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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

『冤枉啊!在下確實是冤枉啊!』

『日居日月,照臨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哀乎哉!』

『……』

當時散落在各個街道在各個的坊內的人,一集中起來,似乎就立刻顯得數目龐大了,尤其是等到了韋端帶著一幫參律院的人員開始準備問案的時候,都開始呱噪起來,紛紛擾擾一時間聲震四野。

郭圖的眼珠子轉動著,對於這樣鬧紛紛的場面,似乎並沒有什麼多餘的情緒,甚至是連眉頭動一下都沒有,只是似乎磅礴的這些喊冤的聲浪,都絲毫不能影響到他任何情緒一般。

逢紀則是站在郭圖身側,也是面無表情。

雖然說兩個人在冀州相互拆臺的時間多,相互合作的時間少,但是到了長安此處,兩個人不約而同的就靠攏了起來,似乎這樣才能讓他們孤寂的身軀多少能有一些溫暖。

對於層出不窮的冤枉之詞,郭圖和逢紀都渾然不當一回事,對於他們兩個來說,是否冤枉不重要,甚至是否對錯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兩個人能不能趁著這個機會撈點好處,至少能在驃騎將軍斐潛那邊,混得更好一點。

這,才最重要。

『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韋端稍微等這些嘈雜的聲浪降下來了一些之後,便提氣大喝道,因為聲音提得太高,導致最後一句都有些破音了,就像是一隻被閹割了的公鴨嘎嘎做聲。

『漢!立國之初,約法三章!關中之民,盡皆順服!』韋端喘了一口氣,繼續提著嗓子叫道,『今!以亦古法論,殺人者償命,傷人及盜抵罪!又!驃騎將軍仁德無雙,依漢律,可行有罪先請再論!故!欲請者,上前來!』

聽聞了韋端的喝話,郭圖和逢紀不約而同的相互看了一眼。

有罪先請,是漢代特別給與官宦世家的一個優待政策,尤其是在光武帝之後,在律法上優待官員的規定。

原本是要六百石以上的官吏才能滿足條件,但是東漢時期,不滿六百石的官吏,犯罪也由皇帝裁決,自首請罪可以減刑或赦免,如此一來就可以幫助官吏將罪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原先的優待線,六百石的職位麼,大體上就是郡守之下到各個縣城縣令級別的官吏,而光武帝擴大化之後,幾乎所有的官吏,都可以先請罪,然後免官來脫除一部分的罪責了,就像是……嗯,咳咳咳……

聽起來似乎不錯,可以有罪先請,但是作為勾心鬥角的資深人士,郭圖和逢紀幾乎是第一時間就反應過來,其實這就是一個大坑,但凡是上前請罪的,也就代表著其真的是有『罪』了,或者說連其本人都承認了『罪』,而不是所謂的『冤枉』了。

而在人群之中,顯然也有一些聰明人,在猶豫片刻之後,便有人大呼道:『吾等無罪!何須自請?』

原本想要上前的人遲疑著,然後收回了自己的腳,然後也跟著一同叫喊起來。

郭圖微微翹了翹嘴角,隱蔽的冷笑了一下。

卻沒有想到韋端聽聞了這樣的喊聲之後,也不慌亂,又等了片刻之後,聲浪小了一些之後才說道:『既然無人慾請,那麼便錄畢自陳之後,以盡事宜……』

『以盡事宜』?這是代表說沒事了麼?

韋端此言一出,現場便是歡聲雷動!

然而郭圖卻是心中一跳!

這與常理不符,尤其是在當下的情況下,驃騎將軍既然動了這麼大的陣勢,豈有輕易放過的道理,所以必然有問題!

看著那些似乎喜笑顏開,似乎下一刻就可以歸家,感覺自己什麼屁事都不會有的鬧事之人,郭圖卻覺得身上有些發寒……

漢律之中,確實是可以『有罪先請』,但是也有『誥之極而數,更言不服,其律當笞諒者,乃笞掠』!更為關鍵的是,漢孝惠帝規定了『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者可以免於『笞諒』,而之前韋端的那個『有罪先請』的標準剛好也是六百石!所以現在想來,怕是左右都是坑啊!

