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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人也是熟人,曾經在芝加哥差一點點就被凱給幹掉的死亡行者首領,吸血鬼長老維克多的養女賽琳娜。

刀鋒冷冷的看著眼前的女人,那眼神像極了困獸猶鬥的野狼,彷彿下一刻就會撲上來咬斷敵人的脖子。賽琳娜被這種眼神注視著,也有點不自在,不過她對他們開發的麻醉劑很有信心。

因為人類和吸血鬼身體機制完全不一樣,所以對人類有用的麻醉劑,對吸血鬼卻效果奇差。剛剛有靶眼使用的麻醉劑,是吸血鬼內部開發的特殊麻醉劑,對人類沒什麼太大的作用,最多隻能飄飄欲仙……

“哼!”靶眼在絕大多數時候都是一個瘋子,不過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金並嚴厲交代給他的任務。

雖然金並是一個黑道巨孽,可和他打過交道的人都很清楚,金並並不是一個瘋狂的人,至少表面上看不是。

相反,如果忽略掉金並可怕的外貌,這個人會是一個非常非常好相處的人,他待人彬彬有禮,睿智,喜歡哲學,喜歡古典音樂,日常的休閒也非常的安靜,喜歡琢磨鐘錶,他對享受之類的東西一向敬謝不敏,他對女人從來都是可有可無,對酒精也只會淺嘗輒止,他的大多數時間都會用來鍛鍊。

鍛鍊什麼?

鍛鍊自己!他會學習格鬥,練習各種自己能夠找到的格鬥技巧,而且自身也是一個世界頂級的格鬥高手。他不斷的鍛鍊自己的肉體,所以金並外面看起來像是一個身高兩米體重400斤的大胖子,可實際上他全身百分之九十三以上都是肌肉,力量驚人,能徒手打穿一面牆,可以說他是這個世界普通人類戰鬥力的天花板。

再加上他那瘋狂的野心,縝密的心思和遠超於常人智慧。在靶眼看來,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瘋子。

一個瘋子害怕什麼?當然是害怕比他更瘋狂的人。

所以靶眼很怕金並,哪怕很多時候金並顯得很平易近人。

這一次,他在出發之前,金並就交代過。不準節外生枝,將刀鋒抓起來交給維克多,完成交易!

“好了,這個雜種是你們的了。現在,把金並要的東西交出來。”靶眼強忍著內心的暴虐,按照金並的交代和吸血鬼完成交易。

“金並會得到他想要的東西的。”賽琳娜不喜歡靶眼,對他這種不可控的傢伙,敬而遠之是最好的選擇。

說完,賽琳娜手一揮,就讓手下的人帶走了刀鋒。

可在臨走之前,賽琳娜又回過頭對靶眼說道:“對了,還有漢尼拔。他也是交易的一部分。按照約定,你必須將他交給我們!”

聽到漢尼拔的名字,靶眼原本就癲狂的眼神變得更加瘋狂了。

他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咬著牙說道:“我會把他給你的!”

說完,靶眼轉身離開了。

賽琳娜看著靶眼離開的身影,眉頭皺了皺,有點不好的預感,靶眼的回應有點出乎她的預料。

不過她也沒多想,畢竟這傢伙是瘋子,誰能預料瘋子會怎麼想呢?

但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當然不會!

賽琳娜沒看到,在靶眼轉身的一瞬間,靶眼的嘴角露出了一個充滿惡意的笑容。與此同時,他手中還拿著一部手機,那是一部很破舊的諾基亞手機,而手機螢幕上閃爍著一個名字。

漢尼拔!

那正是刀鋒的手機。刀鋒沒什麼朋友,所以手機上除了他的養父亞伯拉罕·惠斯勒之外,只有一個名字——漢尼拔!

等到靶眼離開了賽琳娜他們的視線,靶眼就按動了播放鍵。

嘟嘟……嘟嘟!

“哈嘍。”

“刀鋒在洛杉磯被抓了。”靶眼捏著嗓子飛快說完這句話之後,就一腳將手機踩碎。“嘿嘿嘿嘿……一群白痴!狗咬狗去吧!”

