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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根本質上其實是一個挺難相處的人,他總是把自己關起來,在自己周圍豎起高牆,把別人擋在外面。或許有人覺得他外冷內熱,但凱可以肯定的告訴你,這麼想就錯了,他從裡到外都是冷的,麻木的。

如果說九十年前的羅根還有熱血,那麼到了現在,凱從他身上看不到那種為他人奮戰的熱血,他已經迷失了。

凱不知道他到底經歷了什麼,也沒有問。凱不適合當人生導師,有些人總是會在聽到他人的傾述之後,給出自以為正確的勸解。凱也會這個,但對羅根?這一套行不通。

他經歷了太多,而且他過於敏感,他討厭憐憫,也討厭假惺惺的安慰。凱不是他,也沒有經歷過他所經歷過的人生,凱不認為自己有資格給他開導或者啟示。至少認真算起來,羅根的人生比他可長多了。

凱能做的,就是和他一醉方休。

為了讓羅根那該死的超強再生不影響酒精的作用,凱還特意從自己的珍藏中拿出一罐蘇美爾美酒。那是吉爾伽美什送給凱的窖藏美酒,現在已經過去萬年了,那酒變得更加醇香清冽。

史前美酒的威力超乎羅根的想象。

因為羅根的超強再生能力,讓他的身體代謝能力極為恐怖,毒素和酒精之類的東西對他的身體影響很小,一般的酒精對他根本沒作用。但凱拿出的珍藏,結結實實的讓羅根喝醉了。

羅根的酒品並不好,喝醉了之後,先是大哭,然後大笑,之後發火。凱好好的房子像是進了哈士奇一樣,一塌糊塗,都沒眼看。看著羅根從拳頭中彈出骨爪,在牆上地板上到處亂畫,凱也沒有阻止。

想想,羅根其實也挺慘的。他是一個性格內向的人,什麼事都憋在心裡,不願意向別人吐露。以前吧,他還可以在戰場上發洩內心的情緒,可自從二戰結束之後,羅根就失去了發洩的途徑。

以前羅根和維克多還可以假造身份混入軍隊,可隨著科技發展,軍隊的入錄系統越發嚴格,已經很難再讓羅根和維克多神不知鬼不覺的混進去。

之後羅根跟著軍方做了一陣子隱形僱傭軍(指在任何官方資料當中都沒有記載的部隊),雖然聽起來和凱之前所在的部隊很接近,可實際上卻是兩個不同的性質。

凱所在的特殊反應部隊,雖然也不會對外公開,軍方和政府也不會承認這隻部隊的存在。可實際上不管是五角大樓還是特種司令部,都承認這隻部隊,他們只是以其他的名義存在在檔案上。

可羅根所在秘密特種部隊就不一樣了,政府和軍方壓根不承認。其實也不怪政府和軍方,因為他們的確不是政府和軍方主動招募訓練的。羅根和一幫兄弟,其實都是由一個名叫威廉·史崔克的少將招募。

政府和軍方只是撥款給史崔克,然後再發布任務讓史崔克去完成,至於史崔克用何種方式、用哪些人來完成任務,政府和軍方根本不管。如果說凱他們的部隊是處理一些明面上不好處理的事物的話。那羅根之前所在的隊伍,就是徹徹底底的做髒事的。

什麼屠殺、暗殺、綁架、勒索,他們都做,而且毫無底線。

所以羅根加入一段時間後,主動退出了。因為那讓他感覺噁心,他們根本不是為了什麼崇高的理由或者正義去殺戮,完全是為了私慾!他們的做的事完全見不得光。

羅根離開部隊後,他不想像維克多一樣,沉迷於殺戮之中,拋棄最後的人性,可除了那些,他還能做什麼?於是他之後活的就像一具行屍走肉,他沒什麼可發洩的東西,除了女人,可問題是他都活了一百多年了,女人什麼的,也就那樣了。

可現在凱給了他一個發洩的渠道,醉酒。

有時候人生難求一醉,然後忘乎所以,恣意妄為一把,何嘗不是一種發洩呢?

