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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玲和高遠見,是有那麼點親戚關係的,張金玲的奶奶就是高家村大房一脈的人,從輩分上算,是有關係,但從血緣上算,關係也不深。
這次羅小華找人給高明裡說親,就有好幾個人選,但最終羅小華看中張金玲了。
張金玲是家裡的長姐,下面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家裡家外,都是一把好手,為人最是勤快。
但張金玲也有一些缺點,那就是她的面板偏黑,並且嘴唇比較大,有種外翻的感覺,嘴邊還有一顆顯眼的痣。
這些小缺點,就顯得張金玲的外貌格外的普通。
如果高明裡沒有對鄧婉婉動心過,那麼他對於張金玲的外貌,就不會那麼的挑剔。
但現在把張金玲跟鄧婉婉一比較,高明裡的臉色就不太好看了。
這一日,是廠裡放假的日子,他借了許多美的腳踏車,獨自騎車回到高家村,然後被羅小華帶著去了張金玲的家,商量著訂婚的事情。
張金玲的家坐落在一個小山丘的下面,整個小山丘都是他們家分到的山地,所以將之圍了起來,在裡面養了不少的雞,家裡有賣小雞仔和雞蛋的收入,日子過得還行。
並且因為張金玲為人勤勞,孵小雞和養雞的活,她都會。
張金玲中等身材,她安靜的坐在那裡,臉上微帶害羞之色。
如果仔細看,就知道,張家人都有一個標誌性的大嘴,並且以後張金玲和高明裡生育的孩子,也遺傳了這樣的大嘴。
張金玲安靜,高明裡也安靜,似他這般不會來事的小夥子,也是運氣好,生在這個時代,如果再過二十年,你若是不會來事,不會討姑娘歡心,那就準備好打光棍吧!
羅小華和張金玲的父母談的高興,雙方說說笑笑間,就把彩禮錢和要買多少東西的事情都商定好了。
至於婚期,定在六月八號。
現在已經是五月了,所以很快就要迎來婚期了,那麼婚禮要用的種種物品,就可以開始準備起來了。
羅小華當場給了彩禮,張家人則會拿這錢去找木匠定木箱,到時候會陪送一對木箱,兩床被子,一個櫥櫃、一個臉盆架,一個臉盆,以及一個暖瓶。
這些就是張金玲的嫁妝了,至於壓箱底錢,就得看張金玲的父母願意給多少了。
事情談的順利,高明裡從頭到尾都沒說幾句話,純粹是來當擺設品的。
不過張金玲的父母對他也還是比較滿意的。
因為高遠見有蒸酒的手藝,一年下來,是有不少進賬的,而高明裡呢,又是製糖廠的正式工,這可是正經的工人啊!
這會兒,工人的身份還是很吃香的。
但很快,隨著國內經濟市場的變化,很多工人都要下崗了。
談妥了婚禮上的事情,張金玲的媽媽說道:“小華,你家在村裡是不缺房子,有房子住,但是明裡在縣裡做事,肯定是住在縣裡的。他現在借住在他二哥家裡,倒也沒問題。只是,總不能一輩子借住吧?”
羅小華也想到這點了,其實她心底是不希望高明裡住在高明程的家裡,就是怕高明裡會跟高淑芳一樣,到時候站在高明程那邊,那自己就白生了一個兒子了。
於是她說道:“肯定是要買房的,但暫時買不了。親家,我跟你說實話,現在家裡的錢只夠彩禮和辦酒席,但再等一年,肯定就有錢買房了。”
她說這話時,表情極為自信,因此張金玲的媽媽就信了她。
羅小華的確有自信,高遠見能夠蒸酒賺錢,她每年都種菜賣菜,再加上年底賣掉養的豬,這一年下來,總有兩千塊左右,再加上高明裡自己攢下的錢,應該是能夠買一間房子了。
並且她想,如果還不夠的話,那麼還可以找老三和淑芳借。
至於老二,羅小華是打定了主意,老二不先給他們服軟道歉,他們是不會理會老二的。
就當沒生這個兒子吧。
這個念頭只一閃而過,因為接下來,他們在張金玲家吃了一頓豐盛的午飯,又說了很多關於婚後的打算。
只是羅小華心底真正的打算,卻並沒有如實的說出口來,她打算等結婚後,再說出口。
她之所以給高明裡相中了張金玲,就是看中張金玲勤勞,因此她想,等高明裡和張金玲結婚後,以夫妻兩個都借住在高明程家不好為藉口,把張金玲留在村裡住。
到時候高明裡放假了,就回來住一晚,上班就去縣裡。
而張金玲留在村裡的話,那麼她就可以多買一些雞仔讓張金玲來養,另外還能幫她照顧地裡的菜和家裡的豬。
這樣一來,羅小華的日子就能夠輕鬆很多。
只是羅小華心裡清楚,如果現在說出口,張金玲好忽悠,但她的爸媽肯定不好忽悠。
因此她一直藏在心裡,遲遲沒有說出口來。
等從張金玲家出來,羅小華美滋滋的對高明裡邀功:“看吧!媽給你找了多好的媳婦啊!這張家不窮,也不用擔心以後她一個勁的貼補孃家,她性格又好,又勤勞肯幹,要不是我們兩家有些沾親帶故,你還說不上這麼好的媳婦呢!”
