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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你們的幫助。”凱一邊往外走,一邊朝身邊的男人表示感謝。

“千萬別客氣,比起我們欠你的人情,這點事根本不值一提。”和凱說話的人,正是芝加哥警局21分局警長漢克·博伊特。他之前和凱有過合作,彼此的印象還算不錯,特別是漢克警長還試圖拉攏凱加入21分局,只是凱拒絕了而已。

“我已經讓人關注這個案子,一有訊息,我們會立刻通知你的。”

凱點了點頭再次表示感謝,然後走到蘇茜身邊,輕輕的拍了拍她的肩膀。“走吧,我們先回酒店吧。”

蘇茜眼睛紅紅的看了看凱,輕輕的點了點頭。

雖然蘇茜認為自己的媽媽是一個不負責的混蛋,可再怎麼樣,她也是自己的媽媽。再者說了,哪怕她媽媽再不負責任,可也從沒想過要拋棄蘇茜這個女兒,甚至在物質生活上,她這個老媽一向都是給蘇茜最好的。

以前,蘇茜總是討厭自己老媽,討厭她總是拋下自己,遊走在各個男人中間。討厭她總是有參加不完的派對和應酬,卻沒有一絲絲時間參加她的家長會和學校表演。討厭她總是不見人影,從來不在自己需要她的時候在自己身邊。

她總是想擺脫自己這個媽媽,併發誓,以後絕對不會成為像她那樣的人。

或許蘇茜想的這些都是對的,可哪個小孩沒再某個時刻這麼想過呢?孩子永遠認為自己得到的不夠,父母永遠不理解自己。

甚至會想盡辦法擺脫父母。

但真的到了某個時候,才會發現,自己並沒有自己想象的那樣堅強。

就比如現在的蘇茜,她不止一次發誓,當自己這個不負責的老媽死了。可當她知道自己媽媽真的失蹤之後,立刻感到了彷徨無助。孩子越長大對父母的依賴就越小,甚至長大之後,還會覺得父母嘮叨墨跡,連和父母多說兩句話都覺得不耐煩。可那是因為他們心中知道,他們就在那。哪怕自己態度再差,他們都能包容,因為他們就在那。

不管自己在外面怎麼樣,心中總有種踏實感,因為他們就在那。

但當父母真的離去之後,你就會發現,‘他們就在那’是多麼幸福的事。

“她會沒事的。對嗎?”

這是蘇茜最大的願望,或許等她母親回來之後,她還會繼續討厭那個不負責的母親,可眼下,她需要那個人就在那,讓她有個可以討厭的物件!

“她會沒事的……”

作為一個警察,凱以前無數次面對這樣的詢問。但在以前,基於警察的職責,凱總是會將最壞的情況告訴家屬。為此他沒少挨領導批評。可凱總是認為,這才是警察該乾的事,警察的職責是不折手段的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至於其他的事,實事求是最好。

這一次,凱居然沒辦法再按照以前的習慣做事。

看到蘇茜楚楚可憐的站在那裡,凱實在不忍心說出那些殘忍的猜測。

現在凱理解了,當初那些家屬問出這句話的時候,其實並不是為了得到他的保證,他們只是想在彷徨中得到安慰。現在想想,凱覺得以前的自己還真的挺混蛋。

但有一說一,從蘇茜媽媽失蹤到現在,已經五天了。按照這個時間推斷,除非蘇茜的媽媽是自己離開芝加哥,否者完好無損的機率已經非常非常小。

按照凱上一世辦案的經驗,不管蘇茜的媽媽是被人脅迫綁架,還是遇到其他什麼不可抵抗的情況,到了現在,不管是綁匪還是其他什麼人,好像已經沒有什麼必要留著她。

當然這只是凱的個人經驗,其他情況也是可能發生的,只是被害的機率更大一點而已。

……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朝中有人好辦事。

凱拜訪漢克警長之後,警察的辦事效率立刻提高了幾個檔次,芝加哥警局專門派了一對警探來專門負責這次失蹤案。

不知道是不是為了方便溝通,這一次芝加哥警局派出的搭檔還是凱的熟人。

金·伯吉斯警員和海莉·厄普頓探長,芝加哥21局有名的兩位美女警官。

金曾經是21局巡警,當初分身人所羅門突襲21局之後,她因為作戰勇敢,被漢克提拔到了情報組,成為情報組警員,也許是這一次21局的損失太大,於是連金這樣20歲出頭的年輕人都頂了上來,從巡警升為了探員,海莉也升了一級,正式成為探長。