凱看著猶如神經病一樣的羅根,輕輕的抿了一口酒,眼神悲哀的看著這個已經千瘡百孔的男人。他有點理解他,可又始終無法完全理解他。原本他還有維克多,一個和他擁有同樣遭遇,在身邊互相扶持的兄弟,可現在他連兄弟都沒了。

這個男人是何其可悲。

最後羅根終於沒力氣了,他躺在地上,嘴裡呢喃著什麼,眼淚不斷的流出,止都止不住。

凱嘆了一口氣,沒有說什麼,只是拿起酒罐,一口氣全部灌進羅根嘴裡,讓他徹底醉死過去。然後拿了一張毯子幫他蓋上。

……

三天後。

凱有點高估了羅根的體質,也有點低估了萬年陳釀的威力,羅根這一睡,足足睡了三天。

羅根醒過來的時候,第一時間就衝向了廁所。嘩嘩的尿了差不多十分鐘。

之後他乾脆洗了個澡,再次出現在凱面前的羅根,身上那股活死人氣息消散了不少。

“謝謝你了,公爵大人。”羅根圍著浴巾有點不好意思的對凱感謝道。

凱丟給了他幾件衣服,沒有說什麼。只是讓他跟著自己來。

兩人開出很快來到薩吉家的伐木場。

“既然不知道要做什麼,那不如留下來。做個普普通通的伐木工也好。我給你介紹一個朋友。”

然後凱將坦克介紹給了羅根。

羅根一開始還有點猶豫,他不確定自己留在這裡是否是正確的,他這種人註定只會帶來悲劇,在他一百多年的人生中,他已經經歷過太多次了。

直到凱讓坦克恢復原本的形態,羅根才明白,為什麼凱要介紹坦克給自己。

之後羅根也要求凱封印自己的能力。凱照做了,可羅根和其他人不一樣,凱的封印只會讓他看起來像普通人而已。比如平時受了一點小傷,也會常人一樣,但真要受到重創,他的能力依然會自動出現。倒是他的骨爪凱可以封印。

沒辦法,羅根的再生能力實在太變態了,要形容的話,有點像被動能力,根本不可能徹底消除。

羅根對此很無奈,他雖然還不想死,可早就活夠了,他想正常的生老病死……

至於凱是不是真的對此無能為力,那就是見仁見智的事了。

……

羅根安頓下來之後,凱也沒有多去幹涉他的生活。他一個快兩百歲的硬漢,不需要凱去噓寒問暖,他還沒那麼脆弱。總而言之這件事算是被放下了,對了,還記得上次羅根救下的那個女人嗎?

似乎這個女人因為英雄救美的事情,對羅根有了好感,一有空就去找羅根。

羅根一開始很抗拒,但漸漸的,居然開始約會了。

凱對此到是樂見其成,凱調查過那個女人,沒什麼問題。再說了,世界上哪有那麼多陰謀詭計?所以凱也沒有過多的在意。

可凱現在還不知道,就是因為他的這一時疏忽,讓羅根有了之後的遭遇。

現在的凱,更多的是把精力落在抓捕騾子身上。

就在昨天,溫德姆市再次得到訊息,這一次那個被盯上的騾子再次上路送貨了。

今天,凱和一群同事又特麼擱路上蹲著呢。

凱真的煩透了這群溫德姆市的白痴,這幫孫子連續出動了四次,可連毛都沒抓到一根,有時候凱都懷疑溫德姆市的警察都是吃屎長大的?連這點小事都幹不好?

情報都掌握,居然還能被人跑了,也是服了他們了。這也算了,頂多算他們無能,凱也不至於去置氣。最多就是浪費點時間。

可問題是,這幫傢伙真特麼的缺德。四次除了第一次他們給了情報之外,其餘三次一句話不說,就特麼讓他們在路邊等著。這算啥?擺明了不相信他們。第一次沒抓到人之後,溫德姆市警察就半點消失都不透露。只是讓他們從早上就開始傻等。

結果別人四次貨全部送到,他們就在路邊傻兮兮的蹲了一天!

凱算是脾氣好的人了,可連著被耍四次不說,還特麼莫名其妙的被懷疑是內鬼,再好脾氣的人也要發火了。今天凱實在忍不住了,直接找到了溫德姆市的頭頭,沒多話,就告訴他,要麼給情報,讓他們參與抓捕,要麼他們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誰特麼也沒這麼閒,陪著他們在這裡逗悶子。

連著四次出問題,其他城鎮被要求協助的警察也不爽了。本來嘛,溫德姆市對他們沒有管轄權,他們來幫忙,那是真的算幫忙,之前看在溫德姆市時常給周邊警局一些支援的份上,他們也忍了,誰叫溫德姆市比較有錢呢?

