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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特蕾莎驚奇的發現,自己手上又多了一份調令。依然是從司法部傳來的,依然是局長大人簽名確認。

只不過,調令的職位變成了洛杉磯總部警探局探長。

看著這兩份完全不一樣的調令,特蕾莎有點不知所措,司法部自己打自己的臉?可等特蕾莎打電話過去確認,才發現原來是之前的調令因為檔案書寫錯誤,所以取消了,只能再次補發一份新的調令。

檔案書寫錯誤?

特麼誰信?

可偏偏電話對面那個公式化十足的回覆就是這個,你愛信不信。

特蕾莎沒辦法,只能拿起電話給自己的領導庫珀副局長彙報。

結果庫珀那邊先是一陣沉默,沉默的時間之長,都讓特蕾莎以為對面結束通話了電話。過了好半天,庫珀才說了一句:“隨他們怎麼弄吧……”

庫珀這會兒有點心灰意冷的意思,倒不是因為凱的離開。凱的確是一個人才,庫珀也很看好他,凱在他手下,幫他立下了不少功勞,但再怎麼樣,凱也只是一個人。庫珀馬上就要成為芝加哥警局局長了,他要面對的是整個芝加哥大區,數萬名警察,他要面對的是整個芝加哥民眾,不可能因為一個人的去留而心灰意冷。

真正讓他意興闌珊的是,他覺得自己快要成為芝加哥警察一哥了,大小也算個人物,可這兩天發生的事,讓他明白,在很多人眼裡,他這個第一副局長,以及候補局長,其實什麼也不是。

兩次調令,沒有一次通知過他。總部警探局他是直屬領導!可偏偏這些人想要凱調離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給他打招呼。他抗爭過,他不是不能接受凱的調離,可難道他們不應該尊重他這個直屬領導嗎?

但沒用,快退休的現局長只是敷衍的跟他解釋了幾句,其他人更是都懶得敷衍,直接告訴他執行命令就行了。

這讓原本意氣風發的庫珀覺得自己明白過味,自己真的什麼都不是!

在結束通話了特蕾莎的電話之後,庫珀考慮了很久,最終拿起了電話。

“喂,湯姆,是我,哈羅德。”庫珀的全名叫做哈羅德·庫珀,只有他的朋友才會喊的他的名字。而電話的對面就是庫珀的摯友,聯邦首席檢察官湯姆·康諾利,他們曾經一起參軍服役。只不過回國之後,就走上不同的道路,湯姆靠著退役的遣散費讀了大學法學院,後來當了律師,之後成為檢察官,然後一路平步青雲,成為了聯邦司法部首席檢察官。

“嗯,我想通了,我去華盛頓。”

湯姆平步青雲,也沒有忘記自己的老朋友,他一直希望庫珀能夠去華盛頓幫他,到司法部任職。只是湯姆在芝加哥的事業也有聲有色,不太願意遠離自己家鄉。

可現在……

於是乾脆答應自己老朋友的邀約,前往華盛頓開啟自己新的職業生涯。他已經想好了,如果自己的幾個屬下願意,他可以請求湯姆幫助自己讓他們也調職,如果不願意,那也沒關係,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

……

凱也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賭氣的舉動居然讓芝加哥警局接下來幾年都陷入了爭權奪利的旋渦之中。畢竟庫珀的資格老,能力強,履歷又完美無缺,他上位成為警察局局長,簡直眾望所歸,根本沒有對手。其他人也只能偃旗息鼓,根本沒辦法爭。

但突然庫珀放棄了近在咫尺的局長寶座,跑去華盛頓開啟自己的新的職業生涯,於是局長的位置就這麼空了出來。其他幾名有資格問鼎這個位置的候選人,並沒有明顯的差距,誰都有機會,既然如此,他們為什麼不爭。

當然,現在凱還什麼都不清楚。

他只是單純的想要噁心一下神盾局而已。

對凱來說,這個警察其實當不當無所謂。要是擱上輩子,凱如果是個億萬富翁,他保準不會再幹警察了。可到了這輩子,他發現,自己對那億萬身家並沒想象中的在意,或許是來的太過於容易,亦或者是他所在高度已經超過了前世。有點功名利祿,榮華富貴猶如過眼雲煙的意思。

但話往回說,好像除了警察,凱還真不知道自己還能幹嘛?

