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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時間相差兩個月,那前面的很多調查都可以推翻了。

雖然感覺上有點離譜,但現實如此,法醫的時間判斷在這種腐敗屍體上,總是有各種各樣失敗的可能。別說差錯了兩個月這種情況,差錯兩年的情況都比比皆是。

生物體在不同環境下的腐敗變化,豈是如此容易判斷的。別說那些理化指標怎麼樣,現在就是丟一個3歲多的孩子到醫生面前,他也不敢百分百的確定這孩子多大了,別說身高體重之類的指標誤差很大,就是允許抽血了,允許檢查骨垢線了,依舊存在超齡的可能。

這還是身體變化很大的孩子,換一個25歲的領導幹部過來,就是允許查檔案,也不一定能準確的判斷出他的出生年月。

現殺一個,可能都判斷不準。

柳景輝看了看卷宗,再看向江遠,道:「這要是讓魯陽市的刑警隊知道了,非得跟咱掰一掰。」

「咱們又不用他們的經費,都可以不用他們的人力,他們樂意不樂意,都沒用。「唐佳跟著跑了幾個地方,也是很有自信了。

柳景輝「恩」的一聲,不由道:「獨立辦案確實爽一些。」

他以前就不是獨立辦案,意見相左的時候,就得說服實際辦案單位,要對方聽信他的,才好操作。小的判斷還好,要是一些影響比較大的方向上的判斷的話,有時候就比較麻煩了。

最終決定權始終掌握在辦案單位的領導手裡,這是沒辦法的。

不過,非獨立辦案的壓力要小的多,沒有權力也不用負責任,幫得了底下的市縣是最好的,幫不了,也不是他們的錯。

柳景輝現在其實依然不用負責任,反而是二十多歲的江遠,變成了專班的負責人。

「死者李媛,在被發現的5個月前,還有透過網路轉賬的記錄。」柳景輝重新確認了此前看過的內容,嘆了口氣,道:「等於說,案犯首先是綁架,然後才轉化為殺人,中間還有搶劫的行為。」

江遠不由想起了譚勇案,那是他早期做過的超惡劣性質的案件了,兇手也是綁架年輕女性,也有向殺人轉化的情節.....

江遠很快將自己的情緒壓了下去,將之轉成邏輯資源,道:「從綁架到搶劫,再到殺人,保留兇器,然後棄屍,案犯每一步都做的很不錯,是否可以考慮認為,案犯並不是初犯?」

「很有可能。」柳景輝立即表示贊成。

如果將犯罪行為看成是一個專案的話,專案的鏈條越長,犯錯的可能性就越大,留下證據就應該越多。像是綁架,就有可能留下繩索的痕跡,或者手銬,或者塑膠鎖釦的痕跡,什麼痕跡都沒有,有可能是痕跡消退了,也有可能案犯就是有能力在不限制人身的情況下,將被害人牢牢控制住。

再看影視劇裡,那些被綁架者的各種逃脫,越獄乃至於反殺,可以想象,長時間的綁架受害人,其實也是有一定難度的。

殺人棄屍更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棄屍,大部分兇手都會擔心被發現而暴露,所以,往往要在棄屍的效率和完備方面,做一個平衡。

總而言之,江遠不認為一名新手,能在這麼多個鏈條上,做到目前的完美程度。「兇手可能在死亡時間上面,有意識的誤導了我們。」江遠再提出一個觀點。

柳景輝看過去。

「從照片裡可以看得出來,發現李媛屍體的現場,散落著很多這些.....「.江遠拿出一張照片,直接投屏,然後用鐳射筆指了一下,道:「這些應該是花肥跟路旁的綠化帶裡的花肥是一種。我認為兇手有可能是取了路旁綠化帶裡的花肥,在埋屍的時候,混進了埋屍的土裡,這種做法可以加速腐敗,也能混淆我們對死亡時間的判斷。」