可連著這麼多次,還這麼幹就有點欺負人了。

所以沒辦法,溫德姆市只能鬆口。

可惜,令凱鬱悶的是,這幫混蛋給的情報非常的模糊,他們只知道送貨的路線和時間,其他的一概不知,送貨的騾子有什麼特徵,是男是女多大,這幫混蛋自己都不知道……

要是擱在上輩子,那個警察局幹這麼辦事,連風管副局長到指導員再到一線行動指揮,都特麼得挨批,活幹的太糙了。

可接都接了,算了,辦事吧。

於是一群來幫忙的警員只能憤憤不平的開始佈置……

算了,佈置個毛線!

啥都不知道,咋佈置?

凱也懶得管了,直接開車帶著手下到了一處公路服務區,打算混一下午算逑。凱的確會法術,可他又不是神仙,在什麼資訊都沒有的情況下就能把人抓住。

可就在他喝著咖啡的時候,三個人進入了凱的視線。

一個老頭,看年紀已經很大了,估計得有八十歲了。另外兩個年輕人,這倆人明顯是跟著老頭進來的,可又裝作不認識老頭,找了位置坐下之後,還時不時的朝老頭的位置張望。倒是那個老頭沒感覺,該幹嘛幹嘛。

這倆年輕人,身上有著一股子‘黑幫’味道。更重要的是,他們明顯有著中美洲血統。真不是凱種族歧視,實在是在明尼蘇達州這種以白人為主的州,黑人和有色人種真心不算多。明尼蘇達州總人口中有百分之88.2都是白人,黑人只佔3.5%,其他有色人種只佔 1.4%。

而且大多數黑人和有色人種都不是啥好人,特別是中美洲血統的人,大部分中美南美血統的人都喜歡呆在南方溫暖的地方,不會來明尼蘇達州這種苦寒之地,能來的,大多都是黑幫。

凱也只是覺得,這倆人有問題,有點擔心那老頭。

於是直接走了過去。

這倆人看到凱接近,立刻警惕了起來,其中一個年級小一點的,更是手直接摸向了腰間。

“把手放在我看得到位置!”一看這動作,凱立刻手摸到槍柄,警告道。

其他警員一看凱這樣,立刻全部站了起來,手也摸上了武器。

兩個年輕人一看,立刻舉起了手。

“我們什麼都沒幹!我們是無辜的!”

這個時候他們想了起來,他們是來盯貨的,手裡根本沒拿武器。他們怕個毛線啊!就算警察查他們,他們也不怕啊。

“你們跟著這老人想做什麼?別說你們沒跟,我眼睛不瞎,就剛剛幾分鐘的時間,你們就朝他看了五次!”凱懶得和這種混混多說什麼,別看美劇說什麼警察抓人需要證據,還要逮捕令什麼的,就以為警察權力很小。

這麼想就錯了,那種需要正規程式的警察都是大城市裡才會出現的狀況,到了美國鄉村。警察的權力真的很大,他們只要覺得你有問題,就可以盤問你,甚至帶回警局。沒辦法,城鎮警局素質差嘛,又沒有大城市警方那麼多的資源,只能蠻橫一點。

兩個人很快就被控制,就在他們正打算搜身的時候,那個被跟蹤的老頭走了過來。為他們說話,這老頭倒是很熱心,他說他知道,這倆人跟著他,可卻不認為這倆人有什麼歹意。要不然早就動手了。

那兩個年輕人也立刻說他們之所以看那個老頭,只不過是覺得老頭開的皮卡車很酷。那是一輛日產的泰坦xd,日本車在美國雖然不是很受歡迎,但這款皮卡卻真的很帥。

原本凱聽到老爺子話,就沒打算繼續了,可他影子裡的兩隻廷達羅斯獵犬突然反饋給他一個訊息。

這老頭身上有毒品的味道!

雖然廷達羅斯獵犬看起來真不像狗,可凱還是覺得既然收下了它們,就該讓它們發揮一點作用,所以沒事的時候,還是會對它們進行一些訓練。至少比警犬好用的多,他們的嗅覺和感知能力遠超一般的警犬,更重要的是它們非常聰明。什麼味道只要它們聞一遍,就能記住。

凱哭笑不得的看著這個老人,一把年紀了還玩這個?嫌死的不夠快?

可馬上凱就笑不出來了,因為獵犬們告訴他,這老頭身上的毒品味道,在那兩個年輕人身上也有……

凱有點懵逼的看向了老頭……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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