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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驃騎將軍府回到了參律院的時候,韋端的心情頗為複雜。
若是有配圖,當然是『時代變了』的神圖。
龐統下令,讓韋端負責審理關於這一次叛亂的相關人員,理清罪責,確定刑罰。
韋端從驃騎入關中的那一天開始,就已經有些感覺到了時代的變化,但是他還一度以為變化應該不多,甚至還可以用老一套的模式……
畢竟若是有經驗可以追尋參照,總是令人覺得舒服一些,而像是當下這樣全然不知道未來,面對無數的變數的時候走,韋端心中難免聯想較多,甚至有些面對與錯從複雜的環境的本能恐懼。
人生在世,從來都不容易。
所謂快意恩仇,大多時候只是一種幻想。
惡意並不會像是遊戲當中一樣,呈現出令人警醒的紅色,而是隱藏在不經意的小事之中,然後在最為放鬆的時候進行背刺。
韋端甚至有些慶幸,好在當夜之時自己還算是機敏一些,趕到了驃騎府衙之前表忠心,否則這一次即便是自己沒有做什麼,也要脫掉一層皮!
有時候什麼都不做,也已經是一種態度。
站隊錯了,自然問題很大,但是遲遲不站隊,牆頭觀望,也是罪過。
如果說驃騎實力尚小,那麼牆頭觀望並沒有什麼壞處,驃騎也不會表示出反感的態度,甚至還會有意進行拉攏,但是如今驃騎已經分割東西,騎牆而望就成了惡行。
韋端是下來了,麻溜的站在了驃騎門廊之下,但是還有些人沒下來,雖然龐統並沒有明確說一些什麼,但是後續這些人的未來麼……
韋端之所以從牆頭上下來,是因為他知道自己身上有問題。
那就是韋氏在關中的名望。
名聲有時候會幫人,有時候也會害人。
再加上韋氏幾百年當中,關中三輔之地可以說到處都是朋友,而這些朋友之中有沒有在這一次混亂裡面犯事的?要是有人抓住這一點進行一番騷操作怎麼辦?
烏雲連綿,壓在頭頂,就像是一場雷霆之怒即將展開一般。
現在看來,韋端的站隊無疑是正確的,亂軍雷聲大雨點小,虎頭蛇尾的就像是一個泡泡一樣,被輕易戳破了……
人生總是一次次的衝動。
道左相逢,你瞅啥,有人怏怏而去,有人抽刀砍人,便是不同的結果。
然後現在便是另外一道選擇題。
做得好,自然得生,做得不好,就此沉淪。
韋端長長的吸了一口氣,然後收拾心情,擺出笑臉,走進了參律院。
安撫和寒暄了一番,又吩咐了一些雜碎的事情讓參律院中的小吏去做,韋端才不急不慢的走到了參律院正堂之中,坐了下來,宣佈開堂議律。
『當下首要,便是依照「君親無將,將則誅焉」之律,嚴懲不貸!』種劼毫不客氣的立刻表態,說得斬釘截鐵一點都不含糊。
韋端眼角忍不住跳了跳。
做人要不要這麼無恥?
種劼打的算盤,甚至都毫不掩飾的擺在了韋端的面前。
『君親無將,將則誅焉』的意思就是對於君主、父母不能有謀反之心,只要有謀反之心,不管有沒有實際行動,都是可以誅殺的……
也就是說,可以『莫須有』。
叛亂之罪,誅殺三族不算少,連坐九族也不算多。
左馮翊和京兆尹這麼近,再加上韋端韋氏是關中大姓,這麼多年下來,就連多少個韋氏在關中各地,韋端自己都不清楚,若是這一次當中有被牽連到了其中,韋端若是在此刻隨隨便便應下來所謂以『謀逆』而論,那麼搞不準明天自己就成了謀逆共犯!