羅小華極為自得,等著高明裡表示感謝。
只是高明裡卻遲遲沒有表示。
高明裡一臉的沉悶,完全沒有剛訂婚的歡喜和期待。
甚至心底還有一絲絲後悔。
當初他問二哥時,二哥讓他攢兩年錢,然後再相看合適的人,讓他不要急著結婚。
只是那個時候,他突然就覺得十分的不滿,都是同胞兄弟,其他幾個哥哥都陸續結婚,連孩子都有了。
那麼自己為什麼要那麼晚結婚?
兩年?兩年就有彩禮錢和買房錢了嗎?高明裡自己都覺得不太可能。
所以,靠自己去結婚的話,可能需要三年、四年甚至五年!
想到這裡,高明裡就決定聽從父母的話,娶了張金玲。
但他只是對現實低頭,並不代表他就真心實意的喜歡張金玲,期待早點娶到張金玲。在他的心裡,娶張金玲,就是為了完成任務。
他答應娶張金玲,爸媽高興,他也輕鬆。
高明裡沒回應羅小華,而是把羅小華送回高家村後,就直接騎著腳踏車回縣裡了。
羅小華看著高明裡悶頭悶腦的樣子,心底就有些生氣,她覺得,肯定是老二帶壞了明裡!
這樣一想,她就扛著鋤頭下地幹活了,打算今年多種一些菜,多賣點菜錢,早點給明裡買個房子,讓明裡搬出去住。
和張金玲訂婚後,高明裡有些悶悶不樂,但回到縣裡後,還是跟高明程和高淑芳說了這件事。
高明程有點驚訝,但又有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按照慣例,他送高明裡一套西服,再送張金玲一件裙子,若是張金玲想穿婚紗,也可以借婚紗出去。
但高明裡想都沒想,就拒絕了婚紗的提議,說道:“她黑的很,穿婚紗肯定不好看。”
高明程從不強求,於是說道:“那你哪天帶她到縣裡買結婚用的東西時,就順便帶她到店裡挑一件裙子吧。”
高明裡聽了,沒有馬上吭聲。
當天晚上,許多美則是問高明程:“明裡結婚後,他老婆也要住到這裡來嗎?”
高明裡之前是租房住的,後來高明程的服裝店開業了,且有空房子,於是看在兄弟的份上,讓高明裡過來住了。
只是沒有結婚時,還是純粹的兄弟,但結婚後,那就是兩家人了。
高明程也不知道高明裡是怎麼個打算的,如果他開口問的話,倒有種要趕人的感覺。
於是說道:“隨他吧,如果住到這裡來,你就當親戚處就行。”
比起關心高明裡的婚姻大事,高明程更關心自己的兒子。
他抱著小旭旭,左看看,又看看,總覺得有哪裡美中不足。
突然,他想到了。
照相機!
他還沒有買照相機,沒有時刻拍下小旭旭的成長過程!
真是失策了!要知道,等智慧手機大行其道時,人們總是熱衷於用手機拍照,時刻捕捉生活中精彩的瞬間。
一些拍照達人的相簿裡,簡直有數不清的照片。
而後世的一些孩子們,他們擁有著從出生到長大的照片,這些照片,可以供父母緬懷當年,也可以讓孩子們知道自己在不同時間段的模樣。
“多美,我準備買部照相機!我們應該多拍一些照片,不然過幾年,我們可能就忘記小旭旭小時候的模樣了。”高明程興奮的說道,開始想是在縣裡買,還是去羊城買了。
他決定先去縣裡的商店找找看,如果沒有好的,那就只能去羊城買了。
許多美對這個提議,也是很感興趣的,不過她第一個念頭,卻是問照相機貴不貴。
她去照相館拍過照,高明程以前也從照相館借過照相機,所以她對照相機並不是很陌生。
只是下意識認為照相機會很貴。
高明程回憶了一下現在的物價,說道:“國產的照相機,大概在五百塊左右,進口的應該要兩千塊左右。”
“呀!這麼貴呀!”許多美有些心疼錢,但她不是那種非要把錢都霸佔在手裡的人,出於對高明程的信任,許多美就說道:“我也不懂,你看要買哪種吧!”
