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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凱和伊莎貝拉閒聊裡,時間一點一點的過去,歌迷會也算圓滿完成。

其實安保工作大多數時候都是像這樣子,波瀾不驚,甚至有點無趣。可對安保人員來說,這樣卻恰恰是最好的結構,不出事就是好事。等到歌迷會結束,麻辣雞也在一群工作人員的簇擁下回到了化妝間。

斯圖爾特他們也漸漸向後退聚集,只等將麻辣雞送到酒店,他們的工作也就完成了,他們的工作內容中並沒有要保護麻辣雞日常安全的內容。他們原本就是臨時工。

麻辣雞再次遇到凱,也非常謙遜的和凱聊了一會兒,雖然凱不喜歡她的歌,對她的行事作風也有點不認同,但對她本人卻沒什麼意見,相反因為亞歷桑德拉的原因,凱也知道一點這位說唱歌手的為人。

亞歷桑德拉之所以會和麻辣雞成為朋友,就是因為麻辣雞這個人非常講義氣!

別看這個有點看起來有點不入流,但身在娛樂圈,亞歷桑德拉對人心詭譎早就見識了很多,娛樂圈裡沒好人,這一點不誇張。像麻辣雞這種講義氣的人,在娛樂圈中就好像一個哈士奇在狼群中一樣,看著很像,可實際上非常特立獨行。

越是遇到越多壞人,就越覺得好人可愛。

大概就是因為這個亞歷桑德拉居然和麻辣雞意外的合得來。

而對凱來說,東方人永遠對‘義氣’兩個字有著天然的親近感。古往今來,中國有三種人最為人歌頌:忠臣孝子,義氣無雙。

對國人來說,一個人再壞,可但凡只要沾上這三樣,人們就認為這人也不是沒有可取之處。凱同樣如此,以前他遇到過一個犯人,那傢伙基本算是無惡不作,搶劫殺人等等,罪行累累,凱和同時為了抓住他,整整用了半年,跑遍了小半個中國,才最終抓住他,當時抓住他的時候,一群人恨的牙直癢癢。

無他,這人就是一個混蛋。

哪怕他被抓住了,也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對公安機關的審訊拒不配合,要不是有紀律,凱甚至想給他上手段,都不為得到口供,就想為那些無辜受害者出氣!

但就這麼個人,在見到自己瞎眼老孃之後。又是跪地磕頭,又是大罵自己不孝,不能給老人養老送終,還連累老孃幾十歲的人被拉到警察局。

那模樣要不是在現場,凱都不相信是真的。

當時別說是凱了,就連一些老刑警都感動的稀里嘩啦的,甚至都動了惻隱之心。

但回過頭想想,這個人是好人嗎?

當然不是!

可就是國人對人最質樸的看法,一個人如果是忠臣孝子,義氣無雙,那他再混蛋也有可取之處。

雖然說真的有些偏駁,可問題是這玩意已經刻入了中國人的文化基因當中,沒法改變的。

所以儘管凱對麻辣雞的很多東西都不算喜歡,可對她本人卻不討厭。

“怎麼樣?成為大明星是什麼感覺?”

凱問道。

“還不錯!”麻辣雞先是收著回答,可下一秒就破功了。“好吧,我撒謊了,當大明星實在太棒了!”

和很多成名之後的明星,會故意裝逼說什麼成名之後,自由少了,不能過普通人的生活了,工作增多了,和家人朋友少了之類的話,好像他們成名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真的只是單純為了夢想一樣。

都搞不明白這幫人什麼心態。既然成名這不好那不好,那你拼死拼活成名是為了什麼?就為了受罪?

真要讓那幫裝逼犯做回普通人試試!

反倒是麻辣雞的反應更加真實,誰不喜歡萬眾矚目,萬千寵愛呢?

布萊恩一直在旁邊,看到凱那麼熟稔的和麻辣雞談笑風生,也有點想搭話。倒不是追星,他早就過了那個年紀,要是三十年前倒有可能。他只是想找麻辣雞取經,不是那種‘取經’,是真正的想要讓麻辣雞給點建議,好讓自己的女兒能夠在這條路上有個借鑑。

但話到嘴邊,他反倒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就這樣,他一直糾結到他們從體育館後門走出來。

那裡也聚集著一幫歌迷,就等著麻辣雞從後門出來。

挺難理解那些粉絲咋想的,對粉絲來說,他們喜歡的明星是最特殊的那一個,可對明星來說,他們的粉絲有很多。他們傻乎乎的站在門後為自己喜歡的明星歡呼,然後呢?