相比較而言,種劼自然是姓氏稀少,人員稀薄,都在長安左近,基本上不可能和這一次的叛亂有什麼聯絡,所以種劼便是毫不猶豫的要將這一次的罪名釘死,然後就拿著棍子等著要打落水狗。
『今次紛亂,雖只短時,然亦害者眾也!』韋端咳嗽了一聲,『如今長安三輔之內,有亂賊,亦有挾裹,若是全數皆定於將,恐違驃騎仁德之名也。應拾善檢惡,因行而定,方為不負驃騎之恩。』
韋端說這個話的時候,並沒有去看種劼,而是看著堂內的一幫佐吏。一則韋端怎麼說也算是院正,比種劼這個副手要高半級,另外在眼下的情況之下,韋端更需要在手下面前維持住自己的權威性,否則即便是這一次能脫身,在參律院中恐怕也會被種劼所奪了權。
眾人相互看了看,然後點頭應是。
種劼冷笑不語。
種劼也不是傻子,方才搶著表態,一方面是藉此將韋端的軍,另外一方面即便是不成,也有後招。
『莫須有』的論罪方式當然不妥。
種劼難道不知道在這一次的紛亂之中,有很多人並非是存心想要叛亂,有一時糊塗的,也有見錢眼開的,甚至還有純粹湊熱鬧的麼?要說將這些人全部都判決為謀逆,盡數誅殺,當然會有冤屈。
可是種劼依舊這麼說,他也只能這麼說。否則立刻就會被韋端指使著去『鑑別』被挾裹者還是叛亂者,累死累活不說,還容易出事情……
因此種劼就是表示,老子不管,若是韋端膽敢甩鍋,讓他來辦,那就是有一個算一個,全數按照叛亂論處,誅殺九族!
至於會不會因此沾染惡名……
惡名也是名,不是麼?總比現在默默無名要更好。
因此現在熱鍋就依舊還是在韋端手裡,燙得他難受無比。
生命沒有高低貴賤,但是人有。
在這一次的叛亂之中,不僅有一般的百姓,也是涉及到了士族子弟。而這些士族子弟最終的命運,就很大程度上會受到韋端當下參議出來的律令所影響。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明顯不可能的了,但是如果說將受打擊面變小一些,重點是確保自己不受到其牽連,便是韋端當下最為重要的事情。
經此一事,關中士族必然元氣大傷,而韋端自己卻要親自操刀割肉離場,心中痛苦,臉上卻依舊要保持笑容……
『如今職事雜多,不宜耽擱,當速定章程,上報驃騎定奪……天有好生之德,地有厚澤之意,如今事至於此,為亂者,固然罪無可赦,亦需矜恤老幼婦孺……』韋端環視一週,『諸位以為如何?』
既然韋端自己提出來要鑑別善惡,那麼自然就需要劃出一條底線。
韋端第一條劃線,就是照顧『老幼婦孺』。
眾人不由得拿眼去瞄種劼。
種劼忍不住翻了個白眼,也沒有說話。
因為種劼知道,這個『老幼婦孺』只是一個引子而已,根本不是重點。
什麼?婦女竟然不是重點?
婦女怎麼能不是重點?
