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五百四十九章:自投羅網(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明天補2000字,美劇大世界裡的騎士,拉姆雷克撒,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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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透過駭客手段用檔案修復,在薇薇安電腦中查詢到了一個郵箱地址,透過這個地址和密匙,巴里破解了薇薇安的郵箱,從裡面得到了數封被刪除的郵件,這些郵件都經過加密。
但這難不倒巴里。
說真的,有時候凱都好奇,巴里這種男孩不管怎麼看都是極品王老五吧?他本身是學醫的,甚至還透過了醫師資格考試。然後又進入了警局擔任鑑證人員,而且非常非常專業。同時還會各種高階電腦技術,同時還是一個極品技術宅。
這些人設加在一起,妥妥的青年才俊!
可就這樣,這傢伙居然沒有女朋友……你敢信?
要是別人有這條件,估計每天夜夜笙歌了。
迴歸正題,破解郵件之後,發現這正是薇薇安和那位洩露nsa秘密的‘美國人’的郵件,裡面沒什麼重要的內容,大多是問候,不過其中總是提道一個地方‘瑞文貝克’旅館,其中最後一封郵件,‘美國人’讓薇薇安到旅館43號房間等他。
得知了這個線索,凱立刻帶人前往這個旅館。
這個旅館並不在洛杉磯城,而是在聖芭芭拉,這是一座非常復古的旅店,坐落在一片樹林當中,非常的僻靜。按照一般人的想象,把旅店開在這個鬼地方生意絕對會非常差。可事實上完全相反,這家旅館非常受‘歡迎’。
這個歡迎要打引號的原因,則是這些中意這家旅館的客戶,都不太希望自己來這裡被曝光。
這家旅館主打的服務就是私密!
絕對的私密,入住這家旅館不需要任何記錄,他們也不接受除現金之外的任何付款方式,他們也沒有監控,甚至連通訊都沒有,這家旅館安裝了訊號干擾器,任何通訊裝置在這裡都是擺設。
這裡的服務人員也被要求,不要和客戶頭任何交流,客戶需要什麼只需要寫下來就行,當客戶在房間裡的時候,服務員也被禁止進入其中,哪怕是送餐,也只會送到門口,然後服務人員就會立刻離開。
總之,一句話,一切都為了私密而服務。
這可是洛城那些偷吃男女的私密聖地。
當然,這也方便了殺人犯就是了。
這裡的房間都經過了隔音處理,最大限度保證了私密性,哪怕裡面完搖滾,隔壁也聽不到。
當凱他們進入到43號房間的時候,還碰到了一名不速之客。
還記得那名之前闖進警局打算接手該案的nsa的蓋爾特工嗎?
“嗨!韋恩警官,我們又見面了?”
“我記得我說過,nsa不允許監聽我們的對吧?”凱的表情立刻變得危險了起來。nsa人居然比他們還要快一步到現場!凱第一時間就想到了,他們被監聽了。
蓋爾特工立刻舉起雙手說道:“等等,您好像誤會了什麼。我們並沒有插手謀殺案,更加沒有破壞協議的打算。我們只是做我們的工作,我們只想要那個叛國者。所以,你們查你們的殺人兇手,我來行使我的職責。井水不犯河水,大家各自安好。”
凱不置可否。
只是讓巴里帶著人對整個房間進行檢查。
43號房間裡已經不剩下什麼有用的線索了。除了滿床的精斑和窗簾上的血跡之外,沒有任何線索。或許,是nsa提前一步將線索全部抹去了。
因為這間房子裡,除了一些臨時住戶的指紋之外,最多就是就是蓋爾特工的指紋了。
“這就是你不妨礙我們查案?”凱指了指房間,異常不爽的問道。
“相信我,我們是專業的,我敢保證這裡所有的一切都和我來的時候一模一樣。畢竟這裡離上次薇薇安進入這裡,最起碼過了三個多星期了,這中間有多少人進入過這裡,只有天知道。”蓋爾特工保證道。
“可你……”巴里指了指電腦上的排查系統上連續四次跳出蓋爾特工隊額影象氣憤的要指責他破壞現場。
可凱攔住了他。
“nsa的優秀特工對清理痕跡應該算是最頂尖了對吧?”