指望明星記住你?

別逗了!

也許有人會說,我喜歡他,又不是為了讓他注意到我。

說的很大愛無疆,我喜歡你,與你無關,你甚至不需要知道我的存在……搞不好可以把自己都感動了。

其實……這都是胡扯。

喜歡這種情緒永遠是自私的,你喜歡一個明星,並狂熱的追星的時候,事實上就是希望你喜歡的明星能夠注意到你,甚至展開更多的東西。這一點上,還是肉體粉比較直率,我喜歡她,就是希望有一天能上她/他。

但事實卻是,這些人中絕大多數,甚至一點印象都不會留在明星腦海裡。

事實上很多人未必不明白這樣的道理。

但他們依然會這麼做。

(作者其實也很不理解現在流行的飯圈文化,在作者的觀念裡,你追星,無非就是認可明星的某項特質,比如他演戲演的好,唱歌唱得好,甚至哪怕就是覺得他帥也行。既然這樣,那他出唱片你買來聽就好,他出電影電視劇你看就行,然後……然後沒有了,很單純的關係,他就是個賣家,你就是買家,至於那麼瘋狂嗎?之前看了肖戰事件中那些粉絲的騷操作,完全理解不能。那麼賣力,到底得到了什麼?為了滿足自己內心那虛無漂亮的幻想?不知所謂)

扯遠了,就在麻辣雞一邊微笑著和粉絲打招呼,一邊走向自己的保姆車的時候,突然一個帶著眼睛的矮胖男子突破了保安的阻攔衝了出來,一邊狂熱的叫著麻辣雞的名字,一邊抽出了一把水果刀。

凱第一時間拉住了麻辣雞的手臂,一拖,將她保護在懷裡,用背部防禦可能的襲擊,而另一邊的布萊恩則異常默契的站在那個男子的行進路線上,一把攥住那個男人拿刀的手,順勢一扭,奪下他的水果刀,然後將他的手臂反扭到身後,並一把制住了他。

早在那個男子亮刀的時候,周圍的安保就衝了過來。很快斯圖爾特就帶著人來到凱的身邊,他們將麻辣雞圍住之後,立刻朝保姆車上轉移,另外幾個人則衝上去將那個男人徹底制服。

由於發生了行刺事件,那些粉絲一下子亂了起來。有的人想要逃跑,有的則膽子比較大,開始衝擊場館保安的封鎖線,想要看看偶像有沒有事,這種人是最討厭的,他們所謂的關心並不會解決任何問題,除了造成更多的混亂之外,沒有任何意義。

“布萊恩,你開車帶著目標回酒店,我們在現場維持秩序。”

斯圖爾特看到麻辣雞已經上車,就立刻趕到布萊恩身邊。

布萊恩點了點頭,他知道維持秩序並不是他擅長的,這種事還是交給斯圖爾特他們最好。畢竟真要發生什麼群體事件,他們也吃不了兜著走。

布萊恩以最快的速度來到保姆車上,讓原本的司機坐到副駕駛,而他則開著保姆車前往酒店。

在保姆車駛離場館附近之後,凱才將麻辣雞放開,讓她可以坐直身體。

“怎麼樣?沒事吧?”

凱看了看麻辣雞,先確認她身上沒有外傷,不需要進行緊急處理,然後問問她有沒有感到不舒服。

麻辣雞搖了搖頭,還算鎮定的說道:“我沒事,我很好。”

確認麻辣雞沒事之後,凱才笑著說道:“我發現你真的挺倒黴的,在芝加哥的時候,被海地人刺殺,結果來到洛杉磯又遭遇了刺殺。”

麻辣雞顯然沒心思開玩笑。上一次她被刺殺,是她和他的男朋友沒腦子,把不能說的東西隨便拿出說就算了,還他孃的寫進歌裡發表了出去。被人追殺也情有可原。

可這一次,麻辣雞發誓,她真的啥也沒做,就被人刺殺了。

這讓麻辣雞有點惴惴不安,生怕再經歷上次那種可怕的事情,那一次刺殺,海地人出動了十幾個搶手,事後清理現場,足足找出了兩百多發子彈!那是麻辣雞第一次距離死亡那麼近。

“他為什麼要來殺我?他看起來是我的粉絲!”