後世的女拳師,聽聞了半句話,多半立刻又會舞動起拳法來,表示這是一種歧視,婦女就是要和男子一樣,否則就不公平!這……這是要殺頭啊?啊,那沒事了……不歧視,不算是歧視……
韋端停頓了一下,也瞄了一眼種劼,見眾人都對於第一條沒有什麼意見,才開口說第二條,『民或淺於學識,然亦知仁孝,故而親親得相首匿……』
『不可!』種劼出言道。
韋端微微皺眉,但是立刻笑道:『種君有何高見?』
『不敢言高見……』種劼冷笑了兩聲,說道,『親親得相首匿,原以嘉善也,奈何心懷叵測之輩,以此為惡!隱匿兇徒,敗壞律法,橫生禍事,藐視朝綱!如此之法,於此非常之時,豈能延用之?』
便如後世各種拳師,起初原本都是善意,偏偏被惡人所用,打起拳來,虎虎生風六親不認。抓著人打拳的,抓著男女打拳的,還有抓著貓狗打拳的,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韋端笑容漸冷,『種君之意,便廢此律不成?』
種劼拱手說道:『不至言廢,乃十惡之罪,不在其中!』
『十惡?』韋端不由得喃喃重複了一聲。
『一為謀反,二為謀大逆,三為謀叛,四為惡逆,五為不道,六為大不敬,七為不孝,八為不睦,九為不義,十為內亂。』種劼記憶力不錯,一口氣念下來,便是心念通達,放下了好大一塊石頭。
十惡之罪,是從先秦開始,一直到了隋朝才算是比較確定下來,記入了法典之中。秦漢之時,還並不全,到了隋唐之後,才算是齊全。所以漢代此時,種劼此舉無疑是一個標誌性的舉動,讓一些模糊的,不確定的律法,提前得到了規範。
『親親之情,某亦憫之。然若事以錯就,更有十惡之舉,請各位自度,若是可自擔之,何苦連累家族?』種劼緩緩的說道,『俗人或是不知,驃騎乃天賜之明主也,故有忤逆之舉,而後隱匿,便是錯上加錯!某既得驃騎託付,掌議律法,便求知分明,斷善惡,傾力無負!親親之律,他罪可宥,十惡不赦!』
韋端看著種劼,心中忽然有幾分的明悟。
種劼所提出所謂的『十惡』,肯定不是種劼一個人自己所想出來的,種劼要是有這份本事,也不至於在種家老頭子死後就默默無聞了許久!
那麼當下種劼所言的出處,不就是很明顯了麼……
韋端不由得在心中嘆息了一聲,這名頭,也只有讓種劼得了。
『種君果然大才!此議中正平和,大有春秋決議之風!』韋端擺出了一副笑臉,連連點頭讚歎。如果是一般性的權柄爭奪,韋端絕對不會這麼輕易的贊同,但是現在整個局勢並不只是在參律院中,而只在參律院之外,所以這個利弊應該如何權衡,自然也就很清楚了。
種劼擺手說道:『當不得此譽。某乃一介鄉士,事中唯歷卑品,學識亦不精深,資望自是淺薄,卻得驃騎之厚,得授清貴之職,惶恐之餘,自當兢兢,報效明主是也。』
韋端聞言後便微笑道:『種君過謙了!先前之遺珠,非種君之才不顯,乃未有如驃騎之明主洞察也,今撫塵而出,自然明照。十惡之論,便足見種君才器稟賦……』
眾人連聲附議,頓時參律院之內似乎一派祥和。
『親親相護』之議,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習慣。畢竟關中這些人都相互之間或多或少都有關係,如果說真的有些人找到他們,要求他們提供庇護,若是不接受,就違背了道義,若是接受又恐受到牽連……
韋端自己也唯恐出現這方面的問題,所以特意提出來,不管眾人是反對還是同意,反正韋端都無所謂,只要能最終確定下來,便可以依此而行,無礙於自己的聲名。
現在種劼提出『十惡』之論,韋端在心情複雜之下,也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比較好的解決辦法,既避免了自身的尷尬,又顯得重視驃騎的利益。
或者說是統治者的利益。
種劼嘆息道:『追溯少時,或還存有幾分才難施用的狂念,如今所得者,也唯有謹慎自守。方今畿內紛亂,十惡之議,進未足喜,退亦足悲,實不得此贊也。只不過身在此位,不敢自負薄能,還請各位賢才共議才是!』
聽聞種劼如此說,韋端不僅有些意外。
韋端一直表示說這是種劼的功勞,自然也有些居心不良。