江遠

放出的照片,是國道一個拐角處的場景。

這裡也是挖出李媛屍體的埋屍現場。最廣角的一張照片可以看到現場停著挖掘機,幾輛車,以及多名工程人員。埋屍的位置距離國道有二三十米遠,中間有綠化帶,此時已經挖開了,埋屍體的地方則是一片碎石空地,大約是之前建設時,就用來做場地的地方,此時又給翻開了。

碎石,舊有的建築材料和工具,土塊和屍體,新長的小樹和小草,還有翻開的土壤和積水,給普通人去看,只能體會到厭惡和混亂。

柳景輝仔細的看著投屏上的照片,略顯猶豫,道:「、現場沒有儲存好,已經很難證實這些是否是專門的花肥,或者是否是從埋屍的墓穴裡刨出來的了。」

照片裡的現場,都已經是挖掘機刨開以後的場景了,而且,當時的挖掘機已經工作很長一段時間了,道路旁的綠化帶也被刨過了,附近還平整了土地,完全就是、剛開挖的工地的模樣,想證實埋屍的地方有沒有花肥,有多少,是否是故意的,都很難做到了。

江遠其實也知道柳景輝的擔心,他自己也是在這方面做了深入思考後,才得出的結論,遂道:「其實也不需要證實花肥這件事。從死亡時間,屍體的腐敗程度,以及旁邊的蛆蟲的代系,種類來看,肯定是有其他的因素加快了屍體的腐敗,影響了昆蟲的種類,就現場的狀態來看,埋屍的時候混入部分花肥,比較合理。」

柳景輝似懂非懂的點了頭,想了想,道:「可以查一下,當時這邊綠化帶是否添補了花肥,具體是什麼時間添的,是什麼種類的,養路部門應該有記錄的。」

「好主意。」江遠點頭。

一名刑警立即舉手,主動查起了資料。

柳景輝沉吟片刻,道:「假設確實有花肥混入是否能確定,他是無意間混入了花肥,還是有意識的混入的?」

「無意識混入的量不夠大。」江遠道。「那有沒有可能,花肥說他自己帶的。」

「倒也有可能。」江遠也排除不了這個可能性。

倒是柳景輝,自己提出的問題,自己回答道:「其實可能性不大按照遠拋近埋的原則,兇手選擇埋屍在這邊了,還要自帶花肥,量還不能小,工作量太大了吧。」

「也是。」在場多人紛紛點頭。

大家都是做過命案的刑警,多看幾次現場就會有類似的認知,兇手通常是傾向於精簡方案的。埋屍不是去露營,一輛車,一個鐵鍬就是最基本的配置單元了,就是這樣,還有人會在埋屍過程中,將菸蒂留在現場,以至於被抓。

真要是帶一大堆的東西去埋屍,洩露資訊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而且,一具屍體本來就夠重了再運送一包化肥?與其這樣,還不如把屍體的頭剁下來,埋到其他地方的安全性更高,再或者....

一個人要是埋過好幾具屍體的話,大機率是會總結出一點自己的小經驗的。

「說明是個有點聰明的傢伙,至少知道化肥和屍體放到一起,能干擾法醫的鑑定。「柳景輝總結了一下,再道:「應該還有輛車,很可能是順著國道過來的,但也有可能是本地人,唔......如果是遠處過來的,還有耐心埋屍,還能注意到綠化帶的化肥,這傢伙的心理素質就太好了。」

眾人這時候開始各自發言:

「如果是外地過來的車,一路上還要經過卡口吧,危險係數更高了。」

「有找到類似的案件嗎?」

「暫時沒有。」

「第二個受害人的屍體都沒找到,就一個胳膊,按說路邊的流浪狗刨出來了胳膊,總不可能把屍體的其他部分都吃完吧。」

「魯陽市發動大批人力找過,沒找到。」

江遠積案專班的民警們正討論激烈起來,江遠的手機響了起來。

江遠接起,就聽電話另一頭的黃強民道:「魯陽刑警支隊派了人來,想見見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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