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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很久,農機廠想要存活下去,只能靠聯營了!但想和做,還是不同的,我不知道要和哪家國企聯營才好。”蘇通看向高明程,問他對此有什麼建議。
高明程上輩子混的不是開廠這條道,對農機廠的技術,也根本不懂。
但蘇通問起時,高明程卻想起了一個成功的案例——雙喜牌壓力鍋!
瀋陽雙喜牌壓力鍋在全國內,都是極具有名氣的,但是工廠的生產產量有限,隨著人們的生活逐漸好了,對家電、炊具的購買需求也逐漸增多。
很多鄉鎮企業能夠崛起,就是一個時代的選擇。
高明程微微一笑,說道:“蘇廠長對農機廠未來的發展方向是什麼?你想做壓力鍋嗎?”
“壓力鍋?”蘇通一愣,他們廠雖然能夠做一些簡單的壓力鍋配件,但並沒有完全做壓力鍋的能力和技術。
他之前想的,是做模具、機械零件這一塊。
“雙喜牌壓力鍋,聽說過嗎?”
蘇通自然點頭,這個誰沒有聽說過呢,他家現在用的,就是雙喜牌的。
“你想,如果你和雙喜牌聯營,生產出貼牌產品去買,伱覺得會好賣嗎?”高明程引導著蘇通自己去想。
蘇通想著想著,眼睛就綻放出光彩來,大聲說道:“好賣!那肯定好賣!”
蘇通原本如同身處迷霧中,眼前似乎到處都有路,但又似乎到處都沒有路,現在高明程準確的提出一個建議,就像是一縷陽光照下,破開了一片霧霾,讓他稍微看清前方的路況了。
但很快他又看到前面有一處路障,有些遲疑的說道:“雙喜牌是瀋陽的工廠,瀋陽離這也太遠了……”
這年頭,出遠門辦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首先得需要一定的時間、經費,然後還需要大毅力去執行。
綠皮火車的速度很慢,兩地又相隔甚遠的情況下,在車上就要很久了,這一路上,又會發生些什麼,那也是全然不知的。
‘南下支隊’這個流氓組織在南方一帶的火車上鬧的很兇,這蘇通是知道的,並且也被搶劫過,但北方那邊又是個什麼情況呢?
這麼一想,蘇通心裡沒底了。
他是搞技術出身的,但身體素質很一般,要是遇到‘南下支隊’這種人,也只有乖乖被搶劫的份。
這長途漫漫,充滿了未知。
高明程看出蘇通的擔憂和膽怯,於是便說道:“我只是提個建議,並非就要如此,蘇廠長你慢慢想,只要找到合適的企業,就能前去談聯營。”
“瀋陽太遠了,那麼可以從省城找。”
對蘇通的選擇,高明程也不算很意外,如果蘇通能夠下定決心,有這個毅力去辦事,那麼上輩子也不至於破產了。
這時,老林把事先準備好的菜一一端了上來。
蘇通雖然說快要破產了,但這一頓飯是他請的,菜色安排的很豐盛。
“先吃飯。”高國兵看他們之間的談話陷入僵局,立即打破沉悶的氣氛。
於是三人不再談正事,而是吃起飯來。
飯後,高國兵準備帶高明程走了,但這時蘇通卻又和高明程說道:“如果……如果我去瀋陽談聯營的事情,那麼可以請你一起去嗎?”
高明程挑眉,沒想到蘇通會提出這麼一個要求。
蘇通找高明程一起前去,也是迫不得已,主要是他身邊沒有合適的人,而懂聯營的,也只有高明程了。
並且他從高國兵的口中聽說了,前陣子樟樹藥交會時,高明程帶著兩個人扛著八大袋的藥材,前去賣藥的事情了。
那一個來回,就讓高明程賺到錢了。
當然了,最最主要的,還是高明程長得人高馬大的,一看就身體素質很好,和他一起出門辦事,靠譜!
說實話,高明程並不想出遠門。
出遠門去外地闖蕩的事情,他上輩子已經幹過了,一路吃了不少的苦。
並且體驗過後世的飛機、高鐵後,他更是看不上現在的汽車和綠皮火車了,這出門一趟,就是遭罪。
但蘇通好歹是高國兵介紹的,並且看蘇通之前的樣子,也未必會去瀋陽,於是他就爽快的答應下來了。
並且說道:“行啊,那蘇廠長要是決定好了,就到高家村來通知我一聲。”
“哎,好好!”聽見高明程答應了,蘇通就放心了不少。
這以後不管去不去,他都沒有那麼擔心了。
接下來,他要再找更多的同行,好好的打探一下具體是怎麼個聯營的,然後再做出一個選擇。
高國兵拍了拍蘇通的肩膀,說道:“你找明程一起去,那就對了!明程是打獵、採藥的一把好手,是個膽大心細的人。”
一聽高國兵這話,蘇通對高明程就更加的放心了。
這一頓飯,吃的算是賓主盡歡了。
三人分別後,高明程跟著高國兵回到家,拿了那把改良的鳥銃。
鳥銃已經被趙冬梅用粗布給層層包裹纏繞著了。
這年頭雖然不禁槍,但槍乃利器,被人看到後,他人難免會心生膽怯,為了避免這些麻煩,於是用粗布纏裹住。
高明程謝過高國兵兩口子,然後就帶著鳥銃走了。
他沒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商場,買了足夠兩件衣服用的毛線團,可選擇的顏色並不多,他買了紅色和軍綠色兩種顏色。
他習慣在山林中穿梭,這會兒沒辦法弄到迷彩裝,但穿著軍綠色的衣服,也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帶著這些東西,高明程回到高家村中。
路過軍嶺時,他又遇見黃大志了,這一次,他發現黃大志的氣色好了很多,精神面貌也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既然遇見,兩人自然會停下打招呼,以及說說話。
在言談中,高明程明顯的察覺到黃大志的變化,而這一切的變化,都是從幾隻兔子的身上發生的。
黃大志的背脊挺直,臉上帶笑,對高明程說道:“現在家裡是我當家了!”
自從高明程教給他套兔子的技巧後,在後面的一個月裡,黃大志有幸套到好幾只兔子。
那套到的第一隻兔子,就被黃大志拿來吃了。
他已經很久沒有吃肉了,又因為繁重的農活,身上的傷一直都沒有好透。他想讓他爸拿錢出來買肉吃,但他爸卻不肯,把錢死死地攥在手裡,絲毫不顧及那錢本來就是黃大志賺來的。
當黃大志自己套到兔子,並且決定吃時,他爸媽都還捨不得,嘴裡嘟囔著讓他拿去賣掉換錢花。
但黃大志沒有這麼幹,於是那天晚上,他終於吃了一頓肉。
而之後套到的兔子,黃大志倒是拿去賣了,但是呢,賣兔子的錢,他並沒有再交給爸媽,而是自己拿著了。
他想明白了,他已經二十二歲,並且是家裡最主要的勞動力,那麼這個家的錢,就該由他來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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