“嗯。”高明程接下這個光榮的任務。
第二天,他就去縣裡的商店看照相機了。
高明程記得,從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末,國內是興起過一次攝影熱的,並且在七十年代,照相機的廣告,就已經出現在報紙上了。
自從家裡買了彩電後,高明程偶爾還從電視機裡看到有關於照相機的廣告呢。
來到商店,他向人詢問了有關照相機的事,才知道縣裡只有國產的海鷗牌DF相機,這款相機其實也不錯,是單鏡頭反光。
一架海鷗牌DF相機,售價五百四十元。
只是高明程以後世的眼光看來,這款照相機就顯得很土很落後了,他記得這款照相機,照出來的照片是十分清晰的,但那是拍黑白照時清晰。如果用來拍彩卷,拍出來的效果,就會整體偏黃。
這是因為它的鏡頭有問題,對彩色膠捲消化不良。
高明程既然想買照相機,那麼肯定是要拿來拍彩照的,因此他在看過後,就決定要買進口的。
這不是他崇洋媚外,而是在這個時候,進口的電器,真的比國產的好。
當然了,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國內的技術逐漸上升,造出來的電器質量,就絕對不輸國外了。
要知道,中華製造可是在全球都圈粉的!
高明程迫切的想早點買到照相機,於是就去了運輸公司,讓肖金峰給他安排跑一趟羊城的活,他要去買照相機,順便進一批服裝回來。
現在是五月份,該進夏裝的新款了。
高明程就相當於運輸公司的編外人員了,他過去時,高明萬恰好也在,聽到這個要求,眼睛瞬間就亮了。
“好啊,我明天正要跑一趟羊城,二哥,你替我跑,我正好可以休息幾天!”
高明萬搶話太快,肖金峰只能無奈的瞪他一眼,靠譜的司機總是供不應求,除開交情,肖金峰也是很樂意高明程接單幹活的。
既然高明萬開口了,肖金峰也沒有多說什麼,於是把高明萬要跑的車交給高明程來跑。
高明程也是難得碰到高明萬,於是兄弟兩個就走出去,到一處僻靜的地方坐著說話。
高明程就把高明裡結婚的日子說了,讓高明萬心裡有數,到時候好騰出時間去參加婚禮。
高明萬是的確要去的,去年他結婚時,高明裡算是幫了他忙,這次高明裡結婚,他自然也得幫著忙前忙後才行。
“好,到時候我一定去。哎,沒想到老四也要結婚了,時間過的真快啊!有時候我眼睛一閉,還以為大家還在小時候呢。”高明萬頗為感慨的說道。
高明程笑了笑,小時候……對於他來說,就更遙遠了,記憶都有些泛黃了。
不過他並不懷念小時候。
如果你小時候幸福,那麼可能會懷念,但如果不幸福,那麼不懷念也無妨。
高明程岔開話題,問起了王秀秀做小生意的事情。
提起這個,高明萬的臉都垮了,說道:“哎,秀秀太文靜了,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我都虧了好多本錢了!二哥,借你的錢,還得等等才能夠還了。”
聽到這個話,高明程倒也不意外。
都說性格決定命運,王秀秀的性格,就註定她不適合做生意。
但這會兒,除了做小生意是自由且賺錢的,別的也沒有了。
除非……一個念頭在高明程的腦海中浮現,但他並沒有急著開口說出來。
如果他替王秀秀走關係,也許可以替王秀秀謀一個小學老師的職位。
但他覺得這件事並沒有很必要去做,因為這個時候高宏和他的未婚妻還沒有結婚,現在去借助對方家族的力量,求對方家族辦事,就有些不太好開口。
念頭一轉,高明程又有了一個好主意,他說道:“明萬,你知道我打算辦幼兒園的事吧?”
高明萬點頭,雖然他經常在路上跑,但訊息也還算靈通。
主要是他回到運輸公司時,肖金峰會時常和他說一些有關於高明程的事。
“我是這樣想的,你呢,讓弟媳把以前的書本都找出來,好好的學一學,然後再重點學習英語。明年春季,我的幼兒園就可以開學了,到時候讓弟媳過來當老師,你看怎麼樣?”
高明程說完,就看著高明萬,等著他說話。
高明萬那是想都沒想,眼睛亮晶晶的,立即說道:“好啊!這事秀秀肯定能做好!”
先是一口答應了,高明萬才後知後覺的說道:“為什麼要學英語啊?”
高明程笑道:“因為想辦一個雙語幼兒園啊!”
“什麼是雙語?”
“就是英語和漢語,這學英語要從小娃娃抓起!”
高明萬似懂非懂,但他有種不明覺厲的感覺,心想,果然是二哥,真厲害!
高明程則在想,他上輩子也會幾句簡單的土味英語,但他更擅長說各地的方言,如果開一門方言課,那麼他倒是也可以去當方言老師的。
這麼想著,他突然就樂了。
兩輩子以來,他都和老師這個職業無關,但沒想到,只要他願意,馬上就可以當老師了。
咳咳,雖然只是一個自辦幼兒園的幼師!
想到教一群孩子們說各地的方言,那畫面可真逗!
朋友們,我國慶要回鄉下辦結婚酒。是的,結婚十年,娃都生了兩個了,還沒有擺結婚酒的。
不過不用可憐我,因為在結婚當年,就在我孃家辦過了,我孃家那邊講究要在懷孕前辦酒,如果有孩子或者懷孕辦酒,是要被人說嘴的。
至於這邊沒這個講究,我就隨他們安排了。
明天一整天估計都得忙,不一定有空碼字,也許得請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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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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