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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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薩盤坐在床上,用白色亞麻布擦拭著手中的手半劍。
維爾納伯爵贈予自己的武裝劍已經壽終正寢。
他手中的這把手半劍,是殺死阿韋拉多後獲得的戰利品。
阿韋拉多已死,贖金雖然落空了。
不過他的那套甲冑和戰馬按照規則,也歸了自己所有。
他的那匹阿拉伯戰馬,不比自己的這匹妮薩安戰馬差。
連帶上整套甲冑,即使算上折舊費,也能賣出將近一百枚金幣的高價。
般若突然詢問道:“作為冠軍騎士,利奧波德伯爵準備給你什麼獎賞?”
洛薩笑道:“利奧波德原本是想讓我當他的封臣——維也納林山男爵,還給我畫了張日後晉封伯爵的餅。”
“只不過我拒絕了。所以最後換成了一筆錢的資助,以及等我們在聖地站穩腳跟後,會給我們輸送物資的承諾。”
“這個承諾很寬泛,可能是給我們提供武器盾牌,盔甲箭矢,也可能是糧食種子,鐵匠工匠。”
“沒有具體數額,但到時候具體能要到多少,恐怕還得看我的表現,值不值得利奧波德伯爵進行投資了。”
“這很正常。”
般若點了點頭,沒有對此發表什麼評價。
“準備睡覺吧。”
熄了燈,般若平躺在了地面上的薄毯上。
就像往常那樣睡去。
但這一次,或許是親密度增加的緣故,兩人間的氛圍到底不像往常那樣疏離了。
黑暗中,洛薩凝視著般若月光下的完美側臉,許久沒有入睡,直至對方的睫毛微顫,似乎要睜開眼時,才匆匆閉上眼。
...
第二天清早,洛薩便再度拜訪了利奧波德伯爵,並且婉言謝絕了午宴,提出了辭行的請求。
從他手中,洛薩獲得了一袋沉甸甸的,足有一百枚成色遠勝蘇勒德斯,由熱那亞城邦近幾年發行的弗羅林金幣。
弗羅林金幣每一枚重3.5克,比東帝國新鑄的索利德金幣要輕1克。
蘇勒德斯金幣只是一個統稱,它可以指索利德金幣,也可以指諾米斯瑪金幣,反正都是東帝國發行的金幣。
按規制,所有蘇勒德斯金幣都是4.5克。
只是不同時期發行的蘇勒德斯,成色也良莠不齊。
東帝國由拉蓋婭女皇新發行的索利德金幣,就是含金量十足的足金,跟熱那亞發行的弗羅林金幣成色差不多。
從這一點就能看出,這位女皇是有打算挽救早已是聲名狼藉的東帝國貨幣體系的,而非只顧自己享樂的擺爛崽。
不然再像之前那樣下去,整個東帝國的市場將充斥著熱那亞,威尼斯等商業城邦的貨幣。
這一時期,金銀兌換比是十二比一,也就是說,一枚成色十足的金幣,能兌換十二枚等重的銀幣。
但由於銀幣往往只有1克出頭,所以按照道理來講,一枚金弗羅林,大概能兌換40枚銀第納爾。
當然事實上往往不可能這樣兌換。
因為銀質餐具等廣泛應用,絕大多數銀幣的成色比金幣還要差,譬如高盧的一位國王,就曾鑄造含銀量十分之一的黑幣。
東帝國也有皇帝,發行了含銀量不足二十分之一的鍍銀幣,甚至某些閉塞的地區,迄今仍在使用毫無流通價值的青銅幣。
這個時代,由於四分五裂,遍地都是能私鑄貨幣的封建領主,幣制實在太混亂了。
不過普遍來講,這個時期,一頭豬大概價值1.5枚弗羅林金幣。
一枚弗羅林金幣,能購買五十條品質不錯,沒有摻雜麥麩和砂礫的麵包。
一匹上等戰馬,如洛薩的妮薩安戰馬,大概在60枚弗羅林金幣左右,是馬扎爾人騎乘的草原戰馬的6倍。
而一匹頂級的,王室專用的御馬,大概要500枚弗羅林金幣左右。
至於普通馱馬,也就值五枚金弗羅林。
城內旅店的年租金,是6枚弗羅林金幣。
一座城堡的造價,大概是在2000枚弗羅林左右。
一套精銳軍士或下級騎士穿戴的精良鎖子甲,大概值30枚弗羅林金幣;如果是訂製的騎士全身盔甲,需要50枚弗羅林。
一套王室專用的四輪馬車,大概需要240枚弗羅林。
當然,這只是個約數,具體物價會隨供求關係而浮動。在後世,仍會因瘟疫,封閉城市等因素,而導致物價暴漲,更別提中世紀了。
可能一場旱災下來,麵包的價格就在猶太商人的哄抬之下,暴漲數百倍。
等到猶太商人掙夠了錢,精明的當地領主往往又會找個由頭,將其處死,並沒收其全部財產。
這不僅能使沸騰的民怨被平息,還能間接從領民的手指縫裡掏出每一顆銅子兒,供自己享用。
所以洛薩現在的全部家當,有一百枚金弗羅林,八十枚金蘇勒德斯,將近五百枚銀第納爾,兩盞奧托贈予他的銀質酒杯,兩匹草原戰馬,一匹妮薩安戰馬,一匹阿拉伯馬,兩匹馱馬。
以及一套多餘出來的精良鎖子甲和桶盔。
銀幣有相當一部分都是漢斯擊敗對手,獲得的贖金。
這筆錢大概能武裝十名穿皮甲,手持鐵劍和長槍的軍士,僱傭一個規模在三十到五十人之間的小型傭兵團為自己效力。
“果然,打仗就是燒錢,想要在耶路撒冷嶄露頭角,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戰場不比比武場,個人勇武的作用,永遠比不上一支訓練有素的軍隊...最起碼我跟漢斯是比不上。”
洛薩盤點著自己的小金庫,嘆了口氣。
般若是個近戰,防禦類扈從,可以在戰場上保護好自己,但指望她橫掃無敵,就有些困難了。
回到旅店時,萊恩已經結清了房費,收拾好了全部行裝,牽著馬匹在外等候了。
“大人,這是您的坐騎,食物和坐騎的飼料都已準備妥當,我們什麼時候出發?”
