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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過年的,警局卻忙個不停,初四那天,放假的警員們就被紛紛叫了回去。
高國兵是在帶著高宏去相看的路上,就被人喊走的。
趙冬梅知道案子不等人,於是說道:“國兵你去工作吧,這邊有我呢!”
於是高國兵回了警局,而趙冬梅則帶著高宏去相看。
這一去警局,高國兵竟是沒有再脫身過了,因為縣裡發生一樁大案要案!這案子性質惡劣,上面的領導要求儘快破案,於是高國兵等人集合後,就去了王橋鎮查案。
經過走訪查案整理後,案情很快就清晰了,王橋鎮這邊盛行賭博,平時都偶爾有人聚在一起賭,尤其到年底的時候,賭博的風氣很盛,之前警局得到訊息,就說這邊的一個村子有臨時賭坊,於是他們迅速的趕去抓人,也確實抓到人了。
那會兒抓到人後,王橋鎮的人在短時間內倒是不敢再賭了,但隨著過年的到來,賭客們又聚集了起來,有新的莊家牽頭弄了一個賭坊,趁著大家都放假過節,他們一場接著一場的賭。
只是這群賭客中,有人因為賭博魔怔了,他先是敗光了家產,這還不夠,後面竟然喪心病狂的把爹媽給毒死了,然後拿走了家裡最後的錢去賭。
結果呢,他是屬於人菜癮大的,這錢一入賭坊,很快就輸的乾乾淨淨了。
這可是殺了爹媽才拿到的錢,因此在輸光了錢後,這人無法承受這樣的後果,他還想著翻本,於是找莊家借錢。
但都是鄉里鄉親的,雖說那會兒莊家不知道他殺了爹媽,但也估摸著他的錢花的差不多了,於是就不肯借。
兩人起了紛爭後,那人怒從心生,竟是突然間從懷裡掏出一把殺豬的尖刀,然後捅進了莊家的胸口,殺了人後,他就迅速的跑掉了。
因為在場的都是賭客,因此都沒人敢去報警,還是過了一天後,那死者的老婆覺得不對勁,喊了親戚去找人,這才發現人竟然已經死了一天了,於是一行人騎著腳踏車到警局報案。
案情很簡單,但兇手的犯罪手段很殘忍。
經過走訪,他們得知兇手是獨子,所以父母很疼愛他,起初也好好的,自從沾染了賭博的壞毛病後,人就不行了,一直偷家裡的錢拿去賭博,脾氣也越來越壞,有時候家裡人勸他幾句,他還要揮拳打人。
他的老婆就是受不住他的打,大年初二那天帶著孩子回了孃家,這才躲過了一劫。
否則初三早上的稀飯,就會要了一家老小的命,因為兇手喪心病狂的在稀飯裡放了老鼠藥。
而打定主意不准他再去賭博的父母,就這樣不知情的吃下了稀飯,在不久後就毒發身亡了。
“還沒有找到人嗎?”高國兵眉頭緊皺,臉色凝重的望著王橋鎮最高的那一座山,那座山有個好聽的名字叫做桃花嶺,山中野桃樹很多,每年春節時,山中桃花盛開,十分的好看。
只是野桃子的味道一般,除了嘴饞的小孩,沒幾個人願意去摘來吃。
兇手名叫王智,殺了人後就跑了,但事後走訪,卻得知王智是跑進桃花嶺裡去了。
桃花嶺很大,並且是幾座大山連線在一起的,山形地勢複雜,因此所有的人進山找人,卻過了好幾天,都還沒有找到人。
王橋鎮的鎮長此時站在高國兵的身邊,也是滿臉的愁苦,這大過年的,偏他們鎮出了這種事。
因為賭博殺人就算了,問題是還殺死了父母,這影響就很壞了。
尊老愛幼是傳統美德,孝順父母更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可王智為了賭博,卻做出殺父母,打老婆,不養孩子的事情來。
“桃花嶺太大了,這樣每天進山去找也不是辦法,我打算讓大家帶上厚棉衣和吃食,今晚就在山裡過夜!不然一天的時間,根本走不遠,這桃花嶺可大了,它還連線著好幾座山呢,誰知道那兇手躲在哪裡?”王鎮長說道。
高國兵眉頭微皺,現在是冬天,晚上冷的很,也因此,之前並沒有在山裡過夜,而是天亮進山,天黑下山。
但過去好幾天了,卻壓根沒有找到兇手,因此他們都懷疑兇手是躲到深山裡去了。
這案子性質惡劣,上面的領導一致要求警局儘快抓捕兇手歸案,案發是初三,初四報警,而如今已經是初八了。時間每過去一天,負責偵辦這個案子的高國兵的壓力就多一些。
於是在沉吟過後,高國兵說道:“行,我帶隊進山!”
“高局……”王鎮長看著他,心中微微有些感動,身為副局,高國兵不進山也是沒人會說什麼的。
但高國兵卻以身作則,自己帶隊進山。
“王鎮長,你去找些厚棉衣來,最好是軍大衣,那個防寒。然後再準備一些吃食。”高國兵說道。
王鎮長沒有二話,當即應下:“好,我這就去準備!”
說著,王鎮長就去準備物資了。
而高國兵則趁著這個時間,把所有進山的人都召集了起來。
這次進山找人,並非只有警局的人,還有王橋鎮的鄉勇們,他們對桃花嶺的地形更熟一些,再者人多力量大,只有人手足夠多,才能夠儘快找到兇手。
只是連續幾天都沒有找到人,幾乎可以確定兇手已經躲進深山裡了。
高國兵說道:“我們分為四個小隊,從四個方向進山去,今晚就在山裡過夜,到時候能找到山洞,就在山洞裡過夜,倘若不能找到,就在避風處燒一堆火。條件艱苦,大家克服克服。”
得知大過年的,還要在山裡過夜,大家的心情自然不太美妙,但也沒人提出異議,而是紛紛保證能夠克服艱苦條件,只希望能夠儘快將兇手抓捕歸案。
開了動員會後,王鎮長也把物資都籌集好了,於是大家紛紛穿上長款的軍大衣,戴著厚棉帽,揹著一個揹包,揹包裡面有手電筒、水和食物。
警員們的腰間,則還掛著一把手槍和匕首。
至於鄉勇們,那也不是赤手空拳,而是各自帶著一把匕首的,其中有個人,手裡還拿著一根棍子。
這棍子既是他的武器,也是翻山越嶺時能夠支撐身體的柺杖。
將警員們和鄉勇們混在一起,這樣能夠保證每隊的武裝力量。
分好隊後,大家就準備進山去了。
黃大志也在人群中,他被分到高國兵所在的一隊,其中還有他熟悉的小宋和小張等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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