一則無非是禍水東引,既然是種劼提出來的,那麼惡人自然是種劼來做,若是有人因此怨恨不能得到庇護,那麼就是種劼的過錯。
另外一個方面則是確實如種劼所言,種劼他個人的資望確實不高,所以即便是得到了這個『十惡』之名,也不見得其名望會有多少的提升,更何況難免時流的言語攻訐,是好事是壞事還不確定。
『種君出身名門,品格自具,又能恬淡自守。單單這幾樁,已經超過在朝具位庸臣良多,實不必過謙。』韋端笑了笑,然後話鋒一轉,『如今還有一惑,這「有罪先請」之律,不知種君可有指教?』
『有罪先請』,是出自《寬吏罪詔》,其中表曰:『吏不滿六百石,下至墨緩長、相,有罪先請。男子八十以上,十歲以下,及婦人從坐者,自非不道、詔所名捕,皆不得系。當驗問者即就驗。女徒僱山歸家。』
既然種劼提出了『十惡』論,若是韋端繼續唯唯諾諾,不敢正面棘手問題,那麼就會顯得韋端在重大問題上沒有擔當的勇氣,那麼參律院的未來走向,有可能就會因此而受到影響,所以韋端見種劼已經開了這個頭,自然也就豁出去,一舉把最為重要的問題丟擲來了。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漢代的律法已經基本上從法家轉成了儒家。
所謂『親親相護』、『有罪先請』,乃至於『春秋決獄』等等,都是儒家的律法。甚至因此影響到了後世,拿著一本經文登堂宣判的,並不是只有後世的色目人才乾的事情。
儒家子弟當官,一手拿著經文,一手拿著節仗,經文怎麼解釋他說了算,如何判決也是他說了算,起初還能維持本心,但是大多數人都難敵貪慾,最終越混越不成樣子。
最開始提出以儒家代替法家的律法的,便是董仲舒。
當然在最開始的時候,董仲舒也用儒家經典,解決了一些疑難案件。
比如說某個人的小孩因為見到了其父親受到他人毆打,便拿了木棍去解救其父,但是在搏鬥過程中失手打中了他自己的父親,把他自己的父親給打死了……
若是按照原本的約法三章,殺人者死。
然後這個人又是打死自己的父親,弒父當死。
然後就鬧到了董仲舒之處,董仲舒根據《春秋》,尤其是《春秋左傳》之中的事例,表示此人原本不是要殺其父,而是失手,故不當死。
這種案例或許在後世很好理解,但是在漢代當時確有跨時代的意義,以春秋決獄便成了儒家法的開端。就像是大多數法律規則剛開始的都是要向善的,可是有心人會越來越多一樣,一開始董仲舒或許本意是在春秋之中尋找律法的公平,但是後來卻被一些儒家子弟利用起來成為自己貪慾的保護傘。
種劼沉默了片刻,最終咬著牙說道:『亦按十惡而論!十惡之輩,不得有請!』
韋端瞪圓了眼,沉聲說道:『種君……此事甚大……』
如果說之前『親親』之律,只是牽扯到了倫理道義,而現在『先請』之法,就是直面了原本計程車族特權。
士族名士,可以用自己的名聲,財富,甚至是官職來減免罪責,這已經是大漢百年來的慣例了,雖然說『十惡』之罪不得減免也有一定的道理,可是誰能知道在將來會不會變成了『二十惡』,然後『三十惡』……
當下口子一開,誰知道將來什麼時候,士族子弟的這些特權就全數沒了?
所以『親親相護』這種處於倫理道德上的行為被禁止問題不大,但是原本特權被剝奪,問題就大條了……
種劼乾脆閉上了眼,『十惡之罪,不可赦宥!』
韋端默然不言。韋端此刻才體會到龐統連消帶打的厲害,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心潮難平,也有些難以決斷。
韋端遲遲不說話,而種劼閉著眼也不說話。堂內自然忍不住響起了一片嘁嘁喳喳的議論之聲。
驀然之間,忽然廳外有人喊了一聲:『下雪了!』
韋端抬頭望去,只見廳外不知道何時已有晶瑩雪花飄然而落……
韋端收回目光,卻和種劼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在那麼一個瞬間,韋端讀出了種劼目光之中蘊含的意思……
這天,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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