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50章 馬倌,從1982開始的趕山生涯,指尖靈,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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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了傍晚,呂律等人才停下了林蛙越冬池的擴建,結束了一天的工作。

幾人都跟著呂律一起去了草甸子,去看看趙團青買來的鄂倫春馬。

到了呂律的草甸子,三人看到地窨子旁邊的椴樹上,拴著三匹鄂倫春馬,一匹灰色,兩匹棗紅。

趙團青從養殖場回來以後,並沒有急著回家,虎崽子也被他抱到了呂律的草甸子,正在用呂律的須籠往水泡子裡撈魚喂那隻虎崽子。

知道自己沒法繼續養著虎崽子,他只能儘可能地爭取這難得的相處時間,似乎看著虎崽子像貓一樣,不斷偏著腦袋,咔嚓咔嚓嚼著撈起來的小魚,都是一種享受。

見到呂律等人回來,趙團青也朝著地窨子走了過來,剛吞下一條小魚的虎崽子,立刻跟在趙團青身後往地窨子走。

養了這麼幾天,每天肉食不斷,虎崽子的精神狀態好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樣跌跌撞撞。

“這三匹鄂倫春馬,都是從獵手手中買來的,它們習慣槍聲,不被槍聲驚嚇,即使騎著馬上開槍,這三匹馬都能做到一動不動。冬天上山打獵,馬吃不到草的話,餵它們幾條肉條,馬上就來精神了。”

趙團青到了地窨子旁邊的木墩上坐下,隨手又將跟在身後屁顛屁顛跑過來的虎崽子拎了自己面前,將手裡拿著的小魚給它餵了一條。

“這馬還能吃肉?”

雷蒙有些驚奇地問。

“咋不能啊?它們不但吃肉,還喜歡吃……你以為我們的鄂倫春馬的名頭是假的?它們能像狗一樣吃鮮肉,還能像貓一樣吃魚。”

正好手頭有魚,趙團青當即起身走了過去,將手中的魚送到那匹灰色的鄂倫春馬嘴邊。

灰馬衝著小魚聞了聞,居然真的嘴皮翻卷,將小魚捲進嘴巴里,甩著腦袋嚼了起來。接著,趙團青又給自給兩匹棗紅馬各餵了一條,都被吃了。

這一幕,別說是雷蒙等人,就連呂律都覺得驚奇。

馬是食草動物,一般來說,馬是不會選擇吃肉的,這是因為馬的口腔和腸胃都適應於消化植物,而不是動物蛋白,並且牙齒也不適合咀嚼肉類。

吃肉這一點,確實很奇葩。

他從趙團青手裡拿了兩條,興沖沖地跑去草甸子找自家的大蔥,送一條小魚到大蔥嘴邊,大蔥聞了聞,立馬就叼起來吃了下去。

至於在馬上開槍,大蔥不亂動,這一點,呂律是早就知道的。

不知道追風會不會吃?

隨後,他吹口哨叫喚追風。

追風很快跑到呂律旁邊,見呂律遞來小魚,追風也是聞了聞,居然也將小魚捲進嘴巴里,笨拙地嚼了起來。

追風居然也會吃……呂律頓時樂了。

他回到地窨子前邊,興沖沖地跟趙團青說道:“追風也會吃魚!”

“這有啥好奇怪的,我們鄂倫春馬,常年散養在荒郊野地,尤其是大雪天,雪下得太大,草葉被覆蓋,它們找不到足夠的乾草樹葉,那碰到一些小型的蟲子、老鼠之類,也就吃了,自然而然就學會了。

你這追風,我聽你說過,以前脾氣暴躁,沒人敢靠近,瘦得不得了,明顯就經常捱餓,說不定就吃過老鼠啥的,這學會吃肉,有啥好奇怪的?”

