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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馬修再次醒來的時候,只感覺自己的身體快散架了,無處不痛。他剛想活動下手腳,發現身體動不了。這讓馬修突然感覺到一陣惶恐,難道那個混蛋想要害自己?

他睜眼一看,發現自己居然被捆在樓梯的欄杆上。而自己的混蛋新搭檔,正在不遠處抽著屬於自己的香菸。

“你醒了?”凱若有所感的扭過頭看向睜開雙眼的馬修。

而馬修看向凱的眼神卻不太好,的確,誰也不會對一個和自己見過一面就把自己打昏並綁起來的人有好感。

看到馬修的眼神,凱馬上反應過來了。

“哦哦,抱歉,抱歉,剛剛你掙扎的太厲害,所以我把你綁了起來。”

馬修怪怪的看著凱給自己解開。過了好一會兒,才終於開口說道:“這就是你說的好辦法?”

他的聲音很沙啞,好像很久沒說話一樣。這也是他們之間,馬修第一次說話。

“當然!”凱真的沒撒謊,波特曼的毒癮就是這麼被他戒掉的。事實上波特曼戒毒的過程比馬修要痛苦無數倍!他可沒有被凱打昏!凱的這個辦法的確很有用,對身體的傷害也非常小,但世界上的事永遠都有正反兩面,有得必有失嘛。雖然對身體傷害很小很小,但相對應的,會非常痛苦,比普通戒毒產生的戒斷反應要痛苦的多的多。

波特曼就是這樣,他在半個月裡戒掉了毒癮,之後再也沒有復吸,因為只要他產生復吸的念頭,就會立刻想到戒毒時的痛苦。那痛苦足夠讓他做出聰明的選擇。

一點不誇張。

對馬修,凱自然不能用對波特曼那一套,畢竟這傢伙不算自己人。這要是對他用那一套,凱覺得這傢伙絕對會轉身就去報警。

“絕對有效!”

其實凱也知道,這傢伙會碰那些東西,根本不是因為他真的喜歡那些東西。真正讓他變成這樣的是,是發生在他身上的悲劇。凱也是盡人事聽天命,能幫一把就幫一把。

馬修對凱的保證不置可否,雖然他的確感覺到身體輕鬆了很多,就是有點像劇烈運動之後的後遺症,全身痠痛,那種痠痛甚至滲到骨子裡,不過還可以接受,比毒癮發作那種感覺要好的多。

但馬修是一個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他會碰那些東西,是自己的選擇,生活太痛苦,他需要麻醉。

他從凱的手中奪過自己的香菸,自顧自的抽了起來,然後不再說話。

不過可以看得出來,至少他從某種層度上接受了自己的新搭檔。要不然,他這回兒一定會把自己的拳頭印在凱的臉上。

就這樣,這一對新搭檔,就開始了詭異的沉默。

但兩人對這種尷尬卻視而不見,相反還很自得其樂。凱不是那種喜歡到處嗶嗶的人,他喜歡安靜。而馬修更過分,他更喜歡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除了工作,他對外界的一切都漠不關心。

所以對眼下的沉默,他們並不覺得有什麼。他們只是搭檔,又不是戀人,不需要那麼親熱。

……

差不多下午三點鐘左右,兩人終於回到了他們的辦公桌。警探局行動部的工作性質有點像fbi或者重案組,他們會接受那些大案要案,很多警探大多數時間都不會在辦公桌前,而是在現場、在審訊室或者在追捕罪犯途中,所以當他們兩人回到辦公區的時候,辦公區也沒什麼人,就三對探員正在喝著咖啡。

對於凱和馬修的回來,一群人立刻行起了注目禮。等馬修回到自己辦公桌,癱在座椅上的時候。幾個警探走了過來。

“嗨!我叫馬庫斯。馬庫斯·伯內特。這是我的搭檔,富家公子邁克·羅瑞。”其中一個矮個黑人警探最為友善,小鬍子小圓頭,典型的黑人,街頭風很足。他自來熟的和凱握手撞胸。

凱到現在也不習慣黑人打招呼的方式,要麼花裡胡哨,要麼就撞胸錘胸。倒是馬庫斯的搭檔很和凱的胃口,文質彬彬,看樣子受過高等教育。最主要凱不太喜歡和人身體接觸。

“看,我就說,他和你一樣都是有錢佬。”又和其他人打過招呼之後,馬庫斯就迫不及待的對自己的同伴吐槽起來。當然凱聽的出來,他沒有惡意,所以只是笑了笑,並沒多說什麼。

“嘿,不是誰都和你一樣都是窮鬼好嗎?”邁克對自己搭檔的調侃一點沒有之前的客氣,嬉笑怒罵道。

馬庫斯對自己搭檔的吐槽一點不在意,反而神秘兮兮的抓過凱,小聲的說:“小心點,夥計。特蕾莎明顯是想整你。要不然不會讓馬修和搭檔。”

凱挑了挑眉毛,他早就看出來了,可問題是他還是沒搞清楚,這女人是為什麼?就因為他第一天上打扮的花哨了點?