『來人!』韋端揮揮手,『兵卒上前,引領自陳!參律各吏,按律問錄!』

郭圖走到了已經擺放好的桌案之前坐下,然後就看見了壓在桌案上的一張紙,上面寫了幾行字,『問者一,何方人士,因何來?問者二,昨夜紛亂,可做何事,可有何辯?問者三,願認罪否?問者四,三問願認罪與否?問畢,錄,押籤。引立另處。』

果然……

這些豚犬,怕是要遭殃了!

先是以『有罪先請』來斷了這些人的免除『笞諒』的機會,然後在『誥之極而數,更言不服』的證詞證言上簽字畫押,那麼之後還有什麼好說的?

夠狠!

郭圖回頭看了一眼逢紀,然後又看了看在臺上的韋端,嘴裡嘖嘖有聲,看來這一次,驃騎是要一個大動靜了!

想到了此處,郭圖越發的笑容溫和,將那張提要的紙收了起來,對著跟著兵卒前來的一人問道:『稍安勿躁,某就幾個問題……其一,汝為何人,因何而來?』

幾個問題,簡單明瞭,郭圖很快就問完了。桌案之側另有文佐,筆走龍蛇之下,很快就寫好了一張供詞,然後點了點上面的簽字畫押之處,讓這一個人畫押。來人上下一看,似乎也沒有什麼問題,便很痛快的簽了字,然後又跟著兵卒走到了另外一個場所。

很顯然,再這樣的環境之下,所有鬧事的人都覺得自己沒什麼事情了,更不會在這種毫無力度的問詰之下主動承認自己犯下什麼過錯,有什麼罪行,所以基本上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否認自己有罪,卻不知道自己已經被一步步的壓縮了空間,直至毫無退路!

在輕鬆愉悅的氛圍之中,第一遍的筆錄很快就全數錄完了。

韋端略微翻看了幾份,然後嗤笑了一聲,重新走上了高臺,每往上走一步,臉色就陰沉一分,等到了站上高臺的時候,臉色已經是陰沉得可怕。

『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韋端冷聲喝道,『奈何頑冥不化!知錯犯錯,錯而不改!昨夜紛亂,亡者二百七十人,傷者八百餘,店肆損毀三百六十餘,無辜而被劫掠之家,更是近六百之數!集市坊間,屍橫於街,善良之輩,血流溢巷!醉仙樓由殘毀立於眼前,由自狡辯,欲圖免罪!此等奸猾之徒,窮兇極惡之輩,有何面目自稱仁德家傳,經學子弟?當皆以叛、逆而論!』

眾人便是大譁,又是高叫冤枉等等,還有些人見勢不妙,起鬨著讓人往前衝,意圖突破兵卒圍堵想要逃離,結果韋端直接下令當場將有異動這些人或斬或射,盡數擊斃!

鮮血橫飛,人頭落地,這些傢伙才知道這一次,問題大了……

『笞、諒、而、問!』

韋端咬著牙,從牙縫當中蹦出了四個字。

這一次兵卒上前,就毫不客氣了,兩三人拖拽著一人,就像是拖著一隻豬狗一般,到了在參律院的各個官吏的桌案之前,先是一巴掌扇懵,然後直接踹倒在了地上,然後三下兩下就扒了這些人的衣裳,露出或是雪白或是淡黃或是略黑,但是基本上都還算得上嬌嫩的臀部來,然後抄起又黑又長的……嗯,板子,頓時就啪啪啪的響起了富含韻律的聲響……