在家混吃等死?以前意淫的時候,倒是想過,可真要他什麼都不做,他又覺得少了點什麼。

所以他乾脆,讓斯塔克幫忙,把自己調到別處。

託尼欠他的人情,自然不會猶豫,反正這種事對他來說並不難。

至於為什麼託尼可以讓司法部廢掉之前的那封調令,也很簡單。神盾局的確很有能量,但這要看和誰比。如果和凱這個小警察比,自然沒話說,但和斯塔克工業的總裁比?

那還真差一點。

有人說,放屁,神盾局怎麼可能比斯塔克總裁弱呢?

當然,如果真要論政治影響力,託尼怎麼都不可能和一整個組織相比。

但別忘了神盾局到底是一個什麼性質的組織。

神盾局說白了是一個獨立於各國的機構,雖然他的屬性更傾向於美國,可到底不是根紅苗正的美國政府組織,再加上他們是一個特工組織,所以要論信任程度,神盾局還真不能和託尼這個純粹的美國企業集團老總來的高。

更何況,神盾局看似強勢,可正是由於他們太強勢了,所以非常受美國政府忌諱,歷任美國政府都對神盾局插手美國政府事務感到十分忌諱。

他們已經掌握了極為龐大的資源,甚至擁有一系列的特權,要是還摻和到政府的正常運作當中。

很多人就要開始犯嘀咕了,神盾局想要幹什麼?造反咩?

而且,司法部的人也不可能心甘情願的為神盾局辦事。比起神盾局,託尼就不一樣了。別人和政府以及軍方關係深厚,這點小問題,對他們來說當然願意給面子。

一個是不得已為之,一個是心甘情願的給面子,怎麼選司法部的那些人,又不傻。

更何況,這和他們司法部有什麼關係?不給面子的是託尼·斯塔克,又不是他們。難道他們還會為了神盾局得罪託尼·斯塔克?哪有這樣的道理,他們又不吃神盾局大米。

你神盾局不爽去找託尼·斯塔克去啊!

可神盾局真要因為這個找託尼·斯塔克,呵呵,那就有意思了。任何一個圈子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神盾局也有自己的規則,他們真敢找託尼·斯塔克的麻煩,都不需要斯塔克想辦法對付神盾局,有的是人找神盾局麻煩,因為他們壞規矩了!

要是神盾局連美國金字塔頂層階層的人都可以隨意對付,那就是真的破壞遊戲規則了。因為那些少數人才是這個國家的根基!

所以凱的反擊很容易就實現了。

對於之後的這份調令,凱沒有拒絕,這原本就是他要求來的。

反正在哪當警察,他是真沒什麼太大的意見,洛杉磯也不錯,至少天氣很好,比芝加哥要好的多,陽光沙灘,美女如雲。

因為要走了,所以凱乾脆就將芝加哥認識的朋友都叫到了自己的莊園,打算離開之前開一個趴體。

當天夜裡,不少人都聚集在了凱的家裡。

馬修和馬丁‘兩馬組合’來了,有意思的是馬丁還帶著自己的家人一起來,好像和馬修和好之後,他的家庭和事業又回到了正軌。只是凱有點好奇,馬修再遇見馬丁的妻子,他們三個人之間到底要怎麼面對對方。

結果等三個人來了之後,凱發現,特麼這三個人心真的挺大。至少馬丁的妻子對馬修很關心,但又不太像那種勾搭成奸的樣子,倒像是……怎麼說,很親近的親戚或老友的感覺。

很有點往事如煙,看破紅塵的瀟灑感。

很難理解。

但……還是祝福他們吧,美國人對這種奇奇怪怪的關係一向很寬容的。任何形式的婚姻方式都值得被尊重,對吧?

接下來是馬庫斯和邁克這對逗比兄弟。

這倆人今天都是自己來的沒帶人……至於為什麼沒帶,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邁克又單身了……