這也是麻辣雞最想不通的地方。

好在她的疑問很快得到了解答,斯圖爾特打來了電話,通告了後續。

那個男子被警方逮捕,他對自己的行為一點沒有狡辯。

至於他為什麼想要刺殺麻辣雞。

原因很簡答,也很變態。

他愛麻辣雞,他從第一次看到麻辣雞的mv,就愛上了她,並認為她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女。他覺得只有自己才是最愛麻辣雞的人,可隨著麻辣雞爆紅,越來越多的人關注麻辣雞。見天有人在網上叫麻辣雞老婆。

然後這傢伙的心態就發生點變化。

他想要獨佔麻辣雞,於是就想了這一招,殉情。

他打算幹掉麻辣雞,然後自殺,這樣他們就永遠在一起了。

很詭異的邏輯。

但這個世界上真的不缺少瘋子,比如當初里根被刺殺,兇手刺殺里根的原因其實就是為了取得女神朱迪·福斯特的芳心,他給朱迪·福斯特的信中說道,只要她答應他的求愛,那麼他就放棄刺殺總統……結果朱迪·福斯特壓根沒看到那封郵件……里根挨槍子挨的冤枉啊。為了這點破事,居然差一點掛掉……

“這個世界瘋子還真多。”凱只能這麼感慨。

對了,刺殺里根的那個傢伙最後被判無罪……理由是他有精神病,但得被關在精神病院。

麻辣雞得到這個訊息之後,整個都開始發抖。

這不是生氣,而是害怕。這種理由……估計當時里根心裡也是這樣想的,甚至比麻辣雞更害怕,他被刺殺的理由實在太扯了。

很快,伊莎貝拉的電話就打了過來。伊莎貝拉好歹是老闆,不可能總呆在麻辣雞身邊,在歌迷會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她就因為工作的原因先行離開了。

“尼基!你沒事吧?”

“我沒事,可……”麻辣雞很想和伊莎貝拉聊聊那個瘋子,她打算起訴他,讓他一輩子都呆在牢裡。

可伊莎貝拉很快就打斷了她。

“聽著尼基,我接下來要說的話很重要,你一定要用心聽!”伊莎貝拉很明白這件事的嚴重性,如果處理不好,麻辣雞的事業也會受到影響。雖然這件事的錯誤不在她。當初朱迪福斯特比麻辣雞更冤枉,可不是一樣陷入輿論旋渦,甚至連事業都受到了影響。

“你回去之後,不要接受任何採訪,也不要出現在公眾面前,一切都由公司發聲,我們會宣稱你受到驚嚇,現在正在休養。你的工作也暫時停止,我們會根據情況調整,總之一句話,不要對這件事發聲,直到我們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你才能說話,至於該說些什麼,到時候我們會為你斟酌。”

這件事雖然看起來並不是什麼好事,但有些事真的說不定。接下來就需要考驗靈蝶娛樂的本事了,只要他們操作的好,壞事也能變成好事,這次的事件會給麻辣雞帶來大量的關注度。

這甚至可以讓麻辣雞登頂一線歌手。

“可是,那個人要殺我!”麻辣雞雖然沒讀過什麼書,但有些事她還是明白的。伊莎貝拉雖然看上去沒說該怎麼處理,可按照好萊塢一貫偏左的尿性,自然要愛與和平。

既想里根一樣,里根可是從好萊塢走出的總統,立場極度偏左。當初那個兇手被判無罪,他不也沒說什麼。

這種事最好的就是大度原諒,甚至還要站出來暫時自己的大度。

因為不管是里根還是麻辣雞對於兩個兇手來說,都算是強大的一方,如果窮追猛打,會讓人感到厭惡。

畢竟人都是同情弱者的。

麻辣雞正是因為明白,所以才氣不過。

她啥也沒幹,就被人刺殺,現在還要展示大度……這種事別人站著說話不腰疼,只有當事人知道,自己有多難。

可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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