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被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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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身後,原本在外面大樹下乘涼的鄉里鄉親們,也都跟著過來看熱鬧。
宋母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臉色一下子就變得蒼白起來,她猛地轉頭看向花喜,難以置信又氣憤地質問道:“東西是你偷來的?!”
這簡直就是奇恥大辱,“你知不知道,你這樣不僅僅丟你自己的臉,還會害了東權!你竟然敢去偷東西!”
兒子退伍後一直在等分配,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分配的指標遲遲沒有下來,但是一般從部隊回來的人,最後八成進公安系統或者是保衛科。
可如果媳婦是個小偷,還有誰會用兒子!就算勉強最後進了好單位,兒子又怎麼服眾!
這可是關係兒子一生前途的大事!
宋母氣得身子都在顫抖,想到花喜剛剛將偷來的東西送給自己,只覺得頭暈目眩,她一把就將手裡的面袋子扔在地上,還將散落在桌子上的糖全部掃到了地面。
“你的這些東西來路不正,通通拿走!我們家就是再窮,也不能吃偷來的東西!”
面袋子落在地上,白麵飛出來撲到花喜的臉上和身上,讓她看起來滑稽不已。
橘子糖也都被打落到花喜的腳邊,糖紙上印的卡通小人還笑著,像是對花喜最大的諷刺。
不遠處,趙珍珍看著花喜狼狽的模樣,心裡痛快不已。
今天只要花喜罪名坐實,不管是宋母還是宋東權就再不可能容她,一定會跟她離婚,徹底的斷絕關係。
眼看著幾個保衛科的同志走到花喜的身邊,就要伸手鉗制住花喜。
滿身發白僵硬地現在那裡的花喜,卻突然抬起了眼。
“沒有證據,你們若是抓人就是栽贓陷害,罔顧法律!”
清厲的聲線打破平靜,讓在場的所有人都心裡一顫。
而花喜抬起眼,寒厲的目光掃過幾個走到她身邊的人,竟是讓他們都不自覺的停了下來。
大門外,才還了腳踏車走到家口的宋東權也被院子裡的情景而頓住了腳步。
“大家別聽花喜狡辯,村裡供銷社今天丟了東西,肯定就是她偷的!”
趙珍珍幾步走到前頭,對著鎮上過來的保衛科幾個同志說道:“這個花喜平時揮霍無度,據說他爺爺這個月的撫卹金她早就敗沒了,昨天因為吃不上飯滿村子借糧食,在場好多村民都能作證!”
身後,一些村民隨著趙珍珍的話不約而同的點頭。
趙珍珍見此,有些得意地看著花喜,“你昨天還吃不上飯,今天就突然買了這麼多東西回來,你還說你不是偷來的?”
“何況,你以前小偷小摸的事少幹了嗎!”
趙珍珍一番話,說得合情合理,讓村民們也都不免懷疑起來,幾個保衛科的同志更是深信不疑。
花喜深呼一口氣,她真想一巴掌招呼到趙珍珍臉上去,更是想給原主兩巴掌!
前科種種,劣跡斑斑,讓她矮了所有人一頭,丟死個臉了。
尤其這個趙珍珍,汙衊她輕車熟路,可她明明記得,好多事都是趙珍珍慫恿她乾的!
花喜真想動手了。
可是,她不能!
衝動解決不了問題,只會適得其反,而且原主以前確實沒少幹缺德事,這一點她無力反駁。
她還真是頭一遭如此窩囊。
她儘可能冷靜下來,控制語氣:“我昨天沒錢,不代表今天沒錢,怎麼你沒聽過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嗎?”
她抬手把臉上沾染的白麵抹了一把,對著保衛科的幾個人道:“別人丟了什麼與我無關,但我知道一個道理,捉姦拿雙捉賊拿髒,你們若是非說我今天偷了東西,就把證據拿出來。”
“花喜,你還敢狡辯,地上的白麵、肉和糖,就是證據!”
“我說了這些東西是我買的!”
“那你的證據呢,你拿什麼證明東西是你買的?你有錢嗎?”
花喜正想說話,就見宋東權沉著臉從外面走了進來。
“東權哥,你回來了,太好了!花喜偷了東西,現在還不承認!”
趙珍珍急忙迎上去,手指著花喜,生怕宋東權不相信。她知道,今天花喜若是成了小偷,宋大哥那麼正直的人就再也不可能放過她!
花喜抬眸,就正好撞進宋東權幽深的眼底。
男人深邃的眸光莫名地像看穿了一切,讓花喜原本強勢的心不自覺地虛了幾分,他不會真的發現她去縣城做生意了吧。
她還不想讓外人知道太多,太惹眼的話,別人就會注意到她的異常,何況現在還沒有徹底開放市場,說她投機倒把就更不好了。
花喜避開了宋東權的目光,也覺得,大概宋東權也不會相信自己。
看著花喜迴避的樣子,宋東權莫名地心裡一緊。
這個女人,在他面前不是很要強的嗎,講起道理來也是條理分明,這會怎麼就慫了!
明明她長得五大三粗肥胖不堪,可此刻被眾人圍住指責,莫名的讓他於心不忍。
“東權哥,花喜這次真的太丟你的臉的,她就是個小偷!”
趙珍珍再次叫囂道,那副伸張正義的樣子,讓在場所有人都相信了她的話,更是覺得,宋東權緊繃著臉,看樣子是怒火中燒,搞不好一會就要打人了。
看熱鬧的永遠不嫌事大。
花喜忍不住抬眼,倒也想看看宋東權到底會是什麼反應。
“錢是我昨天拿給她的。”
男人清冽的嗓音響起,堅定的語氣卻讓所有人都愣住了。
花喜也愣住了。
他在維護她。
“東權哥,你……”
趙珍珍想不通宋東權為什麼又會維護花喜,“東權哥,昨天你去我家找我爸借錢,是為了花喜?”
她實在想不到,宋東權竟然會借錢給花喜花。他不是一向最有原則的嗎,怎麼會借錢讓花喜揮霍!
花喜也很意外,沒想到她昨天從宋東權手裡拿的錢,竟會是他借來的,還是借的老趙家的。她自己四處都借不到,如果沒有宋東權幫忙,她今天根本做不成生意。
宋東權沒理會趙珍珍,而是走到保衛科幾個同志身邊,一臉嚴肅地道:“我是宋東權,花喜的丈夫。我可以證明,花喜手裡的錢是我昨天給她的,如果幾個同志不相信,我可以提供我的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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