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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周楷破天荒沒有出門打獵,忙活了半天,竟然在木屋裡掏出一個五尺深的地洞。

楨兒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大哥將九隻幼犬一股腦地丟進地洞蓋上蓋子,才明白它們最嚴酷的考驗開始了。

擁擠狹窄的地洞,黑暗陰冷,沒有水和食物,無論哪隻幼犬想要活下去,只能相互吞噬兄弟的血肉之軀。

楨兒心有不忍,他不明白大哥為何如此冷酷,他多麼希望這群幼犬能夠共同成長,就像哥哥和自己,但是作為獵戶的後代,鐫刻在基因裡的強食弱肉的叢林法則,使得他唯有絕對服從大哥的所有安排。

一天、兩天,地洞裡開始發出飢餓的哀嚎,楨兒幾次拿出肉脯意欲投餵幼犬,都被大哥冷峻的眼神拒止。

楨兒被幼犬的哀嚎攪鬧得焦慮不安,忍不住再次央求大哥:“為什麼、為什麼要它們兄弟自相殘殺?給它們一條活路不行嗎?”

“不行”。楨兒正在打磨腰刀,那是兩天前挖地洞時碰到了砂石崩了刀尖。

“獸兵煮食咱孃的時候,想過給她一條活路嗎?在這個人羊同命的荒謬世界,想要活下去,你只能比你的對手更兇殘,畜生更是如此,此時此刻它們已經不再是兄弟,而是血淋淋的對手,只有活到最後的那隻幼犬咀嚼完最後一個兄弟的骨頭,它才能夠活下來,成為一隻真正的獒王。”

“但是,如果它們不肯自相殘殺,是不是會一同餓死?”

“呵呵”。

周楷並不奇怪小弟會提出如此幼稚的問題,他太善良了,意味深長地看了他一眼說:“親兄弟為了金錢和地位尚且反目成仇,何況它們是畜生。”

楨兒不寒而慄,他想如果現在他們的家變成無法逃脫的地洞,大哥會不會像獒一樣啃食自己的骨頭?

第五天,地洞裡幼犬的哀嚎開始變得稀疏起來,直至無聲無息,楨兒揭開蓋子,看到九兄弟中最小的兩隻餓死的幼犬已經被哥哥們啃食殆盡,頓時心中一片悲涼。

周楷被小弟的舉動嚇了一跳,厲聲喝道:“老二你不要命了?。”

楨兒一愣,回身問道:“我只是看看它們,怎麼了?”

“因為無人餵食,這群幼犬此時正是最飢餓的時候,現在的它們為了活命已經殺紅了眼,如果此時讓獒王看清你的臉,它會記恨你一輩子。”

第十天,地洞裡再次傳出陣陣嚎叫,餓極了的幼犬開始互相撕咬,很快,嚎叫聲又變成咀嚼骨頭的‘咔嚓’聲。

第二十日,地洞裡傳來陣陣低沉的‘嘶嘶’聲,周楷面露喜色:“老二你聽,這是獒王戰鬥前發出威懾對手的聲音,我們的獒王正在初露鋒芒,不過它還有最後一個對手,想要跳出這個深坑,大約還需半月之久。”

第三十日,洞底發出一陣沙沙的挖土聲,那是獒王吃完兄弟們的最後一根骨頭,飢渴難耐,它只能用狂暴地挖土方式發洩著心中的憤怒。

一天,兩天,三天,獒王的叫聲從最初的咆哮逐漸變成絕望的哀嚎,周楷知道收服獒王的時候到了。

天剛矇矇亮,周楷便催促小弟出了門,自己則左手抓著一塊狼肉,右手握住孩子胳膊般粗細的白蠟杆,小心翼翼地揭開洞口的蓋子,狼肉的血腥頓時撩撥了獒王敏銳的嗅覺,這畜生毫不猶豫,朝著頭頂的亮處縱身躍起,周楷眼疾手快,白蠟杆橫掃千均,瞬間將獒王撂出門外。

“好狗,‘獅頭’,坐!”周楷健步走出木屋,正面對著憤怒的獒王,大聲命令道。

‘獅頭’是周楷為獒王早就取好的名字,這條半成年的雄獒很好的繼承了母親所有的優點,鬣毛颯爽,獅頭驢背,火紅的毛色像一團燃燒的火,唯一與母親不同的是那對令所有動物膽寒的桀驁不馴的目光。