“她為什麼要針對我?”

“誰知道?女人嘛,每個月都有那麼幾天。”關於凱的底細,特蕾莎沒有透漏給任何人。所以馬庫斯也不知道,這中間到底為什麼。不過不管為什麼,反正在馬庫斯看來,特蕾莎這個女人做出什麼事都有可能。

特蕾莎是典型的鐵腕人物,看重紀律。但馬庫斯卻是典型的黑人,自由散漫,平常時候也是摸魚為上。抓賊也是各種歪門邪道,雖然不算壞人,可和特蕾莎這種人犯衝。

特蕾莎任職之後,馬庫斯就被特蕾莎狠狠的收拾過幾次,是故他對特蕾莎非常不爽。

既然馬庫斯不知道,凱也沒多問,他轉而問起了馬修的事。

“為什麼說和馬修一起搭檔是特蕾莎整我?他有什麼問題嗎?”凱只知道馬修一些大概情況,詳盡情況卻不清楚。

“你還沒聽說過對吧?那就是瘟神!”

原來,馬修除了性格糟糕之外,最最讓人接受不了的是,他太拼命了!

警探局的其他警察也不是沒有拼命的,但像馬修這種卻絕無僅有。因為在很多人看來,他那不是拼命,而是找死!就比如有一次,馬修查到了一起毒品交易,可他卻沒有上報,而是直接衝進了交易地點和買賣雙方展開了槍戰。

他可是愣往裡衝啊!他的搭檔攔都攔不住!

最後沒辦法,他的搭檔只能硬著頭皮衝。結果馬修一個人打死了三個毒販,嚇跑了其他人毒販。而他的搭檔卻中彈……

總之這種情況屢見不鮮,這才讓馬修在警探局神憎鬼厭。警察是份工作,哪怕真的殉職,他們也不願意因為這種情況。這完全是被拖累而死啊!

但,這對凱來說是問題嗎?

當然不是!

相反,馬修的這種做法,凱完全樂見其成。不就是收割犯罪分子嘛,凱幹起來毫無心理壓力。

“這樣啊……”

“算了,算了,不說這個了。你以後注意點,最多過段時間,申請換一個搭檔就可以了。”麥克好像沒有其他人那樣討厭馬修,於是果斷的岔開話題。

警局的同時到沒有特別討厭凱,而凱雖然不是那種社交達人,可也不是那種自閉症患者,他只是喜歡安靜而已,和人交往一點問題沒有。到了新地方,自然要和新同事打好關係。

所以一群人相處的還算愉快,甚至約定下班後去酒吧嗨皮一下。

就在一群人在這邊規劃晚上的歡迎晚會在哪舉行的時候。

突然特蕾莎走了進來。

“你們!十分鐘全副武裝,然後跟我走!”

說完轉身就走了。

一群人一頭霧水。

“法克……麻煩來了。”倒是馬庫斯這個老油條看出了點東西。

……

果然是大麻煩,銀行大劫案!

一群悍匪手持衝鋒槍打劫了位於加哥阿徹大街022號的渣打銀行!這群悍匪有著極為精密的計劃,因為今天渣打銀行需要對二樓的辦公區域進行維修,所以在提前半個月就通知,將會在今天下午三點提前休業。

於是那群劫匪打扮成維修工人,將武器藏在工具箱中大搖大擺的進入了銀行,然後用集束鐳射器,破壞了銀行監視攝像頭,同時隔絕了銀行的對外通訊,他們切斷了電話線並用訊號遮蔽器讓座機和手機都失效,接著用鐵鏈鎖住了銀行大門。

因為事先有通知,所以他們的所作所為並沒有引起警察和路人的注意。

然後進行了搶劫,他們將人質全部綁起來丟進了一個房間,然後先搶走了櫃檯上所有的現金,接著開始對金庫動手。

結果事情就這麼寸,一個警探局的警探今天打算去銀行辦理貸款。原本預約的是2點45,但他因為臨時有事,所以要晚十分鐘。他已經提前給銀行業務經理打了電話,因為是老熟人,所以對方願意等他,畢竟並不是什麼很麻煩的手續,之前的程式已經走完,只等最後簽字了。

可等他趕到的時候,銀行居然鎖門了。他看了看時間發現,還有一分鐘才到下午三點,沒理由會這麼快關門。於是他撥通了銀行經理的電話,結果打不通。

他當時也感覺奇怪,可也沒有太在意,只覺得對方在耍他。可就在他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看到兩個劫匪持槍從門口走過!

