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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恩的問題,對於像伊妮莎這樣的專家而言,似乎毫無難度。
只見伊妮莎不假思索地就回答道,“那要看聖水的等級,以及非凡者本身所屬的領域和位階。”
“聖水就是哈克牧師帶來的那種高階貨,但只有一點點,量不是很大。”
韋恩同時指了指那灘乾涸的血跡,“人的話,就假設是這傢伙。”
伊妮莎想了想:
“如果是‘黑暗’領域的低階非凡者,本身又已經接近崩潰的話,那麼把高階聖水喝到肚子裡,是有可能會被傷成這樣的。畢竟身體內部的防禦,確實是比面板要脆弱很多。”
說完,她又補充道:
“聖水能造成多大的傷害,主要看它本身的等級、使用在了誰身上,以及接觸到了什麼部位,跟用量的關係不是特別大。
“如果對方的身體能抵禦的話,那麼再大的用量都沒用,反之也一樣。”
懂了,主要看能不能破防。
就像讓別人用手接觸自己的肩膀,
在力道不夠大的情況下,時間短的叫撫摸,時間長點也只能叫按摩。
再怎麼加鍾都破不了皮。
但要是掏出針來的話,那一針可能就見血。
伊妮莎又思索了一下:
“不過就正常情況而言,聖水很難造成特別大又或者是決定性的傷害,主要還是用於鑑別或者削弱非神聖領域的非凡者,也就是教會所說的‘墮落者’。
“就算是不小心喝下了聖水,發現不對之後,非凡者們出於本能,一般也都會直接把它嘔吐出來,不至於憋著吐血吐成這樣。
“湊巧主血管被燒灼出傷口倒還有可能造成大量流血,但是那樣又和這裡一大灘的血跡形態對不上。”
不一定。
要是有兩位牧師還有一位驅魔師在場,其中的兩位實力未知,而對方又知道自己肯定有問題的話……
換成是我,
大概就會先含著聖水再偷偷找地方吐出來,又或者也是當場硬撐著吞下去。
再怎麼樣,都總比被當場打死要好。
伊妮莎你這種火力強到能把別人家不小心炸飛的驅魔專家,
是不會理解我們這些從心之人的思路的。
韋恩把自己昨晚在烤肉粒上灑了聖水的事情,以及自己的推測,都告訴了伊妮莎。
伊妮莎服了:
“你為什麼要做這種事情?你早就懷疑昨晚參加鎮長家晚宴的人裡,有隱藏了身份的非凡者?”
額……
韋恩語塞。
總不能說自己只是想吃辣,然後誤打誤撞的吧。
於是韋恩轉移了話題,“這個不重要。但是就目前的情況綜合來看,我的猜測是不是還算合理?”
伊妮莎點了點頭,“雖然沒有決定性的證據,不過確實存在這樣的可能性。”
韋恩很有專家的風範:
“既然有可能,那我們就查吧,哪怕是當做排除錯誤答案都好。
“反正是個會被聖水傷成這樣的傢伙,我們把昨晚在鎮長家裡吃飯的人,都試一遍就知道了。”
呵,誰叫你正好連中辣都吃不了。
巧了吧。
———
作為鎮民們知根知底的老熟人,以及被選舉出來的治安官,
有些事情,韋恩要做起來,其實並不困難。
“早安,鎮長。這是灑了鹽水的芝士片,你試試看這樣的吃法有沒有被推廣的價值?”
……
“嘿,山姆大叔,給你嚐嚐這個。”
……
“威廉夫人,這是從聖喬治大教堂帶過來的聖水,據說喝下它,可以加強聖靈對信徒們的祝福……夠了夠了,不用喝那麼多,我還得給其他人留點。”
……
有些甚至比想象中的還要簡單。
韋恩都沒開口,在酒館櫃檯後邊擦杯子的託尼,看到他遞了個杯子過來,就接過去一飲而盡了,然後才皺起了眉頭,“怎麼是水啊?”
韋恩:“這是檢查牙齒用的。張嘴,讓伊妮莎小姐幫伱看看有沒有蛀牙。”
……
“正好口渴,韋恩你手裡那瓶水,能不能遞過來給我喝兩口?”亨利先生站在梯子上日常維護他心愛的廂型馬車——在西部,相比於常見的篷車,這玩意屬於“豪車”的範疇。
韋恩:“我這是高階貨,只能給你喝一口。”
……
“韋恩,我剛才聽威廉夫人說,你在幫牧師給信徒們派送聖水?我的那份呢?”
剛進雜貨鋪,店長喬治就已經迫不及待了,然後就是咕嘟一大口,“感謝聖靈!對了韋恩,新的防鏽油漆已經到了,回頭我按照老規矩,給你送過去?”
