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成熟期的生命之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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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後,新哈布斯堡。
跟上次路過時相比,這裡並沒有什麼明顯的變化。
綠洲對荒漠的侵蝕,是悄無聲息的。
若是仔細觀察,就能發現之前插在路邊的道標,就在這短短几天內,已經被綠洲所吞沒了,乾裂的木板上甚至都變成了深棕色。
遠遠的,就能看到那高聳入雲的巨大樹冠,如金字塔般遮蔽了整片天空。
洛薩和般若的身後跟著一名身姿挺拔,穿著亞麻襯衫的年輕弓騎兵,正在緩步前進。
弓騎兵牽著坐騎,臉上露出驚歎的神色:“大人,才一個月沒見,神樹又變高了。”
洛薩意味深長道:“很快,它會變得更高。”
年輕弓騎名叫扎克,原本是希伯倫城衛軍,在昨晚洛薩抵達希伯倫後,轉職成了他手底下第一名重灌弓騎兵。
重灌弓騎兵的全副裝備,包括鱗甲馬鎧,騎弓,全副鱗甲,內襯鍊甲衫,騎兵短矛還有戰錘。
這樣一副裝備,若是全身披掛,在聖地這種氣候下,跟烤箱也沒什麼區別。
這也是具裝騎兵的衝擊力較弱的原因所在,坐騎負載的重量太高,很難像拉丁騎士(希臘人對法蘭克人的稱呼)那樣擁有一往無前的衝擊力。
所以,重灌弓騎兵實際上是需要靈活使用的。
若是用他們跟騎兵對沖,則不需要裝配馬甲和騎弓,以增加戰馬持久力和衝擊力。
若執行襲擾戰術,則可以輕裝上陣,遠端射擊。
若是讓他們在步兵序列裡,則既可以遠端使弓射擊,也可以近戰拎著戰錘,狼牙棒砸人腦殼。
他們的武藝也能支援他們這樣的作戰方式,堪稱是全能型騎兵。
當然這樣做肯定是很浪費的,比如,重灌弓騎兵使用的騎矛,肯定不如拉丁騎士的騎槍在騎兵對沖時實用。
最佳應用情況,還是得全副武裝,遠端射箭,射完就拎著戰錘衝擊敵人的步兵方陣。
還未靠近,洛薩就感受到了生命之樹傳遞而來的雀躍心情。
一根根藤蔓捲起,簇擁在他們身邊,垂下來的枝葉像是小蛇一樣輕輕搖曳著,像是在護送,歡迎他的到來。
洛薩感慨道:“生命之樹的靈性越來越高了。”
般若點頭:“看來,成神對它而言還是很有好處的。”
神並不是什麼罕見的東西,黑非洲和一些未開化部落的圖騰神,幾乎可以說是遍地都是。
部落間彼此攻伐,擄掠人口,舉行獻祭,基本上都有她們作為幕後推手,位格上根本算不上有多高,許多巫師都比她們更有資格稱神。
“般若,你說,世上現在的超凡力量不斷現世,唯獨就教會根本拿不出幾個有名的超凡者,上帝就不著急嗎?”
般若語氣平澹地說道:“這個世界,拜火教最鼎盛的時期,甚至都要翻越比利牛斯山,征服高盧了,將整個歐陸拜火教化。那時,也沒見她著急。”
洛薩若有所思:“可能,上帝根本就不在乎信仰,若是什麼神都要跟圖騰神,動物靈這種,要依靠凡人的信仰生存,那位格也太低了。”
扎克聽著這瀆神之語,臉上卻並未流露出什麼異樣的神情。
他依舊信仰天父,但在洛薩面前,只能靠邊站。
“呵,以凡人去揣測上帝的念頭,實在有些異想天開。”
就算同是人類,許多底層平民,也根本想象不到皇帝的生活,是多麼窮奢極欲。
正應了那句話:有錢人的快樂,你想象不到。
“的確。”
洛薩將生命古樹的生長藥劑取出,這是一瓶碧綠色的藥劑。
晶瑩剔透,隔著瓶子都能感受到其中驚人的生命力。
大概是起了共鳴,生命之樹的枝葉,立刻動了起來,在洛薩身邊圍攏。
活像是一隻圍著手裡拿著骨頭的主人,正在撒歡的小狗。
那種濃郁的渴望心情,令洛薩不禁笑道:“彆著急,這本就是給你準備的。”
他擰開軟木瓶塞。
生命之樹的枝葉伸進瓶子裡,下一刻,大地開始顫抖。
一根根飛速生長的粗壯根莖,在地底飛速蔓延。
在綠洲的邊沿處,一簇簇草木生長而出,開始飛速吞噬沙漠。
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瀰漫開來。
洛薩深吸了一口氣,若有所思:“這是溢散出來的生命之力?”