萊恩謙卑地躬下身子,滿臉敬畏道。
莫德爾則來到戰馬跟前,伏下身子,準備充當洛薩的踏板,好讓他上馬。
自從昨天洛薩擊敗了阿韋拉多這位狼人騎士後,他和莫德爾看自己的神情就與以前截然不同了。
簡直是敬若神明。
倒是漢斯,依舊如往常一般,沒什麼變化。
在他看來,洛薩殺死狼人是一件理所應當的事,連大名鼎鼎的地獄守門人都為領主服務了,區區一隻狼人,根本不算什麼。
洛薩面色肅然呵止了莫德爾的行為:“站起來,莫德爾!”
“如果需要奴僕,我會拿錢去買,但我現在需要的是勇猛善戰的勇士,而非卑賤的奴僕,永遠不要在我的面前做出如此卑微的舉止。”
“萊恩,你也一樣。”
在兩人有些愣神的表情下,洛薩翻身上馬,冷哼道:“我們即刻出發!”
其實,一個忠誠的奴僕,在戰場上往往也能發揮出不俗的威力,譬如阿尤布帝國的馬穆魯克騎兵。
但洛薩完全接受不了這種作踐人的行徑。
他距離徹底融入這個世界還有很長的一條路要走,但洛薩寧願自己永遠都不會融入。
...
下午時分,洛薩一行在一座小鎮前停步。
這是一座被火焰焚燒過的小鎮,滿目瘡痍,遍地廢墟,刺鼻的煙火氣和焦糊味,令一行人不禁大皺眉頭。
身首分離的男人倒在路邊,密密麻麻的烏蠅趴在死者的口鼻與傷口處,進進出出。
馬蹄聲一靠近,頓時掀起黑色的風暴。
掠食的野狗在廢墟中撕咬著已經因夏日炎炎而有些腐爛的屍體,即使見了人,也絲毫不見恐懼。
富有經驗的老兵莫德爾沉聲道:“這些強盜剛走不久,廢墟中尚有餘燼。”
洛薩皺眉道:“巴本堡的邊境巡邏隊也不管嗎?”
“應該是管了的,您看幾具屍體,身上和脖頸上都有穿戴盔甲時的勒痕,他應該是個軍士,只是甲冑都被人剝掉了。”
“能找到嗎?”
洛薩的語氣很平靜,這樣的事每天都會發生,這是這個時代的縮影,不僅是強盜,就連貴族間爭鬥,也時常會劫掠村莊。
將男男女女統統抓回作為農奴,老弱病殘則統統殺掉,減輕負擔。
賤民的命,從古至今都不值錢。
莫德爾仔細觀察了一陣,點頭道:“沒問題,他們走的並不匆忙,還帶了俘虜,輜重,牲畜,速度不快。我們沿著這幾條車轍,肯定能找到他們。”
洛薩回首,對眾人說道:“有人說,在戰爭中,貴族提供武器裝備,富人提供錢財和糧食,而窮人提供他們的孩子;在戰爭結束後,貴族建功立業,富人收穫更多錢財,而窮人只能尋找自己孩子的墳墓。”
“最好的戰爭也比不過最差的和平。”
洛薩的目光從一具具屍體上掃過,一位老人手裡還拿著被利刃劈斷的農具,脖頸上有個箭矢的貫穿傷。
但箭矢最後肯定是被收回了。
這種賤民的命,甚至不值一根箭矢的陪葬。
“但戰爭,永遠不會消失。”
“我改變不了這個時代,但我發誓,若我成了領主,將盡己所能,庇護自己領地上的子民,清剿盜匪,禦敵於外。”
萊恩和莫德爾的臉上露出了驚異的神色。
這個時代,能說出“子民”這種詞的,根本沒幾個。
農奴也算人?
“莫德爾帶路,我們即刻出發,去抓住這群強盜,以天父之名,送他們入地獄。”
他必須承認,追捕強盜,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為了完成里程碑。
但仍有相當一部分是希望能救回那些被擄走的人們。
殺死那些殘忍的強盜,以血還血,以牙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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