韋恩:“沒問題,再順便給我帶兩把新刷子。”
……
那個隱藏了身份的傢伙,或許可能會選擇再次把聖水給嚥進肚子裡,但是按照那一大灘血跡的情況來推測,“他”或者“她”,卻也幾乎無法避免自己的口腔被聖水灼傷。
而只要流了血,伊妮莎就有自信能在近處察覺到。
所以有韋恩在前邊到處騙人喝聖水,又有伊妮莎這樣專業的驅魔師跟在身邊近距離觀察,檢測的效率和可靠性,都變得相當之高。
昨晚出現在鎮長家晚宴上的人員名字被一個個劃掉,
最後名單上只剩下了五個名字。
約翰醫生今天不在家,據說出診去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銀行家費舍爾先生則是定期到礦場裡去盤賬,可能要待個一兩天。
平時長期居住在鎮上的這兩個人還好辦,等他們回家再試就行。
剩下的那三個,可能就有點麻煩了。
和韋恩前世所在的華夏,以及這個世界的舊大陸不同,
位於新大陸的美利加聯邦,它的治理架構從某種意義上而言,是“自下而上”的。
以比較典型的西部小鎮發展歷程來舉例:
最開始,
通常是一個或者幾個的有錢人,向美利加聯邦出資購買了西部某個地方的一大塊未開拓土地,獲得相應土地的永久所有權,並定居治理——這些人,便是所謂的“地主”;
又或者,是一群報團的普通自由民,他們分別向聯邦政府繳納了一小筆費用並登記意向,然後一起遷徙到他們選定的西部土地上定居,開始開墾定居點周邊目前“無主”的荒地。
開墾出限定面積的耕地之後,再連續耕作滿五年,他們便也可以正式在聯邦政府登記,獲得對應土地的永久所有權。只不過他們被允許永久所有的土地面積有上限而已。
——這些人,便是所謂的“拓荒者”,或者拓荒成功了的“農場主”。
這幾者之間並不衝突,通常大多數西部小鎮裡都會兼而有之。
然後在西部的某個地方,土地位置彼此相臨的地主、農場主或者拓荒者們,達成了相互協助、共同自治的共識,就形成了小鎮最初的雛形。
然後人們就會選定一片位置相對方便的公共土地,正式申請建鎮並聚居,同時用來彼此交易物資或者協商事務——這一片鎮民的聚居區,就是狹義上的“小鎮”了。
而鎮民們已正式擁有的私人土地、已登記並正在開墾中的耕地,以及被划進來的道路、預留修建公共設施等的公共土地,這些全部加起來框成一片,便是這個小鎮的管理範圍。
再之後,一些從事其他行業的人們,會逐漸到小鎮從業、定居、開店鋪,小鎮的人口也就越來越多;
如果周邊的其他地主、農場主被吸引著也加入了進來,那麼新的土地也會被納入到共同自治的範圍內,小鎮的總面積也就逐漸擴大。
人多到一定程度,面積擴大到一定程度,“小鎮”就發展為了“城市”。
這裡邊的問題是,
農場主們和地主們,其實不一定會住在“鎮上”,他們還都各自有自己的農場或者是莊園、種植園、礦場啥的。
而在他們的土地上,他們才是真正的主人。
根據城堡法則,主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認為自身生命安全遭受威脅時,是有權使用致命武力殺人的,就算誤殺了,那也算是“自衛”。
除非他們已經有罪證被實錘。
名單中最後剩下的那三個人,斯特恩先生、泰勒夫人和格林斯潘先生,
正好都特麼是喜歡住在自己土地上豪宅裡的大地主。
分分鐘都能在家裡叫過來幾十號人的那種。
韋恩作為黑石鎮的治安官,在正常的時候,可以按照小鎮的規矩,去他們的土地上巡視或者執法。
但他們中的誰要是真有問題的話,
韋恩帶著伊妮莎,兩個人還屁顛屁顛地跑過去給他們喂聖水,
那就叫做“送”。
理想一點的話,
可能對方當場變身,然後韋恩振臂一呼,對方的家人僕人奴隸們紛紛雲集響應、正義凜然,大家一起除掉邪惡的墮落者,皆大歡喜。
但是實際上更可能的情況是,
在場的其他人說不定同時都嘿然一笑,又或者反而指責韋恩下毒,然後紛紛把槍掏出來,韋恩沒準就當場“哦豁”了。
都不知道還能不能再醒過來。
韋恩撓了撓腦袋,這三個人既然不方便明查,那就只能先暗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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