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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帶著高明萬走了,辦公室中就只剩下高明程和高國兵兩個人了。
高國兵把背靠在靠椅上,審視著高明程。
高明程坐在他的對面,咧嘴笑著,他知道,他要和高國兵攤牌了,當然了,只是攤一部分牌,底牌自然得留著。
高明程說道:“叔,是你問我答,還是就我自己說?”
“你自己說!”高國兵輕哼著,依舊用審視的眼神看著高明程,聆聽著他所說的每一句話,如果他從中發現有不對勁的地方,立即就會打斷詢問。
不過高明程肯定不會犯這種錯誤,他把該說的話,說的滴水不漏,最主要的,還是展示了一下他的武力值。
高國兵的辦公室不算太大,但勉勉強強也足夠打拳了,於是高明程當著高國兵的面,把那一套四門拳給演練了一遍。
拳法這種東西,那是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高國兵也算是有幾分身手的人,一看高明程的演練,就大致知道高明程的實力了。
在練拳這一塊,高明程沒有隱瞞什麼,只是他最大的底牌是他與眾不同的身體素質。
同樣的拳法,由不同的身體素質打出來,那效果自然也是不同的。
一套拳法演練完畢,高國兵已經從坐著變成站著了,他滿眼驚歎,說道:“你跟誰學的拳法?這像是家傳的一種拳法,沒有太多花哨的動作,每一招一式,都以實用為主。”
高明程笑道:“我拜了個師傅學的,當初村裡修鐵路時,我聽說有個奉城佬功夫好,一拳能打斷一棵樹,我就私底下找到了他,交了學費,拜了師,學到了這一套拳法。我現在每天早上都要練拳,尋常的人,即使五六個,也近不了我的身了。”
軍嶺鐵路那邊,的確有個奉城佬擅長拳法,高明程找了這個理由,即使高國兵去跟人打聽也不怕。
至於那個奉城佬,早在鐵路修好之後就走了,這人海茫茫的,誰還會特意去找不成?
高國兵滿意的誇道:“這拳法學的值!伱之前是會打架,但那都是瞎打,靠著你人機靈,膽子大,拳頭硬才能贏,但是沒有章法,要是遇到厲害的人,你就得敗了。現在你學了這套拳法,進可攻,退可守,出手有章法,難怪那個牛強也不是你的對手。”
“哦,上回那個黃金走私案的主犯叫牛強,人稱強哥。這小子厲害啊,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我經手過那麼多的案子,比他兇狠厲害的,少見!根據他自己交代的,他已經殺了十五個人了!”
提起這個強哥,高國兵都要倒吸一口冷氣。
強哥做過很多事情,並且什麼賺錢就做什麼,殺人放火也在所不惜的那種!
高國兵已經知道高明程和黃大志在火車上遭遇到的事情了,於是在審問強哥時,特意提起了這件事,據強哥交代,他當時更恨偷包的趙涵,所以第一時間刺殺了趙涵,之後要躲避警方追捕,所以就沒去殺高明程了。
但強哥表示,那是他這輩子最後悔的事情!
當然了,因為這句話,強哥承受了一次大記憶恢復術!
高明程聽說了強哥的事情,心中也不是不後怕的。好在運道在他這邊,如今他不但除掉了強哥這個潛在的危機,還獲得了一些好處。
高國兵因為連連偵破大案,已經受到上面的重視了,半個小時後的會議,就是以表彰他為主的。
為此,高國兵還寫了一份演講稿。
叔侄兩個又說了一會兒話,然後高明程從褲兜裡摸出一顆子彈來。
“叔,你能幫我弄到這種子彈嗎?”高明程所說的,就是他前不久獲得的戰利品。
高國兵接過子彈,仔細觀察了一下,很快就辨認出這是什麼子彈了,他迅速的看向高明程,高明程只能咧嘴笑。
“這是微型衝鋒槍的子彈,你從哪裡弄到的?你要這種子彈做什麼?你還有什麼事情是瞞著我的?”高國兵一連三問,剛剛還覺得高明程這個人踏實,結果就露出狐狸尾巴了!
那把微型衝鋒槍是高明程的戰利品,槍是好槍,就是子彈有些少,不夠用,所以他才把主意打到高國兵的身上,想讓他出面給自己弄些子彈來。
高明程說道:“叔,我說在山裡撿到一把槍,你信嗎?”
高國兵冷笑一聲:“不信。”
高明程攤手,說道:“不信就算了!”
這賴皮的模樣,令高國兵牙癢。
就在這時,有人敲響了門,緊接著小張推門而入,說道:“高局,差不多到時間該走了。”
接下來還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高國兵只是瞪了高明程一眼,不再審問他了,如今他也想開了,誰沒有點自己的小秘密呢?
只要高明程做事靠譜,不留把柄,那就沒什麼大事。
他把子彈還給高明程,叮囑道:“等我弄到了再給你,能做什麼事,不能做什麼事,你自己心裡有數就行。”
“哎!好呢,我辦事,叔放心!”高明程笑著,心情挺不錯的。
既然高國兵馬上要去縣委那邊開會,高明程也就順勢告辭了。
他在警局這邊看到了黃大志,就詢問了一下他的傷勢以及近況。
黃大志表示他的傷早已經好了,至於近況嘛,那就是很好!
因為他是偵破黃金走私案的關鍵人物之一,因此高國兵給他記了一功,之後是會有獎勵發放的,據說是一筆獎金。
“明程,你說我要不要把戶口遷到城裡來?”黃大志拉著高明程走到角落處,把自己最近糾結的事情問了出來。
現在這會兒,是城市戶口吃香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絞盡腦汁把戶口往城裡遷。
從六十年代起,城市戶口就比農村戶口吃香多了,城市戶口是有諸多好處的,而農村戶口不但沒有那些好處,還得交公糧。
就是現在,不但要交公糧,還有繼例等零零散散的錢要交,一年辛苦忙碌下來,落到自己口袋裡的糧食和錢都不多。
高明程沒急著給建議,而是看向黃大志問道:“你是怎麼想的?”
黃大志說道:“宋哥和我說,如果我把戶口遷過來的話,只要有錢,就可以拿下一塊地皮砌房子,從此以後,我就是城裡人了。”
說到城裡人三個字時,他聲音激動,雙眼放光。
試問,這個時候哪個農村人不想成為城裡人呢?
哪怕有個城裡親戚,都會覺得臉面有光的很。
高明程想到黃大志手裡的那些金子,就明白黃大志真正的心意了,於是他說道:“遷吧!你現在是協警,但以後是有轉正機會的,把戶口遷到城裡,那樣會更好些。”
黃大志本就傾向於遷戶口了,只是沒有下定決心,聽到高明程這麼說,他立刻就下定決心了。
遷戶口這種事情,對於普通人來說,那是極難的!
但對於有權勢的人來說,那就是一句話的事情!
如今黃大志在警局混的風生水起,人緣極好,而戶籍科也是屬於警局管理的,他想要遷戶口,那就是極其容易的一件事了。
和黃大志說了一會兒話後,高明程就在小宋的指引下,去了運輸公司,他帶著高明萬來的,如果回去前不去見見高明萬,看看他的情況,那就說不過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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