這貨狗改不了吃屎,和馬庫斯的妹妹好了不到三天,就壓抑不住自己獵豔的慾望,於是到外面找了個妹子,好巧不巧,被馬庫斯的妹妹西德妮碰到了……

然後就是喜聞樂見的渣男被打情節。

西德妮受了情傷,需要安慰,馬庫斯這種大男人不可能去和自己的妹妹說這些東西,於是他老婆就上陣了。

就在他們來之前,馬庫斯還提著手槍打算在邁克身上開幾個洞,結果這倆混球不知道怎麼弄的,邁克居然買通了馬庫斯,兩人有和好如初了。

真不是馬庫斯缺心眼,實在是馬庫斯打從一開始就不看好他妹妹和邁克的戀情。

和邁克搭檔差不多十年,馬庫斯自認這個世界上沒人比自己更瞭解邁克這個混蛋,對女人,這傢伙沒有絲毫節操。對於這種結局他早就猜到了,所以壓根不覺得稀奇,邁克這個混蛋要是能被一個女人拴住,除非世界毀滅。甚至馬庫斯還認為,西德妮能這麼快就認清這貨的真面目,是一件大好事。

接著是之前的老朋友,二十一局的幾位和兩位漂亮警花,這些老朋友雖然在文中沒什麼戲份,但其實凱和他們一直都有聯絡,有時還會坐一坐,二十一局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分局,他們的轄區是全芝加哥最亂的,加上現階段人手不足,雖然芝加哥一直在招收新人,可二十一局這地方……一言難盡。

所以要說找總部求援最頻繁的就是二十一局,總警探局常常會派探員前往二十一局支援,上次庫珀副局長主持的‘嚴打’大多數都在二十一區的轄區,那時候二十一局就負責外圍和支援。

所以凱和他們交往還算頻繁。

之後就是邁爾斯和威廉了。

邁爾斯帶了他的妻子翠西,翠西和佩珀長得很像很像,所以被當時七宗罪的兇手喬一起綁架,凱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這一次凱要離開芝加哥,她也想過來表達下感謝。

至於威廉,則是凱的忘年交,他們之間交往就更頻繁了。

更有意思的,威廉這人極為老派,甚至他還會寫信。

說老實話,從上輩子到這輩子,凱攏共也沒寫幾封信,只有在初中二年級的時候,在幾個朋友的攛掇下,給同市的其他學校的女生寫過信,交筆友,都忘記寫啥了,反正當時特緊張也特別期待,反正那個時候就流行這一套。

威廉不太喜歡高科技,除了辦案和工作之外,他很少會用手機電腦,他家裡能稱得上高科技的就只有電視、冰箱和烤麵包機了。他甚至都沒有微波爐,這在很多美國人眼中都屬於稀奇。誰讓美國人在家大多數吃速食,都是從冰箱裡拿出來,在微波爐裡叮一下就吃了。缺少這兩件東西,這對於普通美國人來說,家裡基本就沒法開伙吃飯。

可威廉居然沒有微波爐,這說明這老頭都是自個在家做飯吃!

這就很稀奇了,他可是一個獨居老人,居然還有閒心自己做飯。反正按照威廉的說法,那叫情調。

他的情調伴隨著他的一生,所以更喜歡寫信,他一直認為那樣雖然慢一點,但認真寫出來的文字,比隔老遠打電話要有誠意的多。老頭的朋友不多,所以每個月只寫三十幾封信,嗯,真的不多,其中必然有一封是給凱。

可……凱實在沒心思寫信,特別是老頭有文化,信寫的文縐縐的,而且字還是花體字,看著就逼格很高,凱哪受得了這個,所以每次收到信,就乾脆把他約出來坐坐,有什麼就直說。

這一次威廉能來這,算是給了大面子,他的作息異常規律,每天下班,喝點紅酒,看一個小時的書,十點鐘睡覺,早上五點起床,自己做早餐,然後回去同一家茶餐廳點一杯紅茶,不是那種茶包,而是餐廳專門為他煮的,他不喝咖啡,也對糖分攝入十分嚴格,也必須牛奶,只會點一份鬆餅,然後一直做到九點上班。

他能在十點過後來參加凱的派對,絕對是給了大面子。

只會特蕾莎和庫珀也來了,不過庫珀和特蕾莎都顯得心事重重的,沒呆多大會兒,就一起離開了。

等兩個領導走了之後,一眾人才算放開。

凱看著狂歡的這些人,突然莫名的對芝加哥有點不捨起來。

果然人就是這樣,呆在一個地方,自然會對一個地方產生感情,這裡的人和事,都會讓人產生一絲絲感情。

洛杉磯會是怎麼樣呢?

凱拿著酒杯,看著樓下就著音樂起舞的人群,突然有種茫然,他有時候會這樣。

因為他始終不知道,自己來到這個世界到底是為了什麼。

但很快凱就把這念頭丟到一邊,人事間很多事,不見得就一定有意義。

活在當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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