接讓他上車,再帶著車隊前往田襄家。
浪費了幾分鐘的時間,刑警大隊的刑警們,直接開著車,就將田宅及周圍給包了起來。
民警們戴槍的掏槍,還有的從小車的後備箱裡撈出盾牌、防彈衣和防刺服穿上,有幾名隊裡的傳統強攻手,摩拳擦掌的竄到了田宅的前後門,以及窗戶的位置。
江遠積案專班的車隊,跟著停到了後面,隊員們也是類似的做派,只是裝備更好更全。「江隊來了。」鄭天鑫客客氣氣的向江遠打了聲招呼,又給他和李檢察官互相介紹了。相比於鄭天鑫對江遠的複雜情緒,李檢察官更多一些局外人的情緒,並好奇的問江遠,道:「聽說這個田襄的指紋鎖定是挺困難的?」
司法系統的人,從某個層面上來講,說話都挺有目的性的,像是李檢說的第一句話,聽著像是純粹的聊天,實際上,他又是在為接下來的案件起訴而收集資訊。
江遠跟各類檢察官也是打過交道的,所以沒有隨便說話,趁著打量田宅的時間,思考一番,才道:「困難的地方肯定是有的,因為從指紋的分佈來看,能夠明顯的發現,田襄此人是在有意識的消除自己的痕跡。」
「怎麼看出來的?「李檢就問的非常
樸素,一方面是他不懂,另一方面,等到了法庭上,法官和律師也是會問類似的問題的。
江遠沉吟片刻道:「這是在掃指紋的過程中,逐漸發現的。基本上,當時的穀倉裡,我就只看到了4個人的指紋。這顯然是不正常的,因為穀倉內至少有5個人的屍體,我當時還不確定,但至少有7名受害人,加上張海和陳友第兩名施害者,那就是有9個人曾經出現在穀倉內,結果只有兩名施害者,以及活下來的2名受害者的指紋,說明有人此前處理了穀倉內的指紋及其他痕跡。」
李檢聽的點頭。這時候,跟著江遠跑了一圈,從穀倉過來的幾名魯陽市的痕檢和現勘們,也走了過來。李檢特意招招手,將他們喊了過來,然後問江遠道:「我不懂技術,不過,我就好奇的問一下,一個人應該有10個指紋吧,加上腳趾的,因為這些人住穀倉裡對吧,那其實4個人,就能留下80個指紋?而且80個指紋也不都是全指紋,對吧,這樣能分辨出穀倉裡有多少個指紋嗎?」
「當然。」
「正常情況下不能!」
「要不說呢!」
除了江遠回答的理所當然,其他幾名痕檢都是一陣自嘲聲與笑聲。鄭天鑫盯著幾名發笑的痕檢,感覺電話裡的幾個傢伙就是他們。
李檢有點品過味來了再看江遠,道:「好像只有你一個人,能分辨這麼多指紋。我不是質疑啊,我的意思是,這個到時候在法庭上,能說得通嗎?」
「首先,腳的紋路和手的紋路有很大的區別。關於裸足的足跡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判斷到人,這個是另一個問題。所以,判斷的就是40個指紋,而不是80個。」江遠頓了一下,又道:「其次,判斷哪個指紋屬於食指,還是拇指,還是小拇指,是有很多辦法的,所以,其實也不用去看每種指紋有多少個,確定大拇指和食指只有4種,基本就可以確定只有4個人了。」
大拇指對人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因為所有的握持動作都需要大拇指參與,理論上,沒有大拇指的話,一個手的大部分功能就算是喪失了,這方面,可以自行嘗試——用透明膠粘住大拇指,而不是割掉它。
法醫做臨床鑑定也是一個範例。如果大拇指被廢掉了,直接就是重傷二級,最高可以判到10年。但如果只是食指傷殘或中指傷殘,那就是輕傷一級,嚴重程度相距甚遠。
李檢聽的似懂非懂,又問:「那指紋不是會壓不全嗎?」「指紋都有中心區域的,可以先看這部分。」江遠道。李檢看向其他痕檢:「很少聽說這種,你們呢?」
「李檢,寧臺江遠,兇焰滔滔,那不是開玩笑的。你知道人家是怎麼判斷有第三名同案犯的嗎?」有痕檢笑的略大聲了一些,瞬間被鄭天鑫鎖定。
李檢:「怎麼判斷的?」
「血跡分析來的,血痕的速度超過了兩名現有的嫌疑人。當時都快讀出犯罪嫌疑人的年齡了。」痕檢們的震驚程度其實遠超一名檢察官的,這會兒的描述,也是在消減自己的壓力。
有時候明知道有人能像打樁機一樣的做一個小時的活塞運動,與他跟你在床上一起做一個小時的打樁運動是兩回事。
幾名痕檢跟江遠在穀倉裡,一起掃了四個小時的指紋——正常可能掃一個小時就結束的工作,在效率翻倍的情況下,還花費了三四倍的時間,那種痛苦,是外行人難以理解的。
李檢倒是理順了裡面的邏輯關係,重複道:「就是說,江遠你是確認有第三名兇手,再透過指紋,確認了他的存在?」
江遠小糾正了一下,道:「剛開始的時候,確認房間內有第三名兇手,然後發現房間內只有兩名兇手和兩名受害人的指紋,後來仔細尋找以後,找到了第五人的指紋,並且確定是男性前科犯
。」
前面發笑的痕檢,給出了一個更淺顯的解釋:「江隊帶著我們,把整個穀倉的指紋掃了一遍。」
回憶起當時的場景,幾名痕檢的嘴角都在抽動。砰!
一聲槍響,清清楚楚的在眾人耳邊炸響。
鄭天鑫一把將李檢拉到了車後面,有反應的快的民警,亦是紛紛動作。
田宅自建房的二樓探出一個腦袋,接著是一支揮舞的手槍,聲音隨之傳了出來:「都退後,退後100米!刀槍無眼,命是自己,別拿你幾千塊的工資,跟老子拼命!」
別說,此情此景之下,嫌疑人田襄的動作和聲音,還真有一點點悍匪的意思,比逃亡中的張海,以及窩窩囊囊的陳友第,要跟像犯罪分子。
沒等鄭天鑫等人作出回應,牧志洋當時就笑出了聲。
只見他飛快的跑回車後,從後備箱裡取了個盾牌出來,一邊檢查防彈衣,一邊道:「幾位領導,我裝備齊全,申請突擊!」
「突擊啥?」鄭天鑫有點發愣,忙道:「這可是真槍!」
「手***沒多疼。」牧志洋緊了緊頭盔,再認真的道:「我捱過,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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