郭圖捋了捋鬍鬚,欣賞著各色不同的……然後有時還在心中或是讚歎,或是憐惜,等案前的兵卒打過了一輪,便不急不緩的問道:『汝可知罪?』

『唔……某……嘶啊,某……』案前的人臀背之處血肉模糊,痛的話都說不利索。

『謀逆之徒!負罪頑抗!拒不肯答!再打二十!』郭圖抖了抖袖子,然後微微往上捋了捋,似乎要擼起袖子大幹一場的模樣。

隔壁的逢紀顯然也是興奮起來,哈哈笑著的聲音都傳了過來。

又是二十板,打得案前之人死去活來。

『再問,汝可知罪?』郭圖等板子停下了,微微敲了敲桌案。

『……紫……紫罪……』案前之人痛苦的連連示意,生怕說得慢了,又是再來一輪板子。

『記,認罪。』郭圖瞄了一眼桌案邊上的書佐,然後又問,『汝為何人,何人同行?』

『記,同夥三人,各為……』

『記,夜反宵禁,劫掠市坊,殺一人,傷二人,奪財無算……』

『冤……冤枉,某沒……』

『記,奸猾狡辯,罪加一等!再打!』

『記……』

書佐一聲不吭,運筆如飛。

墨汁附著在了竹簡之上,彷彿是即將凝固的血液一般。

……(`皿′)y~~~(:)~……

大漢驃騎將軍府。

斐潛和龐統荀攸二人,正對於這一次的事件,進行最終的分析和整合。

經過一再的探討和確認,斐潛和龐統荀攸都基本上確定了這一次事件,不是由曹操或是什麼其他的諸侯發動的。

因為很明顯,沒有具體的軍事行動配合。或者說,並沒明顯的資訊聯絡,但是也不排除斐潛動作太快,這些傢伙來不及反應。

斐潛已經下令各防區將軍,嚴加註意,一有動靜便要及時上報。

曹老闆正忙於和孫十萬對掐,無暇他顧,也不可能故意在這樣的時間點再來撩撥斐潛,當然從某個角度來說,倒是孫權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只不過斐潛這裡不管是蝗災還是考試,其實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使得要說孫權在江東就預測到了斐潛這裡什麼時候有蝗災,什麼時候舉辦考試,那簡直就是比神通還離譜的事情。

所以,這一個事件,基本上來說,就不會涉及軍事方面。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在對於阮瑀的處置上。

阮瑀被抓捕的時候,居然表現得很坦然,根本就沒有任何抵抗。或許在阮瑀心中,他依舊是覺得這個事情並不大,不就是針砭時弊麼?那個讀書人不指點江山,痛斥弊端的?只不過這一次,動靜大了一些而已。

荀攸認為,沒必要殺阮瑀,因為一來阮瑀是名士,因言而殺士,不似明主,與斐潛的名聲有妨礙,第二,阮瑀並非是主動挑事的,根據現在所掌握的一些情況來看,阮瑀應該是被推舉出來的一個名頭,並非是真正主事之人……

龐統則是覺得即便是阮瑀不是出來挑事的,也應當承擔相對應的責任,即便是不殺,也應當給與一定的處理,甚至是要加重處罰,否則仗著名聲大,就可以無視法律?

兩個人各執一詞,相爭不下。

斐潛的個人感覺,或者說對於阮瑀的處理意見,大體上更傾向於龐統。

就像是後世的磚家叫獸,若是說其不知律法,是一個法盲,然後可以不知者不罪,或者說因為其為公眾人物,所以免除或是減輕罪名?

若是如此,豈不是往國家律法的臉上扇耳光麼?