趙團青對這問題,倒是有自己獨到的見解。

呂律想了想,也覺得真有這種可能,餓了,真有可能啥都吃。就像人餓了,還吃泥巴一樣。這確實是自己大驚小怪了。

“以前的戰馬,為了增強馬的體力和耐力,喂飼料的時候,也會混入一些肉或是雞蛋之類的東西,很正常!我在部隊見過。”張韶峰也笑著說道。

呂律聽完,微微點了點頭,算是理解了。

不管怎麼說,追風和大蔥也都會吃肉,這可不是壞事兒,進了山裡邊,吃不飽草,還可以喂點肉啥的。

“還有啊,你們對鄂倫春馬瞭解得不夠多,穿山越林厲害之外,它們的記性還非常好,記得路,我們每次新搬的家,它們很快就能記住。平日裡都是散養的,在山林中吃草,不亂跑,每天自己回家。

這是重點,如果有一天,你們進山裡邊,麻達山了,別管山深林密,路徑複雜,不管在什麼地方,只要放開馬,都能把你們帶回家。”

趙團青笑呵呵地,說起鄂倫春馬,那是滿臉自豪。

聽過老馬識途,卻沒想到,鄂倫春馬本身就自帶認路的能力,幾人眼睛都跟著亮了起來。

在山裡,大片林海中,麻達山向來是最讓人頭疼的事情,有了鄂倫春馬,那不就意味著不用太過擔心了。

“還有啊,咱們這鄂倫春馬沒別的馬那麼嬌氣,就以蹄子來說,它們蹄子比一般的馬要硬,就即使不打馬掌,一年到頭沒啥影響,照樣行走自如。”趙團青忽然又補充了一句。

“真是寶馬呀!”

雷蒙由衷地讚道,隨後,他看向梁康波和張韶峰:“老二老四,你們倆先選,剩下的是我的……我都有點迫不及待地想把馬趕緊牽回家了。”

“大哥,你那麼急,你先來!”張韶峰笑道。

“對對對,你先來!”梁康波也催促道。

趙團青卻是看得微微搖頭:“這三匹馬,都差不多,挑誰都一樣,原本是想著給你們找三匹跟呂律的大蔥一個毛色的馬,打獵的時候好隱藏,可選來選去,毛色對了,其它方面就要差一些,最終還是不考慮毛色了,這馬還是得看能力,就像挑獵狗一樣。”

“既然都差不多,那我就不客氣了,就那匹灰馬吧!”

雷蒙說著,上前將灰馬的韁繩解了下來,也不用馬鞍,翻身就裸騎上去,雙腿一夾馬腹,騎著在草甸子上溜達一圈。

剩下的兩匹馬都是棗紅馬,張韶峰和梁康波更沒啥可挑的了,也各自上前牽了一匹,騎上去在草甸子裡溜達。

鄂倫春馬向來溫順,就連陳秀玉、烏娜堪都能輕鬆駕馭,更別說幾個大男人了,一圈轉回來,都體驗良好。

“騎上去是舒服,就是骨量稍微小了些,沒有老四的追風看上去霸氣。”張韶峰稍微有些遺憾。

“品種都不一樣,追風是三河馬,你們的鄂倫春馬是脫胎於蒙古馬出來的品種,本就比蒙古馬要小一些,比身量骨架幹啥,在山裡好用才是最重要的,我的追風是霸氣,看上去威風凜凜,奔跑起來速度也很快很平穩,但是到了山裡邊,未必就有鄂倫春馬好用,就別羨慕了!”