然後靶眼身上的手機響了起來。

“喂。”

“是我。”對面是金並低沉有力的聲音。“維克多把東西給我了。你可以回來了。”

“哼!一群膽小鬼!”靶眼明白為什麼賽琳娜剛剛為什麼不把東西交給自己了,他們就怕自己拿到東西之後立刻翻臉,所以才會在安全之後,直接讓紐約那邊的人將東西直接給金並。

雖然靶眼之前的確是這麼計劃來著,可這並不妨礙他鄙視吸血鬼。

“老闆,我想留下!我已經按照你的建議,把漢尼拔引了過來!我要活生生的扒了那傢伙的皮!”想到當初在阿卡姆漢尼拔對他做的事,靶眼心中充滿了怒火。

“沒必要,靶眼。那個傢伙太危險了。就讓他和吸血鬼狗咬狗吧!”金並對自己的首席殺手太瞭解了,這傢伙不僅精神有問題,而且極度小心眼,任何對他的一點點冒犯,他都會用最殘忍的手段報復回去。

當然,他也只是隨口提醒一下而已。

如果靶眼硬要這麼做,金並也沒打算攔著。他這個手下腦子是有毛病,但只是有毛病,又不蠢,不會自尋死路,真要到了要命的時候,他也會跑的。金並只是覺得沒必要。

“我想試試!”

果然沒有出乎金並的預料。

“那你小心點吧。”金並結束通話了電話,他是老大,又不是保姆,小弟也有自己的喜怒哀樂嘛。

……

凱皺著眉頭放下了播放著忙音的電話,刀鋒真的出問題了。

剛剛凱已經回撥了電話,對面關機了。

“老爺,有什麼需要我去做的嗎?”站在凱身後的管家阿福問道。

“嗯……幫我查查這個電話,看看它最後出現在什麼地方。”凱將手機遞給阿福。

作為金士曼的前任‘亞瑟’,阿福在間諜特工這個行當簡直可以說是祖師爺級別的人物。這種事交給他,比交給警察靠譜的多!

“好的,請您稍等。”阿福拿著手機出去了幾分鐘,然後就回來了。

“已經查到了,這個手機最後出現的地區在洛杉磯中南部的佛羅倫薩街區(florence)。”

凱聽到之後,馬上對阿福說道:“幫我安排飛機,我要馬上到洛杉磯。”

“沒問題。”

大約半個小時後,凱一臉哲學的看著眼前的飛機。

“事實上,你其實只需要給我買張機票就夠了。”凱真沒有想到阿福會弄的這麼誇張。凱這輩子和上輩子,都從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會有私人飛機!

那是一架灣流g550,灣流g550公務機是國際頂級遠端噴氣式公務機代表機型之一,航程為11686公里,最大巡航高度為15545米,可搭載18名乘客,是全球航程最遠、效能最優、客艙最寬敞、舒適性最好的豪華公務機之一。

飛機採用大尺寸風檔玻璃,安裝了先進的航空電子裝置,座椅覆以羊皮,非常舒適。它的機艙進行超加壓,更大的壓力意味著飛行疲勞度的降低。灣流g650可搭載18名乘客,內部設有可以摺疊的雙人床和彈出式26英寸電視,以及一個豪華浴室,一個空中吧檯和遊戲室。

當然作為金士曼出品的飛機,裡面自然必不可少的有一些黑科技。比如摺疊式武器庫,最先進的軍用級雷達,以及機身之下兩個導彈發射架。

“不,在您名下擁有三架私人飛機的情況下,再去乘坐公用航空,那樣才是最大的浪費。畢竟如果就算您不使用它們,您也必須支付維護費以及機組人員的工資。”

私人飛機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而且對很多富豪來說,私人飛機本身並不算太貴,真正花錢的是維護費和機組人員的工資、燃油費、以及各種其他開支。

就和現在國內很多人,買得起汽車養不起一樣。

所以聽到阿福這麼一說,凱反而不覺得有什麼了。錢都花了,不坐那才叫虧了!

“不過……我什麼時候,名下有三架私人飛機了?”

凱還真不知道。

“你沒看哈里給您的檔案?”

“完全沒看。”

……

洛杉磯,天使之城,全美第二大城市,按人口算,是全美第一大城市,擁有400萬人口,當然這些都不是讓這座城市出名的原因,真正讓這座城市成為全美年輕人的夢想之都的是——好萊塢!