更何況作為公眾人物,既然享受了公眾人物所帶來的的利益,那麼也要相應的盡一些公眾人物的責任,比如犯罪了,影響到了公眾,自然是罪加一等。

不過,荀攸也有一點說得不錯,就是阮瑀若真的並非主動挑事的,那麼自然還是有一些區別,畢竟後世也有故意和過失兩個不同的等級。

『報!』一名兵卒趕了過來,將張繡和王昶聯名的報告呈送了上來。

『沒想到,還真抓了只大的……』斐潛上下看了幾眼,不由得感嘆道,『只不過……可惜了……』

應瑒被抓住了,但是在應瑒供出劉楨之後,張繡再派人前往渭水邊尋找劉楨蹤跡的時候,卻沒有找到人。

根據應瑒的說法,阮瑀確實是被他們利用的,這倒是可以稍微減輕一些阮瑀的罪名,當然依舊還是要受罰……

主要罪責明顯就是在應瑒,尤其是在這個失去蹤跡的劉楨身上!

渭水啊……

自己縮圈的時候,漏了水路……

當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斐潛自己名下雖然有商船,但是確實也沒有組建水軍,自然也談不上什麼在渭水上下的水面日常巡邏了。

『來人!立刻前往潼關、蒲坂津傳訊!如遇此人,即可捉拿!』斐潛立刻簽發了一封軍令,讓兵卒快馬前往潼關和蒲坂津進行攔截。

『由此而見,固然三輔河洛之地水道多有激險,然亦當組建水軍,亦應不時也……』斐潛說道,然後又交代荀攸前往去再次審訊應瑒,看看能不能得出更多的資訊。

荀攸領命而去,斐潛沉思了片刻,伸出三根手指頭,搖晃了兩下,對著龐統說道:『三個事……一個是將那些上榜中選之人文章公佈出去,然後立刻加以任職!所選之職麼,可以略微調高一些……』

對於守規矩的人,是需要進行褒獎的,不守規矩的,要受到懲罰,否則律法就毫無意義。

就像是後世異族之人,檢測核酸之時公然插隊,然後還有華夏之輩要宣稱什麼禮讓,表示什麼風度,簡直就是公然踐踏律法,至家國聲名於不顧。

當然,對於那些負責檢測的人來說,就像是超市之中負責稱重的勞工,先稱那個都一樣,你來也是稱,他來也是稱,反正都要稱的,所以是不是插隊的,對於他們的工作量並沒有什麼影響,所以無所謂。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像是在關中三輔的一些大姓大戶之人,再加上劉楨應瑒之輩,又有名望,又有文采,所以『給個面子』唄?

而現在斐潛則是透過這一個事情,表示在關中三輔擔任公職這些傢伙,拿著公家的俸祿,卻對不守規矩的外人禮讓三分,這是何等的勇氣和雄渾的膽魄?

『第二件事,一經查實,和劉、應二人有所牽連之吏,一律撤職查辦!』斐潛冷聲說道。這些吃裡扒外的豬犬,不及時清理出去,還留著過年麼?

龐統點了點頭,然後問道:『即便是……韋杜之流?』

斐潛沉吟了一下,依舊是點頭說道:『不論何人,若是涉及,皆嚴加處置!』

看起來似乎是小事,甚至還有人會覺得冤枉,但是實際上這樣的行為破壞力極大,若是有人不守規矩不僅沒有處罰,反倒是能獲取利益,那麼自然而然之後,還會有人願意去遵守規矩麼?

漢代不是沒有律法,也不是沒有監察檢察制度,但是最終都淪為了一紙空文,其根本的原因還不是一次又一次的這樣小事累加起來,最終成為了一個外人嘴中的笑話。

『其三,核查補遺之中替考之人,廣而告之,永不錄用!』斐潛說道,『考舉之制,即便是再精密規範,亦難免有人舞弊,但是不管如何,一經發現證實,便是廣告天下,永不錄用!』

一個靠作弊手段走上官吏崗位的,將來還指望其能良心發現,成為一個剛正不阿嫉惡如仇遵守規矩的良吏麼?就像是明知道是一粒老鼠屎,還往飯里加,希望這顆老鼠屎能最終變成一粒米?所以最根本的辦法就是讓這些隱患永遠不出現在公職之中。

對於這個,龐統沒有什麼意見,點頭表示記下了,將會讓尚書檯擬定檄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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