“嗚嗡”獒王無意臣服眼前這位兩條腿站立的怪物,它只在意怪物手中的狼肉,它低沉的叫聲像是警示對手------

你沒有權利命令我,我是這片荒野的王。

獒王從陰暗潮溼充滿血腥的地洞裡來到廣袤的荒原,一時難以適應,大口大口的呼吸著新鮮的空氣,充足的血氧讓它氣血上頭,它要統治這片荒原,而眼前的兩腳怪獸的逼視讓它感受到了挑釁。

那就衝上去,撕碎他!

周楷雙目逼視獒王,他就是要激怒它,如果不趁幼時收服它,長大後就是一頭橫行荒原的雄獅,那時候將無人能夠左右它的行為。

獒王怒了,三十三天暗無天日的飢餓和廝殺讓它變得暴躁血腥,夾緊尾巴後退了幾步,突然一個縱身撲上來。

“好狗!”聲音未落,周楷側身擺頭,手中的白蠟杆頭準確地點向獒王的前胸。

獒王俯衝起來力道太大了,輕鬆越過對手的肩膀,但是,它不知道此刻自身面對的是一位吃著狼肉長大的荒原上最優秀的獵手,它做不到將對手撲倒,然後把自己鋒利的牙齒插進他的喉嚨。隨著周楷手中的白蠟杆四兩撥千斤,獒王牛犢般強壯的身子重重的甩向雪地。

周楷再次面對獒王,死死盯住它的眼睛:“好狗,獅頭,坐。”

獒王受了獵手的戲弄,情緒更加暴怒,一次次跌倒,一次次起身繼續投入進攻,一側的楨兒看在眼裡,痛在心裡,他知道在這片荒原,只有大哥才有資格稱王,獒王在他眼裡不過是一條看家護院的狗,他多想獒王就此罷手,或者大哥表現出丁點的仁慈。

獒王一次次的無功而返,氣息變得越來越來越粗重,楨兒真擔心某一刻,獒王的喘息突然停止,那是它的肺片血爆了。

突然,一道耀眼的光芒刺痛了獒王憤怒的眼睛,那是東天衝破烏雲的第一縷陽光,黑暗中廝殺了三十三天的獒王突然呆住了,目光漸漸變得柔和起來,四肢微微戰慄,看來經過半個時辰高強度的進攻,它的倔強也在一點點消失,周楷舒了口氣,伸出白蠟杆壓向獒王的屁股,聲音突然變得柔和:“好狗,獅頭,坐。”

獅頭站立不住,順從的彎下後腿,保持坐立姿勢。

這一次獒王接受了自己獅頭的名號。

當然它也得到了主人的獎賞,一塊帶著冰碴的狼肉。

整個冬天,兩兄弟一直不停地訓練獅頭獵殺的絕技,周楷甚至不惜犯險,徒手活捉了一匹獨狼作為它的陪練,就是為了讓它更加熟悉狼性。

是的,在這片人跡罕至的荒原,老虎雖然厲害,但是這個物種喜歡獨居,各自擁有著方圓百里的領地,獵人如果無力獵殺,儘量躲著它便是了。

可是野狼是群居動物,並且異常奸詐兇殘,所以,狼群才是兩兄弟最危險的存在,周楷一直給獅頭餵食狼肉,就是想用它來對付狼群,當然楨兒也會時不時地餵它一些兔肉,他怕大哥獵殺不到野狼時,獅頭會餓死。

對於小弟幼稚的想法,周楷一笑了之,是的,畜生也需要一點懷柔,而他更多的時候扮演著嚴厲的角色。

有一天楨兒突發奇想說:“大哥,我倆和獅頭效仿桃園結義,結拜為異性兄弟吧”。

周楷一時氣結,說因為養母的事,臭道士已經罵我們畜生了,現在你又想和獅頭結拜,還真拿自己不當人了呀?

“畜生就是畜生,我們永遠是掌握它生死的主子!”

楨兒嘆了口氣,心中暗道,同樣作為一個人,在你面前,我和獅頭又有什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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