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配擁有她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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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景寧訝異:“我娘繡的?”
她起身,踱步過去,細細觀賞。
插屏是紫檀木邊座,內嵌花鳥圖雙面繡,繡工精湛,枝頭上的喜鵲栩栩如生,那層層疊疊的花瓣,層次分明,每一處都淋漓盡致體現出,刺繡者高超的技藝和嫻熟細膩的情感。
“真美。”
她情不自禁感嘆,在腦子裡找尋久遠的記憶。
羅景寧的母親衛氏在九年前就去世了,那時候,原主才六七歲左右。她的印象中,衛氏總是低聲咳嗽,身子不好,常常臥病在床。
羅溫對衛氏態度惡劣,常常出言責罵,衛氏則默默無言。當時,繼母黃氏還是羅溫的一個妾,明裡暗裡沒少讓衛氏吃虧。
她想了又想,還是找不到衛氏刺繡的記憶。
“阿妙姑姑,我好像,從來沒有看過我娘做刺繡,沒想到,她的繡藝如此之好。”
羅阿妙眼神悠遠,徐徐說道:“衛家的表姐妹之中,你娘性格最沉靜貞順,一向不愛說話。以前,我去外祖家的時候,她就常常悶在房中刺繡,不大和姐妹們嬉鬧。”
她緩緩笑了,像是想到了什麼:“說起來,我與她原也是點頭之交的情分而已。只是有一次,我幫了她一個小忙,沒想到她就記在了心裡。”
“那一年夏天,我在外祖家,常常能收到她給我做的各種東西。手帕、小衣、枕套等等,樣樣都十分用心,我們這才慢慢相熟起來。”
“後來,我出嫁,她繡了不少東西贈我,這插屏就是其中之一。早些年,我隨著夫君天南地北,與她聯絡不多,等我再回來,她就去了。”
她長嘆一聲:“我想,到了羅家,她該是沒有當初的心境了,也就不想再繡了吧。”
聽了這些,羅景寧心情有些沉重。
衛氏是一個良善之人,重情重義,別人的一點點善意,她牢記於心,用心回饋。只可惜,羅溫不是良配,她短暫的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大概就是在閨閣中,安心刺繡吧。
她又仔細看了看眼前的插屏,好像看到了一個溫婉嫻靜的女子,端坐窗前,一針一線,認真落下,繡成一幅幅動人的畫卷。
“景寧,你把它帶走吧。”
羅阿妙看她如此喜歡,也便忍痛割愛了。羅景寧卻搖搖頭:“這是我娘對阿妙姑姑的祝福,自然要留在你身邊。我這次回去,也許在羅家,能找到我孃的其他刺繡。”
即便她在羅家再不願意動手,也不該一件都沒有的。以前她不知道這回事,這次回去,她一定仔仔細細找一找。羅家那個地方,不配擁有她的東西。
羅阿妙點點頭:“別的不說,你娘出嫁前,確實繡了許多物件,插屏掛屏都有。你回去找找,許是能找到一些。”
將近午時,羅景寧準備回去了,羅阿妙卻留住她:“嫿兒一早出去找朋友了,你大嫂帶著幾個孩子回孃家了,你便留下來吃了午飯再回。”
在哪裡都要吃飯的,羅景寧就留了下來。
這一桌飯菜不算豐盛,素菜偏多,但是味道十分可口。羅阿妙道:“上了年紀了,吃不得太油膩的東西,可還吃得慣?”
羅景寧彎著唇角,一點都不勉強:“天氣漸漸熱了,吃些素的正合適。”
兩人正在用午膳的時候,沈越竟然來了。
聽到通報,羅阿妙看了羅景寧一眼,笑著說:“你們小夫妻兩個可是說好的?”
當然沒有。
沈越進來,看到羅景寧,也頗為意外。
“伯孃,我想著,過兩日就要出發了,不知道你這裡可有東西需要捎帶?”
羅阿妙這次,忍不住大笑起來。
沈越一頭霧水,羅阿妙揶揄地說:“你們兩個,算是心有靈犀了,景寧問的話,同你問的一樣。”
沈越沒想到,羅景寧也這樣周到。
他看了眼一旁的女子,淡淡的紫色衣裙,脂粉未施,頭上是一個十分簡單的髮髻,只簪了幾朵絨花。不過,這滿嘴的油光,顯然吃了不少東西。
沈越自然被留下來一同用膳了。
臨走的時候,羅阿妙打發羅景寧去前頭,對一對捎去揚州的東西。羅景寧走後,她鄭重對沈越說:“阿越,景寧這個孩子,以前過得太苦了,你可要好好待她,不然,我定不饒你。”
沈越雖然打定主意和羅景寧和離,但是,他不覺得這算對不起她,畢竟,這也是她想要的,不是嗎?
所以,他半點心虛都沒有:“伯孃放心,我會好好待她的。”
夫妻一起離開了鎮國將軍府。羅阿妙看著他們漸漸走遠,百感交集,表妹,你的孩子以後就交給沈越了,你在天有靈,保佑她吧。
鎮國將軍府住在雙槐街,越國公府住在多寶街,兩府中間還有許多街巷,乘坐馬車,這一路大概要一刻多鐘。
沈越翻身上馬,動作十分流暢,格外好看。羅景寧一時之間,也被他瀟灑的動作帥到了。不過,她很快就被街景吸引過去了。她掀著簾子,看著外頭熱熱鬧鬧的街巷,很是愜意。
沈越不經意看過去,陽光灑在她的臉上,她正露出一個笑容。白皙的臉龐,晶瑩好看,原來,她長得也不差啊。
路過雙槐街的街角,一陣誘人的香氣迎面撲來。羅景寧放眼一看,兩眼放光,她喊了一句:“停車。”
沈越以為出了什麼事,策馬而上,隔著窗問她:“怎麼了?”
羅景寧指著不遠處的小攤,露出垂涎的目光:“我想買那個。”
沈越順著她修長瑩白的手指望過去,一張隨風飄起的旗子上寫著“炙羊肉”三個大字,他有些遲疑:“你要吃炙羊肉?”
羅景寧連連點點,馬上吩咐冬葵:“快去,這攤主手藝必定極好,那炙羊肉的味道,令人慾罷不能,冬葵你快去,買個四五斤回來,如果有羊腿,就多要兩個。”
沈越真的吃驚了:“你吃得完嗎?而且,方才不是才吃了午膳?”
“方才是正餐,這個算是零食,不衝突的。”
好不容易可以吃肉了,她當然要把半年吃不到的肉,趕緊吃回來。她看沈越一臉不贊同,就不滿地問:“難道越國公府不能吃羊肉的嗎?”
沈越:“……”
還真不是,只是,他不愛吃羊肉罷了。
“當然可以。”
“那就成了唄,這個錢我自己掏,又不要你花錢。”
沈越一臉無語,難道他是為了省錢嗎?他不過是怕她吃撐了。算了,她都不怕撐著,那又關他什麼事。
走到了長興街上,突然有人喊:“越表哥,越表哥,等一等。”
沈越停下來,就看到了五六個少年,朝他一路跑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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