“這是我們的工作。我們的工作需要不要讓任何人注意到我們。”
“那太好了。”說著凱拿出了手銬。“你涉嫌謀殺,所以跟我走一趟吧?”
蓋爾顯然有點懵,他大聲說道:“韋恩警官!我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並沒有故意要破壞現場。”
“是啊,一名nsa特工,在犯罪現場,居然會這麼大意的留下自己的指紋……你覺得我會相信嗎?還有,你自己都說了,nsa已經停止了對我們的監聽,那麼好了,你可以告訴我,你是怎麼比我們還要提前找到這裡的嗎?”
“我們自然有我們的訊息來源!”
“那就把你的訊息來源告訴我!”凱冷笑的說道。“但你們的副局長告訴我,nsa沒有殺害薇薇安的時候,我就基本確定,不是nsa做的。就像他說的,nsa做事還沒那麼糙,還會留著屍體給我們警方。同時他們也沒有找到他們想要的東西,也就是說,薇薇安被害的時候他們不在現場。那麼告訴我,除了我們還會有誰知道薇薇安來過這裡?”
道理很簡單,如果nsa得到了東西,那麼薇薇安就沒什麼用了。到時候是滅口,還是直接放掉,都可以。輪不到西區警局發現屍體。那麼接下里就簡單了。如果nsa沒有殺害薇薇安,那麼知道薇薇安被殺害的地方的人還剩下誰?
只有兇手!
nsa沒有監聽凱他們,而凱也是在得知線索的第一時間就來到了這裡。這中間除了知道犯罪現場的兇手之外,沒人會比凱他們更快!
再加上現場的指紋。
就像剛剛蓋爾說的那樣,他們是專業的。根本不會出現在現場留下指紋這種事,帶個手套很難嗎?
那為什麼蓋爾依然留下了自己的指紋,而且偏偏還在警察的面前這麼做?
“你想透過汙染現場,來洗脫嫌疑,好給現場有你的指紋一個合理的解釋。對不對,‘美國人’先生?”
蓋爾早在凱說出那些推斷的時候,臉色就變的很難看了。等到凱說出‘美國人’這個代號的時候,他原本勉強維持的鎮定徹底瓦解!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你知道。”凱微笑的說道:“事實上我對你叛不叛國並不在意。反正那不歸我管。事實上我還挺喜歡你把nsa那幫人搞的雞飛狗跳的。可殺人就不行了,而且還是在我轄區!”
其他人也是一臉震驚。
“你沒有證據!”
電視上都有演,說出這句話的嫌疑犯,基本上都會被釘死。
事實也差不多。
“我的確缺少證據。”這裡的證據已經被汙染,凱沒辦法向法庭證明,蓋爾在這裡留下指紋到底是什麼時候留下的。法官有百分之九十九會讓陪審團不採納這個證據。再加上蓋爾足夠專業,雖然可能有疏漏,但基本上不會留下可以釘死他的證據。
這就是專業人士的討厭之處。
“可問題是,nsa不需要證據!”凱笑著說道:“他們甚至都不需要怎麼查,畢竟你的行蹤計算再隱秘,也會留下痕跡,再加上你的確有機會接近那些機密檔案。只要有這些,就足夠你的同僚給你定罪了。”
nsa是什麼?是情報機關!這種機構可不是警察,非要證據才能定罪。對他們來說,有足夠的嫌疑,就足夠他們做事了。
“我覺得你還是痛快一點,反正蝨子多了不癢。在被nsa滅口之前,幫我個忙,讓我好結案。”凱一把抓住他的手,將他銬了起來。“當然,你可以拒絕。可我相信,nsa會幫我處理好這件事。畢竟你知道的秘密可多了,nsa可不會讓你在我手上太長時間。”
以凱現在對nsa的威懾力,凱如果硬要收押蓋爾,不將他交給nsa,nsa也沒有太好的辦法。所以為了儘快將蓋爾握住手中,nsa會接受凱的要求。反正人到了nsa手裡,想要什麼口供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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