若是在遊戲中,他現在頭頂肯定正在冒出一連串的+1s的標誌。
因為光聞這股馨香,他感覺自己都能延年益壽。
許久。
生命之樹終於安靜下來。
洛薩抬起頭,只見大橡樹的枝葉,蒼翠欲滴,一顆如同冰河世紀裡,小松鼠拼命追尋的果子一般的橡果,正在枝頭輕輕搖曳著。
他張開手。
果子立刻掉在了他的手心裡。
“這就是你的子體?”
感受到生命之樹傳遞來的確定之意,洛薩將橡果收起。
這枚橡果,也不知種在哪裡更合適些。
西奈沙漠肯定不成,那裡是洛薩統治的邊緣地帶,也是限制阿迪勒投送兵力的天塹。
那就放在阿蘭德勒吧。
阿蘭德勒的可用耕地面積,還有人口都不是很多,只是艾拉港的衛城。
有一棵生命之樹子體在,或許要不了多久,阿蘭德勒也能發展為一座大城市。
而且這裡距離艾拉港也近,等到子體生長到一定程度,還能輻射艾拉港。
洛薩叫來匆匆趕來迎接的倫納德,吩咐道:
“倫納德,找個擅長射箭的城衛軍,再取幾副廢舊鎧甲。”
洛薩是見識過英國人的長弓手的,只有在近距離,他們的弓箭裝配破甲箭才能洞穿法蘭西騎士的鎧甲,許多箭失角度不對的話,近距離射中頭盔甚至會蹭飛出去。
許多法蘭西騎士都是陷入重圍之後,被一群步兵拽下坐騎,掀起面罩,或是找到脖頸這種防禦薄弱處,才能用武器將法蘭西騎士殺死。
這也是重甲的意義,貴,肯定有貴的理由。
一戰時期,板甲都沒被徹底淘汰。
很快,倫納德就帶著個穿著皮甲的青年來到了洛薩面前。
這是個臉上生有小雀斑,膚色黝黑,但有著很典型的日耳曼人相貌的金髮年輕人。
“你叫什麼名字?”
年輕人的神情有些緊張:“大人,我叫羅蘭,以前做過獵戶——是王家獵戶,每年都會進貢皮革給陛下,可不是偷獵者。”
“呵,放寬心,我的為人你們應該清楚,我打算徵召你進入我的軍隊做弓箭兵,每月都有軍餉,還有田地的補貼。”
羅蘭的臉色有些遲疑。
“大人,再過一個星期,就輪到我晉升翼騎兵了,我不想做弓箭兵。”
翼騎兵,在他看來,已經算是半隻腳踏入騎士階層了,甚至要比騎士老爺還要威風。
放著翼騎兵不當,去當弓箭兵?
那不是神經病嗎!
歷來軍隊裡的弓箭兵,待遇都是最低的,還被視作是不榮譽的。
打起仗來,被俘虜了往往都會被處決——因為根本沒有索取贖金的必要。
“你放心,我要你做的弓箭兵不是一般的弓箭兵,跟翼騎兵地位是等同的。”
“這樣啊…”
羅蘭還是有些猶豫。
旋即拒絕道:“大人,我可不是膽小懦弱的人,我寧願拿著騎槍跟異教徒搏殺,也不願用弓箭這種不榮譽的武器殺敵。”
“放狗屁!”
倫納德一巴掌呼在羅蘭的後腦勺上:“大人要你做什麼你就做,哪容你討價還價?”
“沒關係,倫納德,他不願意就算了。”
洛薩笑著說道,並不以為忤:“倫納德,換個人來吧。”
羅蘭猶豫了下,還是拽住了正要走開的倫納德:“等等,守衛官老爺。”
“大人,那您還是選我吧。”
“怎麼又改變主意了?”
“如果您真的需要弓箭兵,那我肯定是新哈布斯堡最合適的。”
羅蘭的臉上仍有些糾結。
他是想當翼騎兵,但既然洛薩有需要,也願意做出一定程度的犧牲。
“大人您來之前,這裡是什麼模樣我是一清二楚的,我得回報您的恩情。”
洛薩的心中升起了一絲欣慰:“既然決定了,可就改不了了。”
“不改了,我願意做個弓箭兵——您放心,我隔二百碼能射中一隻兔子,一定不會耽誤您的事的。”
“那就去吧,在生命之樹前跪下。”
一片樹葉劇烈抖動了一陣,隨即飄然落在了羅蘭的眉心。
枝葉藤蔓捲動,在他面前化作了一副藤甲,兩個裝滿十二支弓箭的箭袋,以及一柄兩端凋刻有飛翼花紋的木弓。
羅蘭的神情有些迷茫,他很熟練地拿起了面前的木弓,看向洛薩。
“大人,這也是神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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