事實上,自從黑幫群雄爭霸以來,芝加哥警方就已經陷入了人手緊缺的狀態,越來越多的警察因為工作危險而離職,畢竟警察的工資並不算高,危險係數增大,離職的人自然增多。

於是芝加哥警方為了吸引年輕人來補充警力,不得不降低准入標準,並大力提拔年輕人,來激勵年輕人投入這個行業。

這樣做的確有作用,很多年輕人為了找份工作紛紛加入了警察的行業。畢竟芝加哥的失業率還是很高的,年輕人想找份像樣的工作,真的挺難的。可弊端也很明顯,那些剛剛進入警方的年輕人,不管是從心理還是能力上都極為欠缺,這讓芝加哥警察的整體能力下降了許多。這也導致,芝加哥的治安每況愈下。

治安差,警察這份工作就越危險,於是離職的人就越多,於是警察人手不夠,只能吸收新人,新人太多導致警察工作能力下降,於是治安變得更差,如此變成了一個惡性迴圈。

好在金和海莉的工作能力是值得認可的,她們也算是未來之星了。

再次見到凱,兩個大美女也非常高興。當初這倆妞可是親眼見過凱的戰鬥力,對他崇拜的不要不要的。於是這次聽說凱這次來芝加哥辦案,兩個大美女立刻找漢克申請來協辦這次案件。

對,就是協辦。漢克已經告訴凱,這件案子他可以親自調查,兩個大美女則給他打下手,和處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比如亮證件什麼的。

別說什麼凱在芝加哥沒有執法權,事實上,如果凱願意,漢克甚至可以直接找到芝加哥市長,給凱特別授權(芝加哥警局受到市長直接管轄,在芝加哥市長有時候也會兼任總警監)。

沒辦法,芝加哥警察缺人啊!但缺的不是那種基層警員,而是缺凱這種業務能力出色的猛男。

凱已經在芝加哥警局上層掛號的。對他們這些警察來說,凱的存在就像nba的詹姆斯,芝加哥很想凱把自己天賦帶到芝加哥。再者說了,凱當初給芝加哥警方的人情太大了,別人義務幫芝加哥的忙,到最後還把功勞全給了芝加哥警方。

光憑這個,芝加哥警方也會給凱面子。

和兩位大美女稍微寒暄了一下後,凱就開始了正事。

“我們透過你們提供失蹤者的電話,查到在瑪麗亞在失蹤前接到過三個電話。這是三個電話的來源。”這就是有關係的好處,要是沒關係,芝加哥警察局才不會動用資源直接從電信運營商下手查通話記錄。美國人很講究隱私,一般情況下,電信運營商是不會隨意透露客戶的通話記錄,除非警方強烈要求,或者涉及到命案。

瑪利亞就是蘇茜母親的名字,瑪利亞現在還只是失蹤狀態,除非警方的意願很強烈,否者電信運營商是不會透露使用者隱私。

凱從金的手中接過資料,翻了翻,那是瑪利亞最近一個月所有的通話記錄。發現那三個電話當中有一個電話和瑪利亞通話的次數最多。凱首先指著這個電話,問道:“這個電話的主人找到了嗎?”

“找到了,這是一個虛擬運營商號碼,持有者還是一個掮客,在芝加哥上流社會有點名氣。”

“很好,那就從這個人開始!”

……

有了芝加哥警方的全力配合,辦事效率嗖嗖的,很快那個名叫埃德·布魯巴科的掮客就被帶到了警局。

這傢伙說是掮客,其實有點抬舉他了,他最多就是一個公共幫閒,那些有錢人想要找漂亮姑娘開一些少兒不宜派對時,就會找他。當然他也會經營一些違禁品的買賣。但和那種真正的掮客相比,就差遠了。說白了就是一個拉皮條的,就比那些街頭混混高階一點。

埃德·布魯巴科被抓到警局的時候,一點也不慌。對於他這種老油條,警局跟自己家一樣。他因為非法持有違禁藥品被抓不是一次兩次了。

當凱見到他時,這傢伙正翹著二郎腿坐在審訊室用牙籤剔牙呢。

看到這傢伙的樣子,凱就知道,一般的審訊方式對他是沒用的。於是凱對海莉歪歪頭,說道:“把攝像機關掉。”

金有點莫名其妙,這孩子還是太年輕,正義感很強,還停留在程序正義階段,根本不知道那些手段。事實上,真的什麼都要遵循程序正義,那警察永遠鬥不過犯罪分子。有時候必須上手段。

海莉從警的年齡比金大,所以明白凱要做什麼。實際上對付這種老油條,還真得用黑的。因為他們不怕白的,請律師的確很貴,可埃德·布魯巴科還出的起。

凱就這樣帶著海莉走進了審訊室。

那個拉皮條的看到海莉,立刻眼睛一亮,以他的專業眼光來講,這妞絕對能活,特別是那副冷臉,很多特殊愛好者就喜歡這種冰山系美女。可不等他開腔,凱就將一份檔案丟給他。

“廢話我們也都別說了,我就想問問,你給瑪利亞打電話是為了什麼?”