這下鬧大了,當時那個警探也許是因為太緊張了,於是拔槍警告……

真不知他哪來的信心,覺得自己格洛克能和對面的衝鋒槍對抗。

於是他被打成了篩子……

一個警察被打死了,這是所有芝加哥警察都不能容忍的事。警察有時候的確和黑幫很像,比如丟了面子,就一定要找回來。黑幫如果不這麼做,那就沒人再怕他們了。警察也是一樣,如果警察漠視自己人被匪徒打死而不作出有力回應,那基本上是對所有犯罪分子承認,這裡的警察都是慫包!

那到時候會受到攻擊的警察只會越來越多,犯罪分子知道對面的警察慫,自然敢於反抗!所以面對襲警案件,基本上全世界的警察都是一個態度,誰跳搞死誰!

總之因為這件事,芝加哥警方立刻出動。要打掉這夥劫匪!

只是……前文說過,芝加哥因為黑幫群雄爭霸導致警察離職潮,雖然芝加哥警方也做了應對,吸收更多年輕人加入警隊。但本身素質下滑是無法避免的事。

於是芝加哥警方丟了大臉,他們不僅沒抓住那幫劫匪,還讓劫匪抓住了一個人質衝出了警察的包圍圈,開著車和芝加哥警察來了一場飛車逃亡。

這個時候,特蕾莎站了出來,向上級表示,他們警探局丟掉的臉面,自己要掙回來!

得知事情經過後,馬庫斯他們幾個老警察都狠狠的問候了把特蕾莎可憐的母親,並一再強調要和那位無辜的母親發生不可描述的關係。這種事不應該是hbt去做的嗎,為什麼要讓他們警探局上?

“這個碧池就是想要搶功勞!”馬庫斯是這麼覺得的。

反倒是凱對特蕾莎這種做法很欣賞,因為事情就應該這麼做,誰丟的臉,就應該誰去贏回來。當然這也是因為特蕾莎這個行動部門主管穿著防彈衣打算親自帶隊找劫匪報仇的原因。

不管怎麼說,至少這個女人真的很有種。

“那你怎麼辦?她才是頭!除非你打算讓你老婆孩子餓肚子。”邁克一邊將彈夾插進警用‘女妖’戰術背心裡,一邊隨口說道。然後突然像是看到鬼一樣打叫起來:“侯利謝特!法克,夥計!你確定你沒開玩笑?”

凱抬起頭有點莫名其妙的回道:“怎麼了?”

其他人也看了過來,他們的反應和邁克差不多。

因為他們都看到了凱的配槍,一把改裝過的m1911,這把槍的槍管和套筒以及彈匣都有明顯改裝,槍身比一般1911要長,彈匣也是10發容量.45彈匣,槍口加裝了一個制退器。

不過這也在接受範圍之內,長期使用槍支的人,都會對自己常用槍進行些許改造。凱的這個雖然誇張了一點點,但也正常範圍內。

可凱的另外一把配槍就有點過分了。

改裝過的馬格南之鷹!同樣是經過改裝,槍身變長了一點,彈匣變成了10發9mm彈匣。

這玩意壓根就不是用來的戰鬥的,後坐力太大,實用性不高。關鍵是對警察來說,這種級別的殺器實在有點威力過剩。警察的第一要務是制服罪犯,不得已才會擊斃。

“哦,這個啊,有備無患。有備無患。”凱這個時候才想起來,自己已經不再嘉德鎮了,在嘉德鎮他是老大,願意帶什麼槍帶什麼槍,哪怕帶著一杆巴雷特巡邏也沒人對他說三道四。

可現在這裡是芝加哥!

其他人的震驚還沒結束,等到了取車的地方,一群人又呆了。

媽蛋,居然有人開這種車上班?

能買得起這種車,還當個屁的警察。

“馬修,上我的車,足夠快!”凱只能當看不到,他若無其事的讓馬修搭自己的車。

馬修對此無所謂,而且凱說的沒錯,凱的車的確夠快。

謝爾頓眼鏡蛇427原本就是賽車……自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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