洛杉磯很發達,但給世界最深印象的還是它的娛樂業。好萊塢的存在讓這座城市變得與眾不同,無數年輕人懷揣著明星夢,讓這座城市有一種夢想之都的感覺。

但現實往往很殘酷,這裡每天都有成千上萬年輕人來到這裡,認為自己可以在這座城市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可實際上,每天都有差不多數量的年輕人夢斷好萊塢,一身疲憊傷痛的離開這座光怪陸離的城市。

不過不管怎麼說,洛杉磯的確是個好地方,陽光沙灘、美女應有盡有,是一個宜居的好地方。

凱就有幾名戰友在退伍之後定居洛杉磯。

而凱這一次來洛杉磯,也需要這些老戰友的幫助。

“嘿!夥計,你應該提前告訴我你要來。”

老鬼,真名叫斯圖爾特,凱曾經的戰友,他原本是特殊反應部隊的人,在凱剛剛加入這支部隊的時候,他就是凱的直屬上司。也算是凱的引路人。他當時在部隊的代號就叫老鬼。(老鬼:撲克牌中的大王)

但一年之後,他就離開了部隊,加入了cia。這種調動還挺罕見的,不過老鬼服役時間很長,期間和cia有過多次合作,他本人在情報收集和分析上的能力非常強,所以被調職到cia也不算稀奇。

不過有意思的是,他在進入cia三年後,就辭職了。之後他就在洛杉磯安家,自己拉著一些戰友組織了一個安保公司,還算混的風生水起。

在飛機起飛之前,凱就給他打了電話,他需要他的幫助。

“沒辦法……事情發生的很突然。”

凱苦笑的搖了搖頭,不過他沒打算現在就說這件事,而是回頭對阿福說道:“阿福,你先帶著行李去酒店。”

“老爺……”阿福剛剛準備說點什麼,可看到凱的眼神之後,就把想說的話嚥了回去。“我明白了,祝您愉快。”

阿福帶著行李和事先安排好的轎車一起先去酒店。

斯圖爾特目瞪口呆的看著阿福和豪華轎車離去。

“沒想到你現在還有自己的私人管家了?”

斯圖爾特雖然和凱一起只共事了一年,但這期間凱救了他三次小命,所以兩人的關係非常鐵。他也知道凱的一些家庭情況,他知道凱是一個富家子弟,可看現在的情況,他家比他當初想象的更加有錢。

凱笑了笑,沒去辯解。反正不好說,與其撒謊,還不如干脆不說。

……

斯圖爾特今天原本是打算在家裡舉行燒烤聚會的,結果還沒開始就接到了凱的電話。等他們到了斯圖爾特家的時候,他的那幫兄弟已經開始了。

大家都是軍人出身,原本就容易溝通,再加上斯圖爾特在其中做紐帶,所以很快凱就和他們相談甚歡。

凱上輩子的老爸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叫男人這輩子最好還是當幾年兵,不僅可以學規矩,還能多幾個真正的朋友。凱很認同這句話,戰友情不僅是在東方,在西方戰友情也是一種非常難得感情。

比如在美國,哪怕是親戚之間都很少開口借錢,就算出現財政問題,親戚給與的幫助也是介紹一個靠譜的貸款經理。但戰友卻可以直接開口借錢,而且其他人也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這些人都是斯圖爾特的戰友,斯圖爾特在建立自己的安保公司之後,就把他們都拉了進來。在洛杉磯,各種明星名流聚集,對安保需求很大,所以他們的小日子過得也還不錯。

“凱,你這次來洛杉磯做什麼?”斯圖爾特的朋友,也是他的戰友山姆在聊天的時候無意中問道。

“我的一個朋友在洛杉磯遇到了麻煩,有點棘手,所以我才趕過來。”凱不覺得這有什麼好隱瞞的,畢竟他要找老鬼幫忙。

“什麼樣的朋友?或許我可以幫上點忙,我就是本地人。”山姆熱情的說道。

男人之間的友情其實有什麼很簡單,喝頓酒就行了。特別是他們都有著軍旅生涯,彼此之間認同感很高。

凱剛剛準備說話,房子外面就又來了一輛車。

“是布萊恩。”

顯然來的人和在坐的都是朋友。

很快一個陌生人就領了進來。那人看著高高瘦瘦,眼神和善,甚至有股子書卷氣,給人的第一感覺像是工程師,但他的動作神態又給人一種凌厲感,雖然有著軍人那種行住坐臥的紀律感,可更像是一把收入鞘中的利刃,極力收斂鋒銳。他在進來的第一時間,第一反應居然是觀察四周,特別是凱這個陌生人,被他特別關注。但很快他就剋制住了自己,收起那種警惕性。

“布萊恩,這是凱。我之前在特種部隊的小兄弟。”斯圖爾特很高興的為布萊恩介紹凱。“凱這是我的戰友,布萊恩。我和他認識有快十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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