呂律話是這麼說,但他心裡更清楚,其實到了山裡,自己這匹充滿靈性的追風翻山越嶺的能力也不見得就差,單論聽話配合和同野物的搏鬥能力上,更強。

卻聽趙團青嘆了口氣,接著說道:“好好養著吧,這以後啊,這樣的好馬越來越少了。”

“為啥啊?”梁康波有些不明所以。

“我們鄂倫春人現在絕大部分人都已經不再打獵,都退居山外種地去了,這些用來騎著打獵,更適合在山野的鄂倫春馬,也由山林騎行變成了農耕役使,選擇種馬的時候,也多是選擇高大、寬胸有力量的馬,都變了呀。

這次我去了好幾家養著馬的,一看都差不多是一個型別,真正適合山上騎行打獵的,少之又少,最後沒辦法,只能跑去找了幾個還打獵的人家,算是把馬給買到了。”

趙團青說這話的時候,不斷地搖頭,滿臉可惜:“別看著這馬骨量不如蒙古馬,但在山裡邊,馱著人,一小時能走六七公里,快步行走的話,一小時也能跑二十公里,狩獵一場大概需要三到五小時,一天能跟著主人狩獵兩到三場,到了冬季打獵,一天能跑七十公里,連續四五天沒問題。平日裡搬家的時候,馱著兩三百斤的東西,一天走三四十公里,能持續一兩個月……那麼優良的馬……唉!”

這等耐力,非同一般!

“確實是可惜了!”

雷蒙也聽得充滿感嘆,他自己也清楚,這樣的轉變,往往都會伴隨著一些丟失為代價。

興許,再過上些年,見到的只是埋頭耕地的鄂倫春馬,不再是現在的模樣,再過些年,牲畜勞力被機械不斷取代,連養都沒人願意養了,或者,養了的話,也主要是為吃肉。

可即使是吃肉,怕是也不會有多少人選擇骨量稍小的鄂倫春馬。

呂律卻是陷入沉思。

因為他知道,過上三四十年,大荒裡的鄂倫春馬的存量也不過數千頭,確實是面臨滅絕危險,就黑河這樣的主產地區,所有的鄂倫春馬加起來,不足四百匹。

早點開始這方面的養殖,不是壞事兒。

“哥幾個,有沒有興趣弄個養殖場?”呂律提議道。

“養鄂倫春馬的?”陳秀清這次反應比較快。

呂律點點頭:“對……這事兒,可能不會賺啥錢,單純地想要養一些更純正的鄂倫春馬,讓再過上二三十年,還能見到這種適合山地,品質優良的好馬。當然了,這主要是散養,也不需要太過精細的管理,圈一片場地,放養進去就行,還是鄂倫春獵人打理的法子。”

趙團青聽到呂律這麼說,神情一下子變得激動。

死後尚且還要用馬皮蓋棺的他們,鄂倫春馬這種終身夥伴,那是融入血脈中的存在,地位遠超鄂倫春獵犬。

見呂律有這方面想法,他怎能不激動。

隨後,他又看向張韶峰等人,滿臉期待。

“這等好馬,不養確實可惜了,不管是虧也好,不虧也罷,我都覺得很值得養!”雷蒙率先表態。

“出路可以慢慢找嘛,養,為啥不養,總沒有養林蛙、大雁麻煩!”張韶峰也點了點頭。

“那就養唄!”梁康波笑著看向呂律:“我相信老四的眼光。”

至於陳秀清和趙永柯,兩人就不用多說了。

趙團青更是笑了起來:“我來給你們做馬倌!”

“那事情就這麼說定了,明年開春咱們選個地兒作馬場,著手這事兒!”呂律當即做出決定:“走走走,到屋裡去,這段時間咱們這些人都挺忙,難得到我家裡來,今天必須在這裡吃了飯才能走。”

“就等你這句話了,我還一直惦記著你的老龍口!”趙團青笑道。

“呃……老爹,老龍口酒上次打牙祭,喝得一點都沒了!”

“啥……不留著點。”

“藍莓果酒也不錯!”

“那玩意兒我家裡有。”

“地雷蜂泡酒!”

“也有!”

“那就只能是燒刀子了!”

“嘿……你小子,就是不提虎骨酒是吧?”

“你惦記的是這個啊!行……受不住可別怪我啊!”

一行人說說笑笑地往呂律木刻楞裡邊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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