對於凱的直接,埃德·布魯巴科也沒有吃驚,他知道自己是個什麼鳥,警察能對自己客氣才怪。

“瑪利亞?什麼瑪利亞?我不認識這個人。”

“不認識?不認識你給人一個星期之內打幾十個電話?”

“隨便聊聊不行?phone sex,聽說過嗎?我把我電話貼的滿芝加哥都是,很多姑娘都喜歡和我打電話。”他們這種人怎麼可能對警察老實。他自然認識瑪利亞是誰,可別的不說,他要是交代自己和瑪利亞的來往,那他組織那些少兒不宜趴體和販賣違禁藥的那些破事就瞞不住了。雖然對監獄不陌生,但誰特麼願意隨隨便便回老家?

凱搖了搖頭,沒再說什麼。直接拿出一把槍丟到了桌子上。

“知道怎麼玩嗎?”凱對海莉說道。

“聽說過,可沒做過。”海莉配合的說道。

“那你呢?”凱轉過頭看向埃德·布魯巴科。

埃德·布魯巴科看著這個男警察一言不合的就玩這麼大,心裡有點慌。他長期在道上混,自然知道什麼叫做‘審訊室搶槍襲警然後被擊斃’。這種套路在上世紀8、90年代很流行,那時候的警察就喜歡這麼玩。反正就算擊斃了犯罪嫌疑人,最多也就打份報告,然後被冷藏幾個月。只要找不出決定性證據,基本上屁事沒有。

可現在都是新世紀了,還有警察這麼明目張膽的玩?

“喂喂,你們別嚇唬我,我被帶來是配合調查,不是被抓!你們沒有理由這麼做!”要不怎麼說,那些違法的比守法的更懂法呢。這傢伙顯然是進出警察局太多次,對警察那一套,簡直門清。

“哦,我差點忘了這一點。”凱故作驚訝的說道:“謝謝提醒。”

說完,凱就丟出一小包白色粉末。

“剛剛在你身上發現的。放心,我和法醫很熟,他會在你的屍檢報告上寫明,你在接受詢問之前,已經吸過毒了。”

看著白色粉末,聽著凱說自己的屍檢報告……埃德·布魯巴科真的有點慌。越是他們這種人,越是清楚這個世界的殘酷。別說什麼警察栽贓陷害違法,對他們這種人來說,警察真的要栽贓,基本上一下一個準。就他的那些案底,只要擺出來,不管是大眾還是陪審團,信他還是信警察,這還用猜嗎?

“我說!我說還不行嗎?”埃德·布魯巴科其實不確定,這個警察真的有這麼狠。可萬一呢?他的那點破事,最多也就幾個月到一年,花點錢找個好一點的律師,搞不好連牢都不用坐。既然警察逼的這麼緊,他幹嘛要硬抗?

然後事情就簡單了。

凱對審訊室那頭的金打了個手勢,讓她開啟監視器。

埃德·布魯巴科把該說的都說了。

他的確和瑪利亞認識。他是瑪利亞的合作伙伴之一。瑪利亞這個人會來事,手下的姑娘也漂亮,對埃德·布魯巴科來說,這也是難得的資源。所以最近一段日子,他和瑪利亞交流的很頻繁。瑪利亞會來芝加哥發展,他也是原因之一。

在瑪利亞失蹤之前,他也的確和瑪利亞透過話,通話內容也無非是那點事。

“那天我就給他介紹了一個客戶。別的我真的什麼都沒做。”瑪利亞失蹤這件事埃德·布魯巴科是知道的,可他們這種人生離死別簡直太常見,誰知道瑪利亞是不是為了躲債跑了,亦或者是嗑藥磕多了,直接掛了。所以他壓根也沒當回事。

“什麼樣的客戶?”

“不知道。”

凱立刻看了過去。

“我真不知道!那天就是有人給我打電話,想要一個風……騷,成熟一點的女人,開價還很高。所以我就把瑪利亞介紹了他。”

“你不知道?那天不是你送瑪利亞去客戶那?”瑪利亞雖然已經不再工作在第一線,可有時候也會客串。反正都是賺錢,自己上和手下的姑娘上,差別不大。

“我真不知道,我只是把瑪利亞送到號角旅館,就離開了。”做他們這一行,介紹業務是有抽成的,一般來說他們都會盯著姑娘工作,但瑪利亞不一樣,她可是有口皆碑的。不會賴這點錢,更何況他們還有那麼多合作,埃德·布魯巴科不相信瑪利亞會賴掉他那份,所以在送瑪利亞到地方之後,就離開了。

“之後瑪利亞去哪了,我是真不知道。我也是在之後,才知道瑪利亞失蹤了。”

埃德·布魯巴科在交代的時候,凱一直監視著他的表情、小動作和心跳。發現他沒有撒謊。超強感知在很多時候,都非常有用。如果埃德·布魯巴科這樣都能瞞得過凱,那他完全可以去爭取奧斯卡影帝了,何必做這行?

“那這兩個電話,你認識嗎?”說著凱拿出另外兩個電話號碼。

埃德·布魯巴科什麼都交代,對這點事自然不需要藏著掖著。

“不認識。”

凱點了點頭,然後站起身往外走。“我們去號角旅館!”

“誒?那我呢?我怎麼辦?”

埃德·布魯巴科看警察就這麼走,有點懵逼。

“金,你安排人起訴這個白痴,罪名他剛剛都交代了。”這種人監獄教育沒什麼用,但關起來,怎麼也比放在外面強。

……

號角旅館在芝加哥南中國城地段附近,這裡的治安相對於芝加哥市南城(泛指60街以南的區域)來說,要好上不少,但和市中心比又差了不少,晚間也經常會有搶劫案件發生。

一些不怎麼正規的旅館會在這邊安家。

當凱他們找到這家旅館的時候,發現這裡已經停止營業了。金和海莉瞭解下情況,才知道,最近這家旅館打算翻新,所以停止營業了。於是他們根據當地警局的資料,撥打了號角旅館老闆的電話,可電話一直都在通話中。

這樣打了十幾通電話,還是這樣。

於是凱順著警局給的資料,去往了老闆的住所。

可當他們找到老闆的住所時,發現他家門的塞滿了各種賬單和信件,看起來有段時間沒人拿這些東西了。等到凱走到門前,立刻讓金通知警局,然後他和海莉破門。

就在剛剛凱問道一股血腥味和腐臭味,裡面有屍體!

破門而入之後不久,海莉就狂奔著衝了出來,扶著信箱瘋狂的嘔吐。

裡面的確是死人了,而且死狀極為悽慘。

那個旅店老闆死在了自家的餐桌前,屍體已經高度腐爛,他的手腳被鐵絲捆綁椅子上,上半身倒在了餐桌上,而餐桌上堆滿了已經腐爛的食物。這個老闆是個胖子,可他的肚子明顯大的有點過分,和他的體型非常不協調,結合餐桌上堆滿的食物,明顯死前吃了很多很多東西。

胖子屍體上那些深深淺淺的傷痕和淤青和腦袋上圓形的痕跡,凱拿出自己的槍和他腦後的圓形淤痕對比了下,發現挺吻合的,這說明,明顯是有人用槍逼著他這麼吃的!

很快當地的警局立刻幹了過來,封鎖現場,做現場勘驗。

經過初步勘驗,這個胖老闆的死因是因為內出血後的重度感染導致內臟衰竭而死。

這說明,被害者死的很緩慢……

很殘酷的死法。

可這對凱要查的案子卻不是什麼好訊息。凱又在房間裡轉了一圈,發現冰箱下面有被搬動過的痕跡,這個胖子明顯不怎麼喜歡打掃房子,冰箱周圍有著很明顯的灰塵堆積,從灰塵的痕跡上可以看出,這個冰箱被搬動過,然後又被移動回了原位。

凱將冰箱搬開,發現冰箱背後被人用油脂寫下了一個單詞“gluttony”暴食!

雖然不明白兇手為什麼會留下這麼線索,但也確定了凱之前的猜測,胖老闆是被活生生撐死的!

gluttony在英文中,特指七宗罪中的暴食,指如饕餮般浪費食物或過度放縱食慾、酗酒,過分貪圖逸樂。凱不知道兇手到底要表達什麼意思,但顯然不像是一般的兇殺案。

從現場的痕跡可以推斷出,兇手在這裡呆了不短的時間。如果只是單純的兇殺,兇手完全可以使用更加簡潔明瞭的手段。畢竟在犯罪現場多停留一秒,對兇手本身來說,風險也會大一分。可偏偏他就選擇了這種最麻煩的手法。

要知道一個人要吃東西,吃到把自己撐死,那可不是幾分鐘就可以辦到的,如果加上受害者的反抗和一些應激反應,最起碼要消耗幾個小時,甚至更長。

這反倒讓凱覺得,兇手的動機絕對不是什麼仇殺、情殺或者謀財害命之類的。他有更深層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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